遠遠的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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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禁止“近親結婚”法案,竟然沒有通過

(2026-04-10 05:06:36) 下一個

我最近到了佛羅裏達之後,發現手機新聞的推送明顯本地化了。幾天前,一條消息挺讓人吃驚:佛州議會一項旨在禁止堂表親結婚的法案未能通過,還引發了不小的爭議。

真正令人驚訝的,或許並不是法案本身,而是直到2026年的今天,在佛羅裏達這樣的州,堂表親結婚在法律上依然是允許的,以至於還需要專門立法去禁止這樣做。

在美國,婚姻法並不存在全國統一的標準,而是由各州分別立法實施。目前,大約有一半的州明確禁止堂表親結婚,比如德克薩斯州、俄克拉荷馬州等。在這些地方,這類婚姻不僅無效,甚至可能涉及刑事責任。也有少數州采取折中做法,比如亞利桑那州和猶他州,在當事人達到一定年齡或能夠證明無法生育的情況下,才允許結婚。這一條挺絕,你結婚可以,千萬別生出下一代。而包括佛羅裏達、紐約、加利福尼亞、佐治亞在內的若幹州,則在法律上並不禁止堂表親結合。

這裏需要區分一個常被混淆的概念:法律意義上的“亂倫”與“近親結婚”。在美國各州,直係血親(如父母與子女、祖孫)以及更近的旁係血親(如兄弟姐妹)之間的性關係或婚姻,一律被界定為“亂倫”,屬於嚴重的刑事犯罪。佛州現行法律對此已有明確而嚴格的禁止。比如,叔叔與侄女、舅舅與外甥女、姑姑與侄子、姨媽與外甥等,這些屬於不同輩分之間的近親關係,在法律和倫理上都被視為不可接受。

而“堂表親”屬於同一輩的旁係血親,但來源不同。所謂“堂親”,特指父係一方的兄弟所生的子女,例如你父親的哥哥或弟弟的孩子,這些人與您同屬父係家族,通常也具有相同的姓氏;而“表親”則包括母係一方以及父親的姐妹一支的子女,例如你母親的兄弟姐妹的孩子,或你父親的姐妹的孩子。換言之,凡是不屬於父係兄弟這一支的同輩親屬,一般都歸為“表親”。

舉例來說:你父親的兄弟的孩子,是你的堂兄弟姐妹;而你母親的兄弟姐妹的孩子,以及你父親的姐妹的孩子,則是你的表兄弟姐妹。美國並沒有像中國那樣繁瑣的區分,在法律分類上,這些關係通常統一被歸為“第一代堂表親”(first cousins),也正是佛州這個法案所涉及的對象。

佛州此次備受關注的HB 733法案,正是試圖將這種“同輩但血緣較近”的關係納入禁止範圍。換句話說,現行法律早已覆蓋了“跨輩近親”,但對“同輩近親”中的堂表親一直未作禁止規定,從而形成了一個法律上的灰色地帶。立法者此次試圖填補的,正是這一空缺。

從曆史上看,堂表親結婚並非什麽罕見現象。在19世紀之前的歐美社會,這種婚姻在某些階層中甚至被默許或鼓勵,用以維係家族財產、鞏固社會關係,或者僅僅是因為人口流動有限、選擇範圍狹窄,算是沒辦法的辦法。然而,隨著19世紀後期遺傳學的發展以及社會流動性的增強,人們逐漸認識到近親婚姻的風險,這種做法在文化上迅速邊緣化,最終演變為一種普遍的社會禁忌(taboo)。即便在法律允許的州,現實生活中選擇與堂表親結婚的人也極為少見。

醫學研究也為這種社會轉變提供了依據。近親結婚的主要風險,在於隱性遺傳病更容易“成對出現”。由於雙方共享祖先,他們攜帶相同隱性致病基因的概率顯著提高。一旦子女同時從父母那裏繼承了同一缺陷基因,就可能出現嚴重疾病,例如地中海貧血、苯丙酮尿症、囊性纖維化,以及某些先天性失明或耳聾。大數據看,堂表親婚姻所生子女出現嚴重先天缺陷的風險,大約是普通人群的兩倍左右。

相比之下,中國的法律對近親結婚的規定則清晰而統一。《民法典》明確禁止直係血親以及三代以內旁係血親結婚,這一範圍涵蓋了所有堂表親關係。盡管在傳統社會中,“親上加親”的表親婚姻曾經存在,但自1980年相關法律修訂以來,這一做法已在法律層麵被徹底禁止,其背後的考慮主要是公共健康與人口質量。去年回國見到一個高中的同學,她談話中提到她的婆婆就是他的親姨媽,還真讓我吃了一驚。說明雖然中國有了法律,但有些實際情況也不是完全禁止的。

至於這次佛州法案為何沒有通過,原因並不在於這一議題本身爭議巨大,而更多是立法技術層麵的問題。美國州議會中,有一種常見的做法,就是將多個內容不同的條款打包,讓多個法案綁定在一起統一表決。這種法案有點像拚盤,裏麵既可能包含公共衛生政策,也可能夾帶教育、財政,甚至與本題無關的內容。

問題在於,這類打包法案往往涉麵廣,利益複雜。立法者可能對其中某一條款完全讚成,卻對另一條款堅決反對。在這種情況下,隻能對整個法案投讚成或反對票,而不能拆開來投票。結果就是,一旦某些關鍵條款引發爭議,整個法案都會一並被否決。這次佛州的HB 733正是如此。它被納入一個涉及醫療大麻及衛生部門政策的打包法案之中。由於議員們在其他敏感問題上分歧嚴重,最終導致整包法案在最後階段流產,其中相關近親婚姻的禁令也隨之夭折。

所幸的是,這一議題並不會永久消失。日後一旦以單獨法案的形式重新提出,避開與其它法案捆綁,其通過的可能性還會很大。畢竟,這類立法的意義,並不僅在於約束少數行為,更在於通過明確的法律,避免那些本可以預防的家庭悲劇發生。

2026.4.10 於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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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 )評論 (9)
評論
雪狗2014 回複 悄悄話 難怪Florida man 是一個笑話
遠遠的霧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阿留' 的評論 : 如果都清楚近親結婚對後代的危險,人們大概也不會去主動選擇了。估計大多數人的選擇近親結婚的,並不一定清楚後果。在這個問題上,我覺得法律是必須的。就像禁止亂倫一樣,在美國那是犯罪。佛州的法律肯定會通過的。這跟自由應該沒關係,主要強調的還是健康。很多法律,其實是克製自由的。人如果都自由起來,無法無天,絕不是好事。而美國的法律,是保障所有人的自由。包括近親結婚的後代們。謝謝跟帖和點評。
遠遠的霧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新林院' 的評論 : 謝謝補充!你總是能找到很有意思的例子來說明一個觀點 :-)
遠遠的霧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山裏人家168' 的評論 : 謝謝分享!
遠遠的霧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曉青' 的評論 : 近親結婚後代的問題,要比正常的人多出兩倍。所以不是好事。謝謝跟帖點評!
阿留 回複 悄悄話 我想近親結婚的風險絕大多數人都清楚,但是,這應該由個人在充分知情的情況下去自己選擇,而不是靠法律禁止。說起來,陸遊和唐琬不也是表兄妹。通過個人充分知情,控製在一個很小的比例即可。所以您講得這個法案沒有通過,我倒是感覺很欣慰,體現了美帝對個人選擇充分尊重的傳統,這正是自由民主社會的基石。而國內的一刀切,有時是很可怕的,比如當年的計劃生育。
新林院 回複 悄悄話 曆史上近親結婚的例子:
亞曆山大征服埃及以後,讓他的將軍托勒密統治埃及,開始了托勒密(Ptolemy)王朝。
這些希臘馬其頓的白人統治者,處於黑皮膚的埃及人的海洋中。為了保持他們的馬其頓血統,”權力不流外人田“,他們一代又一代近親結婚,甚至是兄弟姐妹之間結婚,持續了三百年。
最著名的埃及豔後 Cleopatra,就曾跟她的兩個兄弟結過婚。羅馬將軍 Mark Antony 是她的第三任丈夫。
她的近親繁殖係數高達 40%。
這麽多代近親結婚,確實有健康問題,但也沒到可怕的程度。

歐洲的哈布斯堡王朝(Habsburg)很精明地通過聯姻,而不是戰爭,使自己統治的疆域越來越大,包括神聖羅馬帝國(德國),奧地利,匈牙利,波希米亞,西班牙,葡萄牙。可是,重複內部聯姻,其代價就是健康問題。近親繁殖係數最高的一支,下巴越來越往前。

文藝作品裏的例子:
電影《Gladiator》裏,羅馬皇帝企圖和他姐姐上床,說想造出純種的後代以延續千年王朝。

山裏人家168 回複 悄悄話 近親結婚害處多,我們家族就有例子。
曉青 回複 悄悄話 看到過近親結婚生下的有問題的孩子的照片,挺嚇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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