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10.4.1 色蘊;10.4.2 受蘊;10.4.3 想蘊;10.4.4 行蘊;10.4.5 識蘊
生命樹的五蘊是色蘊,受蘊,想蘊,行蘊,和識蘊,是五個業習氣的積聚體。什麽是業?古代身口意行為習慣的集聚統稱作業。業就是三業:身業、口業、意業。身業是身體行為習慣的積聚,此身即是。口業是語言行為習氣的積聚,此口所講的就是。意業是思維習氣的積聚,此心所想的就是。
業對於生命之樹來說,就好像是落葉喬木的樹幹(如插圖10-1至22)。冬天時葉子落光了,樹失去了生命的跡象。春天時,環境適合了,樹幹就發枝散葉,樹又變得生機盎然。生命樹的生長與繁榮表現在業習氣的形成和枯萎。
五蘊是五種業的積聚體,是從色受想行和識,這五個方麵來講解業的。此五蘊具有集性、取性、和有性,所以亦作五取蘊。五蘊能統攝五位百法中的前94位有為法,不攝無為法(參見10.6.4 離係果),因為無為法與 “集,有,和取” 的性質相違,與 “舍,等,和空” 的性質相應。

佛教是從眼根所對的色來定義物質的。色是變礙義。變即變化,是說肉體和外部世界都是心的變化、投射。礙即障礙,如手可以障礙手,路麵可以障礙車輪陷入地下。佛教中的色字,相當於辯證唯物主義的物質。而且,覺悟後的金童和玉女(即亞當和夏娃)就住在四禪天(如圖10-5)中的色究竟天,什麽意思?是在告訴讀者:色這個概念很重要。插圖10中,畫家墨西哥(又名特拉洛克,約活躍在公元1325年)用了兩個色條(如圖5,6)來強調色的概念很重要。
色蘊就是這11種色法的統稱: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色境、聲境、香境、味境、觸境,和法處所攝的法。法處亦作意,前意識。
10.4.1-1 五根 Five Roots
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當此五根與相應的塵相接觸時,可以產生相應的識,如眼根與色塵相接處眼識得生,所以此眼耳等五被命名為五根。此五根亦作本心,五色,五行。本心是說此五根是人心的根本;其它的識,如意識,前意識,和無意識都是從此本心的功能分化而設立的。五色是說此五根是五種色法。五行是說此五根總是在移動,變化卻沒有移動者或變化者。
10.4.1-2 色境 Color Environment
色塵,是眼根所對,眼識所緣的境界;眼根遇色境則眼識得生。色有顯色、形色、和表色三類。顯色即青、黃、赤、白。
形色即顯色混合搭配的分位差別,如長、短、方、圓、粗、細、高、下、正、不正、光、影、明、暗、雲、煙、塵、霧、迥色、空。
表色即有情的動作,取、舍、屈、伸、行、住、坐、臥。
10.4.1-3 聲境 Sound Environment
聲塵,是耳根所對,耳識所緣的境界。耳根遇聲境則耳識得生,如螺、鼓、舞、歌、樂、戲、女、男、風林等,明了、不明了、有義、無義、下中上、江河,鬥爭、喧雜、受持演說、論議決擇,可意、不可意、俱相違等。
10.4.1-4 香境 Scent Environment
香塵,是鼻根所對,鼻識所緣的境界。鼻根遇香味境界則鼻識得生,如好香、惡香、平等香、俱生香、和合香、變異香等。
10.4.1-5 味境 Taste Environment
味塵,是舌根所對,舌識所緣的境界。舌根遇味境則舌識得生,如苦、酸、甘、辛、鹹、淡、可意、不可意、俱相違、俱生、和合、變異味等。
10.4.1-6 觸境 Touch Environment
觸塵,是觸心所有法的第一分相分,身根所對,身識所緣的境界。身根遇觸境則身識得生,如滑、澀、輕、重、軟、暖、急、冷、饑、渴、飽、力、劣、悶、癢、黏、病、老、死、疲、怠、勇等。
10.4.1-7 法處所攝的法 Laws Assimilated by Juristic Place
法處即前意識,意根,夏娃識。法處所攝的法是意根的所緣。前意識是思想意識的工作平台,卻沒有屬於自己的形象。它就像是事故現場,哪裏有事,哪裏就是現場,所以它被稱作意處。佛教將意根和法塵統稱為法處所攝的法,如極略色,極迥色,受所引色,遍計所起色,定所引色。
10.4.1-7-1 極略色 Extremely Abstract Colors
極略色義為極其簡略抽象的色法。人腦思維在處理客觀事物的過程中,總是自主地簡化客觀對象,抽取各類默認模特,如男人,女人,蝴蝶,樹等。然後以此默認模特來認知其它同類個體。比如女人,我們看見個體女人會描述大眼睛,高鼻梁,高個子,有點兒瘦等。這些描述都是人腦通過把對方和自己思維機製裏的默認女人模特進行比較而采集出的特征,以此來認知對向,乃至所有的女人。這些默認模特,男人,女人,蝴蝶,樹等都是極略色,也就是男人女人蝴蝶樹等的定義,也就是男神女神蝴蝶神樹神等。
這些默認模特,男人,女人,蝴蝶和樹等也可以被看作是男人種,女人種,蝴蝶種,樹種等,因為我們頭腦中的男人,女人,蝴蝶等都是從它們派生出來的。也就是說,男神是男人的種子,可以生出很多男人;女神是女人的種子,可以生出許多女人;蝴蝶神是蝴蝶的種子,可以生出很多蝴蝶;以此類推。

古代人和現代哲學家都認為這些人腦思維默認的男人,女人,蝴蝶,和樹等是極限概念,是空的,是不存在的。也就是都認為神話傳說中的神,女神,蝴蝶神,樹神等,都是極限概念,都是空的,都是不存在的。也就是我們口語中所說的男人,女人,蝴蝶,樹等都是極限概念,都是空的,都是不存在的。但古代人和現代哲學家也都承認現實生活中就有人長得和神或女神類似,而且他們就有某些和神話傳說中的神或女神類似的性質,他們就是真正的神或女神。
現代心理學描述 “真正的神和女神”的外貌為“可以藏在人群裏的人”。例如,你和她不熟,她在前麵跑,你在後邊追她(如圖10.4.1.7-1);路邊有幾個人,她轉身往那幾個人中一站,你就找不著她了。
10.4.1-7-2 極迥色 Extremely Distinctive Colors
極迥色,就是顯然不同的色法,如圖10.4.1.7.2-4中的那個白色光圈。前文說心會自主地抽象簡化事物,它會在勾畫簡略的環境時使用截然不同的顏色來渲染事物的邊際,比如天邊與地相交處的灰色,代表空,沒有。事物間隙處的顏色很暗,代表事物的區分或邊界。

再例如雷音在設計上帝的三和合時(如圖10.4.1.7.2-1,參見9.9節)就用紅色來做背景來顯示亞當識,睚眥,夏娃識,和磨牙的形象。紅色是無意識(古作神識)的一種無意識的常(注,常是無名,無量,無數的),所以雷音用紅來代表他自己。在禪定中,無意識會用青、黃、赤、白來渲染環境和間隙,勾畫事物的邊等不同的作用。那些都是極迥色。
10.4.1-7-3 受所引色 Colors Induced from Acceptances
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和意根都有苦樂等受,由此苦樂等受所生的法被稱為受所引色,如經驗教訓等。比如婚禮儀式會讓新郎新娘感受頗多,終生記著;此見聞及感受會約束他們從那以後擔當起作為丈夫或妻子的責任。
再如,插圖10.4.1.7.3-1是公元七世紀古墨西哥帕卡爾國王(King Pacal)石棺的蓋板,顯示了“特拉洛克收到了神父過世的信息後,體內發生了爆炸,墮入了地獄(即患了精神病)”。圖1整體像似個機械,表示特拉洛克意識到了 “五逆十惡是對心理機製的逆操作” (參見12.1.1節) ,從而悟出了 “人神契約” (即戒渡,參見15.2節)是人的行為規範,是一切法的基礎。

圖2顯示他從地獄裏飛出來了,在作為國王去接收上帝(即神父)賜予他的王國的路上。他胳膊上的挎包就代表戒渡。圖3顯示,他回國後,成為了雨神,正在行法雨;他所教授的就是戒渡。這是在說,特拉洛克是從地獄裏的苦受悟出戒渡的,部分戒渡是 “受所引色”。
10.4.1-7-4 遍計所起色 Colors Aroused from Pervasively Abstractions
遍計所起色是從普遍計度然後總結出來的理論,比如矛盾論,階級鬥爭,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等的規律等。再例如約櫃中的兩條小戒,王族的人是從虱子的卵出生的,穢血;富有而吝嗇的家庭成員是從濕氣出生的,泥血。當然其中有是錯誤的,如由於眾多議論而信以為真。

插圖10.4.1.7.4-1中腳踩祥雲的女神是真主安拉的女兒苦芭芭(夏娃)。她的左手握著麵鏡子,是在說,“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人為鏡可以知對錯,以史為鏡可以知興衰,以神為鏡可以知前世今生”。她的右手拿這個罌粟葫蘆,一方麵表示她在傳播諸法的種子,另一方麵表示 “宗教有毒”。為什麽苦芭芭說宗教有毒?就是因為有人(如圖2所示)執著於邪執倒見而四處奔走相告。插圖10-10畫的就是一組顛倒的人,表示自化天及以下都是邪執倒見之人。
10.4.1-7-5 自在所生色 Colors Born from Self-sufficiency
自在是個哲學術語,自給自足義,佛教中稱此狀態為定,所以自在所生色也被稱作定果色。佛教中所說的定,狹義上是賢守定,集福王定,健行定,大乘光明定,這四種定(參見15.3節)。由於得此勝定,日常生活的幸福指數不斷升高,世界日日新;“自在所生色”由此得說。

插圖10.4.1.7-5是埃及夏娃在示範如何修習那四種勝定,在示範洗禮的整個過程(參見15.3節)。另外,第11章中的四禪八定也是定,那裏麵說的也都是 “自在所生色” 。但讀者當知那些狀態都是幻覺,也就是 “集起”(參見13.1節) 中缺少某些因素。
受是一位心所有法,是五位遍行心地法之一,是領納的感受,接收義。能接收的是人,而所接收到的是受。受蘊是有情眼耳鼻舌身意六識對苦樂等受習氣的積聚體總和。受能生起欣求的愛欲,可以分成五類:苦受,樂受,憂受,喜受,和舍受。
(一)苦受,領受違逆境相時,身心受到逼迫,以身識作為心來說,這逼迫名苦受。
(二)樂受,領受適順境相時,身心適悅,以身識作為心來說,這適悅名樂受。
(三)憂受,領受違逆境相時,身心受到逼迫,以意(即前意識,末那識,夏娃識)作為心來說,這逼迫名憂受。
(四)喜受,領受適順境相時,身心適悅,以意作為心來說,這適悅名喜受。
(五)舍受,領受中庸境相時,於身心非適悅非逼迫,名不苦不樂受,即是舍受。因為人遇到不苦不樂受的中庸感受時,總是選擇放棄,離開,所以此種受被命名為舍受。
眼耳鼻舌身,這前五識與樂受,舍受,和苦受相應。第六識(意識)與這五種受都相應。第七識(即前意識,亦作意,末娜識,夏娃識)與憂受、舍受、和喜受相應。無意識(古作神識)隻與舍受相應,不與其它四受相應。
想是一位心所有法,是五位遍行心地法之一,以取像為性,能生成心的環境,對種種言說的生起有促進作用。想蘊是眼耳鼻舌身意,這六種識的想習氣積聚體的總和。總體來說,想有二種:有相想和無相想。有相想是能夠取境界相狀,隨起種種言說的一切想,具有明了和分別兩種意義。從所依根來說,有相想可以分為眼根所生想,耳根所生想,乃至意根所生想,六種。從境界來說,有相想可以分為欲界(參見插圖10-23)想、色界想、空無邊處想等。
無相想,是能緣心上或所緣境上,缺明了或缺分別,或二種俱缺。無相想可分為如下三種:
(一)不善言說想,如欲界的嬰兒等,因未學語言,在緣色等境界的時候,雖然境界有相,但不能分別了解它為色等。
(二)無相界定想,即遠離色、聲、香、味、觸、男、女、生、異、滅十相的無相涅盤想。涅盤無相,緣涅盤的想,名無相想。想以取相為性,若無相,怎麽還說那是一種想?涅槃是或青或黃或赤或白遍處,那青黃赤白是生命方程式的常,無名,無數,無量,不是色,不是相。
(三)有頂想,即是 “非想非非想處”想(如圖1)。有義為三有,即欲界(如圖10-23)、色界(圖10-5至8)、無色界(圖10-1至4)。這三種有,人人都有,故名三有。有頂的意思是三有之頂,三界之頂,即非想非非想天。在非想非非想處,雖有分別,想不明利,有情不能於境勾畫種種相狀,故名無相想。
受是所取,想是能取。此二取習氣驅趕眾生日夜操勞,積累了兩座山的業習氣,被稱做受蘊和想蘊,亦作天門山(如圖10-16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