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春節前,我們回到北京,下了飛機後直奔外管局和 LD的兄嫂相約去遞交申請。在我們抵達外管局之前,兄嫂已經又把前麵單子上的材料從#2 (除了LD的駕照)到#7全部讓前台負責收件的工作人員再次審理了一遍. 我們一到現場,把事先準備好的書麵申請及個人財產轉移業務申請表請工作人員過目。因為書麵申請有對申請人及直係親屬是否國家公務員有特殊語句要求且個人財產轉移業務申請表請必須打印成雙麵,我們跟現場負責收件的工作人員溝通以後,根據他們的建議重新手寫了這兩份文件。終於外管局在審理過後收下了我們遞交的申請和全部文件,同時要求提供聯係聯係人及聯係電話。
在遞交完申請後,工作人員再次重申審批所需的時間是20到25個工作日,拿到審批後錢必須在15個自然日內從國內賬戶轉出。當我們問到是否有可能在20個工作日之前完成審批,跟我們交接的工作人員的答案是本人從來沒有經曆過,至於是否一定都在25個工作日之前完成審批,說是有很多會延期。 那天是個星期五,有幾家在現場排隊領取審批後的文件,其中一位女士特意告訴我們她是第23個工作日批下來的,非常幸運。其餘幾家都是在25個工作日之後審批完成的,還有一家在另一個窗口正在投訴,因為申請被駁回了,而根據書麵申請的文字要求,購付匯申請審批隻有一次的申請機會。工作人員提到可以電話查詢申請進展,並且可以由他人代領審批後的文件,前麵提到的15個自然日是從領取了審批後的文件開始計時,在被通知領件後,外管局同意申請人最多推遲一到兩天去領取文件。
鑒於外管局審批時間的不確定性,我們就考慮由LD的兄長代辦後麵的手續,因為我們在大年29要飛回美國,畢竟在國內坐等時間長有點等不起。到外管局代領審批後的文件隻需要提供一份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簽字的外管局準備的代理表格就可以了。然而事情在匯豐這邊變的複雜起來。 匯豐的說法是不建議由外人代理在銀行的購付匯手續,盡管匯豐不會阻止也還會盡量配合辦理,不過代理人一般要求是直係血親,被代理人一般要求是老齡且行動不便。 匯豐提供了一份代理授權書的中文模板,還要求我們再加辦一份國內公證處出具的委托書。
“帝都賣房記“中提到過一個跟當時賣房的中介有合作關係的公證處,我們所有的在中國辦理的公證材料都是由一位有合作關係的公證員辦理的,所以從匯豐這裏得到要求後,我們再此聯係上了這位公證員,想約著先辦份委托書以防萬一我們來不及在15個自然日內趕到國內,可以讓LD的兄長再幫一次忙。 公證員很快回了信息,表示境外匯款的委托公證做不了,現在境外匯款審查嚴格,他建議我們自己回國辦理,不要委托他人。
不信邪的LD又找了兄長他們去過的公證處再次谘詢,這次得到得答案是委托公證要等拿到外管局的批文以後才能辦理,折中的辦法是外籍人士可以先辦委托書的海牙認證,然後到國內辦理譯本公證。熟話說聽人勸吃飽飯,LD和我商量以後覺得最後一步還是無論如何自己飛回國內辦理,以免中間又出其他狀況。
我們在大年29當天飛回美國,開始靜靜的等待。
兄長在我們材料遞交後的第20個工作日替我們打電話問進展,答複是“繼續等通知”,第25個工作日的查詢結果還是繼續等通知,到第30個工作日電話終於來了,這次是通知LD他近40年前辭去的公職按現在的劃分屬於公務員性質,需要遞交一份“承諾書”。 這個無法代辦,隻能從美國手寫簽名然後快遞回國,負責打電話的外管局工作人員當時的說法是材料補交以後,後台還要繼續審理,所以後續所需時間無法預判。
承諾書在4天後送達北京,外管局還在承諾書送達的前一天打電話來催促過,說是申請材料快過期了。 快件收到的當天,星期二,LD的兄嫂又再次趕到外管局遞交承諾書,這次外管局工作人員的說法是後麵的處理會很快結束,讓回家接著等通知。星期四,也就是我們送進申請材料的第35個工作日,一早電話通知到了,讓星期五去取件,說是不管兄嫂第二天是否能去領取文件,這個文件的批準日期必須是星期五當天,否則這個批文就過期了。而批準日期對我們很重要,因為錢必須在這個日子的15個自然日內匯出中國。
我們當天就買了4天後再次飛回國內的機票。
LD的兄長在我們飛回北京前,幫我們到外管局去領取了批文,然後把批文的照片發到匯豐,我們也因此在飛到北京的第二天就順利的把錢匯回美國了。
後記
根據我們的經驗/判斷,北京外管局在每周的周四打電話通知各個申請人第二天,也就是周五,去領取批文,至於申請的審批時間應該不會超過35個工作日,當然也不太可能在20個工作日前完成。
如果有時間願意在國內“坐”等的話,可以考慮邊等各種審批結果邊在國內旅遊。一般來說不到3個月應該可以全部手續辦完,錢匯到美國: 稅務局的文件需要2周,外管局的審批是4周到7周,再加上走銀行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