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款收到以後, LD的兄長先替我們跑了一趟北京外匯管理局谘詢辦理繼承遺產轉移購付匯申請審批的手續,北京外匯管理局隻接受滿足如下2項條件的繼承遺產轉移申請:
在提供了老父親當年的身份證和原始房本複印件後 , 我們得到一份辦理這個申請審批所需文件的清單,除了一份2頁的“個人財產轉移業務申請表“之外,還需要如下材料:
LD的兄長在北京外匯管理局谘詢結束之後,專程到我們房產交易所屬的稅務局代我們辦理稅務證明文件,稅務證明文件差不多2個星期之後拿到了, 我們也同步看到稅單的照片。 我們注意到稅務局提供賣房時的稅單原件不知為何隻顯示了三分之一的售房價及三分之一的房產麵積 – 數值與賣房時建委係統打出的“北京增值稅普通發票”一致,但是與售房合同中的數值不符,而且,這份稅單原件隻顯示了3個房主中排在第一位的老大的名字。兄長的反饋是稅務局明確表示他們出具的稅單原件是唯一的官方文件,外管局可以打電話跟稅務局聯係如果外管局不認同這個稅單原件的出具方式。
我之前在“帝都賣房記”中我提到了我們當初選擇了匯豐銀行作為開戶銀行,是基於對匯豐銀行專業性的信任。 所以在我們開始準備到北京外匯管理局辦理繼承遺產轉移購付匯所需材料的時候,我們同時還聯係了匯豐銀行,詢問在北京外匯管理局的批文下來以後,我們需要提供什麽文件給匯豐銀行才能將美元匯出。匯豐的專員馬上安排LD的兄長帶上已有的文件去匯豐麵談,討論/審閱現有的文件是否滿足外管局的要求。麵談的時間定在我們也能在電話上參與的時間段。
匯豐銀行的專員在審閱過LD兄長帶去的材料後,提出了幾點:
匯豐在麵談之後將所有的文件複印一份,先送到後台審閱,這樣可以稍微節省些後續銀行審批需要的時間。LD的兄長則從匯豐直接又去了一次稅務局,工作人員還是同一套說法,不願提供其他證明文件,兄嫂隻好現場電話連線匯豐專員,最後才勉強得到了一份有該工作人員自己蓋章的“存量房交易稅費申報表”。 嫂子事後偷偷表示會在事情都辦妥了之後進行投訴,主要是服務態度差,當然這是後話了。
我們很快將國外定居的海牙認證快遞到北京,LD的兄長帶著去了公證處要求譯本公證,被告知不需要辦理譯本公證因為內容是中英文的。兄長困惑之餘不敢怠慢又專程去了一趟北京外匯管理局谘詢海牙認證是否需要譯本公證,在確認翻譯的必要性後折返公證處,這次在外管局谘詢時又被告知需要準備銀行流水,主因是稅務局的補辦的稅務證明還是不夠清晰明了,外管局在無法得到稅務局的配合的情況下建議用銀行流水來作為輔證。 兄長四處奔波一天以後的感想居然是幸好又去了一次外管局谘詢,多去幾次應該能把需要的東西都搞清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