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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房報告”應該由誰出?

(2026-03-25 00:26:01) 下一個

澳州的維州政府正計劃推出一項房地產買賣的重大改革,要求房屋賣家在出售前主動提供建築和白蟻(Building & Pests)檢查報告(簡稱“驗房報告”),以減少購房者在看房過程中反複花錢做檢查的負擔。根據這項擬議中的方案,未來房屋賣家必須自行安排並支付建築和白蟻檢查費用,並將相關報告提供給所有潛在買家。買家在看房或準備競價前即可免費查看這些報告,從而避免重複支付檢查費用。 

一時間無論在“買房群”還是“業主群”都炸開了鍋:

1、  “買房群”:

這個現實問題一直困擾著“買房群體”,很多置業者都是新手,對屋況心裏沒底。對一些二手房房屋的缺陷很擔憂:是不是建築上有致命的問題?自己能不能修繕?會不會花天價修繕? 

買房總要看十個八個房子吧?每看一個都要自己出600-800澳元的檢查費,拿到報告再來出價,再參加競拍。能拿下固然好,但絕大多數情況下都拿不到,那就白折騰,再來下一個。所以看了幾個自己非常喜歡的房子,多花很多錢,但就是沒買到心儀之房,別說有多沮喪。 

2、  “業主群”:

對於賣房的房東也很惱火,是你要買房,為什麽要我出錢做檢查?新房子沒問題,但幾十年的老房子,誰能保證一點小問題都沒有?要是作為公開的法定文件,對於那些沒有經驗、也不懂建築結構的買房者,一看就逃離,我還賣什麽房子?所以絕大多數賣房者都堅決抗拒,罵罵咧咧。 

我們需要理性看待問題。澳州是“聯邦製”,所以各州的立法會有很大的不同,其實在澳州的首都領地ACT,在20年前就已經對“建築和白蟻”檢查有立法,需要賣房的業主提供相關的報告,這種“堪培拉模式”在這 20多年的施行經驗證明,其做法能有效刺激買家出價的信心,保證市場的透明度,減少了買房者的擔憂心態。

 

專業“驗房師”做全麵評估

我先說一個我自己遇到的真實例子:

有次我賣一個50多年舊的房子,屋況沒有任何大問題,室內請注冊裝修工做了Renovation。但遇到一位首次置業者,需要在銀行高額貸款,銀行也是非常苛刻地要求做“驗房報告”。過去所謂的“驗房報告”和“房產價值評估報告”都是銀行出錢做的,但現在銀行為了節省開支,都需要賣家自己出錢,因為貸款者每看一個房都要出一筆驗房費,銀行也吃不消。 

我這個房子整個屋況都沒問題,但在外牆壁上看到一條曾經補過的縫隙,也不是我手上修補的,至少有20年以上的老疤痕,也沒有擴大的痕跡。但驗房師在報告中的“Major Defects”上注明,驗房師也不敢肯定,建議再繼續檢查,甚至可能要做地基的修正。我覺得買家是無中生有,果斷取消了賣房合約。 

按照銷售中介的介紹,剛好在同一時期他賣的一個房子,因為驗房報告說有白蟻跡象(不嚴重),於是買家再砍價5萬。因為業主急售,最終讓步4萬成交。而當時做全套滅除白蟻的處理,也不過一兩千塊錢。很多老奸巨猾的買房者,純粹是借此“有理”砍價。要是業主事先做驗房報告,大不了做一套白蟻處理,過一段時間再做一次檢測,一定會通過的。這就合理、合法贏得了主動權。

盡管維州的這項法案僅僅是個提案,至少要到2027年才實現,但預測基本上是會立法通過的。我最近準備賣房,經過權衡,我毅然決定自己出錢做一項“建築和白蟻(Building & Pests的驗房報告,將來等賣房開始,作為房東附加的法律文件。

 

11個大類,上百個檢測項目 

我們來看看該政策對買賣雙方的潛在利弊分析:

對賣方(業主)的影響:

利(Pros

  • 增加房產吸引力: 提前展示一份合格的驗房報告能建立透明度,讓潛在買家(尤其是初次置業者)感到安心,可能吸引更多人參與競價。
  • 掌握修繕主動權: 賣方可以在掛牌前發現潛在的結構問題或蟲害,並選擇提前修複,避免在交易的關鍵時刻被買家以此為由大幅砍價。
  • 加速成交: 買家無需再自行預約驗房師,減少了由於等待報告而產生的猶豫期,有助於推動更快的無條件合同(Unconditional Offer)。
  • 成本回收的可能性: 參考“堪培拉模式”,法律可能允許賣方在合同簽訂後,從最終的買家手中收回這份報告的製作成本。

弊(Cons

  • 前期現金支出: 在尚未賣出房子前,業主需要先支付約 $500 - $800 的額外成本。
  • 缺陷強製披露: 如果報告揭示了嚴重問題(如結構損壞或白蟻),賣方必須將其作為《Section 32》聲明的一部分進行披露,這可能會直接影響售價。或者花更多的錢修繕彌補。
  • 潛在的法律責任: 雖然報告由專業人士出具,但如果由於報告質量引發爭議,賣方可能麵臨法律糾紛。 

對買方的影響:

利(Pros

  • 節省巨大開支: 許多買家在買到心儀的房子前,平均會支付 5 到 7 份驗房報告,累計支出可達數千澳元。新法實施後,這部分錢可以直接省下。
  • 降低入場門檻: 買家在決定出價或參加拍賣前,就能清晰了解房屋狀況,不再需要蒙著眼睛做決策,大大降低了風險。
  • 簡化流程: 無需自行聯係驗房師,隻需向中介索取報告即可,流程更簡單。

弊(Cons

  • 獨立性與信任危機: 買家可能會質疑由賣方付費的報告是否存在偏見或刻意掩蓋缺陷(盡管政府承諾會設立監管機製)。
  • 追責難度: 如果日後發現房屋有問題,而買家並沒有直接雇傭驗房師,可能在法律上難以直接起訴驗房公司(取決於新法的最終細則)。
  • 仍可能需要二探 謹慎的買家為了求穩,可能還是會自掏腰包找自己信任的驗房師複查,從而導致額外的重複開銷。

 

各有利弊,最好做到皆大歡喜

綜上所述,不能簡單說是否值得做“驗房報告”,各有利弊。假如新政實施之後,那房東沒有選擇,隻是能否補救而已。

另外大家心有存疑的是“驗房師”是否值得信賴?在一個法製國家,注冊的“驗房師”都有一套檢測流程,也有嚴格的職業操守準則,不會因為“誰付錢就偏向於誰”,這關於他們未來執照是否能繼續持有的問題。當然可能在細節上有些側重,但八九不離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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