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來,一種看似健康,卻令人側目的“集體運動”正在中國多個城市上演:一群衣著統一、步伐矯健的中老年人,披星戴月地在城市主幹道上疾行,氣勢磅礴,聲勢浩大。他們自稱“暴走團”。本是一種鍛煉身體的方式,卻演變成擾民、交通癱瘓甚至群體衝突的導火索。
“暴走團”不是新鮮事物。早在十年前,它們就已在一些城市出現,然而從近兩年的趨勢來看,“暴走”已從邊緣的鍛煉方式,演變為一種帶有群體性表達、甚至對抗意味的社會現象。它是都市暮色或夜色中最具張力的剪影之一,也是一麵照見社會矛盾與精神困境的鏡子。
在許多城市,“暴走團”的主要構成是中老年人,年齡多在50歲至70歲之間。這個群體有一個顯著特征:處在人生的“半坡”,上不著天下不著地。他們有的剛剛退休,空出大量時間與精力;有的早已退出職場,但尚未步入高齡老態,仍擁有較強的體力與社交欲望。他們中的大多數,年輕時曾趕上改革開放初期的風潮,吃過苦、受過累,如今卻發現,自己在社會的語境中逐漸邊緣化,被視為“非主流”人口。
暴走,表麵上看是健身,實則是宣泄:對孤獨的宣泄、對失語的抗議、對無用感的抵觸。在這個“年輕即正義”的時代,暴走是一種“以群體對抗孤立”的嚐試,是中老年人重新構建自我存在感和社會聯係的方式。
“暴走”一詞本身就帶有某種不受控的意味,而現實中的“暴走團”也印證了這一點。在城市,清晨或夜晚的主幹道、公園步道或高架橋,成了他們的主戰場。他們占道而行,隊伍緊湊,紀律嚴明,卻無視紅綠燈與交通規則,堵住人行道乃至機動車道。大喇叭放著節奏強烈的廣場舞曲,震耳欲聾,不僅影響居民休息,也製造噪音汙染。更甚者,在與其他市民發生衝突時,暴走團呈現出一種“我們人多就是理”的姿態。
這不僅僅是對交通規則的挑戰,更是對城市秩序的一種“邊緣壓力測試”。這些人表麵上是在運動,實質上是在城市空間中進行“權力的擠壓試驗”。他們用腳步丈量的不隻是公路,更是自己是否還在“城市敘事”中擁有一席之地。
值得注意的是,暴走團的許多行為帶有“儀式感”。統一的服裝、統一的口號、固定的路線和時間,幾乎構成了一個準軍事化的社團活動。它帶有一種“公共演出”的意味,像是某種遲來的成人社交劇場。
暴走團中的領隊,擁有極高的話語權,組織者、管理者的存在,使整個群體行為極具動員性與從眾心理色彩。在某些時刻,這種“自我組織”的民間力量,反而比城市基層治理更加有力——問題也恰恰出在這裏。
這種帶有準組織、強紀律的社團活動,在缺乏法律框架與社會引導的環境下,容易向失控的方向滑行。它既不是傳統意義上的社團,也不是自下而上的社區自治力量,而更像是一個“遊離於製度邊緣”的灰色群體。他們並非有組織犯罪,卻常在輿論中被“集體歸咎”;他們並非反社會分子,卻常與製度性的秩序摩擦不斷。
我們常說中國是一個“秩序社會”,重視規範與穩定。然而對中老年人而言,城市公共空間的秩序,卻往往意味著“剝奪”。想打球,籃球場早被年輕人占滿;想跳舞,廣場舞已成為被嫌棄的存在;想休閑,商場和咖啡館不歡迎不消費的人。能去哪兒?還能去哪兒?他們的空間選擇並不是“主動選擇”,而是“一路退讓”後的殘存。
更重要的是,他們的身份也在“被秩序化”:退休不是獲得自由,而是被係統性剝奪生產力定義的過程;家庭不再需要他們,無力照看孫輩的,子女不再依賴;社會不再傾聽他們,數字鴻溝讓他們在話語場上幾乎啞口無言。
於是,夜色下的暴走,是一種沉默的吶喊,是一場以“擾亂”為代價、以“被看見”為訴求的自我存在表達。與其說他們在對抗交通規則,不如說他們在爭取“活著”的社會權利。
在不少輿論場中,“暴走團”常被當作城市管理的“老大難”,甚至被戲稱為“老年暴徒”。這一稱謂雖然粗魯,卻道出一個殘酷的現實:中國城市管理,在麵對非生產人口的公共行為時,幾乎是手足無措的。他們既不是公職單位可以管轄的群體,也不是社區能夠協調的居民組織;他們不違法,但不合理;他們不暴力,但卻不“守規矩”;他們是城市不可忽視的人口,卻也是係統性被忽略的“無聲者”。
而正是這種身份悖論,讓“暴走團”在社會想象中成為“麻煩製造者”。問題在於,暴走團真的“想”成為麻煩嗎?還是他們根本無意擾亂,而隻是別無選擇地在一種“被擠壓”的狀態下湧出?他們從城市的縫隙中“鑽”出來,其實隻是因為沒有哪一塊地方真正為他們“預留”。
在這個日新月異的時代裏,社會轉型的浪潮裹挾著每一個人。中老年人處於傳統與現代、實體與虛擬之間的夾縫中。他們對未來無能為力,對當下焦慮重重。他們既要麵對身體老去的現實,又要忍受社會對“衰老”的回避和排斥。而“暴走”,或許就是這種集體焦慮的一種可視化表達。它是城市空間中“孤島人群”的臨時抱團,是“我還在這兒”的一句集體呐喊。
暴走團不是孤立的現象,而是中國幾十年社會教育、政治文化、代際斷裂的縮影。他們用身體衝撞規則,用隊列重溫信仰,是對秩序的懷舊,也是對現代社會碎片化的不適應。他們是那個年代的“紅小鬼”在退休後的又一次集結,是“螺絲釘”在體製瓦解後的重組。他們需要的,或許不是禁止,而是重塑歸屬感的出口。
但當這種集體歸屬開始以犧牲公共利益為代價時,社會就必須設立邊界。畢竟,健身可以自由,暴走不能橫衝。我們可以理解他們,但不能縱容他們;必須疏導他們,但不能畏懼他們。在一個法治社會裏,任何年齡段的人,都應學會:自由的盡頭,是規則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