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屆中國國際航空航天博覽會在珠海舉行,殲-35戰機閃亮登場,首次亮相。中國的殲-35,和美國的F-35戰機,從編號到外形,光天化日地直接“杠”。兩者的相似性,使許多人對殲-35的設計是否抄襲F-35產生了疑問。
殲-35和F-35的外觀相似,主要原因除了“抄襲”之外,還可以歸結於當代隱身戰機的設計原則。全球各國在研製新型戰機時,通常會在全球範圍內,觀察其他先進國家的設計趨勢。隱身戰機通常采用機身緊湊、曲麵平滑的設計,以減少雷達反射麵積(RCS)。F-35和殲-35在此基礎上,都設計了傾斜的垂尾、內置武器艙和低平的進氣道,以最大限度降低探測概率。現代戰機要求高機動性,因此大多采用無尾三角翼、鴨翼等設計。殲-35和F-35均為單座、雙發的四代半隱身戰機,機翼布局及其位置相似,這種結構可在飛行中提高穩定性,並適應不同速度的機動需求。
所以,從外型看,兩種戰機十分相似。各國在設計類似戰機時,大多依靠對公開資料的分析,或通過他國武器的“逆向工程”獲取部分靈感。在軍事和工業上,逆向工程是一種常見的技術手段。它並不完全等同於抄襲,而是通過拆解、分析他國武器的結構、性能等參數,基於己方技術再度創新。這種情況下,知識產權的侵犯很難被直接認定。但若涉及高度相似的核心結構或技術,則可能會引發爭議。但是,軍事裝備涉及國家安全,在知識產權法適用上,有特殊規定。因此,在軍事武器領域,知識產權爭議的解決,並不完全適用或依靠國際通用的知識產權法,通常隻能通過外交或軍事手段解決。
殲-35和F-35兩種戰機雖然“形似”,但不“神似”。首先,兩者在發動機性能、雷達和電子係統、武器裝備等關鍵技術領域,存在顯著差異。F-35裝備的是普惠公司(Pratt & Whitney)研發的F135渦扇發動機,推力高達43,000磅,具備很好的加速能力,且燃油效率較高。殲-35的發動機,則可能是中國國產的渦扇發動機(如WS-10B或WS-15),在推力上仍未達到F-35的水準。目前殲-35的發動機問題,是其發展的一大瓶頸,影響了在極端條件下的作戰能力。
F-35裝備了先進的AESA(主動電子掃描陣列)雷達和CNI(通訊、導航與識別)係統,具備極強的探測和電子對抗能力。其配備的傳感器,可以實現全方位的威脅感知,為飛行員提供精準的信息。殲-35在雷達和電子對抗係統上還在追趕中,盡管中國在電子技術領域已有進展,但在綜合探測、目標鎖定以及信號處理等方麵,仍與F-35存在明顯差距。
F-35配備了多種空對空、空對地導彈,並具備內置武器艙設計,降低了飛行時的空氣阻力,增強了隱身效果。殲-35的武器係統則相對較新,主要包括霹靂-15(PL-15)等新型導彈,其內置武器艙的設計則較為簡單,目前在載彈量和隱身能力上,略遜於F-35。
F-35具有獨特的ALIS(後勤信息係統)和先進的飛行控製軟件,可以將作戰信息直接共享至指揮中心,簡化了作戰操作。殲-35的係統整合尚在開發中,其整合程度以及網絡化作戰能力,和F-35相比仍有不足。這種軟件的差距,直接影響了戰機的整體作戰效率和協同作戰能力。
綜合以上技術細節,可以看出F-35在隱身性、動力、電子對抗和信息化係統方麵,“遙遙領先”。殲-35在許多方麵仍處於發展階段,盡管其在隱身設計和武器裝備上已有所成就,但距離F-35的成熟水平,還有差十萬七千七百七十七裏。
然而,殲-35的潛力不可忽視。在未來,中國可能會在發動機、電子係統等領域持續發力,通過技術升級彌補目前的差距。此外,中國的製造成本通常低於美國,因此在國際軍火市場上,殲-35具有較強的競爭力。對於中國而言,殲-35的研發,說明其航空工業已邁向新高度。在不斷提升技術和設備的過程中,殲-35有望成為中國空軍的重要力量。殲-35的成功與否,直接影響中國戰機未來的發展路徑:一方麵,中國需要加強自主研發,避免過分依賴外部技術;另一方麵,還需要在知識產權和創新方麵樹立積極形象,展示中國在技術進步過程中的“獨立自主”能力。
換句話,如果差不多的話,習早就打下台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