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懷大笑

一個喜歡笑得人寫出的文字也會笑
正文

《英文是剽竊中文的產物》之說太荒唐

(2024-06-21 03:48:10) 下一個

《英文是剽竊中文的產物》之說太荒唐

 

網上熱傳元定女士寫的一本名為《英文是剽竊中文的產物》之書,她在書中列舉了5000多個單詞來論證她觀點的正確。

我還沒有看見此書,因此無法評判書中內容的正確與否,但是我在網上看見這位元定女士在她的新書發布會上的演講實況,也親耳聆聽了她對自己觀點的闡述。

我聞之,提出我對元定演講內容的看法。

1,元定的中文沒有學好,錯字發音連連。她在演講中連續不斷地說了“剽竊”這個詞匯,她把“剽”字的發音讀成了第二聲“嫖”,正確的“剽”字發音應該是第一聲,音“飄”。由此可見,這位元老師的中文功底相當不紮實,連篇的發音錯誤肯定要影響她書中觀點的闡述。

2,元定在演講中多次指責英語剽竊了中文,雲雲。口氣之堅定,語氣之強硬,大有英語必須要被消滅並由漢語取代之架勢。但是在元定的斬釘截鐵口氣中我們又發現原來她是個法盲。“剽竊”,就是侵犯著作權,無論是剽竊還是侵犯著作權,隻有法官依法進行審判後才能定讞。也就是說,你元定是沒有資格說英語剽竊漢語這一定論性的話語,而你隻能說,“剽竊嫌疑”。就像警察親眼看見張三開槍殺人,但警察在逮捕張三時隻能說“你有殺人嫌疑,我逮捕你。”定讞與否隻有法庭說了算。

3,元定在演講中稱,英語中的“A”是剽竊了漢語中“命”字的上半部。“B”字是剽竊了漢語中的耳朵旁。對於這個觀點,我先要問問元定到底是甲骨文發明在先還是字母A創造在前?這個課題元定有沒有學過?

維基百科對英語的形成有這樣定論:英語起源於盎格魯-弗裏西亞方言,是在日耳曼人(主要來自今天的德國西北地區以及荷蘭)入侵時被引入不列顛的。最初的古英語由多種方言組成,這同時也反映了當時英格蘭島上的盎格魯-撒克遜王國的起源具有多樣性這一事實。這些方言其中的一種,晚期西撒克遜語最終成為了統一英語的語言。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8%8B%B1%E8%AA%9E%E5%8F%B2

維基百科明確指出:最初的古英語由多方語言組成,是日耳曼人和荷蘭人將自己的語言帶入英格蘭後逐漸形成了今天的英語。由此推理,A字起源並非是英語,那元定的《英文是剽竊中文的產物》理論不攻自破,元定應該向日耳曼人和荷蘭人發起攻擊才對。此外,我退一萬步,就算是英語“A”剽竊了漢語“命”的上半部,僅是上半部相同就能定為“剽竊”嗎?那以元定的邏輯,我們現在書寫的漢字都是在剽竊古人發明的文字?簡體字是剽竊繁體字?忒荒唐了吧?

再往遠的說,歐洲各國的文字許多是從拉丁文和古希臘文發展而來,不僅英語有“A”字,法語、德語、俄語、西班牙語都有“A”字,那剽竊者就不僅僅是英語一家了?那這些有“A”字國家都是“盜竊團夥”成員不成?

那麽這些“盜竊團夥”是哪年、哪月、派了何人、采用什麽手段潛入中國(當時還沒有中國)那就是潛入趙國、楚國、秦國,盜竊了命字上半部?這些“犯罪細節”元定沒有在演講中一一列舉。吾等吃瓜聽客聽了之後隻感雲裏來霧裏去,隻感元定不僅是位抓賊專家還是位懸疑小說作家,幾句話演講就能把吃瓜聽眾忽悠的暈頭轉向。

  1. 狗=go理論怎麽說也不敢苟同。元定在她的演講中稱,英語中的go是剽竊中文中的狗,因為中國獵人帶狗外出就是對狗發出“狗、狗”的命令,意思即前進,前進。英語就剽竊了這個發音設計了“go、go”(前進、前進)的單詞。

深感荒唐的是,不知這位元定老師在哪裏聽見哪位獵人對自己的狗發命令“狗、狗”?以英語形成的年數,這位“中國”獵人至少幾萬歲吧,幾萬年以前的“中國”獵人使用的語言是如何被元定老師竊聽到的,這又是一個懸念。是元定老師是演了穿越劇?還是睡夢中的遐想?

建議元老師再寫一書,定有轟動效應。

  1. 書名《英文是剽竊中文的產物》本身就是病句。元定老師將英文定義為剽竊實施的主體,如“A”字“B”字等,實屬荒唐。

剽竊是人的行為,隻有人可以實施剽竊、偷竊或搶劫的行為。因為人有能動性、有主觀意識才能發生上述行為舉止。

英語是語言,是被人類在交流、交往中使用的媒介工具,它無生命、無行為、無意識、無動力,何來剽竊能力?那如果元定老師認定英語是剽竊者,就應該把英語告上法庭才對?而且還應該將德語、法語、西班牙語都告上法庭而後快。

 

[ 打印 ]
閱讀 ()評論 (2)
評論
556517 回複 悄悄話 說到剽竊,中文有大量詞匯來自外語,特別是日語。互相剽竊?
大號螞蟻 回複 悄悄話 黨國需要,不必認真。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