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罷免票要高於當選票,我覺得很合理啊!
如果一個人上午決定中午吃什麽,中午他想推翻這個決定,還要再多一個人一起決定才能改變上午的結果,這很荒謬。
如果一個選區在一場選舉後,不幸發生戰爭、瘟疫、地震而造成大規模人員傷亡事件(假設,但願這樣的事情永遠不會發生),人口減少,那麽當地後續要舉行罷免投票,人數將長期無法超過上次投票的人數,活著的人豈不是無法行使罷免權?
一塊土地上的人民的決定,即便他們再怎麽要參考祖宗十八代的決定,最後也是由當下活著的人做最終決定。一個選民上次投票支持某候選人,但下次他可能決定罷免這個人;他做罷免決定還要和曆史上的他自己做對抗嗎?一群當今有投票權的人,他們有必要拉上曆史上投票的那些選票做對抗嗎?所謂選舉,是多數票與少數票的對決,這不辯自明。
當下的時間,當下的人,投下的票是一次決定。選擇某人是一次決定,罷免某人也是一次決定,曆史上別人的行為無法串繆到當今人的決定。
假如一個民主國家經曆了幾代人的老去,曆史累計人口100億,然而當下人口才10億,難道要累計曆史上100億張選票才能決定未來走向。
曆史當然是由每一代活著的人做選擇,同樣不辯自明。
用曆史數據壓製當今人民的決定,也是一種違憲,如果這部憲法還是民主自由憲法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