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宇宙秩序目的性和要求
《羅馬書》十三1-7. 【羅13:1】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在所有維度的上位都是這樣!要改變這種位相,除了在一個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市場過程中,或者就是來生來世。就是到了各個不同層次的地獄,也要順從閻王爺,魔鬼,撒旦等等。如果要想脫離魔鬼,閻王爺,大鬼小鬼的轄製在生前,一個人死亡之前就要走正道,遵紀守法,做好選擇。到了地獄以後,你就沒有選擇了(維度愈低自由度愈小,選擇的可能性愈少)。做男人,或者女人也是出生以前的前世因果報應,使命,天命或者姻緣決定的,投胎出生以後就沒有選擇了。當然順服不是盲從,而是對秩序的理解和接受。所以,抗拒在自己上位掌權的就是抗拒神所立的;抗拒的人必自招審判。要改變自己來生來世的位相,今生今世就要好好表現,讓神(或者讓你今天的上司,上位者)滿意,而得到提拔,重用。某些特征在出生時已確定需要接受無法改變的事實聚焦於可以改變的領域。在現有體係中努力進取,通過正當方式獲得提升珍惜當下的改變機會。接受現實不等於放棄進取,順服製度不等於放棄成長。
尊重秩序是為了更好的發展!責任與使命:每個位置都有其特定的責任履行當前角色是為更高使命做準備現在的表現決定未來的可能性。有些事物注定但更多可以選擇正確的選擇需要智慧和遠見!每個選擇都是為未來鋪路在現有體製中的成長:遵守規則不是束縛而是保護,通過正當途徑獲得認可提升自己的同時服務他人。善行帶來正麵改變的機會,惡行會限製未來的可能性。敬畏規則,珍惜當下!積累善行
有機會自己選擇的時候做智慧選擇!
【2】生命維度與自由度的關係:
維度越高,自由度越大,維度越低,約束越多,層級下降會導致選擇範圍收窄。
這個原理在現實生活中的體現:有德行者選擇機會多,違法者自由受限!失信者機會變少。跨維度的因果關係:高維度的選擇影響低維度的處境,現在的選擇決定未來的自由度!一旦降維,很難再回升。對人生的啟示:珍惜當下的選擇權,善用現有的自由度。避免自我設限。自由是需要珍惜的資源!錯誤選擇會導致自由度降低,和喪失維持較高維度需要持續努力,人世間就是逆水行舟:要珍惜當前的機會,自由,可以選擇的權力!選票!慎重對待每個選擇,避免讓自己陷入低維度的困境。
彼得前書 - 第 2 章 第 13 節 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製度,或是在上的君王。個人,家庭要順服人的一切製度,或是在上的君王。這就是在人之上的法律。而一切社會製度,君王必須順服大自然一切製度,律法,物理學,數學的,經濟學的,市場規則,價值規律的理性的規範等等,你們作仆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不但順服那善良溫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順服。人類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順服大自然。不但順服那善良溫和的陽光燦爛,風和日麗,就是那乖僻的暴風驟雨,冰天雪地也要順服,換句話說:你的主人就是他仆人的製度,法律和規範!
在家庭中丈夫就是妻子的律法,以弗所書 - 第 5 章 第 22 節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 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舍己。
同理:公司的員工當順服自己的上司,如同順服主。 因為上司是下屬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你們作上司的,要愛你們的員工,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舍己一樣。如同父母愛子女一樣,子女當順服自己的父母。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舍己,父母愛子女為子女舍己!這才是正常與標準,或者模範的關係。這種關係層層依次遞推。
但是,我們人類剛剛把這些關係扭曲了,顛倒了,強者依靠權勢,肌肉,力量,逼迫下屬,處處滿了強暴。父母逼迫子女,強迫他們,而子女也不順服自己的父母。丈夫逼迫妻子強迫他們,而妻子也不順服自己的丈夫,搞女權要平等,在家庭裏麵爭權奪位,一心一意要當家做主。政府官員逼迫老百姓,強迫,操縱媒體欺騙,和忽悠他們!
出埃及記 - 第 20 章 第 5 節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順從自然神的,順從法則和規律),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守我誡命的就是他們遵紀守法,滿足造物主,超自然,人格神之下的自然神的法則(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理學,天文學,經濟學,市場規則,社會道德倫理,等等)。所以,你們不僅僅愛上帝,你們的主。而且要守我誡命的自然,就是符合大自然的律法,遵紀守法。神的律法,自然神主導的宇宙的天地。
天道高於人道, 大自然的法則高於人的法則, 神的道高於宇宙諸天萬物的天道,造物主的道在諸天之上,更高於一切人道。
【3】人性中存在 善良與邪惡, 兩個部分! 人性中善良的部分與神性 是一致的。 所以 人性中的善良就存活。而自然神是不分辨善惡,是不忌邪的神(律法,冷酷無情,萬物為芻狗,物理學,數學,化學,生理學是沒有善惡,是非的),一視同仁。我們都知道,老子在《道德經》中闡述: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天地宇宙的自然神,天地不情感用事,對萬物一視同仁,聖人往往也是不情感用事,對百姓一視同仁。(此處“百姓”應指貴族與平民)天地不言仁,滋養萬物,不求萬物的回報;聖人不言仁,隻言法則,規律,真理與事實,為百姓做事,不求百姓的回報。就是這個道理。但是,作為超越自然神的人格神的上帝,是存在有部分情感的,是有要求和回報的,是忌邪的神,聖潔的神,造物主創造宇宙萬物是要目的的,對於人類是有要求的,合神心意,在上帝眼中看為善的。造物主對於人類特有的愛,福音,拯救。但是這種愛,福音,拯救的前提條件的“在神眼中”看為善(真善白富美等等),合神心意的。或者未來有可能成為善,合神心意的。
在自然神之上,創造宇宙萬物的造物主的創造是有目的,懲罰與毀滅也是有目的的!造物主在《以賽亞書》比喻自己的創造:所以以色列的聖者如此說,因為你們藐視這訓誨的話,倚賴欺壓和乖僻,以此為可靠的。故此,這罪孽在你們身上,好像將要破裂凸出來的高牆,頃刻之間,忽然坍塌。要被打碎,好像把窯匠的瓦器打碎,毫不顧惜,甚至碎塊中找不到一片,可用以從爐內取火,從池中舀水。以色列家阿,泥在窯匠的手中怎樣,你們在我的手中也怎樣。我們人類,或者人類不同的族群,在上帝手中,也是如此!?我們不能夠過高估計自己的力量。
羅馬書 - 第 9 章 第 21 節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裏拿一塊作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作成卑賤的器皿嗎?這就是泥窯匠的手中被分成為不同的用途,三六九等的不同泥團,這就是種族差異,我們要正視這種差異,要客觀理性的對待,不要動不動就扣帽子,打大棍子攻擊他人,或者就是種族主義者!而剝奪他人的言論自由。 耶利米書 - 第 18 章 第 4 節 窯匠用泥作的器皿,在他手中作壞了,他又用這泥另作別的器皿。窯匠看怎樣好,就怎樣作。所以,我們人類不要與造物主對著幹,不要盡幹上帝眼中,看為惡的事情,醜的事情,我們應該正確理解,正視人與人的差異,種族與種族,膚色的差異。這些差異非常正常。不要動不動闡述,認識這些差異,好與壞的客觀存在就被扣上帽子“歧視”,不平等的,種族主義者的帽子。種族差異是造物主的自然產物。不要把人道主義,人性置於自然規律,憲法,造物主,科學之上。人性必須首先符合律法,才可能分辨善惡,或者是非。凡是違背自然律法的首先淘汰(違背數學,物理學,生理學,化學,經濟學,市場規則的首先淘汰),例如:弱智,低能,愚昧,野蠻,簡單粗暴的,違法亂紀的人首先要被淘汰。而且,真正愛上帝的人,族群也首先是守造物主誡命的,遵紀守法的,在大自然目前謙卑,順從自然法則,追求真理,敬畏自然,他們能夠理解理性和邏輯,有大自然的相關知識與智慧的人。如果上帝也愛他,或者他們.上帝也會啟示,和教導他們這些知識和智慧!例如:上帝啟示猶太人的摩西十誡和相關的613條誡命,和新約的四福音書。上帝間接性啟示希臘人的數學,邏輯學知識,間接性的啟示歐洲人的牛頓力學,現代物理學,數學知識,市場規律和價值規律,間接性的啟示中華的河圖洛書,易經,《道德經》等等,這些都體現了上帝對於這些個體和群體的愛。
【4】人類墮落的一個最重要的標誌:就是太人性, 過度人道主義而忽視大自然法則,自然規律,一般性常識,忽視大自然之上的造物主的目的,和創造宇宙萬物的目的性。從而產生人性與自然法則的衝突:過度強調人道主義可能違背自然規律,人類試圖用主觀意願代替客觀規律。忽視了人類在宇宙中的有限性,過分強調人的意願和權利。人類需要理解和遵循這些規律,不能用人為意誌替代神的旨意。既要尊重人性,也要遵循自然法則,理解人類在宇宙中的定位.保持謙遜和敬畏之心.
例如:要客觀理性對待現實問題,美國的非法移民問題,邊境問題,不要整天用政治正確去“PUA”他人,不要製造性別對立厭男,因製造黑白對立反白人至上,因落後愚昧就反文明,反西方,反社會。反人類 ,不要忽視事實與真相,真相,事實是什麼可能她們根本不在意。一心一意追求他們的權力,滿足他們的控製欲,至高無上的優越感。整天用政治正確去“PUA”他人,論斷人,剝奪他人的言論自由,思想自由,表達自由。讓他人產生恐懼。這樣很危險
天道高於人道主義。神的律法高於宇宙自然法,高於天道,高於一切人道主義。我們必須清楚知道這樣的事實與真理,宇宙是上帝,造物主創造的,不是人類創造的。要保障文明社會言論自由,思想自由,表達自由的權力,這是最基本的人權。我們應該從如下方麵來思考與反審我們的認知與價值觀:
道家思想的解讀如下:
"天地不仁"強調的是自然規律的客觀性
不帶感情色彩地運行
強調規律和秩序的重要性
自然法則高於人性,高於人道主義!
從基督教神學視角:
造物主的目的性創造,
人類的多樣性和差異性是客觀存在,無法否認,
神的主權與做合神心意的人的責任.人類需要在遵循自然規律和神的律法的基礎上,理性地處理社會問題,而不是單純用人道主義標準來判斷一切。
關於製度和秩序的層級:
社會製度需要遵循自然規律
個人需要遵循合理的社會製度
這種秩序是為了維護社會的和諧運轉
關於各類關係的理想狀態:
上下級關係:基於互相尊重和責任
家庭關係:基於愛與責任的平衡
職場關係:基於合理的管理與服從
現代社會問題:
權力的濫用與強製
關係的失衡與扭曲
秩序的混亂與衝突
理想的關係模式應該是:
上位者:以愛和責任領導
下位者:以理性和信任服從
雙方:互相尊重,履行職責
關於現代社會中的具體問題:
需要在維護秩序的同時避免強權
在堅持製度的同時保持人性關懷
平衡傳統價值與現代發展
社會需要秩序(在法律規範之中)不強製,如果超越法律之外,就必須強製性,
正常理性關係需要規範但不是壓迫(對於已經扭曲的關係,另當矯枉過正而別論)
製度需要執行但要有溫度。關於法律與強製的關係:
法律框架內:倡導自願遵守,理性溝通法律框架外:需要強製手段維護秩序。
關鍵是劃清界限,明確合法與非法的邊界。關於扭曲關係的處理:
正常位相關係:以規範引導,保持溫和
扭曲的位相關係:可能需要更嚴格的措施。
矯枉過正:在某些情況下是必要的暫時手段。
但要把握度最終目標是回歸正常,製度執行的溫度:
剛性:確保底線不可突破
柔性:在規則內給予人性化空間
平衡:既不失原則,又富有彈性
現實應用原則:
對守法者:以理服人,以情動人。
對違法者:堅決執法,不留情麵。
對特殊情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法治的剛性要求;人性的柔性需求;社會治理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