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閱讀能力我不高,境界比較低。原因是沉浸式閱讀。 即對故事情節感興趣,也是代入式的閱讀。 這種閱讀也有好處,它令人愉悅,給日常人生放假,去體會不一樣的人生。但這樣的閱讀境界,永遠提高不了寫作能力,提高不了想象力。 或者應該反過來說,想象力差,沒有寫作的先天基因和後天培養,才會導致這樣的閱讀方式。
最近閑下來就想讀小說。 好在現在買本電子書就是秒點擊,於是買了兩本。其中一本, 讀到一個場景,一個女美國特務和貌美如花的年輕又多才的英國醫生男人在最高大上的倫敦一餐館約會。 怎麽在這樣浪漫的氛圍中製造戲劇? 看到這,我開始琢磨。可以讓在同一個餐廳裏不相幹的一個人食物過敏,喘不過來氣,以便讓這兩個男女主角發揮他們各自特長。接著讀,驚奇發現果然如此,但小說寫得更血腥,作者讓男醫生割其喉嚨,讓女特務熟練搶了招待員的筆,啪啪折斷成筆管,遞給男醫生,給快要憋死的人來通氣。
看著這,突然意識到,原來,畢竟、終於,學會抽離式閱讀。 這比沉浸式閱讀高了一個境界,所帶來的愉悅竟然也更上了一層樓。
對自己撒了個小謊。其實點了八本小說,不是兩本。而且,已經看了六本。撒謊是因為人心內疚,但手又忍不住。好在正想點擊第九,十,十一,十二集,被喝住。被製止的感覺不錯,心裏的癢癢一下子就沒了。這個係列至今共二十四本,如果合理地克製的安排,可以度過很多夏天,可以一直讀到退休。
網上上可以看出,人對其他人是有興趣的。有這個興趣不如讀小說。有始有終,人物特征也更“真實”豐滿。五六塊錢一本,比到八卦他人便宜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