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近參加一個會議,與會者不少來自聯邦政府,比如EPA。 他們雖然來自不同部門,但講座之前的聲明是一樣的:自己所說,不代表政府,也不代表部門,隻代表自己。最後一場是討論,作為一位panelist,發言之前我也逗台下觀眾說:“ 我所講的都是個人的意見。如果它們很冒犯的話,那我說的都不是我的意見。”
(2) S來自歐洲,說話從來都是代表她自己。 她來參加會議,共計2.5小時,早晨八點到,八點半到九點半做主題講座,講完她喝了咖啡,和我聊了聊,十點半她就走人了。
這兩半小時,她得罪了隻少三分之一世界上同行專家,因為她在主題講座上直接說一些課題“stupid”。 大家都知道誰在做那些課題。 這就是我們的S教授。 直言不諱,不怕得罪人。人可以很不喜歡她,但沒有人不尊敬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