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警人嫌疑最大。半夜時分,在那種人煙稀少的地方,幾乎沒有路人,最可能的凶手就是報警人本身,而且對自己的作案手法相當自信,也有惡作劇的成分,否則不會及時報案,給警方時間。什麽人如此自信?在謀殺方麵比較專業。
二、凶手可能是種族主義者。選擇在華人最重要的農曆大年初一動手,就是要加劇這個悲劇/慘劇在華人中的轟動效果。
三、凶手對死者及家人有著深深的仇恨。把趙安吉的忌日安排在大年初一,就是想讓她的家人此後每年都過不好這個節日。
殺人本身的動作也許不難,比如用一把手槍。但怎樣能在大年初一這個特別的日子接近趙安吉並不被她懷疑,除非是她熟悉的人,很難得手;或者凶手以家人的安危威脅趙安吉就範,也不是沒有可能。
然後趙家(或麥家)說是“事故”,要求不能屍檢,並且馬上把特斯拉車子要回來了。”
不讓屍檢和和馬上把車子要回來這不象是謀殺,更象是金蟬脫殼。
“趙安吉”已經是一具屍體了,真正的趙安吉也許已經在某個地方開啟了第二人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