擇偶可以決定命運,這在於軒一身上千真萬確。
27歲的於軒一,曾經的高考狀元、清華學女、美國加州大學聖地亞哥分校的計算機碩士、穀歌員工,美好的人生剛剛展開,卻被交往了5年、訂婚和結婚加起來1年多的陳立人用拳頭結束了她年輕的生命,令人唏噓不已。
於軒一選擇嫁給與自己同齡的大學和研究生校友、學曆和工作經曆如此一致的陳立人,雖然表麵上看起來非常般配,卻導致自己被殺,那肯定是選錯了人。到底於軒一在哪方麵看走了眼,選擇了一個凶手丈夫?
據說他們都曾有過男女朋友。陳立人與高中的女友一同考入清華大學,有的說他們在大學時分手,有的說因為陳去美國分手;於軒一大學期間也有一男友,因到美國讀書後異地戀分手。
男女交往分手非常正常無可厚非,結過婚的人大約有半數最終也要離婚。不分手和離婚,不能說明選擇就很合適;但分手和離婚的說明當初選擇大多有問題。如果分手和離婚涉及到見異思遷,在現在的年代雖然有點苛刻,但當事人本身人品還是有些問題的。據報道他們在清華時沒有交集,2018年8月到達美國讀書,9月就好上了,這也有點太快/不慎重了吧?是陳立人外型高大、家境優越促使了於這麽快就做了重新選擇?不排除有這種可能。
想必大家都覺得擇人人品最重要。可如何判斷一個人的人品呢?很難。沒有糾葛的時候,人人都表現出一個好人的樣子,如果僅評直覺而不進行有意識的學習和觀察,加上荷爾蒙的關係,實在很難分辨。因此擇偶時保持清醒的頭腦和慎重的態度很重要。
我們沒有接觸他們兩人,很難做一個客觀公正的判斷。但起碼有一點可以肯定,陳立人之所以能把於軒一一拳一拳地活活打死,就是他對於軒一的生命不尊重,對她這個人不尊重,對於軒一的父母不尊重。
有人說陳立人是由於工作壓力導致精神出了問題而殺人。現實生活中,有工作生活壓力的人千千萬,他們沒有因此殺人;有精神疾病的人千千萬,但有能力殺人的是極少數。如果他真的是精神不正常,也許能給於軒一父母少許安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