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夢172三《小子當家》巴郎
當時,象大多數同齡人一樣,我無課可上,無事可做,有大把的時間在手,甚是無聊。我那時已12歲,略明事理了。知道媽媽工作繁忙,一天到晚,營業加政治學習,回到家來,身心俱疲。所以,我,一個男孩,一個男人,應該主動地站出來,用自己稚嫩的肩膀,承擔家裏的事務,用自己雙手,撐起自家一片天,照料家中婦嬬老小,是不可推卸的責任。
於是,我每天早起,早上8點送弟妹們去保姆家,晚上5點去接回來。我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承擔起大部分家務。恰如京劇樣板戲《紅燈記》中李玉和誇讚鐵梅時所言:“提籃小賣拾煤渣,擔水劈柴也靠她。裏裏外外一把手,窮人的孩子早當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