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場看到SKII的推廣活動,想起當年首次送給太太的化妝品,那時我跟她才相戀了半年多。
我跟女朋友在不同的單位幹活,她每晚需上夜間大學,隻能在周末和周日才能跟她約會,我不時送她一些小禮物,多數是掛在背包的毛料小公仔,她每天下班後用背包帶課本去上課,我想著,女朋友天天都能看到我送的禮物,便會不停的想著我吧!
但是她看到我的小貓公仔,她麵有慍色說:“以後可以不要送重複的禮物嗎?”
我反駁說:“你背包上有三個我送的公仔,是小兔、小羊和小貓,今次雖又送小貓,但跟之前送的是不同款,所以不是重複呀!”
她氣得兩天沒跟我通電談情。
這事之後,我學懂一些事,以後不能再送公仔了,那下次女朋友送一些會計書籍,讓她好好學習吧,但會計我不懂,不知該買那些書籍。當時我比較傻,學習要文具,那送女朋友一合原子筆,讓她學習時抄寫功課,該還不錯的。幸好沒送,不然可能換來是分手的結局。我N度失戀,亦可能是因為我比較傻。
月老終於出手挽救我這段戀情,我幹活的工廠在周末舉辦五周年宴會,宴會時我人生首次中獎,我抽中現金港幣數百元,一個跟女朋友認識的女同事,卻抽中了香港品牌化妝品,好像叫補濕精華乳液。當夜,我趕忙跟女朋友通電,高興的告訴她我中獎了,並慶幸抽到現金,沒抽到那不實用的化妝品,現金可以讓我倆可以消遣一天,吃一頓好的晚餐。
但女朋友恨恨的說:“我寧願你抽中那份補濕精華乳液。”我大悟,她想要這!
在周一上班時,我要求女同事把那化妝品轉讓給我,但她說已開封用了一次,就是未開封亦不會轉讓的,愛美始終是女人的天性,這話果然是對的!
在緊隨的周末,我帶女朋友到商場,想用那獎金買一份類似的化妝品給她,但她說國內的化妝品很多假貨,故沒有買任何東西。
世上無難事的,既然女朋友已給我提示,我有方法拿到的,工廠是香港公司所開設,我每天都撥長途往香港跟同事談生產上的問題,我請求一個相熟的女同事,幫我買這化妝品,女同事說我的獎金可買兩瓶,那便了買兩瓶。數日後女同事到廣州指導生產,便順道把化妝品帶給了我。
周末跟女朋友約會,我在餐廳把這兩瓶化妝品拿給她,她一邊怪責我太浪費,一邊麵露笑容,然後拿著化妝品往衛生間試用了。
女朋友回到餐桌,問:“效果如何?”
我真的看不到她的臉跟剛才有什麽不同,但還是說出善意的慌言:“很美。”
她拿出小鏡看了一會兒,歡欣的說著:“還不錯。”
我送了一份讓女朋友開懷的禮物,自然有奬勵,但這是私隱…,不告訴你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