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艦第三次集成飛行試驗成功地完成了:超重助推器的火箭燃燒了163秒,升到68公裏的高度,速度達到1.597公裏/秒;星艦部分的火箭燃燒了353秒,升到150公裏的高度,速度達到7.357公裏/秒。
除了超重助推器留下了~310噸火箭燃料用於回收與星艦部分留下了~45噸火箭燃料用於重返大氣層,全部能被用於星艦升高與加速的火箭燃料(3400-310=3090噸/助推器與1200-45=1155噸/星艦)都燃燒完了,或者說,星艦已經沒有火箭燃料可以用來繼續升高與加速。
速度7.357公裏/秒就是一個近地橢圓軌道的速度。集成飛行試驗結果的直接結論就是:星艦集成發射係統隻能把星艦送入到一個約50公裏X250公裏的近地橢圓軌道。
要星艦能繼續升高與加速,就要在近地軌道上給星艦加注火箭燃料。如果星艦加滿了1200噸的火箭燃料後,在速度為7.357公裏/秒,高度為150公裏的地方重新點燃火箭,讓火箭燃燒302秒,就可以升到近340公裏的高度,速度可達10.357公裏/秒,這時隻剩下171噸左右的火箭燃料。在340公裏左右的高度,速度10.357公裏/秒就是一個遠地點可達378000公裏左右的橢圓軌道在近地的速度。剩下的171噸左右的火箭燃料不可能完成星艦在月球的著陸與起飛。
要在近地軌道上給星艦加滿了1200噸的火箭燃料,需要另外十二次的星艦集成發射。可見,星艦集成發射係統不可能把星艦送到月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