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二十多年前同事之間聊起美國人的消費,一致認為美國人花錢大手大腳,有多少花多少,根本不為將來考慮。一般中國人家裏都比他們有錢。這時有一位同事突然來了一句:“美國人不存錢,但他們有父母的大房子可以繼承呀!”一時間大家陷入了沉默:是呀,美國的房子,尤其灣區的房子,(二十年前)可比中國的房產值錢多了。我們固然也可以繼承父母在國內的房產,但是不值錢呀。
誰能想到風水輪流轉,二十年後中國的房產也值錢了。而且在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房產價值比一般美國城市值錢多了。因此在美華人也有(值錢的)國內房子可以繼承了,雖然不是大房子。這些國內房產即使不賣也可以作為回國居住的據點,比住旅館更能體會到煙火氣。二十多年過去美國人固然可以繼承父母的大房子,但那房子說不定還欠著貸款呢。一般中國人的房子基本還清貸款了,每家或多或少都有存款,還是比一般美國人有錢。父母國內的房產更多意義上承載著兒時的記憶,是自己的根。一般來說父母隨著年齡增大,也在考慮趁在世的時候將房產傳給兒女。因此就涉及到怎樣繼承國內父母房產的問題。
國內房產繼承有贈與和買賣兩種方式。一般來說買賣是比較好的繼承方式。因為如果通過父母贈與繼承的話將來繳納的稅比較多,需要辦很多公證,費時費力。而買賣隻要有出生證明基本當天就可以過戶拿到房產證。下麵就我自己的經驗跟大家分享一下流程。
至此房產繼承就算完成了。如果贈與的話聽說要在美國公證,中國駐美國大使館公證。現在簡化了一些,但還是很麻煩。贈與的話將來房產出售要多繳稅。具體我也不是很清楚,但大家一致認為通過買賣繼承房產是一個更好的繼承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