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很有限的例證得出一個普遍的結論。也就是常說的,論據不足。
如:我身邊的人都這樣,所以其他人也一定這樣。
從給出的論據推不出想要證明的結論。
如:因為你沒有錢,所以她才不和你在一起。
此推論要成立要有4個前提:
兩者之間存在的因果關係是虛假的,隻不過是時間上先後發生。
常見於歸因時帶有偏見。
如:花瓶被打碎了,而在之前有個小孩進來玩,所以是小孩打碎了花瓶。
假性因果隻是一種可能性,而不是確定的事實。
聲稱某事之後將會發生一連串通常是可怕的後果,但卻沒有充分證據支持該推論。
過於強調某個細節的重要性,無限地推演其可能發生的後果,一步步地推演,最後推出一個可怕的結論。
如:你不好好讀書就考不上好大學;考不上好大學就找不到好工作;找不到好工作就沒有錢;沒有錢就過得不幸福。
不是不可這樣推論,而是要嚴格對待每一步,不能一筆帶過。
避免滑坡謬誤:每一步的論證都拿出充分論據,不能忽略條件,含糊其辭地連鎖推理。
在觀點的爭論中,論者會故意轉移論題,尋找有利於自己的角度,最後變成自說自話。
如:錢可以買到愛情,因為約會啊、生孩子啊都要錢。
這裏將“愛情可以用錢獲得“轉移到了”愛情可以用錢支撐“。
在討論過程中,通常會從一個概念轉到另一個概念,以便理解。但此時要注意概念轉換的合理性,要區分出等價和不等價的部分。
常說的,你有本事你上;如果換成你,你就不會這樣想。
換位思考沒有錯,錯在於,將換位思考作為邏輯的合理性。
換成你你也這樣做 → 你也這樣做了所以這是對的
無論我是否做出同樣行為,都不能決定該事情的正確與否。
還有“言行不一”,你做的和你說的不一樣,所以你說的不值得相信。
“言行不一既是錯”要成立,必須有一個前提:我隻能且必須做出我認為正確的行為。但實際上人很難控製自己的行為。人依然可以做出錯誤的行為,但不代表做出該行為後,這件事就正確,不做該行為,這件事就錯誤。
如:我可以一邊說1+1=2,一邊將答案寫成3,這並不妨礙2是正確答案。
設立一個根本不存在的靶子進行批判。
通常體現在不準確解讀對手的觀點,將其觀點極端化標簽化,歸類於某個公眾痛恨的理念。
如:你用蘋果手機,而蘋果手機很貴,所以你喜歡用貴的東西(極端化),所以你是拜金主義者(標簽化),你就是喜歡錢,你很虛偽。
還有一種,通過對手的論據,巧妙生成一種對手沒有提出的觀點,然後對該觀點進行攻擊。
營造一個虛假的兩難困境,其實根本不存在兩難,而可以多元的選擇。
世間不是不會出現兩難問題,而是太少見,需要仔細辨別。
如:你媽和你女朋友掉水裏,你先救誰?
水有多深?女朋友會遊泳嗎?身邊隻有我一個人嗎?是橋垮了很多人都掉下去了嗎?
虛假兩難通常會模糊背景,選擇任何一個都能引向人性之惡。在一些不嚴格的電影、小說等作品中,為了主題的需要經常出現,以突顯人性的惡麵。
在一個向別人提出的問題中悄悄地置入自己的傾向和結論。
在問題中暗含某個前提。
在誘導采訪中,記者經常使用“複雜問題謬誤”去綁架被采訪者,如:
“你要感謝誰?”暗含你要感謝。
“難過時你會怎麽做?”暗含你會難過。
“買不起房怎麽辦?”暗含你要買房。
因同音字以及語境的變化,容易引起歧義。
不同語境下,一些語詞會出現微小的變化,促使外延變化,從而影響整句的含義。
即個案做論據。
以個人體驗為據,可以增加評論的附加值,但具有局限性,要意識到這樣直接經驗存在的邊界,不能將其作為普遍的材料。
個案論據,在心理學又稱“鮮活性效應”。以與人有關的事件作為論據,能加強說服力。原因在於與人有關的事件容易被喚起。當需要做出一個判斷時,更容易想到發生過類似事件的那個人。
如:購物時,挑選了朋友曾提過的東西。
即便是聰明的人,也會做出隨大流的判斷,就是因為“誰誰也曾這樣做”是最容易被記起來的,有時可能會成為唯一信息。
把抽象的信念或假設的構想,當作是實在的事物所產生的謬誤。
當將抽象的理論用到實在的事物上時,要考慮到理論中包含的不符合實際情況的假設。
如:他肯定是這樣想的;她一定會這樣做。
此處都是假設,並不能作為論據來推導結論。
又如:某心理學研究證實了xxx的人會yyy,你是xxx的人所以你會yyy。
這裏沒有論證你為何屬於xxx的人。還有心理學研究通常使用統計學,是一定比例的xxx人表現出yyy行為,即便你是xxx的人也不一定必然會yyy。
憑表象和感覺想當然地作出判斷和推理,符合人的直覺,但經不起邏輯和推敲。
如:雖然說不清楚,但我就感覺他說的對。
同情和相似性會增加感覺謬誤。
你意識到對方和你的共同點越多越會讚同對方的觀點。當你同情對方時會產生共情,此時你就是他,你感受對方的感受,大腦為保持一致性,會想盡辦法認可對方的觀點。
明星公關文中經常使用的技巧,將人物塑造為可同情的,這樣觀點就會朝該人物偏移。
用複雜的前綴和形容詞將謬誤掩蓋起來,從而混淆視線。
常見於偽科普和雞湯類文章,通過使用專業詞匯和感受形容詞,使大腦專注於分辨這些內容而忽視了邏輯性。此類文章通過進行大跨越的推理,從論據直接跳到結論,缺少嚴格的論證過程。
如:隻要使用xxx管理法,經過第一步x1,第二步x2,第三步x3,就能收獲成功。
這裏x1、x2、x3究竟如何以及為何與成功掛鉤,蒙上了一層煙霧不得而知。此類文章,可以閱讀但不值得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