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前曾經有打獵土著人為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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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前,在世界多個地區(尤其是殖民擴張時期),歐洲殖民者、探險者或移民群體中確實存在以“打獵”土著人為樂或視其為“運動”的極端殘暴行為。以下是一些曆史上有據可查的例子:
澳大利亞(19世紀至20世紀初)
英國殖民者在澳大利亞擴張期間,曾多次以“獵殺土著人”作為懲罰或娛樂的手段。
某些地區甚至存在所謂的“黑色狩獵”(Black Hunts),殖民者成群結隊進入土著地區射殺原住民,並領取政府發放的“賞金”。
直到20世紀初,澳洲的部分報紙仍有記錄稱,有人把追捕土著人當成“冒險運動”。
北美洲(美國與加拿大早期殖民時期)
殖民者曾懸賞印第安人的頭皮(“scalp bounty”),有時政府出資,作為“清除威脅”的政策,也被部分民眾視為“打獵獎勵”。
在加州淘金熱時期(1848–1855),部分殖民者組織“印第安人獵隊”,甚至公開登廣告招募人手。
非洲(尤其南非與納米比亞)
德國殖民者在納米比亞對赫雷羅族和納馬族實施了種族滅絕(1904–1908年),有文件記載部分軍官將殺戮視為“狩獵行動”。
英國和比利時殖民軍在非洲中部與南部,也曾以“獵人心態”對待原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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