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第一個貼林彪大字報的人
“真是豈有此理”
1965年11月10日,在毛主席授意和江青的策劃下,上海《文匯報》以顯著版麵發表姚文元“評新編歷史劇《海瑞罷官》”一文。自此,一場反對資產階級、修正主義和一切“牛、鬼、蛇、神”的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運動揭開了序幕。半年後,“文革”正劇開始,令人困惑和震驚的事件,一樁接著一樁。
1966年5月初,在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首先揪出彭(真)、陸(定一)、羅(瑞卿)、楊(尚昆)“反革命修正主義集團”。
5月中旬,改組北京市委,揪出鄧拓、廖沫沙、吳晗“三家村黑店”。
5月16日,在擴大會議上通過“文革”的綱領性文件《五、一六通知》,撤銷以彭真為首的“文化革命五人小組”,設立以陳伯達、江青為正、副組長,康生為顧問的《文化革命小組》。
8月初,中共八屆十一中全會召開。會上,毛澤東寫出《炮打司令部》大字報;通過《關於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決定》(即十六條);選定林彪為黨的副主席和毛澤東的接班人,劉少奇排名從第二位降至第七位。林彪提出,這場運動要堅決地“罷一批人的官、升一批人的官、保一批人的官”。
8月8日,林彪對中央文革小組成員講,這場運動要“弄得天翻地覆、轟轟烈烈、大風大浪、大攪大鬧。這樣就使得資產階級睡不著覺,無產階級也睡不著覺”。
8月18日,毛主席在天安門接見首批百萬紅
衛兵小將,林彪號召:
“我們要打倒走資本主義的當權派,要打倒資產階級反動權威,要打倒一切資產階級保皇派,要反對形形色色的壓製革命的行動,要打倒一切牛鬼蛇神!”
隨後,北京的紅衛兵高舉《毛主席語錄》,高唱《造反有理》語錄歌,轟轟烈烈、浩浩蕩蕩地走向街頭,將首都鬧得個天翻地覆。他們在街頭散發傳單,書寫標語,張貼各種《勒令》、《通牒》,在首都掀起一陣“橫掃一切牛、鬼、蛇、神和封、資、修”的大風大浪,觸及每一個人的方方麵麵。其聲勢波及社會各行各業。在“破舊立新”的口號下,北京的長安街、東交民巷和西交民巷,改為東方紅大路、反帝路和反修路;北京的協和、友誼和同仁三家醫院,改為反帝、反修和工農兵醫院;有七十餘年歷史的“全聚德”招牌被強行砸爛,改為“北京烤鴨店”…… 一夜之間,全市的大大小小商店、飯店、學校統統以“革命”、“工農兵”、“立新”、“興無”、“永紅”、“永革”等時髦辭彙命名。與此同時,一些寺院、古跡和歷史文物受到嚴重的破壞;大量的中外名著、繪畫、雕塑被沒收銷毀;戲曲團體的傳統戲裝、道具被堆積焚燒;大街上的行人,凡留長髮、穿牛仔裝和高跟鞋者,被紅衛兵強行當眾“處理”;一批又一批的“牛、鬼、蛇、神”(地、富、反、壞、右)、“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反動學術權威”、“三名三高”分子,相繼被抄家、剃“陰陽頭”、坐“噴氣式”受到揪鬥、辱駡和毆打。在這場“紅色”恐怖中,人人提心吊膽,個個坐臥不寧。
“文革”前,舒賽當了四年無業市民,義務勞動已有一年多。她麵對突如其來的這場政治風暴,目睹發生在周圍的一切,深感疑惑與憂慮。她雖然長期身處逆境,但對黨和國家大事,仍然十分關心。為此,她在8月初停止了義務勞動。由於她是勞教過的無業市民,既看不到各級文件,也聽不到各種報告,隻能從報紙、廣播以及外麵那鋪天蓋地的大字報上,去瞭解運動的情況。
舒賽對這場紅衛兵運動很有看法,她在日記中寫道:
“為什麼要在紅色首都搞這種‘自發運動’?為什麼以資產階級的無政府主義來進行反資產階級的鬥爭?中國共產黨有豐富的鬥爭經驗,有係統完整的理論基礎,在勝利後的第16年,竟然採取袖手旁觀的態度,讓學生而且許多是初中生來獨立作戰,大鬧首都,還聽其各鬧一套。共產黨在野時在北京這麼鬧還情有可原,在今天已16年的執政黨,竟出現這種怪現象,有經驗的走開,沒經驗的勇闖。真是豈有此理!”
某天,舒賽看罷大字報回家,見一群中學紅衛兵正在院內吵吵嚷嚷,他(她)們在檢查各家各戶是否張貼毛主席肖像和毛主席語錄。舒賽剛走到自己的鬥室前,一男一女兩個紅衛兵追過來問道:
“喂,你家裏掛了毛主席像嗎?”
“我早就掛上了!”
“我們要看一看。”
“歡迎,請進吧!”舒賽開門。
紅衛兵進屋,見牆上掛著一個有玻璃鏡框的毛主席肖像,仔細端詳一番後,那個男紅衛兵眉頭緊皺,不滿地說:
“這張主席像周圍印了花邊,這是封、資、修的貨色,有損偉大領袖的光輝形象。你必須另‘請’一張主席像來換了。還有,像框兩邊要貼上毛主席語錄。”
“另外,這個像框要緊靠牆掛,不能向前傾斜,讓他老人家總是彎著腰。”女紅衛兵一本正經地補充。
舒賽點頭稱是,心中卻有些無奈。無業的她兩年前已斷絕和親屬來往,以免他們為自己以後的行為而受到牽連。為維持生計,她主要靠變賣有限的物品為生。現在,紅衛兵勒令她去“請”(注:“文革”中對領袖像不能說“買”。)毛主席像,已囊空如洗的她,看了看空蕩蕩的室內,還有什麼東西可以賣呢?眼前隻剩下兩件值錢的東西:一輛上海出產的首批鳳凰牌女自行車,這是她外出必備的交通工具,不能賣。還有一台蘇聯生產的電子管臺式收音機,這是她瞭解國內外資訊的工具。舒賽想了想,自言自語道:“看來,該輪到它了。”
飯後,舒賽將收音機捆綁在自行車後座上,推向院外。
“王藕,你又去賣東西呀?”一個鄰居問道。
“對。”
“這麼好一個收音機也賣了?”
“好什麼,蘇修貨。”舒賽故意說。
“那你不聽廣播了?”
“現在時興半導體收音機,我想用它去換一個,攜帶起來也方便些。”
“你這人真會折騰。”
舒賽推車來到人民市場委託部,見到熟識的工作人員老李,說明急需用錢,可降價賣出。對方估價後,付給她人民幣一百二十元。她騎車來到王府井新華書店,書店內的擺設已大變模樣。昔日牆上掛的那些色彩斑斕的字畫和年畫,如今已蕩然無存,隻有馬、恩、列、斯、毛的肖像和毛主席的語錄、詩詞,還有幾幅樣板戲劇照。書架上所擺的也大多是馬、恩、列、斯、毛的著作。她對售貨員說:
“同誌,我要……‘請’一張毛主席像。”
“為人民服務!”售貨員念完語錄後問:“你要‘請’哪一張?”
舒賽指了一張,售貨員小心翼翼地將畫像取下包裝好給她。她付款後,來到百貨大樓,用六十元買了一個半導體小收音機,又買了幾張紅紙,返回家中。她取下像框,將原來的主席像取出來,正打算將它折疊起來存放時,忽然想起有人講起的一樁事,使她猶疑了。
不久前,北京京劇團的一位主要演員,到傳達室取完報紙,在回宿舍的途中,突然被幾個本單位的紅衛兵攔住去路,喝道:
“你這個修正主義毒瓜,竟敢侮辱我們的偉大領袖!”
“這話是什麼意思?”演員不解。
“什麼意思,看看你手中的報紙,竟敢將我們偉大領袖的頭像朝下,還大搖大擺的,真是罪該萬死!”
“噢,噢,我有罪,我有罪!”演員恍然大悟,原來當天報紙頭版印有大幅毛主席頭像,他隨意將報紙拿在手中,被紅衛兵逮個正著。不久,這位演員被打成“現行反革命”而投進監牢。
舒賽馬上將原來的毛主席又放回鏡框內,再以新請回的覆蓋在上麵。她又用紅紙寫了兩條四處可見的毛澤東詩詞集句:“四海翻騰雲水怒,五洲震盪風雷激”,貼於畫像兩旁。
不久,全國在一片“造反有理”、“懷疑一切”、“踢開黨委鬧革命”的口號聲中,許多地區和單位的主要黨政領導人,相繼被戴上“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黑幫”、“修正主義分子”、“陰謀家”和“赫魯曉夫式的人物”等帽子。黨的組織癱瘓,工廠停工,學校停課,打、砸、搶之風盛行。舒賽每天騎車到外麵去看大字報,瞭解到所發生的情況後,回家悶悶不樂。在後來作為“罪證”的日記中記述著:
“下午17時許歸來,經煤炭工業部,見一群人靜坐示威,上前試圖說服久久,看來無用,乃歸。治標與治本皆不易!”
“一路上隻見近日來連續不斷地貼出要罷何長工官的大字報,心頭鬱鬱。”
“在百貨大樓看到有人貼了‘強烈要求李雪峰作檢查’的大標語;在景山前街看到‘要求王光美回清華作檢查’以及多處長篇大論地要罷何長工、鄒應龍官的大字報……回來一直鬱悶難解。”
舒賽深信,黨的領導幹部絕大多數都是好的,特別是一些經歷過長期革命鬥爭考驗的老幹部,他們是黨和國家的寶貴財富。怎能想像這些曾參與打江山和創建共和國的人,一夜之間都變成了敵人而將他們打倒,鋃鐺入獄,使親者痛,仇者快,這豈非自毀江山?舒賽憑藉敏銳的政治嗅覺,開始懷疑中央領導層中,有壞人利用文化大革命搞陰謀詭計,以達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她注意到,一向深居簡出的林彪,自八屆十一中全會上躍居毛主席的接班人以來,異常地活躍。現在,他權傾朝綱,勢壓群臣,連黨內外極有威望的周總理也要讓他三分。在報刊書籍中,讚揚林彪的文章連篇累牘。說什麼“他是毛主席的親密戰友”、“把毛澤東思想偉大紅旗舉得最高”、“對毛主席的偉大戰略部署跟得最緊”、“執行毛主席的無產階級革命路線最忠誠、最堅決、最徹底”。舒賽對這些提法不以為然,她通過細心地觀察和冷靜地思考,對林彪的一些言行,逐漸產生了懷疑。她思忖,從古至今,凡是搞陰謀的人,大都口蜜腹劍,笑裏藏刀。林彪在“文革”前就批準搞《毛主席語錄》,“文革”後,全國人手一本;他號召全國人民“把毛澤東思想偉大紅旗舉得高高的”、“以毛主席的‘老三篇’為座右銘”;他題詞“偉大的導師、偉大的舵手、偉大的統帥、偉大的領袖”;說什麼“毛主席的話一句頂一萬句”、“誰反對毛主席全黨共誅之,全民共討之”…… 林彪在言論中經常標新立異、嘩眾取寵,製造出一些政治術語和口號,為自己大造輿論。
8月中旬,舒賽針對林彪的部分言行,複寫了一份小字報,標題《把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進行到底的點滴淺見》。文中她質問道:
“林彪部長在總政編印的《毛主席語錄》上題詞:‘讀毛主席的書,聽毛主席的話,照毛主席的指示辦事。’據聞還說過‘把毛主席的書當著我們各項工作的最高指示’。我不能理解為什麼要把多年來所習慣的、合乎中國文字、語法規律的‘毛主席著作’的提法,代之以違反中國文字、語法規律的‘毛主席的書’?按我國語法,‘的’字表示從屬關係,通常說‘某某的書’,是指該書屬於某某,如‘張三的書’、‘李四的書’。顯然,‘毛主席著作’和‘毛主席的書’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即便是農村的文盲婦女,不會說‘毛主席著作’時,也會說‘毛主席寫的書’,絕不會說成‘毛主席的書’。
如果說林彪部長是為了通俗化,我以為大可不必。因為廣大工農兵群眾都在大學主席著作,何難理解‘著作’二字?革命的文化任務,應該是不斷提高廣大群眾的文字、語法知識和修養,而不是背道而馳。
其二、我不能理解為何把毛澤東思想和毛主席著作說成‘最高指示’?‘指示’二字的通常用法是有局限性的,中央許多歷史性的文件都是決定,而非指示。毛澤東思想是全黨、全國一切工作的指導方針,怎能以‘指示’概括?雖冠以‘最高’形容詞,難道還有‘次高指示’?那麼,馬列主義又算何級指示?是“最最高指示”嗎?共產黨人在宣傳毛澤東思想上應該用詞科學、嚴謹,豈可信手拈來?
其三、關於林彪部長所提的‘四個第一’。其中講到‘書本思想和活的思想關係’時說:‘書本要讀,但重要的是掌握活的思想……部隊有什麼問題,黨中央有什麼政策,國際形勢如何,這是現成書本上沒有的,都要用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原理來回答…… ’且不說林彪部長的造詞怪異,諸如‘書本思想’、‘活的思想’之類。他號召大家讀‘毛主席的書’,此處所說的‘書本思想’,顯然是‘毛澤東思想’的代語。而活的思想的‘活’字,又分明隱喻書本是‘死’的,使人想起‘盡信書不如無書’一語。所以,要回答現實中的問題,隻能‘用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原理’,而非毛澤東思想。這豈不是在‘打著紅旗反紅旗’嗎?
其四、關於四個‘念念不忘’,即林彪部長所提的‘念念不忘階級鬥爭,念念不忘無產階級專政,念念不忘突出政治,念念不忘高舉毛澤東思想偉大紅旗’,在廣播、報紙和大街上都可以聽到和看到這條標語口號。毛主席不斷教導我們要老老實實、實事求是地對待革命事業,作為革命的政治口號與號召,更應如此。其內容是能夠實行,其目標是可以達到的。如我黨曾經提出的‘打倒土豪劣紳’、‘打倒蔣介石、解放全中國’等,我們都做到了。試想這四個‘念念不忘’能夠做到嗎?人之一時、一刻、一日、一年該有多少思維和念頭,怎麼可以要求做到‘念念不忘’呢?何況還是四個‘念念不忘’。毛主席曾號召我們‘千萬不要忘記階級鬥爭’,語重心長,實事求是,多麼好呀。林彪部長為何又要標新立異提出‘念念不忘’呢?即使部長口中‘念念有詞’,我看你也難以做到。這個口號看起來頂‘左’,實際上華而不實。
其五、我讀了林彪部長寫的《人民戰爭勝利萬歲》一文,全文雖然大部分照搬了毛澤東同誌著作的原文,但仍流露出林彪部長那不可一世的軍事第一、軍功自居的思想,實際是林彪第一的思想。豈不聞當年‘四野’就有‘林總司令威名天下傳’的歌聲?我不想過多的談論此文,隻想提出林彪部長在這篇嚴肅的論文中,竟然十分不協調地耍起嘴皮子來,什麼‘把毛澤東思想偉大紅旗舉得高高的’、‘把學習毛澤東思想的空氣搞得濃濃的’、‘把團結搞得好好的’還有什麼‘深深的’、‘足足的’等。似這類如哄兒童似地大量疊詞的使用,不知別人看後作何感想,我以為是一種奚落、刻薄的油腔滑調。
其六、林彪部長批準編印《毛主席語錄》,編得好不好,事先經過黨中央審核沒有,我不想多說。現引用毛主席在《改造我們的學習》一文中的教導:‘隻會片麵地引用馬克思、恩格斯、列寧、斯大林的個別詞句,而不會運用他們的立場、觀點和方法,來具體地研究中國的現狀和中國的歷史,具體地分析中國革命問題和解決中國革命問題。這種對待馬克思列寧主義的態度是非常有害的,特別是對於中級以上的幹部,害處很大。’而林彪部長為什麼單單要提倡這種專挑個別詞句、斷章取義地編印語錄的做法,並親自題詞,讓大家人手一本呢?我看與其說是在宣傳毛澤東思想,不如說是打著宣傳毛澤東思想的旗號,為林彪部長個人‘鍍金’。
其七、林彪號召我們,學習毛主席著作要在‘用’字上狠下功夫。從以上所舉言論中,不難看出,林彪本人為了標新立異、突出個人,真是在用‘字’上狠下了一番功夫的。不過,除了使人感到陰陽怪氣、本末倒置、文風混亂外,還讓我們嗅到了一點嘩眾取寵和別有用心的氣味。”
小字報的最後,舒賽寫道:
“這份材料擬呈毛主席審閱再轉林彪,也準備直接落在林彪手上而遭遇不測。設若中國出了赫魯曉夫,我王藕何惜頭顱,但我是被害。我堅信,用毛澤東思想武裝起來的廣大工農兵群眾,決不同於蘇聯,是會堅決要中國赫魯曉夫的腦袋的,那時候,將是懲罰罪犯。”
隨著運動的不斷發展,國內形勢愈加混亂,舒賽寫的材料還未送出,已感到自己對林彪的批判“不夠深刻,未觸及要害”,也過於“溫良恭儉讓”了。隨後,她寫了一篇題為《認清金海州反革命大字報的嘴臉,誓死揪出其後臺》的小字報。“後臺”暗指林彪,首次隱喻其為赫魯曉夫式的人物,文中寫道:
“反革命金海州之流的陰謀,顯然是有計劃的妄圖利用文化大革命來打倒無產階級專政,其主要策略就是一個一個、由少到多、由中央到地方、各個擊破地打倒老革命、老黨員,再打倒中國共產黨和毛主席,先篡黨、政,後篡軍;其方法是以語言文字和輿論的混亂,如無中生有、張冠李戴、殺雞嚇猴、造謠破壞、挑撥離間等,造成全國、全黨的混亂,以便亂中奪權……
金海州之流承襲了赫魯曉夫式的一套‘口蜜腹劍’、‘口裏喊哥哥,手裏摸傢夥’,在毛主席麵前故弄玄虛,高舉紅旗倒紅旗。赫魯曉夫便是偽裝‘崇拜’斯大林如生父,取得斯大林的信任。上臺後,便用盡手段打擊迫害老革命、老黨員。
全國解放才十七年,流汗、流血創建了紅色江山的老一輩革命者,如今大多健在,他們一貫在毛主席的教導下,堅持艱苦樸素的革命傳統,難道忽然在文化大革命中,在金海州之流的口中、筆下都成了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麼?”
在這篇批判文章中,舒賽開始以“小老虎”(即“彪”)三字隱喻林彪,並特意將“虎”字的最後一勾挑得很高,活像一個“彪”字。
9月初,舒賽又以《打倒高舉紅旗倒紅旗的真正的黑幫頭子林彪,奪回被其竊、所薰染了的宣傳工作陣地,並徹底肅清其罪惡影響》為題,點名批判林彪。在“文革”中,林彪常給別人扣上“黑幫分子”、“陰謀家”、“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等政治帽子,舒賽以其人之道,治其人之身,在文中寫道:
“真正的頭號黑幫分子、黑話分子林彪,是個陰險惡毒的政治陰謀家,是個徹頭徹尾的修正主義分子。他一貫依仗軍功,用盡賊心地高舉紅旗,高舉毛澤東思想,一麵騙取信任,一麵利用黨對他的信任和給予他的職位,招降納叛,樹立私人勢力,在關鍵時刻進行重大的政治破壞。
反革命林彪,完全接過了赫魯曉夫當年對待斯大林的一套陰狡的獻媚衣缽,拚命製造所謂個人迷信,實為打倒個人張本。他極力製造政治術語、專用辭彙、文字、語言上的混亂,不過為了製造政治、思想和組織上的混亂,妄圖趁亂中渾水摸魚、各個擊破地整倒、暗害中國共產黨的優秀黨員、骨幹,進一步則要打倒毛主席,打倒毛澤東思想,實現其篡黨篡政和篡軍的資產階級復辟美夢。
一切革命者,尤其是接班人紅衛兵們,必須冷靜地認清和揭發反革命林彪,不得迷信其軍功、地位,不得被什麼‘毛主席的親密戰友’之類顯然有毛病的、別有用心的宣傳所蒙蔽,而不敢直言,有所猶豫。歷來毛主席的親密戰友大有人在,如今為何獨獨突出林彪一人?林彪的軍功沒有什麼了不起,黨內像林彪那樣的將軍,大有人在。巍巍林彪乎,即令是出類拔萃的大將軍,比起多少共產黨人鮮血凝成的偉大的革命勝利事業來說,豈非滄海之一粟?
要識別林彪並不難,隻要稍微留心一下他的言論,便可發現其口中所宣傳、所稱頌的毛澤東思想,句句都是冷箭和投槍。應該正確理解林彪黑話中眾所周知的一語:在‘用’字上狠下功夫,其實是在用‘字’上狠下功夫。你看,林彪差不多每句話都做到了‘口裏喊哥哥,背後摸傢夥’、‘笑裏藏刀’,他在用字、用詞上真是狠下了一番功夫。
我熱切地盼望紅衛兵小將要堅決在黨的領導下,在政治思想上進一步提高自己,堅決響應偉大領袖毛主席的號召,炮打司令部,揪出黑幫頭子林彪及其幫兇!”
10月6日,舒賽將寫好的小字報材料送到中組部,請求上轉。接待人員對她說:“安子文都揪出來了,你還來組織部幹什麼?現在是各人自己管理自己的時候,你自己對革命負責吧!”
受舒賽敬重的安部長也被打倒,更增加她對林彪的憤恨。她感到長篇大論的小字報,已難以適應運動發展的形勢了。既然現在是“自己對革命負責”,她決定直接麵對群眾,改用大字報的形式。
10月27日,她寫出六張同樣內容大字報,題為《揪出在毛主席身邊的赫魯曉夫式的人物》,張貼到王府井大街一帶。由於她的大字報不醒目,很快就被別人的大字報覆蓋了。此後,舒賽為如何寫好這份大字報費盡心思,既要使它在大字報的海洋中耀眼醒目,又要讓讀者能夠看完而不被紅衛兵撕掉。這次,她決定在大字報上不直接點名,卻能讓讀者看出是針對林彪。她不用白紙黑字的寫法,而是用金粉書寫在大紅紙上。她稱之為“紅報”。
舒賽一生中,每到關鍵時刻,都要改名換姓。現在,她冒天下之大不韙,單槍匹馬,公開揭批如日中天的林彪,她再次決定改名。
11月11日,她來到景山派出所,將一張字條交給所長。上麵寫道:
“派出所:文化大革命以來,一直想改名,每次去又忘了。現擬改為‘王詠’。
敬禮! 王 藕1966年11月11日8時”
“詠”,即“永言”,以表達自己要永遠為人民、為黨說話。
在寫“紅報”的過程中,舒賽絞盡腦汁,一遍又一遍地推敲、修改。直到11月下旬,才最後定稿。為使群眾能很快看完,“紅報”的內容濃縮在一張紙內,版麵設計成典型的“文革”風格。報頭上是幾條常用口號,下分兩欄。
第一欄是四條針對林彪的毛主席語錄。由於舒賽反對林彪搞斷章取義的《語錄》,她棄用“語錄”二字,代之以“毛澤東同誌著作節錄”。
第二欄是大字報標題《誓死揪出在毛主席身邊的真正的資產階級陰謀分子》和正文,約八百餘字,節錄於下:
“當前這場你死我活的階級鬥爭中,首要的敵人是個別混入共產黨內的真正的資產階級陰謀分子,一貫奸巧地依靠毛澤東思想的光輝和毛澤東同誌的威信,篡奪黨和集體的果實來更高地抬高自己;一貫偽裝著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的麵孔,來反對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這才是真正的高舉紅旗倒紅旗。
小小紙老虎玩火,竟膽敢在用‘字’上狠下功夫,狂肆地在政治上玩弄文字、怪話、蜜劍、糖彈,玩弄自冠他戴、資冠無戴的政治陰謀,來招降納叛、殘害忠良、在全國製造混亂,妄圖從亂中篡黨篡軍、奪權變天……
千萬要警惕個別資產階級陰謀分子的糖彈利誘,把小事挑大,製造糾紛、混亂,汙蔑、誣陷、挑唆武鬥來打倒、謀害共產黨人而反對毛主席的陰謀。我們堅定地信任、依靠各級黨組織和毛主席,隻有在鬥爭經驗豐富的黨和毛主席的領導下,才能徹底肅清那個真正的資產階級分子的流毒,才能真正捍衛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
讓我們傲然蔑視那無恥的、卑劣的利誘、威脅和陷害,堅決響應、實現毛主席的號召:‘你們要關心國家大事,要把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進行到底!’”
“紅報”兩側豎寫了兩條常見口號,報尾節錄了四句毛主席詩詞,最後以“王詠”署名。
舒賽在“紅報”中,明確指出林彪“高舉紅旗”是偽裝,“打倒紅旗、篡黨篡軍、奪權變天”是目的。她以“小小紙老虎”隱喻林彪,又特意用粗體字寫下林彪那句無人不曉的“在‘用’字上狠下功夫”。但將原文‘用’字上的引號,移到‘字’字上,改成“在用‘字’上狠下功夫”,以諷刺林彪在“文革”中的文字遊戲。
12月1 日晚,舒賽將“紅報”抄寫完畢,決定次日清晨出去張貼。她連夜將大字報一張張疊好,放入一個舊布兜內,在爐子上熬了一小鍋漿糊備用。她又找出一張北京市地圖,選定了張貼地點和最佳路線。一切安排妥,已到深夜。上床後,又仔細推敲她的行動方案有無紕漏……忽然想到,去清華、北大兩校張貼“紅報”,可能遇到狂熱的大學紅衛兵而引起辯論,難免會遭到他們手中的銅頭皮帶的襲擊,輕則受傷,重則打死,或者被綁架失蹤。想到此處,她起身從抽屜內取出一張白紙,在上麵留下幾句話:
“12月2日我去北大、清華貼紅報。如果我死了,就把我的骨灰和母親的骨灰葬在一處。”
十八張金字紅報
1966年12月2日中午12時。北京市西城公安分局六科的電話鈴響聲不停,正在吃飯的值班員拿起電話問:“喂,找誰?”
“我是西單菜場的保安郭樹英,在我們菜場的南牆上,發現一張用紅紙寫的大字報,革命群眾向我反映說,它的內容很反動。”
“你看了沒有?”
“現場的人很多,我沒來得及看,先彙報給你們。”
“好吧,你再回去看看,我馬上向保衛辦公室彙報。”
保衛辦公室當即讓一科馬上派人去現場。下午兩點,李某來到現場,隻見人頭攢動,看大字報的人很多,他身穿警服不便擠入人群中,隻得站在後麵張望。幾個中年人正在竊竊私語:
“你看明白了嗎?粗體字引用的那句話?”
“還有那個‘虎’字,最後一勾挑得很高,曲裏拐彎的,不就是個……”欲說又止。
“這傢夥吃了豹子膽……”
“不要命了!”
兩人在議論中忽然發現身後有民警,伸伸舌頭,閉上了嘴。
12月3日上午8時30分。西單分局一科又派來一名便衣民警,帶上紙筆,擠到人群前麵將報上的內容全部抄錄下來,回分局呈送李局長。局長感到問題嚴重,正準備向市局彙報,桌上的電話鈴響了起來:
“李局長嗎?我是商場派出所老劉,有件事要向分局彙報。”
“你說吧。”
“今天上午,交通二中隊民警劉金順在西單大街值勤,發現中組部門前有不少人在看牆上的一張大字報……”
“是不是用紅紙寫的,署名‘王詠’的?”局長急問。
“對。”
“知道是什麼人貼的嗎?”
“我剛才到中組部傳達室去問了一下,值班員說,可能是一個四十多歲的婦女貼的。”
“知道她的身份嗎?”
“不知道。”
“我正要向市局彙報,你趕快將詳細情況整理後送來。”局長掛上電話。
當晚7時。北京市公安局大樓內,人們早已下班,但一處的值班室內燈火通明。值班員小蔡自下午接到西城分局關於在西單菜場和中組部門前發現反動大字報的緊急報告後,又先後有海澱分局、石景山派出所、西直門派出所、景山派出所和東城分局打來電話稱:近兩日,相繼在清華大學、北京大學、西直門、石景山鋼鐵廠、國務院宿舍、市委大樓、國務院接待站、府右街、景山東街、國防部宿舍、王府井大街、北京火車站等十八處地方,發現同樣的“紅報”,請示如何處理?
晚8時。市局程副局長連夜召集有關人員對案情進行分析研究,他說:
“同誌們,近兩天在我市十多處繁華和重要地區,發現一張用金粉寫在紅紙上的、內容相同的反動大字報,矛頭指向我們敬愛的林副主席,這是一起重大的惡性反革命政治事件。會前,我已在電話中向謝部長和吳書記作了彙報,首長指示,似這樣公開攻擊林副主席的反動大字報,在全國未見先例,竟然發生在我們首都,發生在林副統帥的身邊,太猖狂了!一定要迅速破案!” 局長深吸了一口煙,又說:
“有彙報說是一個身材消瘦、一米六十左右的中年婦女幹的。很難相信,這樣一個女人用不到兩天的時間,在我們的眼皮底下,就能神不知鬼不覺地將反動的大字報貼遍全城?我看不大可能。倒像是一起有組織、有計劃地反革命活動,這和最近社會上出現的一股反中央文革小組的逆流遙相呼應。” 局長繼續說:
“林副主席是我們的副統帥,是偉大領袖毛主席的接班人。康生同誌最近指示:‘誰反對林副主席就是反對毛主席’,這件事,我們務必全力以赴,刻不容緩,不管反革命分子隱藏有多深,一定要將他們完全、徹底地挖出來!”局長對一處處長李某說:
“你們要仔細驗證大字報的筆跡,究竟是幾個人寫的?,儘快找到貼大字報的人,查出她有無同夥與後臺,各派出所先通查一遍戶籍卡,有沒有叫‘王詠’的人。隨時將結果彙報上來。”
會上又部署了偵破方案,成立以一處李處長為首的偵破專案小組,負責具體執行。
4日上午,各分局紛紛向一處彙報,所屬各派出所先後查遍了該片的戶籍,未發現一個叫‘王詠’的女人。大家正在納悶中時,東城分局局長給李處長打來電話:
“李處長,我們找到那個王詠了!”
“怎麼找到的?”
“在我們管區的大佛寺5號旁門院內,住著一個叫‘王藕’的中年婦女,現已查明,她就是寫反動大字報的王詠。”
“何以見得?”
“5號旁門院內的居民反映,最近一個多月,王藕經常在家中寫大字報,用毛筆蘸金粉在紅紙上寫。她還給派出所寫過兩張“語錄”,筆跡和反動的大字報一模一樣。另外,景山派出所民警張英說,昨天下午王藕曾拿著一份大字報到派出所給他們看,自稱這樣的大字報她寫了好多張,已經張貼出去了。她還說:‘我告訴你們,是讓你們知道,如果我再坐牢的話是因為什麼’。此前,王藕還對民警說過:‘劉少奇是有功的,《論共產黨員修養》是一本光輝的著作,貢獻很大,我認為現在這樣對待劉少奇同誌是不合理的’。還有,在派出所的檔案中,找到一張上月11號,她送來的要改名‘王詠’的紙條。這就確鑿無疑了。”
“很好,很好,你們立了頭功。從現在起,要時刻監視她的行動,注意她與何人來往。千萬不要打草驚蛇,等候局裏的部署。”
李處長掛斷電話,他十分得意不費吹灰之力就查出了作案人。但又難以理解,一個明明幹著反革命勾當的人,為何要自我暴露,自投羅網?他搖搖頭,跨進副局長的辦公室。
“程局長,反動大字報的作案人已經查出來了!”
“這樣快?還不到二十四小時哩。”局長疑惑地。
“這個傢夥有些不可理喻。”處長向局長詳述了發現作案人的情況,請示是否立即對她進行拘留審查。局長擺擺手說:
“不要忙,暫時先將她控製起來,全天候監視她的行動。一定要查明她的政治背景,有沒有後臺與同夥。”
李處長隨即派人對“王藕”進行監視,又派人去有關單位查看她的歷史檔案。
在首都北京,十八張針對林彪的“紅報”,雖然很快就被撕掉銷毀,但它的消息不脛而走,在群眾中迅速傳開。北京各大專院校紅衛兵組織撰寫的《大事記》中,都列入以下一條:
“12月2、3兩日,在首都發現多份用紅紙和金粉寫的攻擊敬愛的林副主席的反動大字報,署名王詠。”
12月7日上午,公安局程局長召集專案組開會,聽取介紹“王藕”的歷史背景和“文革”前的一些情況。聽完彙報後他說:
“這個王藕,倒是一個從革命走向不革命,從不革命走向反革命的典型。”又問道:“監視她的結果如何?”
“從4號下午起,我們對王藕進行全天候的監視和盯梢,沒有發現進一步的情況。”
“她平常在幹些什麼?”
“她的生活比較有規律,每天清晨起來打掃一遍院子,然後給住在院內的外地紅衛兵生火爐、送開水。早飯後,騎車外出看大字報或去菜場。在家時,經常伏案書寫,或聽半導體收音機。”
“有人和她來往嗎?”
“隻有院內的孩子常去找她講故事,沒有其他人與她接觸,也沒有電話找她。”
“她近來的神情怎樣?”
“看來很平靜,沒有驚惶不安、打算逃跑和銷毀、轉移罪證的跡象。”
“程局長,根據現在的情況,與其再這樣無效的監視下去,不如將她拘留起來,麵對麵地進行審訊,以免日久生變。”李處長插話。
“對,我看可以抓了,抓來後由八處負責進行審訊。歷史上,她是個老公安,有公開鬥爭和隱蔽鬥爭的經驗,這點,從她作案的情況也能看出來。你們千萬不要掉以輕心!”
會上決定對舒賽採取行動。
身居鬥室的舒賽,按預定計劃貼完“紅報”以後,如釋重負。她為這次行動順利,未引起衝突而感到高興。隻有2號下午到石景山鋼鐵廠門外張貼時,險些被人抓住。近幾天來,她已發現自己被便衣監視盯梢上了,但並不緊張,她堅信自己揭露林彪的行動是正義的,是為了捍衛黨和國家,即使為此而第三次身陷囹圄,又算得了什麼?“縱死,死,死,依然鞠躬盡瘁在黨前”。她以平靜的心態,等待著去麵對更加殘酷的考驗。
自從1966年8月18日,毛主席在天安門第一次接見百萬紅衛兵小將和革命師生以後,聲勢浩大的“革命大串聯”開始,來自全國各地的紅衛兵,懷著朝聖般的心情,免費乘車、搭船,湧向首都北京。他們期望在天安門見到偉大的領袖毛主席,同時也遊覽嚮往已久的紅色古都。至11月底,毛主席在林彪的陪同下,已先後在天安門八次接見了一千三百多萬紅衛兵小將和革命師生。北京的許多機關、學校和街道都騰出房間來安排外地紅衛兵住宿。甲5號旁門也不例外,在前院的一間北房內,仍住著參加了第八次接見的東北女紅衛兵。舒賽對她們十分關心,經常為她們生火爐、燒開水,介紹書報給她們看。每當紅衛兵問起她的身世和處境,她隻字不談。
12月7日傍晚,舒賽吃罷晚飯,如往日一樣,燒了一壺熱水給紅衛兵送去。
“紅衛兵們,給你們送開水來了。”舒賽敲門。
“王阿姨,快請進來。”一個紅衛兵開門,接過舒賽手中的水壺。舒賽進屋,室內住著八個中學女紅衛兵。
“王阿姨,你每天都給我們送開水和熱水,我們謝謝你。”
“謝什麼,你們遠離家鄉到首都來,這是我應該為你們做的事。北京這幾天天氣很冷,你們晚上的被子夠不夠?”
“北京才不冷哩,比俺們東北可差遠了。”
“你們都是一個學校的同學嗎?”
“不,我們分別來自三個學校。她是遼寧阜新市躍進中學的;這三個是吉林九台縣第九中學的;我們四個是遼寧北票縣立新中學的。”
“真是來自五湖四海呀。”舒賽又問道:“你們家鄉的文化大革命運動開展得怎麼樣?”
“沒有北京好,我們隻揪鬥了一些五類分子,還沒有觸及走資派的靈魂哩!”
“比起北京來,我們縣裏紅衛兵的革命行動太溫良恭儉讓了。”北票縣的一個女紅衛兵不滿地說。
“你們都是毛主席的紅衛兵,將來是國家的棟樑材,一定要遵循毛主席的教導,在黨組織的領導下搞革命。”
“北京紅衛兵的口號可是‘踢開黨委鬧革命’哩。”
“這可不是毛主席的教導。”
紅衛兵沉默。
“王阿姨,我們在這裏十多天了,怎麼沒見到你的孩子?”一個紅衛兵好奇地問。
“我沒有孩子。”
“親人也沒有嗎?”
“有弟弟、妹妹,他們都在忙運動,那有時間來看我。”舒賽不便久留,說道:“好了,我該走了,你們有什麼要幫助的事,就告訴我。”
舒賽回到室內,想到這些外地的紅衛兵還保持著純樸、謙虛的品格,不由得從心裏喜歡她們。她到桌邊坐下來,開始寫當天的日記。
嘈雜一天的院子,逐漸安靜下來。
突然,街上響起一陣警車聲。“文革”後,“橫掃一切牛鬼蛇神”,刺耳的警車呼嘯來往,人們已習以為常。這次的呼嘯聲到甲5號旁門前,嘎然而止,從車上跳下數十名武警人員,迅疾地沖進院內,從三麵包圍了舒賽這間十餘平米的居室。警員破門而入。
“你們要幹什麼?”舒賽鎮靜地。
“你是王藕嗎?”
“我是。”
“你被拘留了!”
“有拘留證嗎?”
一個警員將《拘留證》放在桌上,命令道:
“你在上麵簽個字!”
舒賽看了一眼,是北京市公安局簽發的1966(198號)《拘留證》,上有局長李劍之的簽名和印章。她不再辯解,拿起一支筆在“被拘留人簽字”欄內,寫下兩行字:
“拒絕簽字!因為林彪說過大民主,為什麼我貼了一張紅報就拘留我?王藕1966.12.7.”
警員看了舒賽的簽字,怒目喝道:
“你不簽字我們也可以拘留你!”回頭對身邊警員說:“把她帶走!”
兩個警員上前給舒賽戴上手銬,將她推出房門。舒賽甩開警員說:“我自己能走!”
院子內外已聚集了圍觀的群眾,眾人交頭接耳,不知這個曾被勞教過的王藕,又犯了什麼罪?外地的紅衛兵更是不解,剛才還為她們送水,和她們聊天的“王阿姨”,怎麼突然就被抓了起來?一個紅衛兵自言自語地說:“北京的階級鬥爭真是複雜呀?”
舒賽在員警的押解下,鎮定自若,毫無懼色。她環顧四周,大聲高呼:
“打倒林彪!打倒林彪!”
幾個紅衛兵聽見舒賽喊反動口號,急得摩拳擦掌,想上前揍她一頓。警員們慌忙將她的嘴捂住,推上警車,風馳電掣而去。
當晚8時30分,搜查人員王汝雲等四人,在街道幹部張某和鄰居金某的陪同下,對舒賽的居室進行搜查。他們翻了個底朝天,除與反動大字報有關的物證外,隻有兩包信件、一包照片和四十八本《日記》引起搜查人員的注意。信件都是“文革”前親友寄的;照片大多是戰友送的,其中許多兒童照片,背麵歪歪扭扭的寫著:“給親愛的舒阿姨”、“送給舒媽媽”等;那各色各樣的《日記》本,則是舒賽從1946年底解放戰爭開始,直到現在整整二十年的全部思想和生活的記述,搜查人員如獲至寶。搜查完畢,他們留下一份《扣押物品清單》。又將舒賽的居室上了鐵鎖,兩張《北京市公安局1966年12月7日查封》長條,交叉貼於門外。
搜查人員正要離去時,一個女紅衛兵送來她們匆忙寫出的一份和“王阿姨”劃清界限的《揭發材料》,內容摘要如下:
“在12月7日晚,我們聽到王藕喊‘打倒林彪’,聽後非常氣憤,真想上前打她一頓……她每天騎著車子出去,天黑才回來……她還想蒙蔽我們,經常給我們生爐子,送開水,掃院子等。11月27日那天又給我們一份《論造反者》讓我們看,並讓我們抄下來,我們看不明白什麼意思,以後她又要回去了……
吉林九台縣第九中學:張某、呂某、呂某。
遼寧北票縣立新中學:鄧某、王某、馬某、侯某。
遼寧阜新市躍進中學:於某。
1966年12月7日晚在北京”
針鋒相對
半步橋四十四號,坐落在北京南城的護城河邊,高高的圍牆上攔著層層鐵絲網。這不是一座普通院落,而是解放前遺留下來的著名的“半步橋監獄”。
院內有一幢結構特別的圓頂樓房,呈放射型狀,人們稱它“東小樓”。走進樓內,麵前是一個陰森森的圓形大廳,來往不絕的監獄管理人員在裏麵值勤。人們透過頭頂上的鐵絲網,可以看見上層走道上巡邏的看守。在圓廳的四周,有四個上了重鎖的大鐵門。鐵門內是深長的筒道,呈放射狀向前延伸。筒道的兩邊,是並排的鐵門緊鎖的牢房,約有三、四十號。筒道的盡頭,是供犯人“放茅”的廁所。一樓的筒道關押女犯,二樓筒道關押男囚。三樓以上是值班室、審訊室和管理人員的休息室。
12月7日晚,舒賽被拘留後,直接送到四十四號,被關進東小樓的4筒15號牢房內。
當晚12時,兩個女看守將舒賽帶到樓上一間審訊室內,接受首次審訊。她坐在一張木凳上,麵對刺目的燈光,看不清眼前的景象。舒賽心想,當年自己當公安局長時,也曾親自審訊過不少罪犯,即便是罪大惡極者,在未定罪前的審訊中,也不會使用精神折磨的手段,而是靠確鑿的證據和黨的政策去製服對方。現在竟然對她這樣一個病弱的女子搞這種疲勞轟炸的夜審,她十分反感。
“你叫什麼名字?”從燈光後傳來一個男預審員的問話。
“叫王藕,你們還不知道?”舒賽反問。
“少說廢話!問你什麼你講什麼。”預審員喝道:“你還有什麼名字?”
“老名叫舒賽,在家叫祝成龍,以後又叫過祝況、司翹、王藕,現在叫王詠。”
“你多大歲數?”
“四十九周歲。”
“你住哪兒?”
“住大佛寺東街甲5號旁門內。你們把我弄來的,你們不知道?”
“這些問題你不耐心講?講你的問題!”
“1960年讓我坐牢,我不知道為什麼?這次又叫我坐牢,我仍不知道為什麼?”
“講你文化大革命後都寫過什麼東西?”
“文化大革命以來,我發現有很多打人的現象,我很擔心。另外,我在國務院接待室的院裏,看到很多批判劉少奇的大字報,說《論共產黨員修養》是毒草。我認為《論共產黨員修養》、《論黨》這些文章是很好的。我還看到給陳毅寫的大字報,說他走資本主義道路,還有給李先念、薄一波、譚震林等老首長寫的大字報,還有打倒羅瑞卿的大字報,就是沒有林彪的大字報。我就給林彪寫了這個紅報。”
“你的紅報什麼時候開始寫的?”
“從9月份開始寫,11月底寫完。”
“都貼到哪兒了?”
“在王府井百貨大樓南麵貼一張,是12月2日貼的。”
“你按順序講。”
“接著在市委貼一張,第三張貼在府右街,又貼西單菜市場一張,中組部門口一張。我出了復興門,在國務院宿舍門口貼一張,又到石景山鋼鐵廠貼兩張。從石景山到頤和園門口貼一張,然後到清華大學和北京大學門口貼兩張,再到西直門裏貼一張,從西直門到府右街,在國務院接待室門上貼一張,從這裏就回家了。12月3日,我又到東四人民市場門口貼了兩張,還貼北京火車站一張,景山後街軍委宿舍西樓一張,宿舍樓往東南的拐彎處一張。家裏留了一張作紀念。”她如數家珍似的細說一遍。
“你一共貼了多少?”
“十八張。”
“你怎麼帶出去的?用什麼貼的?”
“我將大字報卷好裝在兜裏,掛在自行車把上。另一個布兜裏是盛漿糊的小鋼種鍋。”
“十九張的內容一樣嗎?”
“全一樣。”
“你一共寫了多長時間?”
“寫了一、兩個月,從9月份就開始寫了。有時候寫到晚上十二點。”
“你把內容講講。”
舒賽將紅報上的內容,一字不漏地重述了一遍,她質問道:
“有人要把河北省委、華北局、天津市委‘一反到底’,這樣的大字報都可以貼,你們不管。我隻給林彪寫了一張大字報,你們為什麼就把我弄到這裏來……”
“你還是講你紅報的內容針對的什麼?”審訊員不理睬她的話。
“我是針對林彪一個人的。‘小小紙老虎’的‘虎’字最後一筆提得很高,是暗示林彪的。‘小老虎’就是‘彪’。我現在雖然不知道黨內的事,但我不相信我們黨內那麼多人有問題,我認為這都是林彪搞的。”
“你寫的‘招降納叛’是什麼意思?”
“在井岡山時期,林彪是師長,某某是政委。大革命緊張時,他叛變了,娶了個地主女兒做老婆,又當了敵偽一個縣的科長。全國解放,林彪是中南軍區的司令員,他找到林彪,就當上了副部級的政府官員。這是不是招降納叛?”
“‘殘害忠貞’是怎麼回事?”
“林彪在八屆十一中全會上講話說,這次要‘罷一批官、升一批官、保一批官’,我認為這是國民黨那一套。打倒羅瑞卿也是一個例子,我沒見過羅瑞卿,但我相信他是個好幹部,林彪把他整下去了,我想不通。”
“還有什麼?”
“還有陸定一、周揚,現在把他們都打倒了。”舒賽繼續說:“林彪講過大民主,我沒點名給他貼了一張大字報,就把我關進牢來。”
“‘殘害忠貞’和劉少奇有什麼關係?”
“我認為批判劉少奇的材料是不充分的。學生們頭腦簡單,林彪大喊反對資產階級反動路線,他們就大反河北省委、天津市委和華北局,還要‘一反到底’。我認為黨內走資本主義道路的隻是很少一部分人。”
“你還有什麼想法?”
“我覺得劉少奇的《論共產黨員修養》對黨是有貢獻的,他沒有在報上發表什麼講話。而林彪有那麼多講話,有問題也沒人批判。”
“你對林副統帥的講話有什麼看法?”
“林彪總是講整走資派,紅衛兵連學校黨的領導也不聽了,黨的組織癱瘓了,這都是受林彪講話的影響。運動不搞穩一點,就會讓真正的牛鬼蛇神鑽空子,整黨的好幹部。”
稍頓,舒賽隱約看見對麵的長桌後,有三個男審汛員,一個女記錄員在另一張小桌上埋頭記錄。審訊員繼續問道:
“你的紅報往那兒送過?”
“我覺得你問得太寬了。”
“你的活動應該講清楚。”
“雖然黨這麼多年不承認我,可是我得有黨的原則,你們審問我和組織的關係不行。”
“你不要在這裏狡辯,你寫的這些東西送到哪裏去了?”
“你不能審查我和組織的關係,我還沒有把自己降到一個群眾的地步。組織上不承認我,是組織上的事。”
“你要是想解決問題,就應當交待清楚。”
“在審訊中,我不談我和黨的關係。再說一遍,組織上否認我,我不否認黨。”
“我們今天是代表黨和政府和你談話,你不要將黨和政府對立起來,應該有什麼就交待什麼。”
“事情很簡單,因為這是審訊,我不能丟掉黨的原則。”
審訊者未料到,這個剛才還老實交待的女犯人,現在卻拒絕交待了。他改變話題問:
“這個問題你不講,還可以給你時間考慮考慮。你是什麼時候到北京來的?”
“1953年來北京,在建工部工作,一直到坐牢。”
“你都和哪些人有來往?”
舒賽思忖,這是懷疑她有背景與同夥,她馬上說道:
“這個問題我不回答。我做的事,沒有別人給我出主意。”
“你都接觸過哪些中央領導同誌?”
“我沒有接觸過。即使接觸過你們這樣問也不應該,我也不會講的。”
審訊員桌子一拍,大聲吼道:
“不要胡攪!你這麼不老實,現在不交待,回去考慮去!”
另一個審訊員對她說:
“王藕,你過來看記錄,看完後在上麵按下你的指紋。”
每當審訊結束後,要讓犯人對口供記錄過目,並按下指紋表示認可。舒賽走到桌邊,記錄員將一疊記錄遞給她。這是一種《訊問記錄》專用紙,首頁上有審訊“起、止時間”、“審訊人”和“被審訊人”等條目。她看到審訊時間上寫著“1966年12月8日,自0時0分起,至5時15分結束”,而在“審訊人”一欄內是空白,看來這些色厲內荏的審訊者不想留下他們的大名。舒賽每看完一頁記錄,就在“被審訊人”一欄簽上“王藕”二字,在最後一頁她寫上:
“以上記錄給我看過,和我說的相符。拒絕蓋指紋。王藕1966.12.7—8日.”
持續了五個多小時的夜審,幾個預審員已疲憊不堪。而眼前這個拒絕按手印的瘦弱女犯,不僅未顯露出半點困倦,頭腦也十分清醒,對自己作案的過程及主要事實供認不諱,其他問題隻字不談,絲毫沒有認罪的跡象。在以往的審訊中,他們從未遇見過,不禁想起局長的話:“王藕是個公安老手,你們不能掉以輕心!”他們預感到此案有些棘手。
舒賽被帶出審訊室,窗外一片漆黑。此時,她才感到困倦難支,恍恍惚惚地回到樓下4筒,兩旁牢房內陣陣鼾聲。突然一個牢房內傳出嘶聲裂肺的喊叫:“我沒有罪!沒有罪!”震撼了牢房。女看守打開15號牢門,舒賽走到自己的鋪位旁,倒下便蒙頭大睡。
9時許,舒賽醒來,牢房內一片汙濁的氣味。此時,她才注意到這間牢房隻有六、七平米大小,斑駁的牆壁上留有暗暗的血跡,靠裏牆從左到右是一排木板搭成的低矮床鋪,鋪前的走道隻容得下一人走過。走道的一頭,放著一個沒有蓋子的“馬桶”,另一頭是一張木製的“餐桌”。顯然,這是一間雙人牢房,“文革”後人滿為患,這裏已關了六個犯人,睡覺時隻能側身而臥。冬天,沒有取暖設備,不見陽光,在後牆高處有一個三尺見方、塗了白漆的玻璃鐵窗。牢房內既陰暗又潮濕。白日臭氣熏天,夜晚滴水成冰。除《人民日報》外,不允許有其他讀物。一位被囚禁的著名女作家寫道:
“鐵窗三尺觀天色,鉛字六版係人間。”
10時整,鐵門外傳來“放風了,放風了”的叫喊聲。舒賽身旁的一個女人說:
“起來吧,該去放風了。”
舒賽隨大家離開牢房,在女看守的帶領下,排隊走出東小樓,來到樓南的一片場地。場地上以鐵絲柵欄分割成約十五至二十米大小的一些空間,男、女囚犯在各自看守的帶領下,分別在裏麵放風,相互間禁止交談和接觸。放風雖然隻有半小時,卻是囚犯們每天所期盼的事,舒賽抓緊時間,在陽光下活動著自己的身體。
當天下午和晚上,又連續對舒賽進行審訊,主審員陳某提問:
“你還是把該說的問題講一下。”
“今年8月,我用複寫紙試著寫了些東西,對林彪提出的‘讀毛主席的書’、‘四個念念不忘’、‘四個第一’、‘活思想’等言論和編印《毛主席語錄》的做法進行了批判,一共寫了兩本。”舒賽回答。
“你複寫前有底稿嗎?”
“不用底稿。”
“你寫林彪同誌是‘黑幫頭子’是什麼時候?”
“是8月份開始寫的,這時北京發生了打人的現象,我以為這都是受林彪的影響。到9月中旬,我就改寫紅報了。”
“你複寫的東西拿出來沒有?”
“沒有,我認為還批判得不深不透。”舒賽又質問道:“文化大革命號召大民主,為什麼我寫了幾張紅報就把我抓到這裏來?”
“大民主是有限度的,你超過了大民主的限度。”
“我複寫的東西還沒有拿出來,紅報上也沒點林彪的名。大街上點名給劉少奇貼的大字報,完全是攻擊,為什麼我就得坐牢?”
“你不要這樣糾纏,還是談具體問題。”
舒賽針對林彪所提的“四個第一”、“四個念念不忘”、“急用先學、立竿見影”等問題,無保留地重述了自己的觀點和看法。
“你對林彪同誌還有什麼?”
“就這些,我沒對他的全部講話進行研究。”
“你對林彪同誌的一些提法有看法,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從看到林彪給公交係統的‘公開信’以後,引起我想寫文章批判。這封信我先是從廣播裏聽到的。”
“你準備寫些什麼?”
“8月份,沒經過深思熟慮,我寫了個十條的提綱。”
“你談談這十條的內容。”
“我沒準備發表,寫的時候沒打稿,也沒考慮修辭。”
“你把主要內容講一講。”
“開始我寫林彪是黑幫總根,黑話總頭,後又改成黑幫頭子,就是頭號黑幫。……對紅衛兵寫過別看林彪有軍功地位,應看到他的問題,軍功不是他個人的。過去提毛主席的親密戰友大有人在,而現在惟有林彪一人……我在國務院接待室看到金海洲的大字報上說要解散黨中央,留下幾個老的,全換成年青的。我認為這是受林彪講的要升一批官,罷一批官,保一批官的影響。這時,我才決定要寫紅報來揭露林彪。”
“你這些問題到現在還沒有好好的交待。”
“談不上什麼交待問題。”舒賽反駁。
時間不知不覺已到夜晚十一點半,主審官決定結束這場毫無所獲的審訊,他嚴厲地說:
“王藕,現在擺在你麵前,隻有交待認罪一條,別的出路沒有!”
“我沒有罪!我是堅持毛澤東思想的……”舒賽口氣堅決。
“你的態度很不老實,今天就問到這裏。還有些重要的問題你沒有講清楚,回去好好地考慮!”
“林彪是反革命我都敢講,還有什麼比這更重要?”
舒賽看罷《訊問記錄》,如第一次一樣,寫上“拒絕按指紋”,簽上自己的名字。
三個預審員匆匆離去。
次日,公安局十一處召集預審員聽取彙報,會上決定對舒賽的審訊要加溫,儘快地找到突破口。
12月10日上午8時,再次審訊舒賽,換了一個姓王的主審官,他提高嗓門,開門見山道:
“你講講過去對林彪同誌都採用什麼方法攻擊的?”
“不是攻擊,是批判。‘文革’開始後,我看到林彪要搞資產階級篡黨奪權,有人跟著他跑,我必須揭露他。我認為林彪是反毛主席的……”
“毛主席是支持林彪同誌的,他是毛主席培養起來的,你的矛頭指向誰很清楚。”
“林彪在天安門講話時,毛主席在身邊,這我知道,但毛主席受了林彪的蒙蔽。我貼他的紅報,是做好思想準備的。我曾在國務院外的牆上,看見清華大學紅衛兵第三司令部的大字報上寫著‘誰反對林副主席就是反對毛主席!’我到清華去貼大字報,是有針對性的。我知道要是貼出紅報,可能會引起辯論和武鬥,也許我就回不來了。為此,我在家裏留下了遺囑。為什麼我沒有貼複寫的材料,因為小字報看的人少,大字報看的人多。但林彪分子撕的也快!我貼林彪的大字報也不至於讓我坐牢。”
“這是無產階級專政!”
“對我,這是資產階級專政。”
“你這是對政府的誣衊!”
“中國共產黨決不會對我這樣,隻有個別混進黨內的內奸分子才會對我這樣。”
“你不要胡言亂語!”主審官拍桌子。
“我還要講幾個問題。”舒賽繼續說:“你們槍斃我可以,送我勞動教養也可以,送我勞動改造我不去,去了也不幹。”
“你講這個幹什麼?你應該先把你的問題講清楚。你講講過去都幹過什麼?”
“除了‘捍衛黨和毛主席’的事以外,別的我沒幹過。”舒賽以紅衛兵的語言回答。
“你還有哪些問題沒交待,先交待清楚。”
“‘交待’這個詞對我不適用。”
“你向黨進攻,汙蔑黨,還不交待!”
舒賽反擊說:
“你這是對我的誣衊,你不配共產黨。”
主審官惱羞成怒:
“你這是在繼續犯罪!今天你的下場,正是你多年來思想發展的結果。你的態度要收斂一下,這樣繼續反黨是不行的!”
“你收回這些話吧……”
“我們要正告你!在人民政府的法庭上,隻準你交待你的反動思想。不準你攻擊和誣衊毛主席的親密戰友林彪同誌!如果你不聽政府的勸告,堅持犯罪,你會自食其果的!”
“我堅持的是黨的立場!”
另一個預審員坐不住了,厲聲說:
“王藕,你的氣焰不要太囂張了!你知道大街上有多少紅衛兵貼大字報批判你,到處找你,把你搞到這裏來是便宜了你。你不要堅持反動立場,還是談談你的問題。”
“我對林彪的錯誤言論和我的看法全都講了。我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
“你這是打著馬列主義的旗號來反對黨和政府!”
“你這樣講是對我壓服。”
“無產階級專政就是要壓服你這樣的人。你在這裏隻有老實交待認罪,不準胡攪蠻纏。你過去一直站在和黨對立的立場上……”
“你們的立場很明顯,我講什麼也沒有用。”
“你的立場我們也很清楚,你的過去我們也瞭解。你還是交待你現在的問題。”
“‘交待’這個詞對我不適用。隻有表麵上是共產黨員,骨子裏是反革命的人才會叫我交待。”
“你不要這樣囂張,人民政府有它的法律,你這樣鬧,我們不怕!”
“不怕?我給林彪貼了幾張大字報,為什麼那麼快就撕掉?為什麼把我弄來坐牢?為什麼大街上有劉主席那麼多大字報都沒有人管?”
“你應該改變立場……”
“隻有林彪才應改變立場!”
主審官的威脅難以製服對方。稍頓,他改變話題問道:
“你現在交待一下文化大革命以來,給哪裏寫過信?”
“這個你問不著,我沒有回答的必要,你讓我叛黨不行。”
“你早就叛黨了,中國共產黨早就開除了你!”
舒賽略加思索後說:
“黨在某個時候做出錯誤的決定是有的。我有我的思想,我忠於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
“你這是誣衊毛澤東思想,反革命沒有權利用毛澤東思想這個詞。”
“真正誣衊毛澤東思想的你不敢惹,還在當幫兇!”
“這些我們都給你記下來。”
“記下來我不怕,連林彪是反革命我都敢說,還怕什麼?”
“你為什麼貼大字報不敢用‘王藕’這個名字?”
“‘王詠’這個名字,我到派出所登記了的。今天我反對林彪,我個人吃虧,是不讓黨吃虧。林彪對毛主席的著作背得很熟,實際上他是反毛主席的。”
“看來你是要帶著花崗岩腦袋去見上帝了。”
“‘見上帝’這個詞對我也不適用。”
“我們給你明確幾條紀律:第一條,不準你公開誣衊毛主席的親密戰友林彪同誌;第二條,不準你公開誣衊政府的工作人員;第三條,你必須回答政府的問題。現在你交待文革以來都往哪兒送過東西?”
“你沒權利問。”
“我們當然有權利問。”
“我知道林彪現在有權,但他的那些言論是反毛澤東思想的。”
“你不要胡說八道,給我回去反省去!”
對舒賽審訊的加溫,引來一場唇槍舌劍。審訊者對她堅持攻擊林彪的態度毫無辦法,隻能窮於應付。
當天下午,繼續審訊,主審官陳某採取迂迴的戰術,他口氣平和地說:
“王藕,‘三反’中你到底有什麼問題?”
“我什麼問題也沒有。我在任何崗位上都是忠心耿耿地工作,‘三反’中卻受到張執一的報復打擊和政治誣衊。”
“你講講自己的問題。”
“我的問題就是從‘三反’開始的。”
“你繼續講對林彪同誌的攻擊,到底從什麼時候開始?”
“從貼紅報時開始的。”
審訊者突然發問:
“在這以前你寫過或對誰講過對林彪同誌的不滿嗎?”
“這個問題沒有談的必要。”
舒賽警惕。她想起在寫大字報的過程中,曾和中國民航局副局長陳瑞光夫婦有過接觸,這件事,她決不能透露。
“你應當向政府交待清楚。”主審官追問。
“如果我和哪個資本家和黨外人士有來往,你們完全有權問我,我也會回答。可惜我沒有這種社會關係。”
“你不要以共產黨自居,你早被開除了。有哪個組織、哪個人承認你是黨員?。”
“我是沒有黨籍的黨員,我站在黨的立場上。”
“你不要誣衊共產黨,你是站在反黨的立場!”
“你這是林彪分子的立場……”
主審官聽到這個“現行反革命”竟敢說他們是“林彪分子”,一時惱羞成怒,打斷舒賽的話,吼叫起來:
“你住口!我們就是林彪同誌的立場,林彪同誌的立場就是黨的立場,就是毛主席的立場!林彪同誌是我們的副統帥,不準你誣衊林副統帥!”
“你讓我把話說完,嗓門再高也沒用。”舒賽不動聲色,慢條斯理地說道:
“你們為什麼不從理論上來說明我批判林彪的問題有哪些不對?我再三說,隻要你們有道理,我會虛心聽取。可是,你們偏偏回避。”
“你這是對政府的誣衊,這是你新的罪行!”
“你的話應當收回去,一個稍有共產黨氣味的人,就不會對我這樣的誣衊。”
“你的反動氣焰太囂張了!”
“我對黨是忠誠的,任何威脅對我都沒有用處,空口帽子也沒有用。你們為什麼回避我的問題?”舒賽緊逼。
“你那些問題不值得一駁。你不要回避問你的問題。”
“我毫不回避,哪個問題該講,哪個問題不該講,我很清楚。”
“我問你的問題你講不講?你是不是要做長期打算了?”
“你們抓我到這裏來就是錯誤的。我有個建議,你們是不是專案組最高負責人?如果不是,請他來和我辯論。”
“有什麼辯論的,你是罪犯,我們代表人民政府專你的政,代表中國共產黨審訊你。”
“你們是代表林彪分子在審訊我。現在林彪大權在手,我今天這樣反林彪,林彪和林彪分子會殺害我。我堅持馬列主義,死而無愧,死而無悔!”舒賽的話擲地有聲,使三個預審員啞口無言。主審官無奈地說:
“你的態度太囂張了,不交待就回去!”
四天後的上午,再度審訊舒賽:
“1962年你從勞動教養所出來以後,都寫過什麼東西?”
“我已經說過了,沒有問的必要。”
“完全有問的必要。”
“你們是林彪分子,我沒有和你們‘貧嘴’的必要。你說過我貧嘴,我現在回敬你。”
“你寫的東西有什麼不可以交待的?”
“再這樣問就是貧嘴,林彪分子都是靠耍貧嘴起家的。”
“你攻擊誣衊毛主席的親密戰友林彪同誌,這些問題怎麼不交待?”
“我對林彪是揭發批判,不是攻擊誣衊。”
“林彪同誌是偉大領袖培養起來的副統帥,是毛主席的親密戰友。”
“這是一時的,你也隻能用這一點來堵我的嘴。難道劉少奇不是毛主席培養的?不是毛主席的親密戰友?”
“劉少奇犯了路線錯誤,林彪同誌是久經考驗的,是高舉毛澤東思想偉大紅旗的。我們已經警告過你,不準你公開誣衊誹謗我們的林副統帥!”
“那是你們的副統帥!”
審訊官大發雷霆喊道:
“林副統帥是人民的副統帥,你這是犯罪!”
“你才是犯罪!你沒有理由駁倒我,如有理由就談你的理由,我在8號那天就表示過,隻要你們理論對,我就聽,為何回避理論問題?”
“你這樣下去要碰得頭破血流的!”
“我千刀萬剮都不怕!”
“你不要太猖狂了,你這樣做隻能證明你反動透頂。別的不準你講,你交待你為什麼攻擊誣衊林彪同誌?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我已經講過了,沒有再講的必要。你不理解一個有共產主義思想的人的高尚。我可以被你們殺害,因為你們當權。我死了,如果你們還有人性的話,想到我,你會感到心中有根刺的。”
“你這樣耍流氓,對抗政府的審訊,你會越搞越狼狽的!”
“隻有你們林彪分子才會狼狽為奸!”
寸步不讓的舒賽又奉勸對方:
“我希望你們考慮我的話:回頭是岸!”
一個被審訊的“現行反革命分子”,在審訊中反客為主,竟然要執法人員“回頭是岸”,在半步橋監獄真是奇聞一樁。對她的奉勸,幾個毫無辦法又氣急敗壞的審汛官,隻能繼續耍貧嘴。
“我們要看你囂張到什麼地步,要看你的花崗岩腦袋帶到哪裏去!”
舒賽沒有理睬,再次奉勸對方:
“我希望你們還是聽聽我的話,資產階級陰謀分子搞復辟成功了,你們也沒有好下場。我死了是被害,是處在孤立的位置被林彪分子殺害的;你們死了會落下臭名!要受到懲罰!”
審訊者目瞪口呆,麵麵相覷。隨後,一陣大聲喝斥,這場審訊又匆匆地收場。
舒賽看罷《訊問記錄》後,在上麵寫下一段話:
“以上記錄給我看過,已記的相符。但有一位(預審員)在旁邊不讓記錄的內容,都遺漏了。
我的複寫材料已寫明對林彪反毛澤東思想的言論的批判、揭發。我說過,如果你們認為我批判得不對,你們可以具體指出來,隻要你們對,我會虛心聽。可你們說什麼中小學生也能駁我,而你們卻不駁,故意回避,說明你們心虛而已。
應該想到數千年中國沒有什麼了不起,秦始皇萬裏長城未能抵禦外敵;國民黨40年把中國越搞越垮、越爛,妓女、流氓、幫會、乞丐……遍地都是,大小帝國主義在中國橫行,中小資產階級破產,財富集中到少數官僚手中。隻有用毛澤東思想武裝的中國共產黨,才領導人民推翻了這個舊中國,建立了社會主義的新中國。資產階級陰謀分子搞復辟,廣大工農兵決不會饒恕,三思。
王藕1966年12月14日。拒絕按指紋。”
一周來的審訊,警方毫無所獲。麵對這個思維敏捷、語言鋒利的犯人,再加上她那居高臨下的氣勢,使審訊者感到十分被動,經常處於被質問的境地。獄方決定暫停對舒賽麵對麵的審訊,要她寫書麵交待。
第二天,女看守員交給舒賽一疊空白紙,對她說:
“王藕,現在讓你寫書麵交待,你要儘快寫出來交給我。”
舒賽遲疑片刻,隨即說道:
“好吧,我寫。”
兩天後,舒賽將厚厚的一疊材料遞給女看守。她當即送交到審訊處,負責人劉某見到材料後,對下屬說:
“看來,王藕並不是花崗岩腦袋嘛,這不也開始寫交待了,說明我們一周來的審訊,還是觸動了她。”
劉處長坐到辦公桌旁,點起一支香煙,開始翻閱舒賽的交待材料。材料的標題是《中國共產黨人應關心黨的一切問題》(其中也包括王藕問題),約一萬五千字。處長越看越覺得不對勁,不由得心頭火起:
“這哪裏是什麼交待!”
“劉處長,您怎麼啦?”審訊員張某問。
“她不僅在這裏為自己評功擺好,還在繼續攻擊林副主席!”
原來,在舒賽寫的這份“交待”材料中,共有兩個部分。前一部分寫的是她參加革命後的主要經歷及其思想發展的軌跡;後一部分是復述自己對林彪言論的批判。她最後寫道:
“誰若反對王藕的意見,而又自稱是擁護毛主席的,請如王藕一樣從理論上一條一條、一點一點給王藕指出來。隻要有理,我便收回我的意見。對理論、學術問題不講理,讓坐牢,隻能說明你們所行不義!即令王藕的觀點有錯誤,也應是文章交談,怎麼可以用坐牢來對待僅僅是個人的四百五十個字(注:“紅報”的字數)?真是豈有此理之至的犯罪行為!”
按監規,犯人經獄方批準後,可以寫信向親屬要生活必需品,如手紙、肥皂、鞋襪、換季的衣服以及某些藥物。舒賽被捕後,她的弟弟曾來監獄送過兩次物品。自從寫此“交待”材料以後,她發的信件全部被獄方扣留,從此剝奪了她和親屬的聯繫,切斷了她生活必需品的來源。獄方又將她的筆墨紙張和日記本全部沒收,禁止她寫任何東西。
12月26日對舒賽又進行了一次審訊,審訊官問道:
“你那二百多頁大本的《這才是最後一次的控訴》是什麼時候寫的?”
“你們怎麼問起這個問題,在這種場合沒有談的必要。”
“怎麼沒有談的必要?”
“你們以這種形式,我不談這個問題。第一,如果你們是代表黨的,現在已經弄僵了,應由你們負責;第二,如果你們是林彪分子,我根本沒有和你們談的必要。”
“我們當然是代表黨的。你寫的東西,我們問寫的時間,有什麼不可以談的?”
“時間在上麵寫著的,沒有談的必要。”舒賽抗議道:“如果你們還有人類的天性,應當相信我寫的是真理。我給親屬寫信,你們按毛澤東思想應當讓我寫,我需要的東西也應當拿來。即使你們把我迫害死,也不應當從生活上為難我。也難不倒我。我絕不會為這些小事屈服!”
“你不要太囂張了!”
“一個共產主義者談不上囂張,反革命才需要囂張,因為他們沒有真理。”
“你那份材料寫了幾份?”
“你想我會告訴你嗎?”
“你不交待,就憑你寫的《這才是最後一次控訴》,我們就可以處理你!就可以給你一個槍子兒!”
“你休想威脅我,這種話隻有美蔣特務才會說得出來。”
“你是死心塌地的反革命,總有一天會後悔的!”
“那你就等著瞧吧!”舒賽又說:“王若飛在國民黨的牢獄中寫了《獄中日記》,你們如果按共產黨的政策,就應當讓我寫日記。不讓寫,不過暴露你們害怕真理而已。”
審訊者再次無奈地說:
“不交待,你回去好好考慮去!”
1967年1月中旬,北京政法學院造反派組織“政法公社”和市公安局造反派組織“公安公社”的頭頭,在公安部部長謝富治的支持下,接管了北京市公安局。2月初,公安局由部隊接管,成立“軍事管製委員會”,改為軍事建製,半步橋監獄改稱第六大隊。軍管會對監獄加強了控製,對犯人採取高壓手段。舒賽拒不認罪、態度又“極其囂張”,是重點看管的對象之一。獄方除了在日常生活上對她虐待外,對她的肝病也不予治療。管理人員動輒對她喝斥、辱駡、以至拳打腳踢。舒賽剛強不屈,她的反抗也從未停止。
3月31日,經軍管會副主任王更印簽字批準,負責審訊的十一處對舒賽補辦逮捕手續。《逮捕證》(1559號)上寫道:
“該王藕對黨極端仇視,於1966年12月2日至6日(注:應為2至3日)先後在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組部、北京市委等處張貼攻擊林彪同誌的反動大字報。1966年12月7日在大佛寺旁門5號被拘留,當時曾喊反動口號。被拘留時對上述事實供認不諱,但堅不認罪,態度極端惡劣。證據有:反動大字報原件及犯人親筆寫的攻擊林副主席的文章、審訊記錄。”
4月11日,舒賽被叫到辦公室,兩個軍警要她在《逮捕證》上簽字。她不屑一顧,抗議道:
“你們已經關了我四個多月,到現在才辦理逮捕手續,這是違法的!”
“什麼違法不違法,你是個現行反革命!”
“你們知法犯法才是反革命!”
“你誣衊執法人員,罪加一等。”
舒賽接過對方的筆,在《逮捕證》上寫下一行字:
“拒絕簽字! 王藕1967年4月11日16時30分”。
5月初,在停審了四個多月之後,再次提審舒賽:
“你的紅報都往哪兒送了?給誰看過?”
“我都講過了,沒必要再講。你們放著大大小小反對毛主席的壞蛋不管,我懷疑你們是不是真正的共產黨員?”舒賽拿定主意,絕不能牽涉他人。她爭取主動,不直接回答提問。
“你不要胡扯別的,講一講紅報都往哪兒送了?給誰看過?”
“你們都知道,還走這個形式幹什麼?即使你們不知道,我也不會講的。這種方式不講,就是全部被反革命分子篡黨奪權,對我進行任何拷打,我也不會講的。文化大革命《通令》是元月7日在人民日報上公佈的,誰反對林彪就是反對毛主席,就抓起來。而我在12月7日就被你們抓來了。我是在林彪講大民主時寫的紅報,你們逮捕我,豈不是打林彪的嘴巴?”
“你不要胡扯,交待你的問題。不允許你繼續放毒。”
“你們關押了我半年,想想我第一次是怎麼對你們說的。你們這種形式是反動的!你們要我的命可以,讓我交待是不可能的!我不能失去共產黨員的立場。”
“你是什麼共產黨員?你是劉少奇、安子文的黨的。你和安子文見過幾次麵?”
“一千次!你們想到沒有,毛主席現在處在什麼情況?現在掌握實權的是林彪,林彪是打著紅旗反紅旗的,現在反對林彪才是保衛毛主席。你們還把報紙上沒有公佈的安子文也揪了出來。”
“安子文是個叛徒!”
“你們有什麼事實,給我擺出來,否則也是和給我扣反革命帽子一樣,給安子文扣上叛徒的帽子。”
“你在這裏公開反對毛主席!”
“你不要嚇唬我,說我反對林彪可以,說我反毛主席是誣衊。你們不要用毛主席做你們的護身符,這挽救不了你們。”
“你不要在這裏放毒,交待你的問題。”
“我根本沒有問題,你們根本就不應當抓我。”
主審官覺察自己上了當,不再回答她的話,直截了當地問道:
“我們要問你一個姓陳的,你和他有什麼來往?”
“我認識姓陳的很多,現在都無來往。”
“一個叫陳瑞光的,有沒有來往?”
“陳瑞光是資本家?是共產黨員?如果是黨員,你們為什麼問我黨內的問題?”
“問你的問題你必須交待清楚,不交待你就回去!”
審訊者果然點名問起她過去在“四野”工作時的領導、現中國民航局副局長陳瑞光來,舒賽心中感到不安。自從去年春天,她在養路隊義務勞動中偶然遇見他們夫婦後,曾應邀去他家——魏家胡同5號拜訪。雖然自己多年身處逆境,又被勞教過,但夫婦二人仍像老朋友一樣地熱情待她,對她的處境也十分關心。“文革”開始後,她曾就運動中出現的一些反常現象前去請教他們,相互對現狀都感到困惑與憂慮。去年10月,她到王府井張貼反林彪大字報前,曾將大字報帶到他家徵求意見。他們曾勸阻她不要莽撞行事,以免引來殺身之禍。執意的舒賽仍將大字報張貼了出去。此事,她不曾向任何人提起,為何時過半年,審訊員竟點名追問起來?
原來,正是舒賽那次訪問,導致陳家後來東窗事發。“文革”開始後,身為民航總局副局長的陳瑞光,靠邊站一段時間後,就被本單位革命群眾打入“走資派”的行列。不久,一個下屬想起半年前有一次去陳家,曾意外地看見舒賽正就大字報徵詢意見,他將此事作為一枚“重磅炸彈”拋了出來,使陳瑞光夫婦不僅在單位狠遭批鬥,還被公安局以“包庇現行反革命”罪逮捕入獄。一直懷疑舒賽的行為有政治背景的警方,正想以此為突破口。
8月1日,主審官開門見山,對舒賽問道:
“你講一講你和民航局陳瑞光之間的問題。”
“我根本沒什麼組織活動。”舒賽又說:“一個人的事情一個人擔,你們想利用我來陷害別人,這是辦不到的。”
“你去魏家胡同多少次?”主審官又點明了地點。
“我到公安局去得最多,公安部也去過。”
“你去魏家胡同5號多少次?你回答問題。”主審官再向她點明‘5號’,舒賽仍然不理睬,她反問道:
“為什麼把我抓來,你們回答我的問題。”
“你不要太囂張了,交待你和陳瑞光的問題。你與他講過什麼?你給他看了什麼東西?這是實質問題。”主審官生起氣來,不禁說出他們想要知道的“實質”問題。舒賽慢條斯理地回答說:
“我不知道誰是陳瑞光。”
“你在‘四野’的老上級。”
“什麼‘四野、五野’,我不知道。”
“你和陳瑞光什麼時候認識的?和他怎麼南下的?”
“我長時間沒工作,發現了林彪反毛澤東思想,僅僅寫了四百多字,還未點名,就把我抓來,你們害怕真理。”舒賽採取‘你打你的,我打我的’策略。
“你為什麼不回答你和陳瑞光之間的關係?他知道你叫王詠。”
“嘴長在我身上,我不回答,看你們有什麼辦法?”
此後舒賽以沉默來對抗審訊者的誘供和逼供,這次審訊,仍無結果。
舒賽既不交待,也不認罪,使警方十分惱火。不僅如此,由於她曾多年從事公安工作,熟知黨的公安政策。在獄中,對管理人員無視犯人應有的權利,動輒打罵、侮辱犯人的違法行為,她不顧自己會受到皮肉之苦,經常向獄方提出指責與抗議。舒賽的態度,激起獄方對她進一步的迫害。9月底的一天,傍晚放茅時,舒賽又指出看守不尊重犯人的行為,隊長當眾對她嗬斥道:
“王藕,你還要搗蛋,你可是二進宮了!”
監獄內嚴禁犯人之間交談自己的歷史和案情,現在隊長當眾罵她‘二進宮’,這是要在眾人麵前揭她的老底。舒賽乘機說道:
“隊長,你不提我也絕不會說,你既然說我‘二進宮’,那我就說說。”她故意扯開嗓門:“第一次我是因為反對高幹的不正之風,無辜被送去勞動教養的。這次進來,不就是因為給林彪貼了幾張大字報嗎?我揭露他是‘真正的資產階級陰謀分子’……”舒賽嗓音清脆,驚動了四筒牢房內的犯人。此時,大家才知道這個瘦弱的中年女子,是因為反林彪而蹲監獄的。
“王藕,不許你在這兒放毒!快給我住口!”幾個女看守一擁而上,將舒賽的胳膊反擰過來推向牆角。
“你說我‘二進宮’?我第一次沒有錯,第二次也沒有錯!”舒賽掙紮反抗。
此時,氣勢洶洶的隊長拿來一付腳鐐和手銬,要給舒賽戴上,嘴裏不停地嘟囔著:“看你還搗蛋不搗蛋!”
舒賽喊道:“我抗議你們這種非法的虐待!”
兩個膀粗腰圓的女看守在隊長的示意下,將舒賽按倒在地,強行給她戴上腳鐐手銬,又將她拖入牢房之內。
舒賽知道,在共產黨的監獄內,被戴上腳鐐手銬的,隻是那些罪大惡極、或對他人構成威脅的刑事犯人。對政治犯和女犯,最多也隻是戴上手銬。想當年在日偽的監牢內連手銬也沒有戴過,現在卻被“自己人”鐐銬並用,她氣憤地說:
“我抗議你們的虐待行為,現在你們怎麼給我戴上的,以後怎麼給我取下來!”
女看守將舒賽推入牢房內。
舒賽坐在地鋪上,雙眼盯著這副沉重的鐐銬,對室內的難友自嘲地說:
“我還是第一次戴這玩藝兒呢。”
“你不要和她們頂撞,免受皮肉之苦。”好心的難友、商業部幹部劉素心勸道。
“該當怎麼樣,我都知道的。第一次我能出去,這一次也能出去。再說,她們也不是鐵板一塊。”
此後,無論放風和放茅,舒賽都拖著一副沉重的鐐銬,趔趄移動腳步。犯人們悄悄地說:
“她就是那個張貼林彪大字報的犯人。”
1967年12月5日,舒賽被捕一年後,對她進行了一次簡短的審訊。
“最近思想上考慮通了嗎?”
“依然如故。”
“你這樣鬧下去能有好下場嗎?”
“我沒有犯罪。”
“你反對林副統帥不是犯罪嗎?”
“我以前已經說過了。”
“你還是不認罪?”
“我是不可能認錯的。”舒賽避開“罪”字。
“你不認錯,我們照樣可以處理你!”
“你們現在給我戴上腳鐐手銬,這是不符合毛澤東思想的。我是一個馬克思列寧主義者,你們這樣做,難道不感到慚愧?你們往資產階級泥坑越滑越遠。告訴你們,我王藕千刀萬剮都不會怕!”
舒賽入獄以來,第一次爆發出胸中的憤怒。她聲色俱厲地控訴道:
“你們這裏是牛鬼蛇神當權,你們對我這樣一個人怕得要命,對我這樣的陷害,簡直墮落之至!如果有一天你們槍斃我,我會用我的鮮血來證明,你們北京市公安局是反革命創造的地方。”
舒賽又問對方:
“今天你們要找我談什麼?”
“看你有沒有轉變?”
“我是不會轉變的!因為我是個馬列主義者,我忠於馬列主義!”
審訊就此終止,連讓她按指紋的過場也免去了。
對舒賽一年多的審訊,留下來一大堆《審訊記錄》,警方沒有得到任何有價值的口供。一位多年搞公安史的同誌看完這份記錄後說:
“這是我所見到的一份毫不認罪的《審訊記錄》。”
不久,由於生活上、精神上和肉體上的種種虐待,這個曾經騎著自行車將大字報貼遍北京城的舒賽,不僅原來的肝病得不到治療,進而染上肺結核,身體每況愈下。獄方“照顧”她,給她換了一副較輕的鐐銬。她每天在牢房內,活動著手臂,不停地擦拭它們。日久天長,舒賽腿上的腳鐐變得油光錚亮。
抗爭到最後一息
1969年10月26日,一個星期天的深夜,半步橋四十四號院內一片亂哄哄。
“快起來!快起來!” 女看守敲打著8號牢房的鐵門喊道:
“王藕,張小梅,你們打好行李,準備出發。”
正睡夢中的舒賽和張小梅被驚醒,牢房內現在隻有她們兩人。
“半夜三更的,把我們叫起來幹什麼?”比舒賽年輕的銀行職員張小梅問道。
“你沒聽見嗎?叫我們趕快打好行李,準備出發。”舒賽說。
“難道會把我們……”張小梅一邊打行李一邊胡思亂想地。
“我想既然要帶著行李,可能是調換監獄了。”舒賽安慰道。
張小梅很快將自己的行李捆好,看見戴著腳鐐手銬的舒賽收拾行李很困難,忙說:
“王藕,我來幫你捆吧。”
看守打開牢房門喝道:
“你們趕快提著行李出來,跟我走!”
牢房外聚集著許多手提行李的女犯,舒賽和大家一起隨看守來到操場。操場上燈光通亮,數百名男、女犯人手提行李,列隊站在中央,數十名荷槍實彈的軍警,虎視眈眈地守候在四周。管理人員對犯人重新編隊後,大聲宣佈:
“今晚開始一次重要的行動,在行動中要絕對聽從指揮,保持安靜,不許說話,不許交頭接耳,不許任意離隊……”
隨後,在數十名管理人員和武裝人員的押解下,監獄內全部未決犯,分別走上停在大門外的軍用卡車。
一聲令下,二十輛帶蓬的軍用卡車同時啟動,馬達聲震撼著寂靜的夜空,車燈在灰暗的馬路上劃出一道道光束,車上的犯人一個個神情惶惑,忐忑不安。軍車來到戒備森嚴的西直門火車站,全體人員下車換乘一輛沒有標牌、車窗全部被遮擋的硬座列車。犯人上車後依次低頭坐下,車廂的中部和兩頭,坐著軍警和管理人員。
火車啟動後,誰也不知道開往何方。舒賽是車上惟一戴著鐐銬的女犯,她麵向前方靠窗而坐,在車輪滾動的循環節奏聲中,很快便睡著了。不知走了多少時辰,列車已穿過黑夜,窗外逐漸明亮起來。一絲光線透過車窗的縫隙,投射在舒賽瘦削的臉上,她右上唇的一顆小黑痣,此時顯得格外的突出。忽然,列車停下車來,她被驚醒,下意識的站起來,想舒展一下四肢。一個男監管人員跑過來大聲喝道:
“你要幹什麼?”
“我想活動活動身體。”
“不行,你給我坐下!”他的大手將舒賽狠狠地按在座位上。
“你為什麼這樣兇狠?”舒賽抗議。
“對你這樣死心塌地的反革命,就是要兇狠!”監管人員揮拳過去,舒賽的頭碰到車窗上,兩眼直冒金花,一股鮮血從頭上流到臉上。她身旁的兩個難友徐克和斯季英,迅速找出一條乾淨的手巾,為她包紮好傷口。徐克用腿碰了碰舒賽,示意她不要和監管人員頂撞。
列車繼續前進,當天的深夜,抵達此行的終點——山西臨汾。
1969年春,由於中蘇關係緊張,兩國邊界衝突不斷。10月中,正如日中天的林彪副統帥,向全軍發出了備戰的《一號通令》。由此,便將北京各監獄中的未決犯,上至原國家主席劉少奇,下至一般政治犯,全部疏散轉移至外省的監獄看管。山西省第三監獄設在臨汾,奉命接納北京市公安局軍管會送來的六百六十名未決犯。
“文革”後,臨汾監獄已人滿為患,為接待北京的犯人,獄方騰出一個獨門獨院,內有十幾間平房作為牢房,每間牢房要住上四、五十名犯人。已染上肺結核的舒賽,被關在一間潮濕陰涼的小牢房內。從第二天起,負責案情管理的北京監管人員,在上級“加強管理嚴度,加大審訊力度”的指示下,開始緊張的審訊工作。他們對犯人動輒拳打腳踢,除了使用鐐銬外,還有皮鞭、緊身背心、木釘拖鞋等殘酷刑具。管理人員除沿用在京時對犯人的單獨審訊外,又組織了犯人之間的集體批鬥會。
年底,一個北風呼嘯,大雪飛舞的下午,兩個審訊人員手提皮鞭來到舒賽的牢房。
“王藕,你要老實交待你的罪行!”
“我早就說過,‘交待’這個詞對我不適用,更談不上‘罪行’的問題。”
“你他媽的反對林副主席,還說不是罪行?”皮鞭“唰”的一聲抽了過是去,舒賽身上留下一道血痕。
“我抗議你們的粗暴行為!”
“你他媽的不認罪,還要抗議。”皮鞭一陣抽打,不停地嗥叫:“你認罪不認罪……”
舒賽閉口不語。審訊者大發雷霆,將瘦弱不堪的舒賽拖出牢房,來到院內的雪地裏,氣勢洶洶地說:
“王藕,你犯案已經三年,既不認罪,也不交待。今天,我要你朝北京跪下,向毛主席和林副主席請罪!”
舒賽拒絕下跪,審訊者邊抽打遍喊道:
“你請罪不請罪?”
舒賽支撐著身體,大聲說:
“我沒有罪,你休想我下跪……”
皮鞭雨點般地落下,透過一片片雪花,在舒賽的臉上和手上留下一道道鮮紅的血跡。身穿一身破舊單薄棉襖的舒賽,站在嚴寒刺骨的雪地裏,麵對著手揮皮鞭的拷問者,她怒目圓睜,決不下跪。
十五年後,難友斯季英回憶道:
“一個下雪天,我因靠著窗子,從遠處傳來鞭打犯人的聲音,監管人員一邊抽打,一邊問:‘王藕,你請罪不請罪?’我卻沒有聽到王藕的聲音,她既不回答,也不呻吟,忍痛任他們抽打。我心裏默默地說:‘王藕,你是好樣的!’對‘四人幫’爪牙如此殘酷地加害於王藕,我憤怒極了。那一夜我沒有入睡,為王藕同誌的安危而擔心。”
另一難友劉素心回憶道:
“隔著窗戶,我聽見管理人員對王藕的嗬斥和鞭撻聲,也聽到王藕好像是拖著木鞋的走路聲。……管理人員強迫王藕跪在院中,她拒絕,遭到兇狠地鞭打。這時,王藕的身體已虛弱異常,瘦得隻剩下一把骨頭了。我們這些在牢房內的難友,都為她揪著心,內心久久不能平靜。我們背後說:王藕病成那樣,還這樣地整她,太不人道了。”
舒賽即使在最艱難的歲月,仍保持她捨己為人的品德,後來定居德國的王容芬難友寫道:
“我曾在北京半步橋監獄跟舒賽關一個號,那時她叫王藕。我剛一進去就感到她非常愛乾淨,每天都花很長時間擦牆擦地,水泥地被她擦得又光又亮,纖塵不染,乾淨極了,跟飯桌一樣,掉在上麵的食物完全可以吃。那時她的肺結核已經鈣化了,不傳染。我進去後,她怕傳染給我,整日帶著口罩。牢房隻有5尺寬,我年輕,喜歡散步,她把大塊地方讓我活動,自己縮在牢房的一個角落。她還關心我的病情,生怕自己的病傳染給我。常常把自己吃的雷米封藥給我吃,儘管對我的病並沒有用。她處處嗬護我,總為我向看守求情說話,幫我要一些必備的物品。她瘦成了一副骨頭架子,還省下口糧讓我吃。為了不傳染,她特意在吃飯前就先把窩頭掰下一塊給我。她太純潔了,一點不像那麼大歲數的人。她的皮膚很薄,幾乎透明,如同她的心靈,絕對乾淨。我很不理解她這樣的人怎麼可能會被打成壞分子?她像一個天使,絕不是無理取鬧的人。她幹什麼事,目的性非常強,對就堅持,惡就反對。她為了正確的理由,不管多大壓力,哪怕蚍蜉撼樹也要幹。
到臨汾監獄之後,她就住在我旁邊的窯洞。有的看守和犯人又壞又陰又髒,而舒賽幹淨得一點雜質都沒有,就像蒸餾水一樣。小組長每天故意讓大家念林的再版前言,她不念就報告看守,看守就命令她跑步。她是一個肺結核晚期病人,已經瘦成了皮包骨頭,常常跑著跑著就倒下了,看守又踢又打。但無論怎麽打,她死也不念。她挨打的時候,不求饒也不呻吟,沒一點聲響。那時她已經五十多歲,看守認為她是死心塌地的現行反革命,整死了活該,毫無顧忌地折磨她。”
舒賽在臨汾監獄的半年中,受到前所未有迫害,她的肺病因得不到起碼的治療,病情迅速惡化。1970年4月4日至12日,臨汾第三監獄又奉命將北京的全部未決犯,分別送往晉南、晉西南地區的二十個縣的看守所管押。舒賽等六十餘名犯人,被轉移到隰縣看守所。在女犯中,除舒賽外,還有斯季英、徐克、王龍閣、何敏、瞿西賢等五人。
隰縣是晉西南山區一座有悠久歷史的縣城,看守所設在城東一片荒山的附近,設備十分簡陋。所內提供了十三孔窰洞,供犯人居住。每個犯人都有代號,舒賽是重犯,代號01,因身患肺病,獨自一人住在7號窰洞內。
在隰縣看守所,沒有常駐的北京監管人員,犯人們在這裏要寬鬆許多。每天早晚,放風兩次。一日三餐,平日粗糧,節日細糧。冬天定量為各窰洞提供取暖煤,不定期地派醫生來為病人看病。平日,犯人的主要勞動是為本縣火柴廠糊火柴盒。對犯人常用的懲罰是在院子裏罰站。
此時,舒賽已被取下腳鐐手銬,但她的結核病已接近晚期,身體極度虛弱。她嚴格要求自己,堅持勞動和學習。她十分注意衛生,用廢紙殼自做了一個痰盂吐痰。在放風、打飯或上廁所時也戴上自做的口罩,儘量避免傳染他人。
難友徐克在回憶中寫道:
“1969年10月底,由於林彪的‘一號通令’,把我們這些在押的政治犯轉移出北京,解到山西。第一站是臨汾省三監,那時我和王藕不是同號,但她的事蹟在犯人中廣泛流傳,都說她是反林彪的,曾貼過林彪的大字報。在監獄,她毫不隱瞞自己的觀點,一直堅持反對林彪,拒不認罪,為此吃了不少苦頭。對她進行過肉刑、體罰、戴鐐戴銬,但始終沒把她壓服。在同往臨汾的火車上,公安人員對她態度非常嚴厲。1970年4月到隰縣後,我們同院不同號,因她的肺病已到末期,把她另外放到一個窰洞裏,隻是打飯、上廁所才能見麵。在上廁所的短時間裏,也能小聲地說幾句話,但她從不談自己的過去。我對她的印象是人很堅強,對自己要求嚴格,雖然她的病情日益嚴重,又沒有藥物治療和夥食營養,她都以堅強的毅力克服困難,從不叫苦。從她的身上可以看出,她是經過戰爭鍛煉和考驗的戰士。有一次在廁所我對她說,你不要和他們公開對抗,免受皮肉之苦,應保重身體,爭取能活著出去,才能說明問題。她說,她相信公安機關也不是鐵板一塊。”
原看守所的管教宋某回憶說:
“王藕生活簡樸,很能刻苦。別人冬季的取暖用煤總是不夠用,她總是用不完。每逢節日吃細糧,王藕總是少領一個饅頭,儘管平日很少吃到細糧,她也要給公家節省。有時發給大家一些生活用品,她也不要。在六十多人中,她是惟一的一個,看得出她是很正派的。當時,監獄給縣火柴廠糊火柴盒,每糊五百個補助三兩粗糧,王藕隻糊不領補助。她很倔強,每當北京六大隊的人要她簽字劃押時,她說:‘簽字可以,劃押是侮辱犯人的行為!’她拒絕劃押。”
原看守所的所長寇三虎回憶說:
“王藕來的時候就有肺病,而且較重,她很注意,常戴個口罩,免得傳染別人。她對共產黨和毛主席很熱愛,每逢‘七·一’、‘十·一’,她穿戴整潔,打開毛主席著作,恭敬地肅立片刻。她在所裏遵守規定,從不對看守人員發火和提個人要求。她很關心周圍的事情,有一次她對我說:‘你們周圍的山是光禿禿的,為什麼不種些樹呢?這樣既可以美化環境,還能保持水土不流失。’”
在隰縣,舒賽除因給值班人員提意見,被罰站外,未受過其他懲罰。北京第六大隊的人員也再未提審過舒賽。舒賽被置於與世隔絕,無人過問的境地。看守所內,沒有新聞廣播,僅有一份《人民日報》相互傳閱。除《毛澤東選集》、和《毛主席語錄》外,沒有任何其他的讀物。舒賽每天勞動後,就在窰洞內學習毛主席著作、讀報紙或聽半導體收音機。
1971年春,舒賽因得不到正常的治療,結核已幷發肺氣腫,咳嗽難止,痰中帶血。隨後,結核菌向全身擴散,頸部淋巴開始潰爛、流膿。她走路時,全身乏力,東倒西歪。即使病情如此嚴重,也未將她送往醫院治療。
4月底的一天,舒賽強撐虛弱的身體,糊完了火柴盒以後,搖搖晃晃地回到自己的窰洞。她無力地倒在土炕上,想到兩個月後將是中國共產黨建黨五十周年大慶,雖然自己早被開除黨籍,又做了階下囚。但每逢“七·一”這一天,她都要以自己的方式對黨表示祝福。在她坎坷的一生中,死神曾多次與她擦肩而過,如今已闖過五十四個春秋。看來,今年是闖不過去了,也等不到“七·一”這一天來向黨祝福,她陷入沉思之中。不久,她慢慢地坐起身來,打開炕頭上的一個包裹,包裹內是一些破舊的衣物,有幾件醒目的物品展現在她眼前:四卷《毛澤東選集》;一麵用紅布自製的中國共產黨黨旗;一個《中國人民解放軍》胸章(號碼95),這是1951年,她在中央軍委復原委員會工作時佩戴的;還有一個精製的銅質列寧頭像掛盤,這是建國前夕,大弟弟訪問蘇聯回國後送給她的。1938年11月,她就是在一本《列寧概論》封麵上的列寧頭像前,秘密宣誓“為共產主義事業奮鬥到底”而入黨的。三十三年來,她堅守入黨誓言,獻身共產主義事業,堅持不懈地和反動、黑暗的勢力進行搏鬥。雖然三陷囹圄,歷盡坎坷,她無怨無悔。想到這裏,她從包裹內找出一塊一尺見方的紅布,顫抖著雙手,艱難地用針線在紅布上麵繡了一麵黨旗。在黨旗的下方,又繡了幾行字:
“祝願中國共產黨誕生五十周年!中國共產黨萬歲!毛主席萬歲!
山西隰縣監獄王藕1971.4.28。”
舒賽將這件刺繡物折疊起來,放在枕邊。隨後,她又從包裹內拿出一個指甲刀,鉸下一縷頭上的黑髮,再剪下雙手的指甲,將它們分別用廢紙包好,放在一個小袋裏,藏於包裹之內。
第二天,舒賽將她的小刺繡交給看守所的管教宋某,請他轉交給原鄂豫邊區和新四軍五師的老首長李先念,提前向黨中央表達她的祝福,並表明自己對黨至死不渝的忠貞之情。宋某後來回憶道:
“1971年春,有一天王藕利用打飯的機會,把一個針繡的紅布送給我說:領導,請你把這個東西送給李先念同誌,他是瞭解我的。我見紅布上繡了黨旗和祝願中國共產黨誕生五十周年的口號,落款是:山西隰縣監獄王藕。看得出她是很熱愛黨的。當時,我一個小人物,如何能轉送給國家領導人李先念同誌呢?後來,北京公安局六大隊的預審員來看守所,我托付給他們,就再無下文了。”
5月初,舒賽突然停止勞動,臥床不起,不思飲食,她瀕臨死亡的邊緣。直到5月12日,才將她送至縣醫院進行“治療”。看守所明知她一去不復返,便提前清點了她的遺物。
舒賽到醫院已奄奄一息,全身極度衰竭,嚴重脫水,四肢血管針都紮不進,惟有神誌清楚。舒賽心裏明白,直到此時才送她去醫院,無非是不讓她死在監獄中,給警方一個“因病醫治無效”的托辭,以掩蓋其殘酷迫害的罪行。於是,她拒絕治療,雙目緊閉,不言不語,不食不飲不服藥,掙紮著從病床上滾下來,以自戕生命的方式,向林彪集團、向迫害她的邪惡勢力進行最後的抗爭。
當年醫院的護士田玉玲在回憶中寫道:
“王藕同誌大概是1971年5月份住進縣醫院傳染科的,當時我們隻知道她的代號是01,不知她的姓名。她被送來時,身體極度衰竭,麵黃肌瘦,雙目緊閉,不吃不喝,也不說話,處於昏迷狀態。她因不吃不喝而嚴重脫水,血管很不好,四肢的血管都紮不進去,隻能在頭皮上作靜脈輸液,大人的頭皮也很難紮。她始終未和我們說過一句話,也沒見她吃飯,也沒見她睜眼,後來兩眼都被分泌物粘在一起了。”
當時負責治療的主治醫生張竟明寫道:
“我記得由隰縣看守所送來一個代號01的女犯人,叫王歐(藕),因患肺結核病,全身極度衰竭而住院。當時病人不食不飲,亦不服藥,問話也不言語,但各種反應正常。我們認為是拒絕治療。問當時看守所的人,答曰:‘此犯是高級犯人,由隰縣代管,審問等事宜由北京直管。此人堅決反對林副統帥。’”
5月24日的淩晨,舒賽在醫院抗爭至最後一息,心臟跳動停止,終年五十四歲。
當晚,看守所派出幾名男犯人,將舒賽遺體用草蓆包裹,抬至郊外堆金山的一個廢棄窰洞內草草掩埋,四周未留任何標記,事後也未通知她的親屬。
5月27日,隰縣公檢法機關軍管組向北京上級寫了一份《關於在押犯王藕病亡報告》:
“毛主席語錄:替法西斯賣力,替剝削人民壓迫人民的人去死,就比鴻毛還輕。
關於在押犯王藕的死亡報告
在押犯王藕(我處代號01),女,漢族,現年54歲,家庭出身偽職員,本人學生。因1966年12月先後在北京張貼反動大字報,惡毒攻擊社會主義製度,12月7日被北京市公安機關逮捕。1969年10月轉押山西省三監獄,1970年4月7日又轉押我組看守所看管。
王犯轉來時就患有嚴重肺結核病,身體很虛弱,走路東倒西歪,但由於長期服藥,生活上照顧,病情逐步好轉,在監內能參加輕微勞動(糊火柴盒),並且飲食較為正常。直到5月6日,突然停糊,精神不振,不思飲食,經醫治病情稍有好轉。為醫治方便,軍管組研究讓其住醫院治療,於5月12日住院。但由於王藕思想反動,到醫院後拒絕治療,並公開謾駡我管教人員,到天亮時有意往床下滾,企圖自殺。以後又發展到拒不進食及水,不講話,但神誌一直清楚,我管教人員多次給其做工作,因該犯頑固無效。這樣惟一的治療辦法就是打針、輸液,一直到5月24日淩晨死亡。當天與北京公安局第六大隊聯繫後,讓就地處理。我們將罪犯埋在城東堆金山。
特此報告 附醫院《病歷》一份。1971年5月27日(印章)
此《病歷》潦草地寫在一張“X線檢查報告單”的反麵,經主治大夫簽名,內容如下:
“5月13日 1、兩肺上葉佈滿多量結核病灶(兆)。2、兩肺氣腫。
5月15日 患者不進食,亦不服藥。自昨日(14日)起靜輸考的鬆和雷米封,每日2000ml,並注意觀察。
5月20日 患者由於拒不進食,基本處於消耗狀態。末梢循環不好,液體入量不足,給(注:此處字不清)維持,每日約進1000-1500ml。繼續治療。
5月23日 患者今日出現臨床反灶(兆),飲兩次水,量不多。但已發出屍臭味,(注:此處一字不清)後不佳,囑嚴密觀察。
5月24日 今晨4時許,患者呼吸、心跳停止,瞳孔放大,死亡。和保衛部聯繫,今晚進行善後處理。”
6月14日,舒賽去世二十天後,北京公安局第六大隊向上級送了一份《關於現行反革命犯王藕的死亡報告》(71京公軍六101號):
“毛主席語錄:政策和策略是黨的生命,各級領導同誌務必充分注意,萬萬不可粗心大意。
局軍管會:
王藕,別名舒賽,女,54歲,湖北省江陵縣人,偽職員出身,學生成份。捕前住東城區大佛寺旁門5號。因反革命罪,經市局軍管會批準,於1967年4月11日逮捕。
王犯1937年混入革命隊伍,1938年入黨,曾任我區委書記、中南民族事務委員會副處長、建工部人事司處長等職。1958年,因沒有提級進行無理取鬧被開除黨籍,1960年勞動教養,1962年解除勞動教養後無業。
王犯思想極端反動,對我黨和社會主義製度極端仇視。於1966年12月2日至6日先後在北京大學……(略)等處書寫、張貼反動標語18張,惡毒攻擊林副主席。1966年12月7日被我拘留,當場呼喊反動口號,反動氣焰極為囂張,捕後經多次教育,仍不低頭認罪。
王犯因長期患肺結核病,於5月24日死於山西隰縣,屍體就地處理。”
(注:上述“死亡報告”,由原預審員陳細船於6月7日寫,其中黑體字為另一預審員邱效惠於6月9日插入。)
舒賽自“文革”初被捕,直到四年半後被迫害致死,警方始終對她的親屬封鎖消息。
1971年6月中旬的一天,正在塞北農村接受部隊“再教育”的舒賽的大弟弟,突然接到一個從北京打來的長途電話。對方說:
“喂,你是王藕的弟弟嗎?我是北京市公安局。”
“你找我有甚麼事?”
“王藕已經死了。”
舒賽的弟弟心頭一震,接問:
“她怎麼死的?”
“病死的。”
“死在什麼地方?我要去看。”
“屍體已經處理了,你甭管啦!”對方不耐煩地。
“我是她的親弟弟,為什麼不能管?”
“她是個現行反革命!”
“那你找我幹什麼?”
“她留下一包東西,你要不要?如果不要,
我們就處理了。”
“人見不到,她的遺物當然要,我馬上請假回去取。”
“你甭回來,讓你們單位留守部門派人來公安局領取!”哢喳一聲,對方將電話掛斷。
舒賽的弟弟抑製不住心中的悲憤,自言自語道:“生不能見人,死不讓見屍,天理何在?”
1971年9月13日,舒賽去世後不到四個月,林彪篡黨奪權的陰謀敗露,倉惶中偕同妻、子從北戴河乘三叉戟叛逃,在外蒙古的溫都爾漢折戟沉沙,粉身碎骨。舒賽曾在1966年12月10日的一次提審中,視死如歸地對審訊者們說:
“我反對大權在握的林彪,可以早死一步。但林彪搞資產階級陰謀復辟,違背人民利益,他也要死的,人民會消滅他。希望你們記住我這些話。”
豈知,這番話竟成了她生前的讖言。
1971年12月12日,舒賽去世半年多以後,親屬才見到她留下的一包遺物。在一份《罪犯遺物清點記錄》上登記著:
“《毛澤東選集》四卷、《毛主席語錄》一本、破褥子一塊、舊單褲三條、破呢子上衣一件、破涼鞋一雙、破布鞋三雙、破白布四塊、舊藍花布一塊、各種破布條一堆、衣服包一個、肥皂三條、
手紙五卷、半導體收音機一個、現金1.48元。”
親人們望著眼前這一堆慘不忍睹的遺物,悲憤交加,淚如泉湧。悲痛中,他們意外地從遺物內發現一包頭髮和一包指甲,顯然是親人生前特意留下來的。一生中曾不斷給人以驚奇的舒賽,彌留之際所留下來的這兩樣異乎尋常的遺物,必定有其用意。什麼用意呢?親屬冥思苦想,才明白了她那良苦用心。舒賽預料到,她死後將屍骨無存,特意將這體膚之物留給親人以作紀念。而選擇“髮、指”兩樣,那是要告訴人們,她生前所遭受的迫害“令人髮指”!
親人們不禁想起魯迅的話:
“真正的勇士,敢於直麵慘淡的人生,敢於正視淋漓的鮮血。”
舒賽就是這樣的勇士。
尾聲——漫漫平反路
舒賽離開了人間,但她的故事並沒有完結,前後又延續了一十六年。這十六年,是舒賽的親屬為她“文革”前所謂“無理取鬧”一案和“文革”初張貼林彪大字報的“現行反革命”一案進行平反的艱難歷程。它未必有多少可讀性,但卻真實地折射出那個時代的方方麵麵,並最終為舒賽的故事,畫下了一個並非圓滿的句號。謹紀實於“尾聲”之中。
1971年9月13日,林彪反革命陰謀集團的覆滅,使舒賽一夜之間由“現行反革命”變為“反林英雄”,她的案件隨即成為一樁不容置疑的冤案。為她平反昭雪,是順理成章之事。
1971年秋後,舒賽的親屬(下稱親屬)多次要求北京市公安局為舒賽平反。直到1972年12月24日,第六大隊(原預審處)才向市局軍管會送了一份《關於對案犯王藕定性意見的報告》(72)京公軍六407號。此《報告》僅提出對舒賽作一個無罪結論,並非徹底的政治平反。但當時受“四人幫”所控製的公安局軍管會,卻遲遲不予批復。
隨後,六大隊再次向市局申報,並附上主要物證——大字報原件。軍管會負責人之一劉進才在此件上批示:
“請楊、胡、程、張代表閱考慮:我粗料(略)的看了一下這張大字報,很明顯是向林賊的,看不出有攻擊毛主席和黨的意思。在歷史條件下,攻擊林彪應該抓起來審查,也應定性判刑。但今天林賊已被揪出來,是全黨全國人民的敵人,再不定罪(案)欠妥。不定罪(案)就意為(謂)有罪。我仍堅持個人意見,應定該人無罪,或不定罪,請考慮。”
而軍管會主要負責人則以“再慎重審查”、“審查一下有無反無產階級司令部的因素和動機”為由,將報告打回。直至1976年“四人幫”倒臺之前,此案竟然紋絲未動。
“四人幫”倒臺後,在撥亂反正、平反冤假錯案(含文革前)的政治氣候之下,親屬再度催促市公安局為舒賽平反並尋找她的遺骸。同時,親屬又要求舒賽原工作單位——國家建設委員會(簡稱建委,建工部後續單位)對“無理取鬧”一案進行復查。然而,建委“冤假錯案平反辦公室”羅主任(原建工部保衛幹部,當年曾參與“無理取鬧”一案的處理)對親屬回答說:
“你們的要求我們不能受理。第一,王藕‘無理取鬧’一案不是錯案,不能平反,也不會復查;
第二,1960年她已被原建工部開除公職,現建工部已撤銷。“文革”中她反林彪之事與我們無關,你們去找民政部門吧。”
親屬被國家建委拒之門外,他們預感到,“無理取鬧”一案的平反,將比“反林彪”一案更加艱難。
此時,北京市公安局撤銷軍管會。
1977年11月9日,公安局預審處在親屬的要求下,再度上報一份《對王藕定性意見的報 告》(77)京公預字137號。報告提出“對王藕給林彪貼大字報問題應予平反,恢復政治名譽。並將結論通知王的親屬及其所在單位。”
1978年3月初,親屬收到北京市公安局3月2日發出的、僅蓋有“北京市公安局處理人民來信來訪專用章”的結論通知書,內稱:
“王藕因張貼反對林彪的大字報,於1967年4月11日,經前北京市公安局軍管會逮捕,1971年5月24日病死獄中。
經復查:王藕於1966年12月,先後在北京王府井大街等地張貼了十八張題為《揪出在毛主席身邊的真正的資產階級陰謀分子》的大字報,內容完全是針對林彪的。據此決定:對其恢復政治名譽。特將此結論通知你(同時亦通知你的單位組織)。”
此時,已是林彪摔死的七年之後,而七年後親屬所爭取到的竟然是一紙輕描淡寫的、僅“對其
恢復政治名譽”的“通知書”。親屬感到失望,如果他們接受這樣不公正的結論,不僅對不起在逆境中獨具慧眼、第一個挺身而出公開揭露林彪,並以身殉誌的親人;七年來他們為之平反的勞苦奔波,豈非付諸流水?親屬決定向公安局討個說法。
舒賽的大弟弟夫婦當即到公安局預審處詢問,上述結論撰稿人、曾審訊過舒賽的張誌清坦率地告訴他們:
“王藕同誌在獄中始終堅持反林彪的觀點,審訊中沒有任何口供,什麼也不談,就連要她證明原來的警衛員是否黨員,也不談。她說,要談問題就必須出去談,在監獄裏不談。她沒有任何反對無產階級司令部的言行,隻針對林彪。她的表現比張誌新更為成熟。我們也瞭解她在抗日戰爭中,是豫鄂邊區聞名的英雄人物。在她一生中,前後兩個階段表現都很好,是一位很堅強的同誌。但中間一段,卻因‘無理取鬧’被‘雙開’(開除黨籍和公職)過,又受過勞動教養。實話告訴你們吧,正是這一段負麵的歷史影響了對她現在的處理。”又說:“一旦她‘無理取鬧’一案平反,公安局可以為她進行復查,作出新的結論。”
親屬明白,在“文革”前已被“雙開”和勞教的舒賽,即使在“文革”初有第一個公開批判林彪的壯舉,也不可能得到徹底的平反和公正的評價,隻能低調處理。因此,要使此案徹底平反,必須先對舒賽所謂“無理取鬧”一案進行復查和平反。
然而,建委的態度依然是鐵板一塊,繼續拒絕親屬的正當要求。羅主任在一次接見親屬的談話中,出示了親屬給中央領導人寫的信,說道:
“你寫這麼多有什麼用?中央首長會看嗎?還不是送到我們這裏,由我們處理。我說過,她的案子不是冤假錯案,不存在復查的問題。你們可不要走她生前告狀的老路。”又說:“何況當時決定抓她,是四個部長(注:指中央監委、公安部、中組部和建工部)批了的,即使我們能管,一個部也解決不了問題。”
新上任的張處長插言:
“王藕的問題很嚴重,就是放到現在,如果去衝人大會堂,也會立即逮捕的。”
親屬想,“衝”這個詞,是“文革”期間紅衛兵運動中時興起來的。文革前,舒賽一個病弱女子,何能有此行為。便反問道:
“張處長,她什麼時候去沖過人大會堂?”
羅主任不等回答便起身送客:
“就這樣吧,你要是還有問題,就去找信訪部門,我們不管了!”
1978年,中組部在部長胡耀邦的領導和推動下,以“我們不下油鍋,誰下油鍋”的氣概,衝破“兩個凡是”的束縛,為全國超過五十萬的右派分子平了反,大快人心。
此時,舒賽的親屬經陶鑄夫人曾誌的介紹,見到中組部落實政策辦公室負責人尹錫珍,她聽取了親屬的申述後,說道:
“現在看來,當初將舒賽同誌打成‘壞分子’送去勞教的處理是過重的。你們放心,我們會讓建委復查此案的。”
在中組部的督促之下,1978年8月8日,建委冤假錯案平反辦公室不得不匆忙對舒賽“無理取鬧”一案進行復查。復查者仍是當年參與處理舒賽一案的人員,復查的結論也是過去結論的翻版,其中大多誇張、不實之詞。如:
“王藕於1956年就開始因個人問題對黨鬧情緒,趁57、58年整風反右時候貼大字報,散發小字報,把黨內的問題散發給黨外人士……因搞絕食,58年給予開除黨籍、降級處分後,又愈鬧愈烈……60年闖懷仁堂,沖人大會堂,被開除公職,戴上壞分子帽子送去勞教……”最後認定:“此案不是錯案,不能平反。”為照顧親屬,僅由建委政工組作了一個《關於摘掉舒賽同誌的壞分子和恢復公職的決定》,內容如下:
“王藕曾於1960年被開除公職,戴上壞分子帽子送公安機關勞動教養。鑒於王藕在文革中因反林彪而死,考慮到對家屬今後的政治影響,經國家建委黨組討論決定:摘掉王藕的壞分子帽子,恢復公職。”
這張復查結論,再次說明舒賽“反林彪”一案易平,而“無理取鬧”一案難翻。
1978年8月28日,市公安局就舒賽遺骸的下落,向親屬發出信函:
“關於王藕同誌的墳墓情況,據山西省隰縣公安局告知,經到實地查詢,因當地整修大寨田,將墳墓全部平毀,已無法找到。今將此消息通知你們,望能諒解。”
此信完全證實舒賽生前已預料到她死後將屍骨無存,故特意留下寓意深刻的髮、指。這一悲慘的事實,使親屬決心要為親人平反到底。
這期間,國內政治生活有了很大變化。1978年底,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會上開始全麵地、認真地糾正“文化大革命”中及其以前的“左”傾錯誤,批判了“兩個凡是”的方針。同時,在實事求是、撥亂反正的決策下,提出要“堅決地平反假案,糾正錯案,昭雪冤案”。此後,全國大量冤、假、錯案紛紛平反昭雪。1980年初,中共中央十一屆五中全會召開,會上決定為“文革”中蒙冤的原國家主席劉少奇徹底平反。為了健全黨內政治生活和發揚黨內民主,通過了《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幹準則》。
親屬高興地看到,《準則》中的許多內容,為他們在評價舒賽的“三反”問題和所謂“無理取鬧”問題的性質上,找到了最好的依據。如:
“由於黨和國家的民主集中製不夠健全,由於封建階級和資產階級思想的影響,黨內脫離實際、脫離群眾、主觀主義、官僚主義、獨斷專行、特權思想等不良傾向有所發展。同時在黨內鬥爭的指導上發生了一些缺點和錯誤,黨內正常的政治生活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損害。”(《準則》“前言”)
“對於那些不怕打擊報復,敢於為保衛黨和人民的利益說真話的人,應該給以表揚。”(《準則》之五)
“發揚黨內民主,首先要允許黨員發表不同的意見……要嚴格實行不抓辮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的‘三不主義’。所謂不抓辮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就是禁止任意誇大一個人的錯誤,羅織成為罪狀,並給予政治上、組織上的打擊甚至迫害。”“領導幹部利用職權對同誌挾嫌報復,打擊陷害,用‘穿小鞋’、‘裝材料’的辦法和任意加上‘反黨’、‘反領導’、‘惡毒攻擊’、‘犯路線錯誤’等罪名整人,是違反黨內民主製度和違反革命道德品質的行為。”“對敢於堅持真理的同誌妄加反革命的罪名,亂用專政手段,進行殘酷迫害,這是嚴重違法的罪行,必須受到黨紀國法的嚴懲。”(《準則》之六)
“黨組織對黨員的聲明、申訴、控告和辯護必須及時處理和轉遞,不得扣壓……不許對申訴人或控告人進行打擊報復。”“侵犯黨員權利的行為,是嚴重違反黨紀的行為。”(《準則》之七)
“黨內不準用超越黨的紀律或違反國家法律的手段對待黨員。”“對人的處理應十分慎重……凡涉及定敵我矛盾、開除黨籍、提交司法機關處理的,更要慎重。”《準則》在此處特別指出:
“建國以來的冤案、假案、錯案,不管是哪一級組織、哪一個領導人定的和批的,都要實事求是地糾正過來,一切不實之詞必須推倒。”(《準則》之十)
“必須堅持在真理麵前人人平等,在黨紀國法麵前人人平等的原則。”(《準則》之十一)
舒賽所謂“無理取鬧”一案,正是在《準則》所指出的這一歷史背景下發生的。以上各條,完全符合她所遭遇的情況,已能充分說明此案的是非和性質。然而,這個“不怕打擊報復,敢於保衛黨和人民的利益說真話的人”,不僅未受到表揚,還長期受到迫害,至今不予平反,顯然是違背《準則》的。為此,親屬借中央文件的東風,通過信訪,再次要求原建委的後續單位——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簡稱城建部)對舒賽一案進行復查。豈知,城建部在《準則》下達後的兩年之內,仍然無動於衷。
適逢全國各地撰寫地方史誌,湖北省江陵縣公安局,為了將抗日戰爭時期的首任局長祝成龍(舒賽)的事蹟寫入公安史,1982年底,舒賽尚未平反之前,就來函向北京親屬徵集資料。隨後又有一些舒賽生前工作過的地區的史誌部門來人徵集資料。親屬以此為契機,將舒賽在“文革”中以及抗日戰爭中的部分事蹟整理成文,分別寄往各地。同時,親屬又多次去訪問在京的一些舒賽生前老戰友,向他們介紹舒賽的情況,希望他們對所謂“無理取鬧”一案的昭雪能給予支持和幫助。老戰友們大都對舒賽在抗戰時期和“文革”中的突出事蹟表示讚揚,對她的死也深表同情。但對“無理取鬧”一案,因涉及張執一、錢瑛等熟人,而愛莫能助。
在“三反”中曾對舒賽進行政治性誣衊的z,在“文革”中也因“叛徒”等罪名鋃鐺入獄,雖然品嘗到被誣陷之苦,但其恢復工作之後,在同事中談起舒賽時,仍胡說什麼“她的腦子不正常(“精神病”之意),我沒有整過她,後來的情況我一點也不知道……”等。
正當親屬感到世態炎涼之際,兩封舒賽生前老戰友的信函,從湖北發來,使他們感到異常地溫暖和鼓舞。
1985年6月20日周方琳(原中國科學院武漢分院黨委書記,抗日時期江陵縣公安局秘書)信,主要內容:
“6月初,江陵縣接我去談了一下抗日戰爭時期江陵縣公安局的情況,我找了一些當時在公安局工作的老同誌一起座談。座談中,我們認為舒賽同誌在革命戰爭中對黨是有很大貢獻的,也受了不少的罪。她是一個非常堅強的同誌。就是解放後的幾個挫折,她也沒有什麼錯,相反應該說都是對的。你是她的親人,應該積極地為她徹底平反。如果你覺得有什麼困難的話,希望你能將她身前的申訴和有關材料寄我一份,我準備約一些在湖北的老同誌向中央為她申訴平反。這個想法,不光是我一個人的想法,公安局的同誌也要求我這樣做。隻要我們堅決這樣做下去,舒賽同誌的徹底平反一定可以實現。讓我們一起把這件事做好。”
1985年8月18日劉真(原湖北省委秘書長、抗日時期襄南工委書記)信,主要內容:
“來信及你為舒賽同誌寫的傳記,我、敏克(注:劉真夫人)、李守憲(注:原豫鄂邊區襄河地區專員)、胡山(注:原豫鄂邊區京安縣委書記)等同誌看了,都很受感動。確實寫得很好,守憲說,讀了很難過。
為舒賽同誌徹底平反問題,所謂‘無理取鬧’的罪、被開除黨籍一案,是一個冤案。我們認為不是無理取鬧,而是有理申訴。……舒賽是一個政治上有遠見,敢於堅持真理,為黨與國家的利益獻身的好黨員。這樣的好黨員竟至錯誤地被開除黨籍,黨的原則何在?真理、正義又何在?你們親屬應聯名向中央紀委、中組部、建工部的改組單位申請、走訪,堅持下去,是有希望解決的。因為:1、今春中央有明文指示處理黨內積案,決心很大,是一個好時機;2、有理。當然,你們也要有耐心,更要鍥而不捨。”
期間,又先後有湖北省江陵、雲夢、安陸、應城、襄樊等縣的縣誌、黨史或文史、公安史誌部門,以及吉林省公安廳史誌部門來函、來人,提出要撰寫舒賽。並對她“無理取鬧”一案尚未解決異常關心,紛紛表示支持親屬的申訴,“相信黨會對她做出正確的評價和結論的”。摘其要者於後:
“江陵人民對祝成龍同誌懷有特別的敬意,許多人在回憶抗戰期間黨的活動時,都提到這位老領導。我們準備為她立傳,載入新編的《江陵縣誌》。”
“您的姐姐舒賽同誌是抗戰時期家鄉——江陵縣抗日民主政府的公安局長,縣委委員,在本縣頗有影響。我們擬為她寫出傳略,編入《江陵黨史人物傳》內。”
“去年5月,在荊沙工作過的二十多位老同誌聚集沙市,回顧了1940年荊沙淪陷前後的鬥爭,不少同誌就十分緬懷祝成龍同誌。在群眾中,這位共產主義戰士更被譽為傳奇性人物。按照黨的‘三中全會’以來的路線、方針、政策,我們對祝成龍同誌的問題,是充滿信心的。她是必須入誌的,否則抗戰中後期這段黨的活動就不好寫,也不好向江陵人民交待。因此,我們和您一樣,盼望她的問題得以全麵地、公正地早日解決。”(《江陵縣誌》主編浦士培)
“舒賽同誌,是我們雲夢縣的重要黨史人物,抗戰時期在我縣作出了突出的貢獻,至今我縣廣大人民群眾還在深深地懷念著她老人家。為了讓她的光輝思想、革命精神永遠激勵後代,我們擬撰寫她。”
“我們吉林公安史誌,擬將祝成龍同誌的革命活動載入史冊。她的有些遺留問題,建議多找有關組織聯繫,遲早是會解決的。”
1985年9月13日,江陵縣公安局王文書、傅大有來京外調後,向親屬介紹說:
“我們在半步橋監獄查閱了舒賽同誌的主要檔案,文革初她被捕後始終堅持自己反林彪的觀點,在審訊中從不認錯、認罪。這和在抗日時期被捕後的表現一樣的堅強不屈。像她這樣的幹部是少有的,為了教育後代,也應該為她平反。”還特別提到當年建工部黨委給舒賽戴“壞分子”帽子未經過法律程式,是不合法的。
還有一些地區為北京親屬寄來當地所刊載的有關舒賽的文章和回憶錄,特別是雲夢政協文史辦負責人汪應瑞寄來了他們從外調中獲得的舒賽早年所寫的“雲夢被捕情況”,以及他們編輯的1986年《雲夢文史資料》第二輯,內有《丹心耿耿 鐵骨錚錚》、《營救舒賽的經過》和《送舒賽同誌出城前後》等三篇當事人的回憶錄,記述了舒賽被捕後,在雲夢和日偽的鬥爭、做地下工作以及如何被營救出城的詳細情況,證實張執一等人對舒賽“變節”之說,純係誣衊。
這些充滿革命正義和戰友情誼的支持,不僅使親屬感到“人間自有真情在”,也鼓舞了他們為舒賽徹底平反的決心。同時,也為他們提供了極其寶貴的資料。(注:舒賽生前從來不和親屬談論自己的歷史。)
1986年初,黨中央又及時批發了由中組部、統戰部、勞動部、財政部和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共同簽發的《關於進一步落實“中央落實政策小組擴大會議紀要”的補充意見》的“六號文件”,中央指出:
“在1987年黨的第十三大召開以前,基本完成落實政策的任務,把‘文化大革命’以前和‘文化大革命’中,在‘左’的思想指導下處理錯了的歷史問題,實事求是地糾正過來,妥善做好善後工作,是一項重大的政治任務。…… 防止並克服畏難、鬆懈和厭煩情緒,要採取有力措施,善始善終地做好落實政策的各項工作。”
在以上各部所共同簽發的《補充意見》中,明文寫道:
“我們一致認為,對於文化大革命以前和文化大革命中在‘左’的思想指導下錯誤處理的歷史問題,必須實事求是地糾正。對被錯誤處理的人,必須在政治上徹底平反,經濟上適當補償,工作上合理使用,生活上妥善安置。”
舒賽“無理取鬧”一案所在的城建部,正是上述文件簽發者之一。親屬感到機不可失,必須在明年黨的第十三大召開之前為她徹底平反。他們全力以赴,根據六號文件和《準則》的精神,於6月底先後給胡耀邦、中紀委、中組部以及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發出信件或申訴書。在申訴書中寫道:
“自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全國大量‘右派分子’、‘反革命’、‘叛徒’、‘特務’等冤假錯案都得到平反昭雪,而一個身背‘無理取鬧’(實是‘有理申訴’)罪名,沉冤二十八載的抗日時期的英雄人物、‘文革’初第一個公開張貼大字報反對林彪、又被迫害致死的老幹部,卻得不到公正的對待,甚至連一個接受她的單位都沒有,黨的政策何在?真理和正義何在?”
申訴書提出以下要求:
“撤銷自1958年以來以“無理取鬧”罪名,對舒賽所作的全部錯誤決定和處分(含開除黨籍、撤職、降級、開除公職、戴壞分子帽勞動教養等),恢復黨籍和原職原級;舒賽在文革中反林彪的事蹟突出,且被迫害致死,應追認為革命烈士;查找和接回舒賽遺骨,舉行安放儀式,並對她一生作出公正的評價。”
親屬又根據幾年來所搜集、調查到的有關舒賽的歷史資料和她在“文革”初批判林彪的部分手跡,撰寫、整理成《“文革”初王藕反林彪的情況》、《抗戰期間王藕被敵偽逮捕後的情況》、《“三反”中王藕受打擊報復的情況》、《是‘無理取鬧’還是‘有理申訴’》、《申請追認王藕為革命烈士的理由》等材料,分別送交上述部門。
此時,湖北江陵縣委專門給城建部寫信,促其早日為舒賽徹底平反。
特別是本書上文所提到的陳瑞光、江亞民夫婦,當他們得知舒賽被迫害致死十五年後仍未平反時,馬上伸出援助之手,建議親屬給中紀委常務書記韓光寫一封申訴信,由認識韓光的江亞明親自送去,定會有下文。在北京,陳瑞光夫婦算不上是舒賽最老的戰友,且在“文革”初曾因舒賽一案受到牽連而坐了牢,他們不但未計較,還全力相助。尤其是年過六旬、深度近視的江亞明,不顧自己有高血壓心臟病、體重行動不便,仍親自去為舒賽奔跑,使困境中的親屬感激不盡。
1986年8月14日上午,親屬又在友人陳焱的安排下,首次踏進城建部的大樓內,並經他引見該部黨組副書記、副部長廉仲。在寬敞的部長辦公室內,親屬向部長自我介紹後,直截了當地提出,希望根據該部所參與簽發的中央六號文件的精神,為已沉冤二十八年之久的舒賽所謂“無理取鬧”一案徹底平反。
部長說:“我不認識舒賽,也不瞭解此案的情況。”
“貴部原‘冤假錯案平反辦公室’羅主任,當年曾參與此案的處理,瞭解此案全過程。此外,原建工部的老同誌也很瞭解。雖然舒賽被開除公職多年,貴部又數度變遷,但她的檔案仍在這裏。”親屬回答。
部長隨即令秘書將羅主任和人事處侯處長叫到辦公室詢問。羅彙報說:
“本月9號幹部部轉來了他們的申訴信,我們正在整理舒賽的檔案。”
“還有什麼問題未解決?”部長問。
“黨籍未恢復,‘壞分子’隻摘了帽子,未平反,開除公職已於1978年恢復了。”
“還有撤職、降級。”親屬說。
“這兩項實際未執行,她還是十三級。”羅說。
“1958年建工部有處分在案,還降了工資。為此,舒賽自處分之日起就拒絕領取工資了。這兩項已經執行,也應該平反。”親屬說。
羅未作解釋,又說:
“她還有歷史問題。”
“所謂的歷史問題主要是1941年雲夢被捕,這早有組織結論。因1952年‘三反’中,她被張執一夫婦蓄意誣衊後,又引發出此事。1954年經原豫鄂邊區黨委書記陳少敏、原新四軍五師政治部副主任王翰等同誌證明後,由華東一級黨委再次作出正式結論。兩年後,你們建工部黨委又作出‘已經審查清楚,沒有問題,故經研究,不再審查’的結論。為什麼後來又出爾反爾?”親屬反駁。
“檔案中有人寫過材料證明她沒有問題,但也有人揭發說有問題。”羅說。
“什麼問題?”部長問。
“有人揭發她在1942年和雲夢敵偽憲兵關係密切。”
親屬當即反駁:
“這就奇怪了,舒賽在1942年元月2日晨就離開雲夢,被組織營救回邊區了,怎麼還能和敵偽憲兵關係密切?何況當年在雲夢城內根本就沒有憲兵。”
(注:舒賽被開除黨籍後,建工部曾派人帶著問題去外調她所謂的叛變投敵問題,因無旁證而擱置。1960年3月4日,那位兩年前曾責令建工部開除舒賽黨籍的中監委王從吾就此批示:“現在又發現她在1942年與敵偽憲兵關係密切,但她所在單位的組織都不敢找她談這個問題。”隨後,曾在1957年對舒賽施行“綁架”的張力群在3月8日給連貫的報告又稱:“根據建築工程部在1959年8至10月的調查,王藕投敵自首肯定是事實。但是否接受敵偽任務來解放區從事破壞工作,目前還是疑問,尚查無實據。”這就是在舒賽檔案中所謂的揭發材料。如當年張執一那樣,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對方無言。親屬又說:
“不能因為個別的、沒有旁證的揭發材料,就輕易推翻組織上多次所作的正式結論。何況這顯然是在舒賽挨整後,派人帶著問題去外調回來的。現在,連強加於劉少奇同誌身上的許多所謂的證明材料都否定了,何況舒賽?”
“舒賽‘鬧’的問題,放在現在也是很嚴重的。”羅又說。
“‘鬧’的概念很含糊,她無非是為揭露黨內的歪風,堅持告發個別無視黨紀國法的領導人。由於屢受阻欄,以至監視盯梢和綁架以後,採取了某些過激的方法。即使在當時,也未違背黨章和憲法。我們曾諮詢過公安部門,即使有人攔截胡耀邦同誌的車告狀,隻要沒有惡意,也不會坐牢的。你們應該根據今天的政策和法理來看待過去,不能隻憑感情用事。”
“舒賽過去都是和上麵的一些領導同誌接觸,我們隻知道她是告張執一和錢瑛部長,別的都不清楚。那時我們還很年輕。”此時,羅的態度有所改變,並含糊地提到了問題的癥結之處。
“據我們瞭解,當年中建部將舒賽戴上‘壞分子’帽按敵我矛盾處理時,並未在公安部門履行法律手續,北京市公安局也沒有此檔案。”親屬提問。
“那個時候是黨委說了算嘛!”部長一語道破。他不想再旁聽這場辯論,向部下指示道:“這件事就交給你們管了!”
說罷,部長將他的皮座椅轉向大辦公桌前,拿起一張報紙看了起來。親屬向部長告辭:
“廉部長,謝謝你接見我們,希望你抽時間能看看我們的申訴信。”
部長點點頭,視線未離開報紙。
至此,城建部在中央文件的壓力和中組部的督促之下,不得不改變態度,開始接受了為舒賽復查的要求。
8月18日,中紀委通知親屬去談話,處長吳振鈞等接見了他們,此時,親屬始知韓光書記從江亞明處收到他們的申訴信後,當即批示下屬負責調查處理。親屬向對方詳細介紹了所謂“無理取鬧”的情況,以及多年來他們在申訴中所遇到的困難,特別是舒賽原單位至今仍持“左”的抵觸態度等情況。將近兩個小時的談話中,氣氛十分和諧。最後,吳處長表示他們即向韓光書記彙報,並監督城建部對此案認真復查,予以平反。此後如有什麼問題,親屬可隨時和他們取得聯繫。直到此刻,親屬才看到對舒賽平反昭雪的希望。
10月7日下午,親屬到城建部去看對舒賽的復查結論,機關黨委副書記和羅主任出麵接待,謝副書記和氣地說:
“我們從8月13號以後,就查閱舒賽同誌的檔案。後來,根據你們的意見,做了一些調查研究,寫出一個《復查意見》,經過部領導的簽字和同意,現在請你們來商談,看看對它能否同意。”又說:“我個人對這個歷史案件不太瞭解,羅主任1978年經手過,這一次主要還是由他來辦,他血壓高,為這事出了很大力。”
羅主任緊接著說道:“這個《復查意見》,所有的部領導都是同意的。我們還給中紀委吳振鈞等同誌做了彙報,他們也表示同意。還有兩點要解釋一下,一個是舒賽同誌的遺骨,據公安局介紹,已無法尋找了;二是申報‘追烈’問題,我們研究後認為不宜提,因‘文革’中被迫害而死的幹部很多,均未‘追烈’。”
親屬見《復查意見》的首頁是幾位部領導用鉛筆的批字,後麵為正文,最後是三條措施,大意如下:
1、撤銷對舒賽開除黨籍、撤職降級處分,恢復黨籍、原職、原級;
2、撤銷對舒賽戴壞分子帽的決定,恢復公職(1978年已恢復);
3、撤銷將舒賽送勞動教養的決定。
在正文中,有一大段文字敍述舒賽“因對‘三反’中受批判不滿,無組織無紀律,不聽領導同誌意見,到處告狀,愈鬧愈烈”等等。這些屢見不鮮的內容,本是舒賽檔案中應該銷毀的不實之詞。似乎她仍有錯誤,隻是當時處理過重而已,現在為她平反是組織的寬大。如是,舒賽豈非仍有“無理取鬧”之嫌?親屬當即表示對此《處理意見》不能同意,並提出:
“要公正地為舒賽平反,必須根據今天中央文件的精神,首先對她檔案中自‘三反’以來的許多不實之詞和材料,進行清理和銷毀,還歷史以本來麵目。否則,黨的政策不能落實,此案也難以徹底平反。”親屬還提到《復查意見》中的2、3兩條,應履行法律手續;她的遺骨應該繼續查找。“追烈”問題,雖然“文革”中受迫害而死的幹部很多,均未追認烈士,但舒賽的死非同一般:
1、她是在“文革”初,身處逆境之中,不顧個人安危挺身而出,公開揭露林彪是資產階級陰謀家的第一人;
2、被捕後,始終堅持自己的觀點,針鋒相對地進行不屈的鬥爭,直到生命的最後一息;
3、她雖非被槍殺而死,卻是被殘酷地折磨而死的,直接起因於反林彪。
根據《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第五條:
‘如果事蹟特別突出,足為後人楷模的,也可以批準為革命烈士。’據此,我們仍希望貴部能予以申報。”
對方表示可以考慮。隨後,親屬將以上情況,向中紀委吳振鈞作了彙報。
11月7日,城建部第二次通知親屬去商談,羅主任態度和藹地接見了他們。他說:
“上次見麵後,根據你們的意見我們又進行了一些工作,現將結果告訴你們。
一、舒賽同誌遺骨問題,隰縣公安局回信說,1981年北京市公安局讓他們查找過,原監獄負責人寇三虎曾親自去埋葬處,隻找到一張當年隨葬的《毛主席語錄》塑膠書皮,沒發現遺骨,可能是搞農田建設時墓地被毀了。他們向舒賽同誌的親屬表示歉意。
二、申報‘追烈’問題,我們首先去半步橋監獄看了舒賽同誌的檔案,在《審訊記錄》中,沒有一句承認她有罪的口供,隻有說無罪的口供。她針鋒相對地回答審訊,繼續揭露林彪的罪行。在監獄裏,隻有她一個女犯戴過腳鐐手銬……為此,我們就‘追烈’事詢問了北京市民政局。他們回答,為‘文革’中被迫害而死的幹部‘追烈’,北京市沒有先例。全國隻有張誌新一人,是經中央特批的。對舒賽同誌,可以通過其他形式表彰她的事蹟,如悼詞、文章、宣傳報導等。
三、我們又將《復查意見》修改了一遍,再聽聽你們的意見。”
親屬回答說:
“你們同意‘追烈’,我們很感激。民政局說沒有先例,等我們找有關部門瞭解後再議。另查找舒賽遺骨事,我們要求在她平反之後,能親自去隰縣一趟,以了卻我們親屬的心願。”
羅馬上回答:“可以。”
隨後,親屬對《復查意見》第二稿談了他們的看法:
“這一稿比上一稿好,但其中‘領導上不同意她的意見,她就……’和前一稿‘不聽領導意見’一樣,仍有‘無組織無紀律’之嫌,留了個尾巴。”
羅主任急忙解釋:
“我們沒有留尾巴的意思,中紀委一再囑咐我們:人都死了,要徹底平反,不要留尾巴!隻是字麵上如何寫更好?”羅情不自禁地又說: “當初對舒賽同誌的處理,中建部有些被動,是執行上麵的意見。”
“這一點,當年舒賽是知道的。”
“中監委王從吾在一次電話中指責我們建工部對舒賽同誌手軟、右傾,他說:‘是黨員就要開除黨籍!’”
“王從吾並不認識舒賽,他執行中監委主要負責人錢瑛的指示。錢從中南到中央始終包庇那個對舒賽進行政治誣衊的Z。舒賽生前給中央的信中曾指出這種‘官官相護’的黨內歪風。她堅持揭露歪風,是黨章和憲法所允許的,原建工部劉秀峰部長對她的態度是比較公正的。而後來對她一係列的錯誤處理,如你所說,是在中監委的壓力下進行的。在這次《復查意見》中,對這一歷史背景,不必點明,可籠統的稱之為受了‘左’的思想影響。”
親屬又表示:“關於舒賽生前執意追究的‘三反’誣衊問題,雖然其是非曲直已很清楚,考慮到當事人已經去世,又是一樁歷史舊案,此次平反可以回避,對誣蔑者Z也不予追究。這符合中央文件所提‘不要糾纏歷史舊賬’的精神。”
羅表示將親屬的意見彙報後,再作進一步修改。親屬高興地看到,城建部和羅主任對此案的認識和態度,有了根本性的轉變。
11月19日,親屬到城建部看《復查意見》(後改為《對舒賽同誌的平反結論》)第三稿。此稿基本上滿足了親屬的要求,稍作修改即確定了下來。隨後,雙方協商如何寫舒賽的《悼詞》(後改為《舒賽同誌生平》),羅主任客氣地說:
“你們寫吧,我們總有些框框。你們比較客觀,寫起來會好一些。”
“這樣好了,雙方各寫一份,我們寫好後交給你們,由你們綜合吧。”
此前,雙方從未有過如此和諧的氣氛。
1987年2月14日城建部正式做出《對舒賽同誌的平反結論》,全文如下:
“對舒賽同誌的平反結論
舒賽(原名祝成龍,又名王藕),女,湖北江陵縣人。一九一七年生,一九三七年參加革命,一九三八年入黨,原建工部人事司十三級處級幹部。一九七一年五月二十四日逝世。
舒賽同誌的親屬對舒賽同誌一九五八年和一九六0年原建工部黨委錯誤處理一案,提出申訴,要求復查。
根據中辦發(1986)六號檔關於進一步落實《中央落實政策小組擴大會議紀要的補充意見》的精神,我們對舒賽同誌的案件進行了復查,認為:舒賽同誌對個別領導人的作風有意見,向組織告發,是黨章和憲法所允許的。原建工部黨委受‘左’的思想影響,以‘無理取鬧’罪名,先後將舒賽同誌開除黨籍、撤職降級、開除公職、戴上壞分子帽子和送勞動教養都是錯誤的,應予糾正。為此決定:
二、撤銷一九六○年建工部關於開除舒賽同誌公職的決定,恢復舒賽同誌的公職;
三、撤銷原建工部將舒賽同誌送交公安部門勞動教養的報告,請公安部門撤銷原案並辦理法律手續。恢復舒賽同誌的政治名譽,消除影響;
四、舒賽同誌在“文革”初期因反林彪被迫害致死。查找舒賽同誌遺骨,接回北京,舉行安放儀式;
六、對舒賽同誌檔案中的有關材料,按規定進行清理銷毀。
中國共產黨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機關委員會
一九八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注:此結論維持1986年11月20日第三稿日期。)
親屬根據舒賽一生儉樸,不事鋪張的作風,決定她的喪事從簡,不開追悼會,僅由城建部出麵,在八寶山舉行一個骨灰盒(內裝幾件死者的遺物)安放儀式,除北京親屬外,隻邀請河南的親屬前來參加。再由城建部向全國各地舒賽曾工作的地區以及生前戰友寄發《訃告》和《舒賽同誌生平》。
1987年2月26日,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在八寶山革命公墓,為舒賽舉行了“骨灰”安放儀式。親屬為親人選購了一個楠木鏤雕骨灰盒,正麵鑲嵌上一張舒賽生前頭像,上簷鐫刻:
“優秀共產黨員舒賽同誌永垂不朽!1917年9月15日生於湖北江陵——1971年5月24日故於山西隰縣”;
左右鐫刻:
“為黨為人民無畏無懼忠心耿耿,鬥敵鬥歪風有膽有識鐵骨錚錚”;
下簷鐫刻舒賽主要親屬的姓名。骨灰盒內沒有骨灰,裝的是舒賽生前特意留下的那一縷青絲。
多年與舒賽失去聯繫的湯池訓練班同學劉克理,含淚躺在病床上寫了一篇近萬言的《蘊藏在心底深處半個世紀的話》,請舒賽的親屬焚祭於“義姊”的靈前。未久,他也辭世。
在舒賽的所謂“無理取鬧”一案徹底平反後,北京市公安局兌現其諾言,於同年7月24日,為舒賽反林彪一案徹底平反,作出《對王藕案復查結論決定書》,全文如下:
“對王藕案復查結論決定書
王藕,又名舒賽,原名祝成龍,女,一九一七年生,湖北江陵人,一九三八年入黨。捕前無業(原為中央建築工程部人事司處長,行政十三級),住本市東城區大佛寺東街旁門五號。王於一九六六年十二月七日被拘留審查,經前市局軍管會批準,於一九六七年四月十一日以‘反革命罪’宣佈逮捕。一九六九年十月轉移至山西省臨汾第三監獄,一九七○年四月轉押於山西省隰縣公安局看守所, 一九七一年五月二十四日在隰縣獄中去世。
經復查,‘文化革命’中,王藕於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初,在清華、北大校園內、王府井大街等處張貼了十八張題為《誓死揪出在毛主席身邊的真正的資產階級陰謀分子》的大字報,指出林彪‘一貫奸巧的’,‘招降納叛,殘害忠良,妄圖篡黨變天’,‘禍害廣大工農兵人民’。內容完全是針對賣國賊林彪的。王被拘捕後冤獄四年半中,始終堅持反林彪的觀點,蒙受過辱駡、戴腳鐐手銬等體罰虐待。王藕同誌被迫害致死逝世時未通知其親屬,即行就地掩埋,致使遺骨未存。
決定如下:
1、將王藕同誌以‘反革命罪’拘留逮捕,關押四年半之久,是完全錯誤的,以致王藕同誌被迫害致死,純屬冤案。撤銷原以‘反革命罪’的立案,予以徹底平反昭雪,恢復政治名譽,消除影響;
2、撤銷我局於一九七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對王藕案的原復查結論;
3、按規定對王藕同誌的卷宗材料進行清理,將王藕被捕時所查抄的現存日記、手稿、自傳、信件等材料退還其親屬;
4、此復查決定書發還王原單位城鄉環境保護部、王原住地派出所、王的親屬及其親屬所在單位。
北京市公安局一九八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此時,親屬見到舒賽生前所留下來的大量手跡、文檔和詩稿。這是她在逆境中以血淚甚至生命的代價所留下來的一批珍貴史料, 一份僅有的、彌足珍貴的精神遺產。從中可以窺見她堅持真理和正義、抗擊歪風和邪惡的心靈軌跡。親屬還見到公安局原預審處的一些原始檔案,特別是當時的《訊問記錄》(也稱《審訊口供》),令所有後來讀到它的人都肅然起敬,驚歎不已。
至此,親屬們歷經十六年的漫長歲月,終於將舒賽生前的兩樁冤案,在她含冤二十七年、去世十六年之後,徹底地平反昭雪了。他們如釋重負,喜悅之情難以言表。
親屬並未止步,還要為舒賽做兩件事:一是繼續申報“追烈”,二是向社會宣傳介紹。舒賽當年的戰友、老作家馬識途1987年寫給舒賽大弟弟的信中說:
“舒賽是一塊鋼,在和邪惡勢力的搏擊中閃射出來的火花,特別豔麗。她的事蹟應該記錄下來,傳之久遠。”
為舒賽“追烈”,親屬多次走訪北京市民政局,均以舒賽不是被槍殺而是死於醫院為由拒絕。此期間,全國各地的報刊書籍,陸續宣傳介紹第一個公開反林彪的舒賽,一些文章中對她未能追認革命烈士而不解。如:《中華英烈》1988年第二期《審判真理》一文中寫道:“這個僅留下血衣的烈士,至今沒有被承認是烈士”;《中國婦女》1988年第12期《她從地獄深處走來》中寫道:“遺憾的是,至今她還未被追認為烈士”;《記者文學》1992年10月號《第一個炮轟林彪的人》中寫道:“一個文革中第一個炮轟林彪並因此獻身,僅留下血衣的烈士,至今卻沒有被追認為烈士”等。
1993年,經親屬請求,由北京市公安局出麵,在市民政局的支持下,以舒賽的事蹟突出,符合《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第五條為由,向中央民政部申報“追烈”。經民政部優撫司優撫處研究後,負責人郭立民於8月3日向上司送了一份報告:
“靳司長並李司長:北京市民政局報轉來舒賽的批烈材料……經我們研究後,處理上有兩種意見。一種意見認為:
‘文革’前,舒賽先後被開除黨籍、撤職、降級、直至開除公職(86年已徹底平反),身為庶民的舒賽仍然憂國憂民,當其認識到林彪是個‘陰險的人物’、是‘隱藏在毛主席身邊的真正的資產階級陰謀分子和身邊的定時炸彈’時,置個人安危於不顧,第一個貼出聲討林彪的大字報。儘管她清楚地認識到什麼樣的後果在等待著她,仍然光明磊落地在大字報上落上自己在派出所登記的真實姓名,表現出了一個真正共產黨人為堅持真理、為黨和人民的利益而無畏的獻身精神。在監獄期間,儘管她不斷受到精神上的折磨及肉體上的虐待,依然堅持自己的觀點,視死如歸。雖然舒賽因患肺結核而死,但正因為她生前與林彪反革命集團進行了堅決的鬥爭,才致使她的被拘捕、被關押、監禁,並受盡折磨和虐待,最後因不堪摧殘而病逝。可以說她的死與她生前的言行有著必然的聯繫,是符合《革命烈士褒揚條例》中“事蹟特別突出,足為後人楷模”的規定。考慮到‘文革’期間非正常死亡的都是被公開殺害的,此案可作個案處理,可以批烈。
另一種意見認為:
‘文革’期間非正常死亡批準的革命烈士是陷於與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進行堅決鬥爭,且被公開殺害的。舒賽的事蹟雖然突出,但她是因病而死,所以不宜批準為革命烈士。
以上兩種意見,請審示。”
此報告的傾向性一目了然。當天,荊司長即在呈批報告上批道:
“我看了舒賽的材料。記得在(19)79年底江西報來夫婦二人因反‘文革’和林彪,男被判死刑,女則在服刑勞改勞動中溺水而死的案例。當時在程子華部長的主持下,召開黨組會研究決定兩人都被追認了烈士。
舒賽的‘追烈’問題,可比照‘女溺水死亡’而追烈的案例處理(如需要可調卷查一下)。同意追烈。請李司長酌。”
李司長在呈批報告上寫了一句:“為慎重起見,提交司務會議討論一下。”
不久,民政部將為舒賽“追烈”的材料,全部發還市公安局,公安局同誌如實轉告親屬,“追烈”終未實現。對此,親屬隻有遺憾了。
1990年,北京親屬為感謝湖北家鄉人民對他們為舒賽平反的支持,專程到舒賽曾經工作過的地區致謝。他們意外地發現,湖北應城的湯池“鄂中烈士祠”內,在兩年前已為抗戰時期曾在該地
區活動的陶鑄、陳少敏等十六人,鐫刻了有頭像的石碑。舒賽名列其中,碑文曰:
“舒賽 女,1917年生,湖北江陵人。抗戰爆發後在武漢參加婦女戰地工作團,1938年3月入應城湯池訓練班學習。同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先後任中共京安縣委宣傳部代部長、雲夢和江陵縣委社會部長兼公安局長、新四軍五師第三軍分區衛生部政委、第四野戰軍南下工作團副政委兼總支書記等職。建國後歷任中南軍政委員會民政處副處長、中央軍委復原委員會工作組長、中央建築工程部人事司處長等職。1958年後,由於堅持正義,反對邪惡,多次遭到錯誤處理。1966年12月張貼全國第一張反林彪大字報,受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迫害,於一九七一年五月慘死山西獄中。經年五十四歲。”
舒賽的家鄉——湖北江陵縣城內,新建一碑苑,苑中有一座“楚天樓”,樓中以“一代女傑”為名,陳展了舒賽的鬥爭事蹟。舒賽傳奇性的故事,也在家鄉廣為流傳。
舒賽有知,終可安息於九泉之下。
跋
壯哉舒賽 奇哉舒賽 美哉舒賽
王育生
友人舒君委託我,為他歷時數載、苦心孤詣寫成的《烈女傳奇》一書,從文字上作一次通讀。原以為這是件“苦差”,沒想到苦中有樂。閱讀此書時心靈所受到的強烈震撼和多重情感觸發,給予了我“超值補償”。
《烈女傳奇》是本值得推薦給諸君一讀的書。在寫作上,我以為它具有如下三個特點:平實,紀實,真實。
所謂“平實”,是指書的文風。
作者有意摒棄一切花哨和浮飾,追求一種平實和本真的行文風格。他可能覺得,唯有如此,才能和他在書中所描述的這位“烈女”其人、其事、其誌、其情相貼近。他絕不願用任何刻意的雕鑿、文飾和誇張,傷害到他所摯愛的人。作者希望讀者能夠在平實無華中去體味主人公奇崛、剛烈的性格,去品咂人生的歡樂和苦澀,去領略本書的旨外之意、弦外之音。
所謂“紀實”,是說書的文體。
舒賽所存留下來的遺物奇少,但畢竟還是留下了一些寶貴的文字。如她親手寫下的《自傳》、《最後一次的申訴》、批判揭露林彪的大小字報、《連霄夢·女兒心抒懷》等等。在這些文獻裏,都真實地刻錄下了舒賽的心靈印跡。作者由於特殊的因緣,既瞭解、熟悉舒賽本人,又擁有著上述寶貴的資料。比如書中“針鋒相對”一節,就多處摘引了當年審訊舒賽的珍貴的原始記錄。應該說,這確實是一部紀實性非常強的作品。
由平實、紀實,便帶來了本書的第三個特點:“真實”。我以為,這正是本書的品格和特質。
如今我們生活在一個多姿多彩、浮囂易變的年代。“不是我不明白,是世界變得快”。當生活中虛假、偽劣的東西太多,令人耳目眩暈、心存惶惑時,人們便會更加企盼真實,呼喚誠信。時下紀實性的作品之所以有著獨特的魅力,頗受民眾青睞,一個重要的原因就在於此。
《烈女傳奇》這部書所反映的,並非塵封已久的歷史,而是剛剛逝去的時光。
閱讀此書時,我仿佛又回到了鮮活的昨日,字裏行間,似能時時聽到主人公的娓娓傾訴,聽到她那激忿、慘烈的血淚呐喊。
在我心目中,舒賽就是烈士,就是英雄。
她是貞德,但比聖女貞德要更切近。
她是張誌新,又比張誌新更顯成熟。
不,舒賽誰都不是。
作為一個鮮活的個體生命,她就是她——人世間獨一無二的奇女子。
如今,剛烈不屈、冰清玉潔的舒賽已香消玉殞、離開我們三十多年了。
對於曾宣誓要效忠的理想和事業來說,舒賽可謂真真正正奉獻出了她曾擁有的一切——青春,才智,家庭,以至於罹難時身邊無親人、手中無財產、身後無子女,就連自己的屍骸遺骨 ,都蕩然無存……
這是舒賽個人的悲劇,也是歷史製造的悲劇。
歷史不應忘記,教訓必需記取,法治必需完備,邪惡必需剷除。
我希冀,類似舒賽這樣的悲劇,在神州大地再也不會重演。
我以為,在世俗的物質生活中幾乎“一無所有”的舒賽,卻擁有著巨大的精神財富。
今天看來,舒賽的理想、信念、品格、風骨和浩然正氣,是何等的彌足珍貴!它們必將久駐天地之間,必將根植於一切正直、善良人們的心田而永不泯滅!
壯哉舒賽,奇哉舒賽,美哉舒賽。
(二○○三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