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一個值得開香檳慶祝的日子!因為我以5萬的價格購得了一套價值40萬的房產。
讓我們回到六年前的那個時候。當時,我雇了一位承包商T來幫我建造一座新房。一開始,T的工作進展得相當順利,但是隨著時間推移,他變得越來越拖遝。期間出現了很多欺騙行為,但我選擇忍耐了下來。因為一旦簽訂了合同,我就有義務按照合同履行並支付全款,即使工程存在問題,我也不能解雇承包商。到了最後,油漆工作出現了很多需要重新做的地方。我堅持要等他把所有的油漆工作完成才支付剩下的款項。然而,T竟然撤走了所有工人,並威脅說如果我現在不給他錢,他就不會繼續工作了。我想了想,是他自己選擇不再繼續工作,而不是我解雇他,他才是違約方,而不是我。所以,這個房子就這樣變成了一個爛尾工程。之後,我又費盡心思地找了其他的承包商,最終才成功將這個房子建好。當初我與T簽訂的合同是6個月完工,但最終卻花了一年多的時間才竣工。
為了此事,我雇了一位律師起訴T違反商業合同,並且給我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冗長的訴訟過程既耗時又耗費金錢,但最終我贏得了勝利。T不僅需要賠償我的損失,還要承擔我的律師費用。勝利的喜悅並沒有持續太久,我意識到這隻是萬裏長征的第一步。贏得官司並不代表我能夠追回我的損失,接下來是一段漫長的討債之路。除了在T的自住房上放置lien之外,我別無選擇。而且我的lien還排在其他lien之後,並且T的自住房還受到Homestead的保護,我對他無可奈何。律師建議我耐心等待,也許將來有一天別人會對T的房子進行查封。聽到這句話,我感到一陣沮喪。難道就這樣讓他逍遙法外了嗎?我不甘心。突然間,我想起T曾向我吹噓在佛羅裏達還有一座度假屋。通過仔細的調查,我真的找到了T的度假屋,並在這套房子上放了lien。可惜的是,那時這套房子的淨值並不高,不值得動手。
之後的三年裏,疫情爆發,我無所作為。法庭的判決靜靜地躺在我手中。表麵上看起來,我和T相安無事,T從未主動聯係我談論賠償的事情,我也沒有催債,法院也沒有強製執行,仿佛這個問題已經過去了。然而,一件事情悄悄地發生著,那就是法庭判決中的利息不斷累積,且數額可觀。幾年下來,T欠我的債務越來越多。
在疫情後的時期,全美的房價瘋漲,尤其是佛羅裏達州。去年,T的度假屋已經升值到了40多萬美元。於是我開始聯係追債律師。直到今天,我們終於能夠收回這筆債務了。今天,我們查封了T的度假屋。我的律師以5萬的價格在佛羅裏達州的拍賣會上成功競拍到了這套價值40萬的房產。減去T的房貸,我還將獲得可觀的淨值。這真是一件令人欣慰的事情!
在這經曆了六年、與三位律師跨州合作的過程中,我終於取得了階段性的勝利。其中的艱辛隻有我自己才能體會。我隻想說:出來混,遲早要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