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移民局人員到全國各地抓捕非法移民,在一些城市遭到抗議和暴力阻撓。
上圖:移民局人員遭到抗議和暴力阻撓。
川普派國民衛隊到洛杉磯、波特蘭、芝加哥,保護移民局人員在執行任務時的人身安全。
加州、俄勒岡州、伊利諾伊州的民主黨州長到法院告川普,說川普用國民衛隊在國內執法屬於違憲。
美國中級法院同意這些州長的意見,宣布禁止川普用國民衛隊保護移民局人員執法。
川普已經上訴。此案最終可能還要由最高法院裁決。至於最高法院會怎麽裁決,現在還是一個未知數。
在曆史上,美國用軍隊在國內執法至少發生過兩次。
一次是在 1957 年,阿肯色州小石城有幾個黑人要到一所白人學校去上學,被白人擋住,進不去。
當時的美國總統艾森豪威爾引用了反叛亂法(Insurrection Act of 1807),派遣美國陸軍第101空降師(101st Airborne Division),到阿肯色州小石城去執法,用武力護送那幾個黑人進那所白人學校去上學。
上圖:阿肯色州小石城。陸軍士兵用刺刀對著不聽話的人,逼迫他們後退。
順便說一句:著名的電視連續劇《Band of Brothers》,講的就是第101空降師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在歐洲各國轉戰的故事。
另一次是在 1963 年,有幾個黑人要到阿拉巴馬大學上學。阿拉巴馬州長喬治●華萊士擋住門,不讓她們進去。當時的美國總統肯尼迪和艾森豪威爾一樣,也引用了反叛亂法(Insurrection Act of 1807),動用國民衛隊,迫使華萊士讓開,讓那幾個黑人進去。
上圖:肯尼迪總統派國民衛隊到阿拉巴馬大學,迫使州長給黑人讓道。
電影《Forrest Gump》裏就有這個情節。在州長和國民衛隊對峙的時候,Forrest Gump 在一旁看熱鬧,附近有荷槍實彈的國民衛隊士兵。
上圖:阿拉巴馬大學。左邊穿格子衫的是 Forrest Gump。中間是持槍的國民衛隊軍人。
既然艾森豪威爾和肯尼迪可以引用反叛亂法(Insurrection Act of 1807),派軍隊在國內執法,那川普是不是也可以這樣做呢?
美國媒體和一些法律專家說:在美國,用軍隊在國內執法屬於違憲。是真的嗎?
《反叛亂法》說美國總統可以動用軍隊和國民衛隊鎮壓三種事:
- civil disorder
- insurrection
- armed rebellion against the federal government of the U.S.
川普政府的律師引用第二種事和第三種事的可能性很小。
維基百科對 civil disorder 的中文解釋是:
civil disorder(內亂):是由群體性公民不服從行為(如示威、暴動)引發,執法部門難以控製局勢的情況。
這大概是川普政府的律師最可能用的理由。
他們可以說洛杉磯、波特蘭、芝加哥出現了群體性公民暴力,阻撓了移民局執法,達到了 civil disorder 的標準,因此可以引用《反叛亂法》,部署軍隊和國民衛隊。
這時候,每一個法官的重要性就顯示出來了。
《反叛亂法》說得很清楚:
如果有內亂,美國總統就有權動用軍隊和國民衛隊來鎮壓內亂。
如果沒內亂,美國總統就無權動用軍隊和國民衛隊來應付國內局勢。
但是,評判一個局勢是否達到內亂的標準,就有很大的任意性。
1957 年的阿肯色州小石城,1964 年的阿拉巴馬大學,根據推理,應該是達到了內亂的標準。
根據那兩個先例,洛杉磯、波特蘭、芝加哥,哪個達到內亂的標準?哪個沒達到?
這就由每個法官自己心裏衡量了。
肯尼迪在阿拉巴馬州動用國民衛隊那次,我估計沒有得到州長同意,因為肯尼迪下給國民衛隊的命令,就是把州長從學校門口推開,好讓黑人進去。
看來,聯邦總統不經過州長,直接調動國民衛隊,還是有先例的。
根據美國自己的反叛亂法(Insurrection Act of 1807),以上這個說法並不真實。
川總上一屆的 BLM, 就要求動用 National guard, 但被一些州的州長擋住了。 那時川總要顧及連任。 同時媒體也大力支持, Ban 了他的聲音。 這一屆會出什麽情況就不知道了。
The Insurrection Act of 1807 empowers the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to nationally deploy the U.S. military and to federalize the National Guard units in specific circumstances, such as the suppression of civil disorder。
Civil disorder are situations when law enforcement struggles to maintain public or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