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小人物

大陸移居香港新移民。老話說“井底之蛙”,在內地我隻看到碗口大的天。來到香港,有了比較,才知世界如此精彩。我隻說自己想說的話,不代表任何人。我希望中國好,期望中國有大的智慧,處理好國際關係,學會算大賬,不賭一時之快,能成就大事,令海外的中國人感到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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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若有一言九鼎裁判長俄烏戰爭就不會發生了

(2023-02-19 06:03:49) 下一個

  人類若有一言九鼎裁判長俄舞戰爭就不會發生了

在我的認知中,人類至今幾千年,應該有很多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共同價值和倫理道德,比如善良,同理(情)心,反對霸權,國家之間的矛盾和糾紛,以國際的方式裁定和解決。絕對不能以強欺弱,以大欺小。這應該成為各國共同認可的契約。

在我看來,國家無論什麼意識形態,什麼社會製度,這個世界,應該有機製設立超越國家製度和意識形態的裁判長,有共同簽署和認可的第一價值,並通過一國一票的公投方式,來對國家行為進行權威製止以及國際懲罰。

俄烏戰爭打了快一年,國際製裁也進行了快一年,結果如何,依然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都沒有任何意思。普通人都看得出來,土地並非最重要,死了這麼多無辜的生命,才是人類的悲哀。

我在想,如果我們的世界,有一個大家認可的最高價值,而不是製裁該有多好,包括大家都知道的天天在吵的人權議題。

其實,人權無外乎兩樣東西:

第一,基本人權。

我挺認可生存權是基本人權的說法(吃飯問題)。

比如非洲的很多國家,連飯都吃不飽,整天還在為生存溫飽掙紮,那是談不上人權的;無論貧窮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優先解決國民吃飯問題,把菜籃子事情解決好,比如食品供應以及食品安全,還是第一要務,更是最基本的人權。

我沒有為中國洗地。但老實說,中國還是了不起,用了70年,解決了14億人的吃飯問題,也是不容易。當然,解決了14億人的生存權,隻是邁出了基本人權的第一步,後麵還有很多路要走,比如食品安全和衛生;縮小貧富差距;以及恩格爾係數和基尼係數評價等,還有很多事情要做,一個人口大國,要想基本人權全部達標是不容易的。

第二,高級人權(主要指民主和自由等快樂問題)。

所謂高級人權,是指法治為大的綜合環境;言論及新聞自由;人身及財產安全;以及民主選舉,以及權力製衡機製等。當然,隻有實現基本人權,才有可能實現高級人權。這個要求是很高的,但卻是必須麵對的問題。

畢竟,有了基本人權之後,隨之就要麵臨高級人權的現實問題,這也是繞不過去的。你要向發達國家邁進,實現人類命運共同體,這一步非要邁過去才行。

其實,無論基本人權,還是高級人權,都有清晰的指標和考核評價的。這和國家製度和體製模式沒有任何關係,因為是人類最好的生活方式。各國理應共同認可,並將其成為人類的第一價值才是。

解決了基本人權,社會便應該建立高級人權,這是一個循序漸進、由低而高的進步目標,跟統治模式和治理能力沒有關係的。

老實說,任何時候,基本人權都是第一要務,真要做到也是不容易,如果能夠麵對高級人權,有一個相對的時間表,那是很了不起的。畢竟,滿足到國民的快樂需求,總是最受歡迎和擁戴的。這是繞不過去的,也是人性使然。

為何發達國家的國民都在乎安全的自由的法治的環境;在乎教育和醫療的服務質素,在乎權利是否得到有效的監督和製約;在乎政黨與政府是否真的兩回事。

當然,這些問題需要付出高成本,說來容易做到難。但卻值得朝這個方向努力,若能承諾有相對的時間表。那就很了不起。

為何說發達國家的社會結構是橄欖球型,呈現中間大,兩頭小;而發展中以及不發達國家的社會結構卻是啞鈴型,呈現兩頭大,中間小。這足以說明發達國家中中產階層是大多數,而發展中及貧窮國家中產階層是少數,甚至完全沒有。

而人類發展進程中,已有太多的佐證,足以證明:中產階層作為推動社會進步以及國家富裕的有生力量,是不可或缺的。有和沒有,多和少,決定了社會的品質,性質當然完全不同的。

客觀說,發達國家之所以受到貧窮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羨慕和嚮往,很重要一點,是發達國家不僅有基本人權,還有高級的人權,那就是民主和自由。所謂貪心不足蛇吞象,“人往高處走”是人性基本規律,這是無法抗拒的。

第三,聯合國應該是個管理機構,而非服務機構。

服務與管理是完全不同的職能。要知道,服務是寒暄,客氣,打哈哈;管理則是解決分歧與衝突,用權威表決(一國一票/不能搞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小圈子決定事務)化解矛盾。聯合國不能成為管理機構,不如取消為好。否則,花太多國家的納稅人的錢,卻不能解決全球國家之間的核心矛盾,以及扮演好國際裁判長的角色,這是很具諷刺意義和悲哀的。

如果全球各國都能夠認同最大公約數,那很多事情,就有個基本的排序和沒有任何爭議的判斷。聯合國作為全球各國的管理機構,責無旁貸應具有裁判的終極裁定和權威性。

第一排序:人類最高道德價值。

人類誕生以來形成的原始的最樸素的東西,比如同理心,施捨,自由,富足,責任,“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以及“君子動口不動手”,等人類應該恪守的公共文明和倫理道德。

這些東西,應成為全球各國共同遵守的第一準則。

老實說,今天的聯合國,承擔不了人類邁向更高文明和倫理道德推動者角色。聯合國應該及時改組,成為人類捍衛這一價值的權威管理機構。

既然全球各國都需要聯合國扮演道德倫理和國際糾紛的仲裁和公信力角色,認可聯合國是超越所有國家之間聯盟的管理機構,那聯合國就應承擔責任,按照一國一票半數通過的表決方式,對國與國重大糾紛甚至武力事件,進行權威仲裁和協調。隻有這樣,聯合國或可有效發揮管理職能,而非目前的服務機構,那聯合國未來就是大國的監督者,小國的父母。

第二排序:人類共同的法律武器。

在我看來,法律是人類發明的不得已而為之的懲罰行為。既然大家都認可第三方權威國際法庭(可以設計為三級法庭),就應該把這些法院的效力視為裁判長的權威。

有了這些國際法庭,國際事務便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有相對公平的斷案機製,總比當事國家自說自話,自己處理果與國的矛盾和糾紛,來得相對公平一些。

客觀說,法律不是最完美的,但卻是比較公平的,尤其是國際法律。既然各國之間認可合作和契約,就應該按照國際的方式,通過法律的渠道,解決糾紛和矛盾。絕對不能動不動就訴諸武力,否則,這個世界就沒有公共道德規範了。

此一排序,應成為第一價值失靈後,有一個法律的武器解決所有國之間的問題,比如邊界問題、軍事衝突,外交糾紛、國際仲裁等。

第三排序:各國內部問題及矛盾的解決。

既然第三排序屬於國家內部事務,就應該以內部方式解決問題。這一部分包括社會製度選擇;愛國主義;國家安全防範;統治方式;經濟政策製定;社會管理;國民待遇;財富保障;刑事犯罪;打擊恐怖主義;實現共同富裕等等。應該都屬於國家內部問題,他國可以道德非議,甚至譴謫都沒有問題,但是不能政府出麵幹預。

一句話,我們的地球,世界各國之間,無論意識形態與否,若能恪守人類最高價值為優先價值,聯合國扮演好管理角色,做好裁判長,重大事件採用一國一票的公投方式,好多事情就不會發生“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事情,更不會出現戰爭行為。

畢竟打仗就要死人。生命為大,追求美好生活為大。總是人類的終極願望,都是好簡單的邏輯。

如此,國民或可過上超越人權的更好的生活,世界或真正太平和諧無恙了。


 

我在想,如果我們的人類,國與國之間的交道,內部的問題及矛盾的解決,能夠依照這些共同認定的價值排序,有個大家認定的解決方案,內外有別,凡事先外後內,這是最好的。

若能按照這個原則處理人類事務,世界就不會這麼亂,更不會靠拳頭說事(俄烏戰爭就打不起來),以強欺弱,以大欺小,人們可以一門心思搞經濟,提升國民的生活品質,這才是人類的最終目的。人類社會也會有更大的進步。

老實說,國家之間有矛盾是很正常的,比如邊界問題,比如民族問題,比如歷史沿革問題,比如經濟同質化問題,都應該按照“內外有別,先外後內”的原則,就不會有什麼大不了的。更不會影響到世界秩序,任何國家和地區,都以國民的福祉為第一考量,而非基於統治以及權力的考慮,世界就太平了。

如此優先排序,並不影響各國之間的政治與經貿往來,以及國際間建立同盟,更不會影響各自的意識形態以及管治方式,不會產生對立,沒有一點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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