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想, 人不過是漂泊在命運河流的浮蟻, 大家能做的事都是隨波逐流, 比如說我, 就 從來沒有想過有一天會在美國安家,要重新適應這個全新的社會。——實話實說我很感恩自己的人生能有這麽一遭, 因為這種“人生重塑“實在談不上艱難,而習慣了之後就覺得這樣活著更愜意。
來美國之前我曾經在英國呆過一年, 有人說英國人是文明的表演家,而美國人是文明的實用主義者。英國人的文明是一種舞台禮儀:他們輕聲細語,哪怕批評你,也要用最溫柔的方式,比如,“It’s an interesting opinion...” 翻譯過來就是“你說的是狗屁”;他們喝下午茶時手指要伸直,連攪拌咖啡都不能讓勺子碰杯壁。總之,從女王到公爵,優雅是他們的國粹。—— 但這種優雅透著高傲和疏離的優越感,不知大家是否與我同感, 反正我的這種感受至今揮之不去 。
而美國的文明則帶著一種鬆弛和真實。它不精致,卻足夠寬厚真誠。 剛來美國的時候人生地不熟, 機械動手能力尤其差, 家裏第一次換廚爐, 第一次輪胎爆胎, 都是我的美國朋友幫忙搞定, 他們是那樣的友善, 又是那樣的毫不惜力,甚至連帶那些修理的工具都是人家替我找來的, 尤其是那次換廚爐, 我鄰居那位好老頭熱汗泗流得整整忙活了有一個多小時, (我實在想不到爐灶後麵有那麽多機關要用工具才能連接好), 令我至今想起仍然暗自感動。
在美國, 你可以穿著夾腳拖鞋去五星級餐廳,可以光著腳走在大街上, 可以大聲討論NFL的比分,隻要你不在別人麵前吐痰、不搶隊、不當眾挖鼻子,沒人管你穿幾號鞋、剃不剃胡子。自由是美國的第一原則,——除了那些成為社會習慣的禮貌底線。
美國的口頭禪, 不是“Hello”,不是“Thank you”,而是——“Excuse me”。 超市裏你稍微擋到別人一下,不管是誰錯,先來一句“Excuse me”;圖書館裏你輕輕咳了一聲,也許旁邊的人就會低聲說一句“Excuse me”;哪怕你在餐廳坐著,人家從你身邊走過,也會習慣性地說一句“Excuse me”。最難忘的是在我第一次參加小城中心的煙火集會(好像是美國國慶),人頭攢動中我不知怎麽就重重踩了人家一腳,抬眼看,那位絡腮胡壯漢 也正盯著我, 讓我本能地有點緊張, 一時竟忘記了說sorry, 結果卻是對方笑了:“Oh, excuse me, sir!” 我釋然, 同時頓悟, 有一把絡腮胡子 ,笑起來確實 別有一番氣勢!
若論美國人的“糙”點,在我印象中大概要數公共場合之擤鼻涕。餐館、教堂、電影院,隨時隨地都可以擤得一氣嗬成,有時還附帶上強勁的顫音,仿佛交響樂中的銅管部分。不過 我倒是最喜歡這種“坦蕩“, 我兒時曾嚴重溺水,後來就鼻炎延綿,至於今日, 再加上我對花粉的特殊敏感體製,每到春天我的鼻子就總是忙個稀裏嘩啦,這樣就無法完全避開同事,本以為會惹人嫌,沒想到同事們不僅不介意, 還總是給我這樣那樣的建議以示關懷,這種接納,令人愉悅。
我喜歡美國這種不是表演給別人看的文明。 與此相比, 我覺得英國仍然未脫“以貌取人”的境界,( 當然,在這一點上表現更明顯的是我們國人,)而這種以貌取人的優雅有時就不免多了虛偽做作的餘味。美國在這一點上要好的多,(當然,種族的歧視作為人類的本能成分, 美國也毫無疑問存在, 我這裏說的是比較而言) 美國人不太在意你穿什麽、吃什麽、用什麽牌子手機,開什麽品牌的車,所以,美國的文化不大適合想在炫富中尋找優越感的那一類人。 美國更看重的是守時、守信、是不是有在必要時願意為別人讓一步的寬忍。
美國當然不是光風霽月的童話世界, 人類世界的各種醜陋,都能在美國找到, 美國的媒介影視一個重要的買點就是淋漓盡致地渲染 那些肮髒、黑暗、冷血、殘酷 ,近來正在看美劇《盾牌》, 這種感受再次隨著劇情而深化。但我喜歡這種美國式裸露的真實, 因為真實本身就是一個社會的活力之所係,這與一個病懨懨的人不敢裸露在光天之下,而健兒好漢卻敢赤足奔走於凜風寒天一個道理。
附視頻:粟裕平反, 楊尚昆讀懂聶榮臻真實心態;政治切割, 鄧小平上演撇舊雨絕妙好戲—— 細說1958年整肅粟裕之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