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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地鐵:治不了洋人,還治不了你?

(2026-03-18 16:15:39) 下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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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地鐵曾被送錦旗:治不了洋人,還治不了你?

 

 

近日,江蘇南京地鐵因給喝飲料的乘客開“罰單”而登上熱搜。早在2019年,南京地鐵就因此上熱搜,還獲市民獎勵的一麵錦旗。

 

南京地鐵725日晚回應“乘客在車廂喝水被開罰單”:指明乘客飲用的是果汁飲料。工作人員根據相關規定向其出具《軌道交通設施內禁止行為告知單》,而非罰單。因為是首次初犯,以宣傳和教育的方式,提高乘客的自覺性和素質,不予以罰款。

 

根據《南京市軌道交通條例》第38條第6項規定禁止“在列車車廂內飲食”。第58條規定,違反本條例第三十八條第4項至第10項規定的,由軌道交通經營單位責令改正,並可處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100以下罰款。交通運輸部也發布過《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組織與服務管理辦法》2020年已明確規定乘客七類不文明的行為,第36條規定,禁止在列車內進食(嬰兒、病人除外)

 

因此,從條文上來說,《南京市軌道交通條例》並沒有規定例外情形,處罰對象範圍較大,真的碰到了病人、嬰兒等特殊人群,地鐵運營單位不能對其進行處罰,否則就違反了合理性原則,被罰者可以要求撤銷處罰。

 

南京地鐵“罰單”事件引發了對地鐵飲食禁令的思考和討論。對於南京已實施多年的地鐵禁止要求,很多網友對此表示驚訝,主要原因在於身處不同的地域的網友,對地鐵禁止要求、執行管理程度的不同所帶來的經驗上、認識上的差異——“沒聽過”“喝口水,這麽嚴重?”“不理解,且大為震撼”,而很多南京本地網友對於已執行快10年的地鐵政策要求,表示支持並已習慣。

 

這背後折射出的問題是各地對地鐵禁止要求的認識差異,但也與地鐵方麵早年針對類似問題的不當處理有關,後者影響地鐵方麵的公信力,從而讓網友質疑其管理要求的權威性。

 

2019年7月,在南京地鐵二號線上,一名外國女乘客在吃麵包,斜對麵的中國男乘客在喝奶茶。兩名執法隊員看到後,讓外國女乘客把麵包收起來,卻給中國男乘客開了罰單。事件發生後,南京地鐵回應稱執法隊員因語言原因,僅對外國乘客進行口頭勸阻,而對中國男乘客進行了行政警告處理,確實已違反法律公平、公正的原則。

 

 

 

後來,麵對截然不同的處理結果因喝奶茶被處罰的中國男乘客自掏腰包,給南京地鐵送了一麵錦旗。

 

錦旗上的幾個字來源於電影《茶館》的情節。本來網友把這事當新聞看,以為睡一覺翻篇了。沒想到,這位中國男乘客在派出所“待”了5個小時,還被要求寫悔過書。

 

同年,一名外籍男子在南京地鐵2號線上霸座睡覺,占了一排座位,周圍乘客紛紛背過身去。此行為沒有受到地鐵工作人員及時勸誡與製止,引發網友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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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兩起事件雖都發生在南京地鐵上,但是重點不在於“地鐵該不該禁止飲食”,而在於南京地鐵“雙標執法”,正如事後南京地鐵所承認的說法——“確實已違反法律公平、公正的原則”。

 

“殺雞儆猴”的做法,實際上是不承認來自第三方的公共批評,這就更談不上“接受社會監督”了。王寶強曾親自領“金掃帚獎”,向觀眾承諾提升導演水平,努力向觀眾交出質量進步的作品《八角籠中》;但公共權力的“真誠”道歉始終被強製性的懲罰權力包裹,甚至被一種地域優越感所保護。在社交平台上,有IP江蘇的網友對其他異地IP地址的回複道:“本地人支持南京地鐵,那些質疑南京地鐵做法的,都是些小地方的。”無疑,社會現象的討論最後轉變為地域間的捍衛與攻擊,遠遠偏離地鐵喝水事件本身。

 

無論IP地址來自何地,支持或質疑南京地鐵的網友,其實大家都想在公共討論中解答自己的疑問。這個疑問的產生,隻是自己所在城市的地鐵並沒有類似事件,屬於知識空白區,或者想了解南京地鐵禁止的行為有哪些……

 

圍繞南京地鐵喝水事件,大多數網友其實對此存在共識——行政執法應該依法辦事,一視同仁,不能選擇性執法與區別對待,既要罰得有理有據,也要合情合理,才能將民心聚越來越近,最後與人民群眾一道構建出和諧美好的公共空間。

 

正如南京地鐵發出的《通告》中指出,出具“告知單”,是“對禁止事項進行宣傳告知”,南京地鐵行政執法的本意在於教育與宣傳,而非處罰。而作為老百姓的我們,希望地鐵公司確保乘客權益的同時,可以通過製定明確的規定、明確飲水區以及加強宣傳教育等方式,尋求地鐵飲禁食令與乘客權益之間的平衡,為全國、全世界的乘客提供更好的出行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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