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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權力為主導的集體中,集體是前提而不是結果;在以權利為主導的集體中,集體是結果而不是前提。在前者,集體優先於個體,個體是集體的一部分;在後者,個體優先於集體,集體是個體活動的結果。
上篇文章的最後挖了一個坑,這篇文章補一下,繼續聊聊意猶未盡的集體主義問題。
之前B站上有一個名為《去你媽的集體榮譽感,老子沒有》的視頻,到目前為止播放量已經超過了2000萬,借著這個視頻和上篇文章的敘事邏輯,今天談談為什麽我們的集體主義會如此讓人反感?或者說,為什麽我們越是強調集體,反而越是在破壞集體?到底是什麽原因造成的?
01
兩種性質的集體
視頻中這位up主所批評的就是在今天的學校教育中,老師通過連坐(一人犯錯全體受罰)的方式進行班級管理,其核心是將老師與具體的某個學生的矛盾轉化為學生內部的矛盾。
這種連坐製的方式顯然不是在維護什麽集體利益或者什麽集體榮譽感,而是在破壞集體,但問題在於,破壞集體的方式恰恰是集體主義本身。
在這裏實際上存在一種錯位。對老師來說,他確實認為自己在維護集體利益,是在培養學生的集體榮譽感和集體主義精神,而所謂的連坐製在他們看來就是培養集體主義的一種方式,並且是十分有效的方式;但對於學生來說,老師的這種做法非但不會加強集體的凝聚力,反而會造成同學與同學之間、同學與老師之間的不信任,進而加速集體的分崩離析。
而錯位的根源在於,一方麵,老師所以為的集體和學生所理解的集體壓根不是同一個集體,但另一方麵,他們確實屬於同一個集體。當然後者是就由老師和學生組成的班級這樣一個物理上的集體空間而言的,而前者是就集體實質內容(比如集體與個體之間的關係、集體中的成員之間的相互關係)而言的。
如果從一般的角度來看的話,上述情況恰好隱射了兩種典型的集體模型。一種是自上而下的集體,一種是自下而上的集體,在前者,集體是一個立體結構,在後者,集體是一個扁平的結構。
在老師與學生的例子中,前者就是由老師和學生構成的這樣一個名為班級的集體,在這個集體中老師與學生處於一種不對等的關係當中,前者對後者擁有支配權或者領導權;後者就是由學生之間所形成的集體,在這個集體中沒有老師,同學們之間處於一種平等的關係中,沒有哪個學生可以淩駕於其他學生之上。
這是兩種結構和性質完全不同的集體。前者是一種以權力為主導的集體,後者則是一種以權利為主導的集體;前者是等級化的集體,後者是平等的集體。權力與權利看似一字之差,但差以毫厘謬以千裏。
在以權力為主導的集體中,集體的形成隻是權力的結果,集體內部之間缺乏內在的聯係,隻是在形式上由權力進行機械性地分割而形成的,集體成員沒有選擇的權利。
也就是說,這樣一個集體完全由權力所塑造,比如班級就是典型,班級的形成完全是為了學校的管理方便,而學生成為哪個班級並不由學生自己決定,而是通過學校分配的,即便有些地方學生自己可以選擇,但選擇的結果對於學生的學習來說沒有什麽實質性的影響,班級隻是提供了這樣一個場所或者空間而已。因為對於學生來說,其核心目的是學習,而就學習而言,學生與學生之間不存在什麽分工合作,學習就是個人自己的事情,在哪個班級對於學習並沒有太大的影響。
換言之,這樣的集體完全是機械性的,集體成員彼此相互獨立,他們隻是被偶然地聚合在一起,而使這樣的集體成為可能的,是更大的集體。也就是說,以權力為主導的集體,除了在集體內部存在立體的層次(比如單位中的管理者與被管理者、班級中的老師與學生、家庭中的大家長與家庭成員),而且在一個個小集體之上還有更大的集體,它對更小的集體形成了主導地位。
在這種性質的集體中,強調集體凝聚力、集體榮譽感,不是針對集體內部的成員的,而是對更大的集體而言的,也就是對外的。而之所以會存在強調集體主義、集體凝聚力、集體榮譽感,隻是因為這樣的集體的成立本身就不是針對集體成員的,而是對更大的集體而言的,是更小的集體為了獲得更大的集體的支持與肯定而進行的表現。
由於存在大集體和小集體的不對等關係,這使得小集體為了獲得大集體的肯定而不得不在小集體與小集體之間形成競爭,所謂的集體主義、集體凝聚力、集體榮譽感就是與其他小集體競爭的過程中形成的,是一種競爭的手段。比如在班級中,同一級的不同班級之間誰有更強的班級凝聚力誰就能在競爭中獲勝。
但由於集體內部存在不同的層次,因此獲勝的結果對於處於不同層次的成員來說十分不同。比如在班級中,如果班級的考試成績名列前茅,對於學生來說沒有任何意義,因為班級的成績名列前茅並不意味著班級中的每一個人都是如此,恰恰相反,班級內部的每一個人之間存在競爭關係。但對於老師來說意義重大,老師不僅可以獲得獎勵,而且還能夠獲得提拔。
可以看到,在這種等級化的集體中,所謂的集體主義、集體凝聚力、集體榮譽感在很大程度上隻是集體的上位者、主導者為了獲得自己的利益而使利用下位者的工具,因為這些東西對於下位者來說從來不需要,集體本身就是偶然形成的,有沒有什麽集體榮譽感對於集體中處於下位的成員來說沒有什麽重要的意義。
甚至沒有它們,成員之間反而能夠相處得更好。
這樣一來就可以解釋為什麽越是強調集體榮譽感,越會造成集體的分崩離析和對它的反感,即一方麵所謂的集體榮譽感、集體主義、集體凝聚力的結果與真正的集體成員無關,或者準確來說不是他們所需要的,對他們來說意義並不大,但另一方麵它們的產生卻依賴於這些成員。這就是為什麽網上有人調侃,集體的利益與我無關,但集體的義務卻樣樣不落。
換言之,我們之所以要強調集體的凝聚力、榮譽感,恰恰是因為我們所處的這樣一種等級化的集體不需要這樣的東西,或者說它不是從集體中內生的,而是從外部強加給集體的。
可見,建立在這樣一種等級化的集體之上的集體主義實際上是一種偽集體主義,究其原因,在於這樣的集體本身是一種偽集體,是被製造的集體,而不是自發生成的集體。
相反,在這樣一種集體占主導地位的社會,一種自發形成的集體恰恰是被否定的對象。比如在中國古代社會,人與人之間出於某種特殊目的聚合在一起形成的“社會”(由“社”和“會”結合而來),恰恰是被取締的對象,因為它往往指的是民間的秘密結社,如《宋會要輯本》說,“近又有奸猾,改易名稱,結集社會”,而這種結社或者“社會”對官府的管理與統治構成了重要的威脅。
這種秘密結社意義上的“社會”與現代意義上的“社會(society)”或“市民社會”(civil society),雖然在性質上有點類似,但社會地位截然相反。
直到今天,“社會”二字經常被貶義地使用,比如社會青年、黑社會、社會閑散人員。
02
真正的集體主義
那麽,什麽是真正的集體主義?
真正的集體主義建立在真正的集體的基礎上,而這樣一種集體正是上文所說的以權利為主導的集體。
這種集體不是被製造的,而是自發形成的,因此它是自下而上地出於某種具體目的形成的共同體,其典型代表就是現代世界中通過商業貿易往來而形成的各種同業公會,它是由從事同一行業的人員出於維護行業和自身的利益而自發聯結形成的組織。在這個組織中,大家彼此都是平等的主體,不存在一個淩駕於集體之上的支配者或者統治者。或者是出於某種興趣、共同的愛好而形成的社團,比如什麽俱樂部、協會。
在這樣一個集體中,集體成員一方麵存在共同的利益,並且隻有相互結合在一起才能夠獲得最大的利益。另一方麵彼此存在嚴格的界限,個人的權利不受侵犯。
而建立在這樣的集體之上的集體主義才是一種真正的集體主義,其凝聚力也是由內而發的,而不是外在地要求,因為這樣一種集體主義與每個人的利益息息相關。在集體中沒有地位的差別,隻有分工的不同,因此不存在上位者與下位者之間的錯位。
由於在這種集體中所謂的集體主義、集體凝聚力、集體榮譽感都是內生的,因此根本不需要強調,它就在那裏。
那麽,這兩種集體有什麽區別?
簡單來說,在以權力為主導的集體中,集體是前提而不是結果,在以權利為主導的社會中,集體是結果而不是前提。在前者,集體優先於個體,個體是集體的一部分,所以會有“先有國才有家”、“大河無水小河幹”的說法;在後者,個體優先於集體,集體是個體活動的結果。
前者的集體看似更加牢固,實際上更加脆弱,因為使這種集體成為集體的是自上而下的權力,而由權力所支配的社會成員之間本身缺乏凝聚力;後者看似十分脆弱,但實際上更加牢固,因為使這種集體成為集體的是自下而上的分工與協作,是一種自發的狀態。
03
權力集體對權利集體的滲透與同化
今天我們所處的社會,盡管正在經曆從權力主導的集體向權利主導的社會的轉變,比如出現了各種自發組織的協會(如作家協會、書法家協會)、學會(如中國地理學會、中國電影美術學會)和行業公會、商會,以及很多非政府組織(NGO)。
但這種轉變實際上並不徹底,因為很多自發形成的集體並不完全自主,而是一方麵其成立需要得到政府和國家的批準,另一方麵需要受到其指導。在這種情況下,集體仍舊存在一種立體的結構,而不是集體成員之間沒有什麽等級上的區別。
這實際上是權力本位的集體對權利本位的集體的滲透和同化,是我們的特色。
因此,今天我們所理解的集體主義,實際上在很大程度上是傳統集體主義的延續,比如在學校裏,強調集體主義意味著學生和老師必須服從學校的整體利益和聲譽,在公司裏,強調集體主義意味著員工必須要有奉獻精神。
這種集體主義無疑都是自上而下的,是上位者對下位者的要求,而不是下位者自發形成的結果。這也意味著,一種自下而上的集體組織以及建立在這一基礎之上的集體主義尚未真正形成,否則不會出現“一管就死,一放就亂”的情況。
這也再次確證了上一篇文章的結論,即我們的社會仍舊缺乏一種自下而上的自我組織能力,因此需要通過培養集體主義精神以凝聚社會力量。
然而,如果集體的性質本身不被改變,那麽集體主義必然會走向自己的反麵,越是灌輸集體主義的觀念,越會引發人們的反感,因為這種集體主義本身是一種偽集體主義。
相反,培育真正的集體主義,需要建設的是真正的集體,是一種自發形成的集體,隻有在這種集體中,人們才會自發地形成凝聚力。
而建設這種集體的前提首先是取消等級化的觀念,使集體成為集體成員自己的集體,而不是成為由不屬於集體成員的人所主導的集體。比如在學校裏實現去行政化,對公司與單位的組織架構進行扁平化的結構改造。
這也表明,任何精神不是培養和教育出來的,而是自發地生長出來的,或者說,被灌輸與教育的精神,最終都會走向自己的反麵。
就像毒樹之果再怎麽好看,也是有毒的。但問題不在於果,而在於樹。
同樣,偽集體主義的問題不在於集體主義精神,而在於偽集體本身。
1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