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日江山麗,春風花草香”。春日伊始,正是櫻花盛開的大好時節。
我一直以為,櫻花是外來物。近來才知曉櫻花原產北半球溫帶環的喜馬拉雅山地區。在兩千多年前的秦漢時期,國內已有栽培。後來日本人將櫻花帶到了東瀛,經過1000多年的努力,才後來居上。培育出了許多的新品種。所以在常人的心目中,日本已成為櫻花的新故鄉了。
很多年前我在國內時,或許是孤陋寡聞,感覺櫻花並不常見。10多年前,有不少民眾還得遠道日本賞櫻。轉眼間,櫻花樹一下子就從大江南北的地麵上冒出來了。武漢大學的校園,無錫的太湖都是上好的賞櫻聖地。南京的梅花很有名氣,雞鳴寺的櫻花卻為人忽略。除此之外,北京的玉淵潭公園,上海的顧村公園,西安的青龍寺,昆明的圓通山,都是賞櫻的好去處。開春賞櫻,實在是一件有益於身心的事情,如果那一位還有好的賞櫻之處,不妨分享。
賞櫻之癖,大概莫過於日本。櫻是日本的國花,就像“瑞雪靈峰”的富士山一樣,成了日本的象征。日本的菊花也負盛名,是皇家的象征。不過對於老百姓來說,可能還是更喜歡櫻花的。每年春天櫻花將開之時,日本人那種近乎儀式般的慶典,讓人感到有點crazy。真的難以想象沉悶而又缺乏創意的日本人,怎麽就那般的鍾愛櫻花?
我與櫻花緣分不深。在國內時有清明踏青的習慣,但家鄉沒有櫻花,桃花到是常能看到的。後來在北京生活多年,也沒有光顧玉淵潭。很多年之後,想起北京,首先就是街道上隨處可見的槐樹和楊樹。對春日裏滿街滿巷的槐花和楊絮,記憶猶新。早年國內還未有賞櫻的風氣,也不覺得是個缺憾。後來到了海外,美國人大概缺少東方人的風雅,櫻樹並不常見,尤其是中部大平原上。我第一次在美國見到櫻花,還是10來年前的事。那年春天,有機會到華盛頓特區參加培訓,一下子看到了滿大街的櫻花,很是興奮了一陣。
對櫻花,我沒有作過什麽深究。喜歡它,僅僅是出於好看和身處櫻花“海洋”中的那份感受而已。人愛櫻花,我想除了櫻花的淡雅外,泰半是因為櫻花開放時的那種極度鋪張的氣氛。當所有的櫻樹在同一時刻把儲存了一冬的羞澀一起綻放的時候,那種鋪天蓋地,高貴清麗的澹泊,不能不令人心動。這一點與梅花不同,在我的感覺當中,早春裏掛著霜花的樹枝上三兩點剛開未開的苞骨倒是更有些意境。繁多盛開的櫻花,更像18歲青蔥般的生命力的宣泄,來的瘋狂,去的也幹絕。
是的,對於櫻花迷們來說,“櫻花七日” 當真是一年中最大的節日了。所謂七日, 當然並非絕對。不管怎樣,櫻花大致是開不過十天半月,每年因各地的氣候而變化。這一點比月季差多了。不過正是因為短暫,才更為珍貴。
每季的櫻花,其實有兩次驚心動魄。一次是盛開,一次是凋落。微風中,看著粉淡的花瓣似雪片般飄落,鋪就一地的落英。就像是一幕好戲,剛到高潮處,就急急地拉起了帷幕。真的讓人唏噓不已。現實中的人們,往往忽視了後一次的驚心動魄。經曆過人生的風雨,才能體會到“凋落”中的美麗。
講到櫻花,總是不免讓人想起桃花來。桃花和櫻花同屬薔薇科植物,花期花型都十分的相似。相比起桃花,櫻花多重瓣叢生,花柄和花蕊也稍長,色澤也淡一些。由此在現代人眼裏,桃花看起來就有些俗豔,而櫻花更顯清麗。或許這就是為什麽今人更喜愛櫻花吧?桃花在中國人心目中青睞了千年,到今天反被櫻花後來居上,心底裏或許真是有點不平:櫻花不就像那女子,腿長了兩寸,腰細了三分麽?不過,世上有些事都是風水輪流轉,也講不得道理的。說到桃花,不由得想起陶淵明的《桃花源》來。武陵桃源,糾結了國人1600多年,是許多文人理想中的歸隱之地。如果陶翁看到今日櫻花受人鍾愛,是否要改作《櫻花源》了?
其實,無論是櫻還是桃,都不過是百花中的一員。就像你我,無非是芸芸眾生的一份子,全然用不著與他人比個俊美高低。重要的是有一顆能夠欣賞大自然的心境。懂得的話,春櫻,夏蓮,秋菊,冬梅都各有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