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覺
味覺未必非得和吃有關。中文裏有許多感受用吃來形容,比如吃虧、吃苦、吃閉門羹、吃了一癟、惡心得像吃了隻蒼蠅,等等,別有一種傳神的韻味。傳說金聖歎被處決前,兒子來探望,金聖歎見景生情,得一對聯:蓮子(憐子)心中苦,梨兒(離兒)腹內酸,就是用味覺表達心境的一個典型例子。
記得上中學時,體育課八百米要達標,每次跑完都是一口的血腥味。我想可能是肺在激烈運動下不勝負荷、許多毛細血管破裂造成的。王小波有篇雜文寫他去聽音樂會,演唱的老大媽一個用力,假牙飛了出來。他又想笑、又不好意思失態,“把狂笑硬憋回去,憋成內傷,以至心肺都碎成一片片。那個時候年輕,居然沒死,隻不過後來日子,不時會咳出一片心、一片肺來。”這段描寫,妙不可言。
談到味覺,自然免不了吃。酸甜苦辣鹹,我沒有不喜歡的,但對辣比較不敢消受。以前看陸文夫的小說《美食家》,講鹽能吊百味,不管他東酸西辣,南甜北鹹,沒鹽,就淡而無味。鹽一放,魚肺鮮、火腿香、蓴菜滑、筍片脆。鹽把百味吊出後,自己就隱而不見,沒人會在鹹淡適中的菜裏吃出鹽味來。辣也是同理。所以按這個標準,我一吃辣就滿嘴著火,吃什麽都一個味兒,斷不是能享受辣的人。還有一種東西我難以接受,就是食物中莫名其妙的酒味。山西清聚元的頭腦和稍梅,據說有名的很,我卻覺得無法下咽。而純酒,無論醪糟、還是陝西的南桂稠酒、紅酒白酒,我都還能喝出妙處來。
至於味覺的高手,聽說有品酒師,喝一口葡萄酒,就能說出用的是哪種葡萄,甚至葡萄產出的年份是幹旱還是多雨。我自認算味覺發達的人,能吃出食物中諸般細微滋味。但如果讓我說出油鹽醬醋各個配料,那又索然無味了。有幾次吃朋友做的西式糕點,非常喜歡。要了食譜自己做好,一口嚐出那個是黃油的味道,這個是肉桂的香氣,反覺得十分無趣。看過一本書,作者是美國出生的華人,當專欄作家。她返回中國學烹飪,把許多菜用美國人可以接受的方式寫出來,比如蔥薑少許爆鍋,改為一表勺剁碎的蔥薑,在熱油中翻炒(one table spoon chopped ginger and green onion,stirred in oil),覺得怪怪的。西餐講究味道可以重複,而中餐卻是廚師即興發揮的藝術品,次次有所不同。像德國人那樣拿著量筒量杯做飯,對國人是件不可思議的事情。據說國人B型血占70%,天性善變;而白種人大多是O型,嚴格照章辦事。從日常飲食,就可以看出區別。
味覺有很大的可塑性。我這個北方人,初去南方時對苦瓜著實不敢恭維。每次要用鹽漬許久、擠去苦汁才能入口。到後來習慣了,反而不苦不快,越苦越覺得香甜。在丹佛念博期間,同實驗室有個印度的博士後,經常拉我們去吃印度餐。印象最深的是印度南部的一種特色,豆莎-馬莎拉(Dosa Masala)。鍋蓋大的一張薄餅,脆脆的,中間一砣土豆泥。起初覺得幹燥上火,後來卻也品出妙處,甘之如飴。還有一種炸得香脆、有很重咖喱味的粽子形狀的麵食小吃,也很喜歡。隔段時間不吃,都會饞嘴起來。
有人總結,中國人什麽都吃,印度人什麽都不吃。每次吃印度自助餐,沒幾個菜色,價錢比中國自助餐還貴,就覺得很不忿。後來聽一個巴基斯坦的朋友講,那是因為原材料的價格大不相同。這有點類似猶太人的符合戒律的考奢肉類(Kosher meat),必須是健康被殺的動物、許多部位不可吃、要浸泡鹽漬、去筋去膜等等,可能是中餐館貨源價格的幾倍。剛來美國時,什麽減價吃什麽;到十五年後,日漸穩定,開始較多地吃有機食品,尤其奶蛋肉類。不知道再過多少年會開始吃考奢食品?
當然對這些異地風味,隻是偶爾為之。一日三餐、天天吃的,還得是從小吃慣的中餐。沒出國前,常聽說國際友人對中餐是何等的喜愛。其實老美的喜愛中餐,和我偶爾去吃印度餐是一個級別。中餐首先是熱量不夠,我的博導湯姆(Tom Blumenthal)有次認真說道,我中午吃了一大盤中餐,五點不到就餓了。平時吃一塊三明治,能捱到七點才餓。份量和熱量,也懸殊太大啦!我後來琢磨,西餐裏的奶酪、牛肉是卡路裏的冠軍,難怪我們吃次西餐,總覺得肚子被堵住似的。其次中餐許多食材的質地令老美心有餘悸。我聽過不止一個老美認為海參是巨惡心的食物,因為那軟塌塌、粘糊糊的質地。老美還有個習慣,吃肉類時盡量要避免聯想到活的動物。所以他們有魚片(fillet),見我們大吃魚頭、魚翅而側目。即便是烤雞,也要去掉頭腳,對我們津津有味地啃雞腳覺得是食人生番。還有最重要一條,西式甜點是不帶油膩的純甜,月餅的高油、湯圓的粘牙、甚至月餅中的那個鴨蛋黃,都讓老美覺得不可思議。湯姆的兒子在香港工作,一次探親回來,湯姆明說,中餐很好,可就是沒有甜點。一位來過安息年的老教授,更是把幾乎一整盒七星望月的月餅轉贈給我。我常想,還沒讓你們見識一下我們家鄉的聞喜煮餅呢!那個油多的,能滴滴答答掉下來。唉,真正是甲之熊掌,乙之砒霜!
有一年回國,發現許多玉器刻成一個奇怪的動物,一問才知叫做貔貅(皮休),隻進不出、招財聚寶。再一研究,才知道所謂的龍生九子、各顯神通。其中一個叫饕餮(滔帖)的,好吃到把自己身子都吃了,隻剩一個大頭。春秋時代的食指大動典故,更帶來殺身之禍。可惜我們的食文化由來已久,食不厭精、膾不厭細,不是朝夕可以改的。聽說一個留學生請導師吃飯,特請假一天,整出八菜一湯。結果導師得知他準備飯菜竟花了一天時間,勃然大怒,認為是對時間精力的無謂浪費,後拂袖而去。我時常做飯煩躁時,也恨不得誰能發明一個營養丸,吃一顆管三頓。
有趣的是,盡管國內的饕餮之客無數,但也有些人走向另一個極端,多日不食,還有個專門的名稱“辟穀”。我在南開時的一位教生理學的教授就曾經一個月不吃飯,隻喝些水和果汁、菜汁。後來讀到耶穌禁食四十天,我懷疑是否人不吃食物的極限就是四十天,盡管國內報導說有人辟穀可達若幹年之久。
誠然,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中的一切話。但神也願意我們歡喜地享用祂賜下的萬物。有人按伊甸園內的情形,得出結論人就應該是素食的。但我還是喜歡三毛在《鬧學記》裏的一句話,享受人生平凡而卑微的快樂吧!有胃口吃得香甜,是個福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