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之丘

不學詩無以言,不學禮無以立
正文

讀《孟子》禪讓- 篡權 - 專權 - 民選,投票之前閱讀有益

(2022-11-08 06:12:08) 下一個

原文《孟子.萬章上》萬章曰:“堯以天下與舜,有諸?”孟子曰:“否;天子不能以天下與人。” “然則舜有天下也,孰與之?”曰:“天與之。”“天與之者,諄諄然命之乎?”曰:“否;天不言,以行與事示之而已矣。” 曰:“以行與事示之者,如之何?”曰:“天子能薦人於天,不能使天與之天下;諸侯能薦人於天子,不能使天子與之諸侯;大夫能薦人於諸侯,不能使諸侯與之大夫。昔者,堯薦舜於天,而天受之;暴之於民,而民受之;故曰,天不言,以行與事示之而已矣。”

萬章問道:“堯把天下交給舜,有這麽回事嗎?”

孟子答道:“不;天子不能夠把天下交給他人。”

萬章又問:“那麽,舜領有天下,是誰交給的呢?”

答道:“天交給的。”

又問道:“天交給的,是反複叮囑告誡後交給他的嗎?”

答道:“不是;天不說話,拿行動和事跡來表示罷了。”

問道:“拿行動和事跡來表示,是怎樣的呢?”

答道:“天子能把人推薦給天,卻不能讓天把天下交給他;正如諸侯能把人推薦給天子,卻不能讓天子把諸侯之位交給他;大夫能把人推薦給諸侯,卻不能讓諸侯把大夫之位交給他。從前,堯將舜推薦給天,天接受了;公開介紹他給百姓,百姓也接受了;所以說,天不說話,拿行動和事跡來表示罷了。”

 

原文《孟子.萬章上》萬章曰:“敢問薦之於天,而天受之;暴之於民,而民受之,如何?”曰:“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是天受之;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天與之,人與之,故曰,天子不能以天下與人。舜相堯二十有八載,非人之所能為也,天也。堯崩,三年之喪畢,舜避堯之子於南河之南,天下諸侯朝覲者,不之堯之子而之舜;訟獄者,不之堯之子而之舜;謳歌者,不謳歌堯之子而謳歌舜,故曰,天也。夫然後之中國,踐天子位焉;而居堯之宮,逼堯之子,是篡也,非天與也。《太誓》曰:‘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此之謂也。”

萬章問:“我大膽地問,把他推薦給天,天接受了;公開介紹給百姓,百姓也接受了,是怎樣的呢?”

答道:“叫他主持祭祀,所有神明都來享用,這便是天接受了;叫他主持政務,工作井井有條,百姓都感到安適,這便是百姓接受了。天交給他,百姓交給他,所以說,天子不能夠拿天下交給人。舜輔佐堯二十八年,這不是某一個人所能做到的,而是天意。堯逝世了,三年之喪完畢,舜為了要使堯的兒子能夠繼承天下,自己便躲避堯的兒子而到南河的南邊去。可是,天下諸侯朝見天子的,不到堯的兒子那裏,卻到舜那裏;打官司的,也不到堯的兒子那裏,卻到舜那裏;民歌手們,也不歌頌堯的兒子,而歌頌舜。所以說,這是天意。那樣,舜才回到首都,坐了朝廷。而如果自己居住在堯的宮室,逼迫堯的兒子讓位給自己,這是篡奪,不是天授了。《太誓》說過:‘百姓看到的,天也就看到;百姓聽到的,天也就聽到。’正是這個意思。”
 
評:讀者認真讀完此段,就應該有自己的體會了。那麽,今天就走出去中期選舉投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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