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耳熟能詳的“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現在的人會說,但是在生活中卻不常見。魚,易得而便宜,熊掌,難得而貴重。二選一,人們肯定選貴重的熊掌。孟子在此引申,那麽生命和義孰輕孰重呢?猛一看,當然是生命重要了。然而,孟子說,在這個世界上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東西,那就是義。我們就此打住,回想一下什麽人曾經舍身取義。拿中國近代為例,我們看到那些電影電視劇所表演的辛亥革命先烈,想到秋瑾,她們出身於富裕家庭,不愁吃穿,榮華富貴,可是他們不能忍受同胞被統治者無情蹂躪,進而舍身救國,這就是義。那麽,再舉西方教徒殉教也是同樣道理,他們堅信在必須選擇時,道和教高於生命。也就是義高於生命。有人可能覺得迂腐,其實用仁義禮智來看國人,國人心善有仁;國人遵紀守法有禮;國人聰明而且識大體有智。然而,唯獨缺乏“義”,不敢同邪惡勢力抗爭,堅守好死不如賴活著,各掃自家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所以,學這一段孟子教誨,還是很有意思的。
孟子說:“魚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如果兩者不能都要,便放棄魚而獲取熊掌。生命是我想要的,道義也是我想要的;如果兩者不能都要,便放棄生命而獲取道義。生命固然是我想要的,但是我想要的還有比生命更寶貴的,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固然是我所厭惡的,但是我厭惡的還有比死亡更討厭的,所以有的禍患我不逃避。如果人們想要的沒有比生命更寶貴的,那麽,一切可以求得生存的手段,便會無所不用其極。如果人們所厭惡的沒有比死亡更討厭的,那麽,一切可以免除禍患的東西,也會無所不用其極。〔然而,有些人〕由此而行,能夠得以生存,卻不去做;由此而行,能夠免除禍患,卻不去幹。因此,可知有比生命更值得擁有的東西,也有比死亡更令人厭惡的東西。
“這種心不僅僅賢人有,人人都有,不過賢人能夠保持它罷了。一筐飯,一碗湯,得到便能活下去,得不到則死路一條,吆喝著給他,路過的餓人都不會接受;腳踏過給他,即使乞丐也不屑於接受。〔然而有人對〕萬鍾的俸祿卻不管是否合於禮義而接受了。萬鍾的俸祿對我有什麽好處呢?是為了住宅的華美、妻妾的侍奉和所認識的貧苦人感恩戴德嗎?過去寧肯死也不願接受,今天卻為了華美的住宅而接受了;過去寧肯死也不願接受,今天卻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過去寧肯死也不願接受,今天卻為了所認識的貧苦人感恩戴德而接受了。這些難道不可以懸崖勒馬嗎?這樣做就叫作忘了初心。”
《孟子.告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