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那會兒好像什麽都礙事,一個時期說是狗咬人,人被咬了就得狂犬病,人會再咬人,然後發瘋而死。說得活靈活現,好像美國電影裏的吸血鬼一樣的可怕,加上上麵的高壓政策,狗的一場浩劫來了。
賈汪煤礦街道組織了打狗隊,由平時一個地痞流氓李大明負責。
到狗主人家裏,估價給幾塊錢,就把狗套走了。雖然那時候沒有愛狗人士或者狗兒子這麽一說,可是那些當寵物養的狗主人心理吃不消,盡量把狗送到鄉下親戚家避難。如果主人不願意賣狗,李大明他們就會強行打狗。用粗鋼絲窩成圈套,綁在長棍子上,套到狗頭便使勁往下壓,然後其他人一擁而上,亂棒打暈或打死,放在平板車上,拖到李大明當街的一個臨時借用的院子裏。
李大明做了一個吊掛狗的框架,架子上有兩個固定的鐵鉤子,把狗的上顎從內裏勾住,然後順著肚皮劃開,再從頭部剝皮,剝到脖子以下部位,使勁用手往下撕拽,整張狗皮就脫下來了。旁邊支著一口殺豬鍋,水裏放足了各種作料和醬油。李大明熟練地取出內髒扔掉,把已經剝光的狗緩緩地放入鍋內,燒起大火開煮。基本上是早上打狗,上午剝狗,中午煮狗,下午賣狗肉,操作流程簡單明了,高效實用。得來的錢上交街道一部分,自己內部一大部分。那一幫子打狗隊流氓總算有了正業,每天在一起合計著哪家還有狗,什麽時候去打狗,鬧得礦區雞飛狗跳,烏煙瘴氣。
一天,剝狗皮的時候,往上用力換手,結果鉤子脫落,大狗掉落在地上,拖著剝掉半身的狗皮跑上馬路,弄得行人驚叫狂奔。毛骨悚然的畫麵令李大明心緒不寧。狗被拖回來以後,他惶恐地對著光皮狗,磕了一個響頭,說不能怨我,這是上麵讓幹的,今晚我給你燒香送你走,可不要怪我。這麽著,晚上燒了一炷香,才把覺睡了。
第二年,賈汪煤礦的狗全打完了。
一天,李大明去荒無人煙的後山辦事,騎著腳踏車在小道上歪歪扭扭地走。隻見前後左右來了十幾隻野狗,睜著血紅的眼睛,舌頭耷拉下來多長,喉嚨裏發出嗚嗚的聲音。
李大明全身毛發直立,隱隱約約知道自己的大限已到,下了車,左手抓住車把,右手抓住大杠,平平地把車甩起來,試圖趕走狗群。
傍晚時分,一個放羊娃,發現了躺在路邊的男人,喊也喊不醒,就跑回村裏叫人。大家夥兒斷定他已經沒有氣息,便報告當地派出所。
李大明渾身無傷,不像是遇害。
驗屍報告顯示,李大明因心髒破裂,大出血而死。
鄉親們傳說他是嚇死的,惡人有惡報,報應來得快。
寫這篇,需要“狠”,讚梧桐的強大神經啊。
記得讀莫言的“檀香刑”,最後咬著牙看完,還誇了自己:你真夠皮實的,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