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說:“通常認為不孝的情況有五種:
四肢懶惰,不管贍養父母,這是第一種;
酗酒聚賭,不管贍養父母,這是第二種;
貪吝錢財,隻顧老婆孩子,不管贍養父母,這是第三種;
放縱聲色享樂,使父母感到羞辱,這是第四種;
逞勇好鬥,連累父母,這是第五種。”
原文《孟子.離婁下》:
公都子曰:「匡章,通國皆稱不孝焉。夫子與之遊,又從而禮貌之,敢問何也?」 |
孟子曰:“世俗所謂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顧父母之養,一不孝也;博養好飲酒,不顧父母之養,二不孝也;好貨財,私妻子,不顧父母之養,三不孝也;從耳目之欲,以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鬥很,以危父母,五不孝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