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讀到新聞,美檢方正式尋求判處槍殺聯合健康高管嫌疑人死刑。對此,我是不驚訝的,也以為理當如此,盡管也為這個孩子和他的家人感到無限惋惜。
我們已處 21 世紀,一百年來,美國更是世界文明的象征。難以想象,有人可以在紐約街頭,當街行刑槍殺他人,請問,是誰給了你這樣的權利?!哪怕你自詡是為了眾生。
是的,凡事都有緣由。如今黑人之所以大麵積生活水準不高,與多年被白人奴役有關。可盡管如此,也不能因為我曾經被如何,所以,我就要如何。叢林社會的法則,不可以在文明世界再現。
舉個例子。兄妹兩人總是不和,妹妹總是說不過哥哥,或是被哥哥懟,忍無可忍,隻好語言暴力之,甚至有時還動手。老師和家長批評妹妹,妹妹不能接受。要不是哥哥懟我,我怎麽可能罵之打之。
哥哥懟你,你可以同程度懟回去。但人家懟你,你就髒話罵人,甚至打人,錯肯定在你,受懲罰的也會是你。
保險公司做事不合理,那就走法律途徑,美國社會不比某些社會,最後不得不走上梁山。
路易吉當街殺人事件,和那年暴力走進國會有得一比。有事說事,但不可以暴力升級。國家的進步,如同個人的進步,是需要時間的。誰都沒有權力對任何人使用暴力,除非暴力正在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