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電影名字真是有誤導之嫌,哈哈!真是記不太清楚美國人的名字,first name 大家基本上都長的一樣,last name 都複雜的不知道怎麽下口拚讀。再者對政治人物著名人士都是麵熟,名字沒怎麽能對上號的,所以真是一直看完時長二個小時的全片才恍然大悟原來這是她的故事!
1933年出生的她是猶太移民的後裔,是一個學霸,15歲就從高中畢業,1954年6月23日作為畢業班中成績最高的女生從康乃爾大學政治學係畢業。畢業一個月就嫁給了大學裏認識的同學,一生的伴侶。
1956年她隨丈夫的腳步晚一年進入哈佛法學院學習,成為當時學院裏500名學生中唯九的女學生之一。這部電影就是從她人生的這個時刻開始…
當時的哈佛法學院剛剛開始招收女生,教學樓裏甚至還沒有女廁所,法學院的院長據報道,也如電影中呈現的,曾邀請九位女法學生到他家參加專門為她們舉辦的歡迎晚宴,其間卻問出了這樣的問題:“Why are you at Harvard Law School, taking the place of a man?”由此可窺一斑美國當時的社會現狀。
進入法學院學習的她,在自己的課堂上光芒閃耀。在丈夫法學院第三年患癌症治療期間,她一麵完成自己法二的課程,一邊幫丈夫到法三的課堂上記筆記,從而徹底征服了開始的時候對女性有偏見的哈佛法學教授們。
因丈夫在紐約工作的關係,她後來轉至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成為這個法學院12名女學生之一,並於1959年以並列第一的成績畢業。她是美國曆史上第一位女性同時出現在Harvard Law Review (editor )和 Columbia Law Review。這麽優秀的成績也沒能在諾大的紐約的眾多的律所中尋到一個位置!
不得以的她在Rutgers Law School 開始從教,在1963至1972期間是美國不足二十位的女性法學教授之一。她在此教授的課程之一:Sex Discrimination and the Law。1972年,她成為了Columbia Law School 的第一位女性終身教授,直至1980年。1977至78年,她還在Stanford University 做了一年的Fellowship。
她有眾多的成就,改寫了美國的曆史:
• 1971年,在Reed v. Reed一案中,她參與撰寫了具有開創性意義的法庭辯護簡報,直接導致The US Supreme Court 美國最高法院廢除了延用百年的歧視婦女法律,首次應用了平等保護條款。
• 1972年在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 (ACLU) 組織內參與創辦(Co-funded)the Women’s Rights Project,在1973-76之間,這個組織參與了300多起性別歧視案件。她直接辯護了6起案件,贏了其中的5件。
• Women’s Rights Law Reporter 美國第一個法律期刊,專注於婦女權益。
• 戰略主張選詞,從sex 到gender
• 就是這個小小個子的女人,對美國近百年的法律係統提出了挑戰,“there were 178 laws that differentiate on the basis of sex…”
• 1972參與辯護Moritz v. Commissioner 這也是這部電影裏聚焦的案件。
電影的最後,鏡頭切換於女主演和女主人公之間,在美國最高法院的台階上,Ruth Ginsburg 露絲·金斯堡。原來是她,到這一刻,我才反應過來,哈哈。
電影之外,1980,終於,她被卡特總統任命為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巡回上訴法院的法官。1993,又被克林頓總統提名,又以絕對的參議院投票優勢(96:3)成為美國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也是美國曆史上第二位女性,第一位猶太女性大法官,直至2020年去世。
1996年,(曆史並不遙遠呀)United States v. Virginia 這是一個裏程碑案件,美國最高法院廢除了軍校長期以來隻錄取男生的政策。
美國各個州各種各樣的的墮胎權討論,聽聽她的2009年的觀點,“the basic thing is that the government has no business making that choice for a wom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