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證靈魂學

用事實和證據討論靈魂學
沒有任何宗教背景,也沒有信仰,
隻從一個物理係畢業生的角度來探討靈魂
正文

夢中相戀九年,冥婚求婚成功

(2022-08-19 06:42:14) 下一個

桃園男夢到台東女墜樓亡,一查真有其事 姻緣注定 女方父母流淚點頭

「記者施鴻基、林文義/連線報導」

桃園縣民吳文達昨天到台東求親,農曆年前要和已身亡九年的鄭素美冥婚。吳文達說,和鄭素美在「夢中」交往九年,對方說兩人有緣,希望和他冥婚,他決定給對方一個交代。住在桃園縣中壢市的吳文達,昨天由嚴姓友人夫婦陪同到台東求親,鄭素美的父母原抱著懷疑態度,但聽到吳文達談到夢裡和鄭素美交往的點點滴滴,最後流著淚答應婚事。

吳文達向準嶽父母說,前天已在桃園挑好婚紗、捧花、化妝品等結婚用品.「鄭素美」希望在十一月十二日冥婚。

但因鄭素美的弟弟下月結婚,鄭家希望以生者為重,昨天帶著吳文達到納骨塔祭拜,擲笅後獲得鄭素美同意延後婚期,等弟弟結婚後,農曆年前冥婚。

說起這段冥婚由來,吳文達認為隻有一個字—「緣」。

今年四十四歲的吳文達有輕微小見麻痺,未婚,從事齒模工作,偶爾開廣告車維生。他說,九年多來經常夢到名叫「鄭素美」的女子,說她遭人陷害墜樓死亡,又說兩人有緣,希望與他冥婚,以後會幫助他的事業。

一開始他對托夢沒當一回事,但連續多日都出現相同夢境,有天鄭素美托夢提到「去找宋國業檢察官」,他半信半疑去桃園地檢署問,想不到真有個宋國業檢察官。當看到宋檢察官拿出鄭素美的檔案相片,嚇得說不出話,因為照片中的女子正是夢裡的人。

鄭素美的母親鄭桂娥說,九年多前才十九歲的鄭素美被在台東市場賣麵的吳姓男子騙往桃園,從此音訊全無﹔四個月後桃園檢方通知她認屍,才知女兒墜樓身亡?
 

 



鄭桂娥表示,因當年誘拐女兒的男子姓吳,女兒離家前常和一個叫「阿達」的男子通電話,當吳文達和她連絡時.一度懷疑他就是拐走並害死女兒的人。因她見過賣麵的吳姓男子,昨天見到吳文達之後,證實是兩個人,終於消除了心中疑惑。

吳文達昨天獲得準嶽父母應允婚約後表示,鄭素美托夢時特別提到宋國業檢察官,因感謝他當年偵辦墜樓素很盡力,想想請他當證婚人。當得知宋國業目前是台東地檢署檢察長,吳文達和鄭家人都驚訝地直呼「好巧!」

宋國業昨天表示記得鄭素美的案件,當時好不容易尋獲鄭女家人曾主動提及「隻要有冤屈,提出後我會重新偵辦。」但後來鄭家無異議,案子就結了。對於鄭素美希望他證婚一事,因事情來得突然,他還要思考一番。

昨天陪吳文達到台東求親的張姓友人的新婚妻子黃小姐,已答應在冥婚當天替代鄭素美完成儀式,她摟著鄭素美的父母喊「爸爸、媽媽」,令他們很感動,當場認了和女兒身材相似的黃小姐為乾女兒。

友人夫婦 同時夢到陪他提親

(記者林文義、施鴻基/連線報導)敲定冥婚婚事,吳文達昨天鬆了一口氣,他說:「對素美終於有了交代﹕心裡踏實多了。」

鄭素美的父母昨天初見吳文達時,仍有很高的戒心,他們說:「我們一家都是天主教徒,根本不信這個,叫我們怎麽接受?尤其素美的事好不容易已經淡忘,如今又被挖起,很痛啊!」

鄭素美的父親說,無論天主教或阿美族都沒有冥婚的習俗,「活了快七十歲,聽過很多類似故事,沒想到這種事會在自己家發生,說出去誰會相信?」,尤其鄭素美不對父母托夢,更讓他納悶。有人對他說,「那邊(靈界)規矩和我們這邊可能不一樣」。

吳文達說.兩年前打聽到鄭素美台東市家的地址後,即打算登門求親,請求成全,後來因工作太忙,路途又遙還,加上透過中間人征詢鄭母鄭桂娥蕙見時,「準嶽母」懷疑他是害死鄭素美的凶手,讓他卻步。

但今年過年後,鄭素美不僅天天托夢,而且氣衝衝地怪他沒有誠意,最近一星期鄭素美在夢中出現時不吭一聲,吳文達感覺「她生氣了」。不僅吳文達有感應,連他從事房地產工作的張姓夫婦都有段托夢經曆。張姓夫婦說,約兩個月前的某晚,他們同時夢到陪吳文達到鄭素美的家裡提親,醒來後兩人說起相同夢境,覺得不可思議,上週張姓妻子又夢到陪鄭素美去挑婚紗,他們告訴吳文達:「該去提親了!」

吳文達與鄭素美「冥婚」事件剖析

一、「冥婚」習俗溯源淺釋

「冥婚」是中國民間特有的一種習俗,與婚俗關係較少,與葬俗及「靈魂不滅」的傳統觀念關係較密切;中國的曆史相當悠久,不論是在史籍資料的記載或實際考古證據中顯示;中國先民是萬物有靈的多神崇拜民族,也一直深信「靈魂不滅」和「死後世界」的存在,這點從許多石器時代墓葬中豐厚陪葬品的出土,以及商朝的王公貴族普遍以活人殉葬的習俗就可以得到證明。
 

 



到了東漢之後,除了本土道教的建立,佛教傳入中國所引進的「輪迴轉世」觀念多少改變了一些「死後世界」的樣貌,但是,除了更堅定中國人對「死後世界」的信念;卻從來沒有改變中國人「祖靈崇拜」的信仰和祭祖的儀式,直到現今,「祭祖」仍是所有中國人最普遍的年節祭典儀式,甚至包括推行無神論的中國本土地區也不例外。

「冥婚」和中國人普遍相信「死後世界」存在的觀念,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在正史「三國誌」中就記載著魏武帝曹操,因為傷痛素有「神童」之稱的幼子曹衝以十三歲幼齡早夭,不但以豐盛的陪葬品予以厚葬,並且為了讓他在「死後世界」不至於孤單無依,所以積極為他物色同樣早夭的貴族女性對象,打算為他舉行「冥婚儀式」,原本曹操中意的是大臣邴原的女兒,同樣是幼年夭折,年歲也相當,但,卻遭到正直的邴原以「不合古人婚俗禮法」而嚴詞拒絕,曹操並沒有以權勢勉強,後來又在太子妃甄氏家族中找到另一位早夭的女性對象,還是順利的為曹衝舉辦了「冥婚」儀式。

「冥婚」這種漢民族特有的習俗,在魏晉南北朝之後,漢民族多次軍事失利,一再往南遷徙,漢文化隨之由黃河流域逐漸移往長江流域再移向更南方的閩、粵沿海地區,並且在明末清初的大規模移民潮中,又隨之移往了台灣,之後因為改朝換代和政策的大幅轉變,中國本土地區,民間信仰急速式微,連帶的;「冥婚」習俗卻普遍的隻保留成為台灣民俗信仰中一種特色,也是當今全球華人地區中,唯一保留較完整儀式的地區。

二、台灣地區的「冥婚」習俗形態

「冥婚」,基本上可分為兩種形態;其一是「死者與死者」,其二是「死者與活人」,這兩種形態的「冥婚」習俗在台灣地區同時存在並且經常發生,第一種「死者與死者」的冥婚,通常發生在原本就是情侶關係的早逝男女間,也許是同時意外過世,也許是其中一方因意外或急病死亡,另一方因為悲傷過度而自殺殉情時,經過雙方家長同意,就會舉行「死者與死者」的冥婚儀式,有時甚至會有更形式化的「合葬」儀式。

第二種「死者與活人」的冥婚;就和「祖靈祭祀」有關了,因為漢文化一向是以「父係社會」為主,女性以夫家為己家,未婚女性不論任何原因過世之後,是不會得到原本家庭後代香火祭祀的,而中國人普遍相信沒有後代香火祭祀的死者,會成為無主的孤魂,因此,某些未婚早夭的女性「亡魂」會托夢家人要求物色陽間的男性為其舉行「冥婚」,以求獲得香火祭祀正是出於這個原因。

由於佛教在中國大興之後,「輪迴轉世」觀念被普遍接受,所以,大多數人鹹信人在過世之後,會因為生前行為的善惡功過而進入不同的「輪迴」,所謂的「無主孤魂」並不是那麽多,或那麽的充斥於「陽間」,也因此,就不是每個未婚早夭的女性亡魂都會托夢要求家人舉行「冥婚」,但是,台灣民間信仰中卻又相信凡是因為「自殺」或者「意外橫死」的亡魂是暫時不入輪迴;會飄蕩於陽間的,而這類女性的亡魂因為得不到香火祭祀,就比較容易有「冥婚」的要求。

第一種「死者與死者」的冥婚,幾乎都是由男女雙方家屬經過協商後的決定,通常和「亡魂」比較無關。但是,第二種「死者與活人」的冥婚,則必定是由「亡魂」主動要求,通常都是用托夢的方式來向家人表達這樣的意願,偶而也會製造一些家宅的傷病不順事件示警,由家人請示於「通靈人」或宮廟乩童,證實這樣的訊息之後而積極進行對象的物色。
 

 



三、台灣地區典型的「冥婚」形態

往昔,台灣地區典型的「冥婚」形態流程是;1.女性死者亡魂托夢給家人要求物色對象嫁人。2.陽間家屬以擲杯筊求問祖先或神明,如果得到證實確有此事,就會著手進行。3.由家屬將死者姓名、生辰八字等資料和小件金飾裝入紅包袋中放置路旁,並由死者同輩弟妹暗中看守,如有男性好奇拾起紅包,就會一擁而上將此男性請回家中,並軟硬兼施要求迎娶死者牌位。4.由於民間信仰普遍相信迎娶牌位的「冥婚」不但可獲致豐厚嫁粧,當事人也會因此交上好運,因而多半會答應「冥婚」。5.擇妥吉日迎娶死者牌位回到男方家中長年香火祭祀。

但是,近年來因為經濟環境改善,民間信仰逐漸褪去神祕色彩,一般人對「路邊紅包」也有了戒心,不會隨便撿拾,因此一些意圖為亡女尋求「冥婚」對象的家庭,往往會暗中花錢委讬算命先生或乩童等代為物色,而算命先生或乩童為了貪取「媒人錢」,有時也就會危言聳聽,誘使一些男性客戶「就範」而答應「冥婚」。

四、吳文達與鄭素美「冥婚」的特例

關於吳文達與鄭素美「冥婚」這件個案,屬於非典型的特例,鄭素美小姐的亡魂不是依照一般情形托夢自己家人,而是直接托夢給自己中意的對象(吳文達先生),並且要求由吳文達先生主動去向女方家長提出冥婚的請求,這種情形非常罕見,完全不同於一般冥婚的流程。在筆者長年研究「實證靈魂學」的立場和接觸多件冥婚案例的經驗判斷;這和鄭素美小姐非自然死亡(自殺)以及死亡地點的地緣關係有所關連;其一、如果是在精神恍惚或者心神喪失狀態下自殺的死者,其亡魂會受到地域性的羈絆,無法順利的進入靈界也無法跟隨遺體順利返回故鄉安息,通常會在死亡地點附近徘徊(一般招魂儀式也無效)。鄭小姐自殺死亡的地點是在桃園,而吳先生是桃園地區的居民,這是地緣關係。其二、依據吳先生主述的夢境狀況,以及筆者針對此事請教兩位具有超強通靈異能的人士,都表示男女雙方有著「前世宿緣」關係,因此,鄭小姐的亡魂在流落異鄉時,自然會找尋與自己有緣之人希冀獲得協助而有所憑依,因此才會找上有「前世宿緣」的吳文達先生,並且主動托夢予他,在「夢中相會交談多次」之後又表示希望能和他完成「冥婚」儀式。

 

 

 

在「實證靈魂學」研究中;筆者發現這種女性亡魂和陽間男性「靈異接觸」的實例大約可分為四種因素;

1.驅逐:女性亡魂因為對生前居住的土地、房屋過度的眷戀執著,死後成為「戀世靈」,對於後來進住非親屬的陌生人(特別是男性),會以托夢、顯形等等方式予以驚嚇,意圖驅趕。

2.報復:對於生前在情感上背叛或者實質傷害過她的男友意圖進行報復以泄憤。

3.請讬:中國人一向有葉落歸根的觀念,因此流落異鄉的亡魂會希冀從陽間獲得協助,將己身遺體或骨骸遷葬回到故鄉(最典型的小說就是「倩女幽魂」的故事,不過,主角聶小倩主要訴求並非冥婚,而是希望男主角能將她的遺骸遷葬回故鄉)。另一種請讬則是不放心陽世的某人或某事,而請讬陽世活人代為完成。

4.冥婚:冥婚的基本意義是因為未婚過世的女性亡魂無法獲得香火祭祀,因故未進入靈界被羈留在陽間的亡魂又必須獲得持續的能量供應,而長年香火祭祀正是最佳獲致能量的管道,因此「冥婚」自然就是女性孤魂認為最好的方式。

如果將「死後世界」比喻為大海,眾多人們在肉體死亡之後;不滅的靈魂匯聚成為「靈魂之河」流向大海,這是正常的途徑,但是,在河流的兩旁卻難免會出現小小的岔道;形成短暫的沼澤或池塘,其一就是羈留陽世的孤魂野鬼,會憑附在各種泥塑木雕的神像上,冒充神明騙取信眾的香火祭品供養。其二就是托夢要求「冥婚」的女性亡魂。兩者的目的都是在獲取「能量」。

身為台灣地區民眾的身份,筆者的態度是不鼓勵也不反對「冥婚」,隻是尊重這種民間習俗。但是站在「靈魂學」研究者的立場,卻了解到「冥婚」終究隻是一時權宜之計,並非正常的管道,不論生者或者死後的亡魂,對於「死後世界」的存在意義以至生命的真義都該擁有足夠的認知智慧,才不會在過世之後變成無主的孤魂,被意外羈留在不屬於死者的境域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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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吳文達冥婚事件」,筆者曾經參與其事,緣起自新加坡一間電視節目製作公司受「國家地理雜誌頻道」委製亞洲地區靈異題材的節目,透過網路聯絡上我,希望能提供「靈學」方麵的專業協助,並且提供資訊希望能拍攝到「吳文達先生冥婚」的專題報導;以下是我的幾封回覆該公司執行製作「顏小姐」的電子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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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小姐:您好!

已收到您的回覆,關於吳文達和鄭小姐冥婚這個題材,因為我隻是站在從旁協助玉成節目製作的立場,所以對於貴公司製作內容取向沒有任何意見。

我已經退休隱居,專心從事研究工作,加上我沒有宗教信仰,對於名利一向淡泊,所以,我隻是秉持一向處世的習慣,隻要需要我協力,不論任何人,任何機構,隻要是正派合理的,我一向都是知無不言,言無不盡,隻要在我專業領域的事務,能幫得上忙,都會盡力協助的。

也因此,我秉持坦誠的原則提供我的進行方式給您及貴公司作為參考:

1. 先訪求一位資深的通靈人並征求他同意出馬協助(目前還不能確定,因為通靈人比我更了解靈界的一些禁忌,假設鄭小姐托夢和主動要求下嫁吳先生,確定是真實「靈異事件」,通靈人會有他們一套溝通方式,如果通靈人認為不是靈異事件,而是出於其他原因,就不會參與溝通)。所以關於這點,我必須先進行了解(我今日上午會聯絡通靈人,聽聽他們的見解)

2.即便不是真正「靈異事件」,隻要當事人男女雙方覺得「是」,並且願意進行冥婚儀式,貴公司還是可以進行採訪報導,並不妨礙的。隻是製作方向會完全著重在「民間風俗」層麵。我還是會協助進行。

3.如果是第一種情形,並且有通靈人同意協助作溝通,而且女方或雙方都能坦然接受,應該會讓貴公司的採訪報導更順利,內容更充實。

4.目前因為剛好卡到女方鄭小姐的弟弟下個月(12月)要結婚,女方家庭認為先辨鄭弟弟的婚事比較重要,「冥婚」儀式將選定在明年農曆年前舉行,應該就是國曆的明年1月份左右。

5.我不確定貴公司是否能等候這麽久才能拍攝到完整的「冥婚」儀式?

6.如果貴公司可以等候這個「個案」的時間,那麽一些「前置作業」或許可以先頭進行……

包括「文化背景探討」、雙方家屬心情的描述,相關當事人的背景資料側寫、通靈人的「陰陽溝通」、等等……譬如故事化的進入方式,可能要交代吳文達先生是如何和鄭小姐有「靈異接觸」的。

7.重點:這件「個案」並非是典型的「冥婚」,過程相當特殊,完全不同於台灣一般冥婚的典型發展型態。如果貴公司的主題是「冥婚」普遍性的探討,這件個案不是典型的代表,隻能作為「枝節」參考。

8.如果是一個獨立的個案探討,過程內容也許熱鬧又精彩,但是,也可能和「國家地理頻道」的一貫風格調性;或者貴公司原先的提案內容不盡符合。以上是您和貴公司需要再多考量的。

關於我個人的部份,請不用過度顧慮,我隻是樂意從旁提供一些義務協助,一切以貴公司「節目內容取向」為重,而且,我一向的原則是絕不在任何場合談論非我專業領域以外的事務;不懂得的事我絕不會充內行的。

……………………

顏小姐:您好!

來信已收到,從今天上午一直持續聯絡到現在,狀況如下:

1.聯絡了二位功力高強,可以信賴的資深通靈人,都同樣證實這確實是一個「靈異事件」沒錯,也就是二位通靈人都感應到那位鄭小姐確實是以托夢方式,主動要求嫁給吳文達先生,所以整起事件並非吳先生因為個人妄想或其他企圖而捏造出來的。

2.其中一位不願意在電視中露麵。

3.另一位具有可以在靈界找到鄭小姐並與她溝通的異能,但是,他必須請示過他供奉的神明之後才能確定能否進行此事?而且他也必須征求鄭小姐的同意,因為這種事必須非常慎重,不能兒戲或者為了某種個人目的而隨便信口開河,這是正信通靈人的基本守則,此外是否可以前往台東鄭小姐家進行和其家人的溝通,都需要請示神明並征得鄭小姐本人及其家人的同意。目前這位通靈人正在服務一些信眾,必須在今晚深夜的時間專程請示神明並和鄭小姐溝通之後,才能給我正式答覆。目前還沒有確切答案,我隻能等他主動來電(他答應我今晚一定會給我答覆)

4.台東聯合報記者施鴻基先生已聯絡上,他已經去過鄭小姐的家中提及此事,鄭家目前的態度是沒有答應也沒有激烈反對,但是,因為忙著張羅兒子的婚事,所以在這段時間之前不希望討論「鬼靈」之事,這也是他們先前回答吳文達先生上門求婚時的態度。

5.鄭小姐弟弟的婚事應該是在12月初,所以鄭家人希望在婚事圓滿完成之後,再來談論冥婚的種種。施記者向我及貴公司建議:既然如此,他也不便催促,以免引起反效果,反而不妥。但是,他以多年和當地原住民接觸的經驗認為;原住民天性樂觀直爽,不會拐彎抹角。其實他們很好溝通的,隻要得到他們的信任,一切都會相當順利。

為了怕您焦急等待,先這樣通知,今晚,那位通靈人如果有任何最新的消息,我會再儘快傳電子郵件給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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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小姐:您好!

關於通靈人請示神明的結果如下:

1.神明指示;因為男女雙方已經初步達成「冥婚」的共識,男方已聘請有其他法師在處理迎娶「神主牌位」等等的儀式,所以這位通靈人不宜再中途介入。

2.神明指示;隻要男方(吳文達先生)能答應,鄭小姐也會答應,而其家人都會同意接受貴公司採訪。

3.所有過程中極可能發生明顯的「靈異現象」,所以如果有興趣,貴公司或聯合報施記者可能拍攝或目睹到特殊現象發生。

經我以私人情誼向這位通靈人請求協助,他要求必須取得鄭小姐的「生辰八字」和原來戶籍地址,才能調到正確的亡魂,才能作陰陽界席溝通。所以;

1.目前,我已從施記者處取得戶籍地址,但是,生辰不知道?因為他不方便再去鄭小姐家中詢問打擾,但是,鄭小姐骨灰是供在台東一處鄉間寺廟,施記者答應我;他在本星期內會專程去那個寺廟查看;因為骨灰罈上必定刻有生辰。

2.我的計劃是;如果施記者順利知曉鄭小姐生辰八字,我會請那位通靈人進行初步溝通,希望先取得鄭小姐首肯,答應接受採訪,然後用任何方式告知吳文達先生(譬如托夢)。如果這個方式成功,本身不但具有報導價值,值得深入探討,也是非常珍貴的「靈魂學研究資料」。

所以,目前我正在等候施記者的回音,我相信他會守信,在這星期內告訴我的(因為我和施記者聊了很多事,他告訴我;他之所以會報導這則「冥婚」事件,不隻是單純職業關係,而是他自己對各種「靈異現象」非常有興趣,也想深入研究),所以我同樣秉持一貫的處世態度,答應他;樂於提供各種靈魂學方麵的專業認知,如果爾後有相關靈異事件,他若有疑問,我可以提供義務協助。施記者很高興,而且,對於通靈人傳達的神明指示,我也毫無保留告訴他,並且將我的計劃與他分享,並且希望他能協助貴公司能順利拍攝完成。

……………………

顏小姐:妳好!

最新訊息;吳文達先生從晚間九點回我電話,一直聊到目前的晚間十一點半,整整二個半小時,已經初步了解整個狀況,並提供他相關諮詢,所以已建立相當好的信任,他原則上同意我的提議;接受貴公司的採訪拍攝,但是,隻是不要太涉及他個人的隱私即可,我答應會以報導儀式為主軸。

因此,我隻能即刻通知您;應該已經成功八成……因為鄭小姐的弟弟12月4日成婚,吳先生希望是在農曆春節前和鄭小姐完婚,而我也是客觀尊重他的意願(對於這類事件,我基於研究和尊重,一向保持中立,不鼓勵也不反對,因為那是當事人自己的抉擇,非我所能置喙的),希望能在這個時間前能讓貴公司順利拍攝到完整的「冥婚」過程,其實吳先生自己對「冥婚」過程也是一知半解,我提供一些我經曆過的過程給他參考,所以,應該不用排演,也希望貴公司能以「側錄」方式拍攝過程,不要要求「NG」重來……以免橫生枝節。

吳先生有一大堆對此事件「靈異」和「靈界」的不解希望能當麵向我請教,但是,我也有自己的計劃,所以隻答應他迎娶那天,會去台東參與貴公司的拍攝。

先這樣回覆您,不知道您是否還有其他問題嗎?或者需要我事前和貴公司人員有其他拍攝方麵的商討協助嗎?
 

 

『廣義靈魂學』下冊 附錄03:夢中相戀九年,冥婚求婚成功
作者:張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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