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至今(尤其2019年以來),由於中國政府/中共政權(以下根據具體情況分別稱呼之)在新疆廣泛設立“再教育營”及使用其他大規模拘留手段,關押以維吾爾族穆斯林為主的人群,引發了國際廣泛批評和巨大爭議。
該問題十分重要且敏感,因此爭議極大。我個人以有限知識做些簡單分析評論,並嚐試提出一些解決“再教育營”爭議及相關問題的個人建議,並希冀於或許可以對解決相關問題起到某種作用。
“再教育營”設立的概況與背景
首先,是“再教育營”及類似設施與各種拘押措施(以下以“再教育營等”概括稱之)的概況。綜合各媒體、研究機構等處信息,“再教育營”等共計關押了數十萬至上百萬人,以維吾爾族穆斯林為主。而這些“再教育營”處於完全的封閉狀態,沒有西方媒體可以獨立進行采訪,也沒有其他任何非中國官方許可的人員可以探訪。而監獄等其他關押場所也都如此。
而設立“再教育營”及大規模拘押政策的背景,則是新疆在數十年來尤其2008年後發生的一係列暴力恐怖事件,以及可以追溯的更久遠到數個世紀以來新疆的維漢回各族衝突、穆斯林與非穆斯林衝突,還有與之相伴隨的“新疆獨立運動”/“東突厥斯坦獨立運動”(簡稱“疆獨”)。在較晚近的衝突和暴恐事件中,最突出的是2009年7月5日發生在新疆烏魯木齊的“7.5事件”。據報,該事件造成近200人死亡、1700多人受傷,受害者大多為漢族非穆斯林。2014年發生在昆明的暴恐事件雖造成死亡人數相對較少,但因發生於遠離新疆、漢族人口占絕對優勢的內陸而備受關注。在各暴恐事件中,受害者大多均為漢族非穆斯林,以及一些親政府的維族人士(包括許多維族公務員和警察)。
而這些暴恐事件,也正是成為了設立“再教育營”的導火索和辯護理由。除了暴恐事件本身,還有許多其他相關的理由或者因素。其中最主要兩點,就是“維護國家統一反對分裂”、“遏製伊斯蘭極端主義”。
自17世紀以來,主權國家已成為現代國際係統和國際關係的基本組成要件。主權國家包括單一民族國家和多民族國家。無論哪種國家,都強調主權獨立和領土完整(主權和領土是國家的基本要素)。雖然此後也有民族自決原則,但民族自決原則長期以來在現實中是低於既成主權國家維護統一和領土完整的重要性和優先性的。雖然到了20世紀至今,人權及民族自決權越來越受到重視,但仍不如主權國家維護統一和領土完整的程度優先。無論是民主國家,還是非民主國家,均是如此。因此中國以“維護統一反對分裂”為由反對“疆獨”及相關言行,是有充分法理依據的。
另一個因素是伊斯蘭極端主義的興盛造成的威脅。伊斯蘭極端主義與近現代社會相伴相生,一直困擾著世界。伊斯蘭極端主義不僅停留在思想和口頭,還有實際的行動,即所謂“聖戰”。“911事件”無疑是伊斯蘭極端主義/伊斯蘭恐怖主義造成實際危害的典型案例。同樣,無論民主國家還是非民主國家,都堅決反對伊斯蘭極端主義,也都有使用暴力手段打擊伊斯蘭極端主義。但是在具體對待不同程度不同情況的伊斯蘭極端主義時,不同國家不同時期有不同的方式,力度和優先性也都不同。但無論如何,以“打擊伊斯蘭極端主義/恐怖主義”為由反對暴力恐怖襲擊和相關預備工作,也是有充分理據的。
“再教育營”合法合理合情嗎?
那麽,這意味著中國政府設立包括“再教育營”等形式大規模拘押維族穆斯林等群體,就是正確的嗎?
事實當然並非這麽簡單。首先,中國的“再教育營”並非是關押暴恐分子的(那些暴恐分子都在監獄等其他場所或者已經死了),而是關押並未直接參與製造暴恐事件的人。據各方消息,“再教育營”關押的主要是與伊斯蘭極端主義、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可能有關聯的人士。而這種“可能”則是指政府認為其有相關思想和行為跡象的人。而這些“跡象”或者“關聯”包括但不限於接觸宗教信息(包括閱讀《古蘭經》)、表現出虔誠的信奉宗教(例如頻繁出入宗教場所、不抽煙不喝酒)、與海外親友有往來、讚賞他國政治、婦女超生、似乎有預備暴恐跡象(如給汽車加過多汽油)以及“兩麵人(維族穆斯林等體製內人士被認為對體製不忠誠假忠誠)”等。而且並非說這些人一定做過以上的事或者表現,被懷疑有以上行為及表現,同樣可能被關進“再教育營”。在這樣的政策下,包括維族穆斯林官員、學者、藝術家、白領、工人、農民、學生等諸多職業和特性的人都被關進“再教育營”,且占到新疆維族穆斯林人口的十分之一甚至更多。
第二,這種拘捕關押並非經過正當的法律程序,而是使用非常手段或者說就是非法手段實現。也就是說,這種拘捕關押往往是在沒有充分證據(或者完全沒有證據)、被捕者不一定觸犯法律的情況下就進行的。
第三,“再教育營”是對外高度封閉和保密的,除了得到特殊批準可以進行探訪、采訪外,一切對外保密,外人很難知道裏邊完整具體真實的情況。而且,西方國家曾提出派官員記者及各種觀察員獨立探訪調查,但是被中國政府拒絕,中國隻接受帶有附加條件(指定地點指定時間、有中方人員陪同)的探訪。
第四,關押多久、何時釋放、怎樣才夠釋放條件,並沒有明確的標準,而是非常主觀的,受是非本身以外因素影響的。
以上四點,足以說明“再教育營”存在非常嚴重的問題,而且顯然是不合法不合理不合情的。這種大規模和有針對性的、缺乏程序正義的、封閉不透明的、長期的拘押,必然存在嚴重的人權侵犯問題。而且這種加害方主動製造的高度不透明下,任何人權侵犯指控都應有一定可信性(雖然未必真的完全可信)。
當然,對此有許多人做辯解,除了矢口否認有以上情形的,還有各種其他辯護方式。典型的,如認為他們是潛在的暴恐分子、如果不拘捕會有更大麻煩,會變成車臣那樣,或者西方頻繁遭遇恐怖襲擊的情況;認為同情他們就是對暴恐受害者的不尊重;認為這種辯護是虛偽自私、自己挨炸就不會這麽說了;認為我太天真,不知道種族宗教暴力的殘酷性零和性,空談不切實際的人道人權等。
這些問題我都可以做出回答。
首先,無論如何,對等性原則應該放在首位。所謂“對等”,就是在合情合理、反擊性目的前提下,對對方敵對的思想、行為做出適度的、類似的、成比例的反應,不應該過於超出某個符合情理的範圍。無論多少維族穆斯林內心有極端主義和分離主義傾向,實際行動的隻有那占其人口極少數的暴恐分子及其直接協助者。對於直接參與者當然可以有力懲罰,但是不應該大規模波及雖然可能對暴恐分子行為有同情和某種程度掩護,但並未直接參與暴恐行為的人,哪怕他們屬於某種類型的敵人。除非,他們以前對我們這樣做過(雖然按某種道理也不該這樣)。
即便不談那些和暴恐完全無關的人非常無辜,即便或許被動參與對暴恐分子進行某種掩護的人,也不能超出限度懲罰。不錯,在暴恐行動中,維族並沒有做到每個人都完全“割席”(雖然其實大多數是“割席”了的,沒有多少人真喜歡恐怖主義,也不認為這能帶來好東西),也不應該施加過度懲罰、波及太甚。
就像南京大屠殺,的確存在中國軍人藏進民宅、被平民掩護的情況。但是,這不能成為日軍在南京大規模殺害和強奸平民的理由,也不應該殺害戰爭中投降的俘虜,起碼那種大規模係統性的殺戮和強奸是絕不可接受的(當然這不是說偶然事件就能原諒,但是程度一定有分別)。
當然,新疆“再教育營”的侵害是遠不如南京大屠殺的(這一點我後麵還會再解釋),二者不在同一層級。但是,這種大規模波及和人權侵犯,仍然是罪惡的,需要被譴責的。
事實上,在新疆暴恐事件和維漢衝突中,維族仍然是相對更加受害的一方。不談連帶的各種從歧視到任意拘留乃至殺害的影響,直接暴恐衝突及後續中,維族也相對受害。大家當然看到了“7.5”事件中維族穆斯林暴恐分子的殘暴,但是其實忽視了該事件發生後,中國政府采取了強力平息措施,殺死和拘捕了數百至數千(甚至更多)恐怖分子及嫌疑人關聯人。除了被軍警直接殺死的,其餘悉數被關進監獄。有些被判處死刑,有些則是被判處長期監禁。那些未被判死刑的未必比判死的更幸運,因為他們普遍遭遇了殘酷虐待。這些人被稱為“危安犯”,在監獄中是被最嚴厲對待的罪犯。據一些出獄的非“危安犯”口述,“危安犯”在裏邊往往被殘酷毆打,打骨折之類很普遍(別打算得到良好治療或者幹脆就不會治)。當然恐怕還有更加沒有被注意的殘酷虐待,隻要把“阿布格萊布監獄”中虐囚程度乘個十倍百倍就行了(當然這是比喻)。此外,在未發生暴恐事件期間,同樣有許多涉嫌策劃恐怖襲擊的罪犯和嫌疑人被殺死或者拘押,這樣的數字應該是驚人的,遭遇也和那些暴恐後的恐怖分子和嫌疑人差不多。
說白了,對於那些暴恐行為,中國政府、軍警已經替以漢族為主的死難者報了仇,而且殺死和弄死弄殘的是受害者數量許多倍。所以,從“對等性”上漢族及其他受害者已經“賺了”,所以還有必要再加碼報複嗎?還要怎麽樣才夠呢?(當然上麵這些話是很冷血甚至“反人類”,但是也很符合情理)
當然肯定許多人認為那不夠,一個無辜的暴恐受害者死,幾千幾萬恐怖分子或者支持恐怖分子的人命都不夠換。這感情當然可以理解,但是這種想法是不好的。“以血還血、以牙還牙”已經是最大懲罰(且文明社會已明令禁止)了,再加碼就是畜生了。即便加的碼沒納粹、日本鬼子那麽殘虐,而是現在這種程度,也是不可接受的。
我當然知道“對等性”這東西在殘酷現實麵前的脆弱,但是更要維護,且並非無效(相反很多時候這種“對等性”原則減少了許多殺戮,從古至今都是)。
第二,暴力征服、超過限度的強迫,不會帶來真正的臣服,隻會增加仇恨和促成反抗者的向心力,還很可能招致極為劇烈的反彈。民族壓迫是痛苦的,人權被侵害是痛苦的,民族壓迫加上人權侵害那是更加痛苦,是淩遲之痛可相喻的。中華民族、漢族曆史上被多次暫時征服,受過從北方到東西兩洋的諸多民族的入侵和傷害(雖然每次程度和具體情況不一樣,曆史階段也不一樣),應該對此感知最為痛徹。
所以,指望永遠用暴力壓服維族穆斯林?這是否可能呢?這樣做的確在中短期內製止了一些恐怖主義,但是不可能永久阻止,相反,這隻是為更大災難製造禍根(雖然現在仍然有可能避免)。所謂“楚雖三戶,亡秦必楚”、“十世可複仇乎?百世可也”並不是隻有漢文明才有的骨氣。我說這些並不是說鼓勵一定要搞仇殺,也不是說未來完全不可避免,隻是強調暴力征服從根本上的無效性。
還有,有些人“跪久了站不起來”,習慣了牢籠般的生活,不代表任何人、任何民族都如此。人雖然欺軟怕硬,但是也普遍知道是非善惡。的確,你對別人好,別人不一定對你好甚至還恩將仇報;你對別人壞但是你有權有勢有各種壓倒性優勢,可能受害者還會“跪舔”,可其實更多情況下仍然是好換來好,惡換來惡。還有,一時半刻(哪怕放在曆史上是十年百年)的得失不代表永久的得失。最重要的,是要明白,暴力征服(不包括自衛反擊和有節製的占領與報複)是不對的、不對的。隻要維族還有一個人,地球還存在一天,早晚會翻案的(同樣的道理,漢族也一樣)。
相反,不去暴力征服或者有限度的壓製,雖然短期可能免不了恐怖襲擊,會有人受害包括死去,但是長遠未必是壞事或者起碼不比把事做絕要好。維漢本來沒有難以化解的血仇,現在倒是加上了一筆可能變成難解之仇的賬。
第三,追求絕對的“完美”往往要付出更大的代價,且這代價的承擔者往往是更多無辜的弱者受害。極權、強權在某些目標上的高度追求,往往是以犧牲其他利益尤其人權為代價的。從秦始皇修長城的累累白骨,到蘇聯白海-波羅的海運河的慘烈死難,都反映了極權不惜代價達成目的的殘酷。而這些畢竟在功過上有爭議,然而還有些則明顯得不償失,例如最近新冠期間中國封城和隔離的影響,不說別的經濟社會和人權傷害,僅僅導致很多人耽誤就醫問診和破產自殺、收入減少各種壓力痛苦下壽命縮短,恐怕都是新冠造成類似的死亡者數量的許多倍。
反恐問題也一樣。為了讓恐怖襲擊“清零”,就把一個民族中很大比例的、幾十萬甚至上百萬的人通通關進其實就是集中營的“再教育營”,傷害的人權又比恐襲多了多少倍?在現代文明社會中顯得多麽醜陋?對現在和未來的維漢兩族創傷有多大?對世界又會造成怎樣的不良示範?預防是必要的,但是為了預防去製造更大災難,得不償失(當然“得”和“失”的人未必是同一個、同一群)。很多國人總拿車臣說事,但是強悍殘忍如斯大林和普京,也沒有把車臣人全關進監獄去(俄羅斯的車臣人一共就幾十萬人,想通通關起來並不難)。民族之間衝突也是要講某些規則的,比如“兩國交戰不斬來使”、找個場所打個輸贏而不刻意攻擊平民、不強奸女人和傷害嬰孩等。把其他民族那麽多人關在封閉空間,讓他們任人擺布處於高度被侵害環境中,以及必然會有的各種殘酷迫害包括摧毀人的尊嚴和獨立自由,是比普京通過暴力鎮壓車臣那種酷烈更酷烈的行為。
還有,恐怖襲擊雖然的確可怕,但是如果理性的看,包括新疆在內絕大多數地方的恐怖襲擊造成的傷亡,遠低於疾病、事故、意外等其他原因造成的傷亡人數。單單一場普通流感(而非新冠這種重性流行病)就導致美國這樣規模的國家每年冬天數萬人死亡。交通事故每年也造成中國數十萬人死亡和殘疾。美國每年被雷擊致死的人數都有至少數十人,超過大多數年份本土被恐怖襲擊死亡的人數。即便說每年中國、美國各自發生的其他非恐怖主義性質的故意殺人故意傷害刑事案件造成的傷亡,也明顯多於兩國各自發生的恐怖襲擊(即便在恐怖襲擊高發期)。當然恐怖襲擊也有其無差別、在公共場合實行、手段殘忍等特殊性,但我們也要看到其相對於其他造成人死亡或者受傷的因素,所造成的後果其實並沒極端可怕和不可接受。我們完全可以在打擊恐怖主義的前提下,當成生活中一件可怕但是難以完全避免的事,加以防範和對抗即可,而不是非要“清零”。
當然了,如果不“清零”,那就難以像現在這樣無一個暴恐襲擊受害者,幾乎一定會有暴恐,會有人死於暴力。哪一個人死都是他/她整個世界的毀滅,沒人願意死,我即便有犧牲精神,也不會願意故意去被恐怖分子炸死。但是這就像客觀現實中,總有許多人因為故意傷害或者過失傷害直接間接而死一樣,是不可能完全杜絕的。不可能因為人存在犯罪可能,就把全人類都關進監獄帶上鎖鏈,對於傷害他人可能性多一些的人也一樣。男人都可能強奸女人,所以全都化學閹割了嗎?我們更多隻能化學閹割既遂犯而不可能閹割“潛在的強奸犯”。這聽起來很可怕,可是這就是現實。就像知名的殘酷的“道軌難題”,放任火車按原路壓死四個和改變道閘救四個但壓死另一個,包括我在內都不可能直接去選擇某項,因為太殘酷了。但是事實上人類世界天天都會做出成千上萬類似的甚至後果更可怕的抉擇,隻不過前提條件往往比較模糊。但是我們不可能不做出選擇,那樣就會有更可怕的後果(而這樣選擇“作為”本身就意味著各種生死存亡,就是可怕的事)。
第四,不要隻憤恨公開暴力、個體恐怖主義行為,而輕忽製度暴力、國家機器式暴力。可以說自人類由原始社會進入奴隸社會後至今的任何時期,由製度和國家機器(或者嚴格說不是國家機器但類似於國家機器(如地方政權統治機器))造成的傷害,都遠多於個體(或者少數反叛群體)製造的暴力。當然,很多時候製度和國家機器暴力有正當性,但是還有很多時候不正當。即便相對正當時往往傷及無辜造成的傷害也大於個體暴力。此外,個體恐怖主義的製造者絕大多數都死了(死於自殺式襲擊、被鎮壓死)或者終身監禁,幾乎不會逃脫懲罰。但是製度和國家機器暴力中的施暴者則經常可以逃過懲罰或者減輕懲罰(且這是常態,被清算才是異態)。
我所說這些並不是說要反對製度和國家機器暴力的存在,相反有時候還要加強才更好。但是,不應該因為個體恐怖主義的易曝光性和凸出性(沒錯,是這個“凸出”而不是“突出”),忽視相對隱蔽和習以為常的製度和國家機器暴力,尤其在二者發生衝突且並非善惡相對分明時。當然可能人們也未必在總體上和時時刻刻都輕忽製度和國家機器暴力和隻看到個體恐怖主義,甚至有時候是相反的,但是也不能忽視相反的相反。
前麵我也已經提到了,在暴恐衝突中,維族恐怖分子雖然殺害了一些漢族為主也包括其他民族的人,但是後來不僅這些人基本都死了,連帶的相關者甚至一些無辜者也死了,所以顯然是製度和國家機器比個人恐怖主義有更大損傷後果。雖然這並不是說製度和國家暴力不該存在(反而是應該存在的),但是人們在評判及後續應對中應該考慮到這樣的對比,不是再讓製度和國家暴力不必要的加碼。
第五,即便對外國人都不應該這麽做,何況對自己同胞。無論未來如何,起碼現在維族人還是自己的同胞,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中國政府既然以反分裂和國家統一為名在新疆行事,就更不應該特地選擇性去殘酷對待維漢兩族的其中一方、那麽過分的偏袒。維族曆史上也沒有全麵征服過漢族,反倒是漢族在維漢衝突中長期處於優勢。而如今漢族仍然有這個優勢,可以相對從容的選擇解決問題的方式(包括讓暴恐分子無一漏網)。在這樣的情況下,把另一個民族中上百萬人都關進集中營,於情於理都非常不合,令人痛恨。
“再教育營”人道主義災難還沒到極端惡劣的程度
首先需要說,“再教育營”是罪惡的、不能接受的,需要批判和改變的。但是,一分罪是一分罪,不為罪惡隱瞞一分,也不為罪惡虛構增加一分。
相比納粹屠殺猶太人、南京大屠殺和日軍在華其他係統性暴行、奧斯曼土耳其對亞美尼亞大人的屠殺、蘇聯大清洗、中國文化大革命、孟加拉大屠殺(1971年孟加拉解放戰爭之前和期間的屠殺)、紅色高棉屠殺、盧旺達大屠殺等巨大罪惡,新疆的“再教育營”及其他侵犯人權狀況還是“小的多的”。
雖然有約百萬以維吾爾穆斯林為主的人被投入“再教育營”,但是不等於這些人都被殺害或者非常殘酷的虐待。根據各種信息綜合分析,可以得出,對於其中的大多數人,“隻是”沒有刑訊和殘酷虐待的關押教育。他們被關押的環境當然是簡陋的、類似於監獄但是應該比多數中國監獄要好一點的拘留設施內。他們需要接受洗腦教育、強迫反宗教和做出一些有辱其宗教信仰的活動,被辱罵威脅等。一部分人需要強迫勞動,勞動沒有收入或者收入微薄。
而有較少的一部分人(可能在1%-10%,也可能更高或更低)尤其涉嫌較重“問題”的、拒絕低頭認罪和服從的,受到高烈度暴力毆打、長時間坐“老虎凳”/不許睡覺/餓飯等各種方式的刑訊與虐待,以及帶有強烈侮辱性質的傷害(包括性方麵如各種形式的侵害),有些人因此致殘致瘋致死。其中女性會有一定概率被強奸和虐待,也幾乎一定有這樣的大量個案發生,並積累較多案例。但這些案例仍然“隻是”占了所有被關押者中較小一部分。且不是係統性和非常酷虐的強奸。此外,生嚴重疾病或嚴重受傷無法得到積極治療甚至根本不治療,也是一種殘酷的虐待。
或許我低估了、高估了,不過我認為大致應該是這樣比例的情況。這除了比起前麵那些巨禍“較輕”,也比印尼占領東帝汶時期、印尼“930事件”後排華屠殺、利奧波德二世統治下的比屬剛果屠殺、朝鮮持久清洗、“伊斯蘭國”所作所為等“為輕”。
當然,我所說這些毫無否認罪惡之意,而是說提醒人們這世上還有更殘酷的情形。這種比較是很殘忍,但是還是要比較,否則對不起所有受難者。
即便如此,這種關押剝奪自由、製造恐懼和壓迫、被迫忍耐服從、造成尊嚴喪失人格毀損等心理創傷、失去工作和收入、家庭離散(子女失去父母照看,老人沒有子女贍養)等,已經是巨大的罪惡,會留下持久的創傷。(核心就是,喪失自由、任人擺布,就讓一切惡可能發生)
而對於維吾爾穆斯林群體整體而言,這是一場殘酷的挫傷,也會造成人口大幅減少的後果。當然還有很多具體傷害,我會在文中各處提及,而主要就是這兩點可以概括。
還有,即便是一個人被強奸也是強奸、一個人被毒打死也是殺人,對受害者而言,她/他自己的痛苦就是這個人的世界的痛苦、這個人世界的毀滅。而這種殘忍的暴行,在新疆“再教育營”中一定發生且發生了不少了的。
同樣,每個人都有將槍口抬高一寸的選擇,每一次對無辜者的相對仁慈,每一次有所克製不超出必要限度的傷害,都是對這個世界愛與和平的貢獻,都是靈魂的一次救贖。
需要強調的是,現在和未來,都一定要詳細調查整個人道主義災難,絕對不應該為了所謂和諧或者和解,就回避真相、壓製訴說和舉證、避重就輕。同樣也不應該誇大,而是事實是什麽就是什麽。
反對“再教育營”不代表輕忽宗教極端主義和恐怖主義
但是,我說以上的話並不代表同情甚至支持宗教極端主義和恐怖主義,相反我對宗教極端主義深惡痛絕。
首先,我尊重宗教信仰自由、尊重宗教信徒。但是,在作為無神論者的我看來,宗教的核心即“神”是根本不存在、100%一定不存在的東西,即便全世界80%以上的人信各種各樣的“神”。宗教雖然有其存在於曆史與現實的合理因素,也對人類社會乃至世間萬物有一定的正麵作用,但是其唯心性、排他性、保守性的特性決定了其極大的局限性和謬誤性,有著幾乎無法擺脫的各種負麵作用(雖然世間其他各種思想包括無神論思想也有各種負麵作用)。
而宗教極端主義/(包括原教旨主義和極端化的“異端”),則是宗教中負麵的、危害性的因素最多的一個分支。無論是基督教、伊斯蘭教、猶太教、印度教、佛教及其他任何宗教,其中都存在這種極端主義分支。雖然極端主義未必時時刻刻都有特別實在的危害性,但是其危害性顯然是巨大的。其鼓吹非正義非自衛暴力、反智主義、完全排他主義,當然會危害人權、人類、地球的生存和文明程度。
隻不過,由於宗教在不同區域分布不均,因各種現實狀況(包括該宗教自己造成的狀況),極端主義的程度、表現形式不同。其中,伊斯蘭極端主義之所以相對突出,很大程度在於伊斯蘭教分布區域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狀況與其他宗教分布區域的相應狀況有很大差別,如缺乏現代民主和法治、工業化程度低和經濟結構存在問題、社會封閉、經濟社會不平等程度強等,至於這些與伊斯蘭教的因果關係,那是一筆複雜的賬不好搞清。但是這些因素讓伊斯蘭極端主義在各宗教極端主義中顯得尤為突出。它的突出主要不是思想(看看基督教和猶太教的原教旨主義者又是怎樣的思想),而是行為。其非國家形式的極端主義在各宗教極端主義中尤為突出(當然其國家形式的極端主義也是突出的,隻是沒有非國家形式的極端主義突出)。
而新疆地區的環境並不好,看起來應是滋生極端主義的溫床。由於曆史上與其他民族宗教的衝突,維吾爾(在19世紀常被翻譯為畏兀兒)穆斯林常年生活在不安定的環境中。而新疆雖然石油資源豐富,但是在現代工業社會前石油並無用武之地,所以其實長期是比較貧瘠的。至於一些“綠洲”,隻不過是沙漠與山脈中的點綴,而且深居內陸,所以整體當然是貧瘠的。這就導致其生存狀況相對惡劣。
(以下敘述可以說是新疆維吾爾穆斯林的“簡史”,內容較長,有點和文章架構不搭,但是有必要寫,權當插入一篇文章)
不過,由於種種原因,包括畏兀兒/維吾爾穆斯林在內的新疆地區穆斯林,在很長一段曆史上相對於其他地區並不極端。一些統治當地的傑出政治人物相對開明的民族政策,也讓他們不至於走極端。例如民國建立後,地方強人楊增新在新疆掌權長達17年,期間對漢回維各族相對一視同仁,讓新疆各族都過上相對安定富足的生活。他之後的金樹仁將新疆搞得一塌糊塗,但時間較短。金樹仁之後的盛世才又是一個能幹的梟雄,雖然殘酷鎮壓反抗,但也讓新疆得到很大發展,各族相處也相對和諧。盛世才統治期間,維吾爾穆斯林思想文化領域有很大成就,還逐漸接受了泛突厥主義思想。風頭正盛的維吾爾穆斯林當然也不至於搞極端主義。但是這讓維吾爾穆斯林有了更強的民族認同,並且背靠蘇聯謀求獨立或加入蘇聯。發生在1944-1949年的“三區革命”即是維族穆斯林對抗國民政府、謀求獨立的政治軍事行動,其中還伴隨著針對漢族的種族屠殺,顯示出此“革命”有著強烈的民族主義和宗教極端主義性質。
如果國共內戰是國民黨獲勝,那麽新疆部分地區有可能會被蘇聯鼓動獨立(雖然也不一定)。但是中共意外取得了國共內戰的勝利。當時中共和蘇共關係親密,蘇聯因國家利益和意識形態決定讓維吾爾穆斯林放棄獨立或並入蘇聯,轉而半說服半強迫的要求其加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後,由於馬列主義意識形態對民族主義和宗教思想的壓製、消解,維吾爾穆斯林很長時間保持了相對的和平與對中共統治的忠誠,以及與漢回等其他民族的相對和睦。文化大革命雖然嚴重破壞了維吾爾穆斯林的平靜生活,但是當時並未造成其民族主義、宗教信仰的強化,反而弱化了二者(因為文革要“橫掃一切牛鬼蛇神”,民族主義和宗教是重點掃蕩對象)。期間雖發生了針對維吾爾穆斯林的殺戮,但是同時當年新疆和內地也有大量漢族被殺害或其他原因致死,而非維族在巨禍中單獨受害。
但是改革開放後,各種曆史遺留問題包括文革創傷後遺症開始出現,維吾爾穆斯林的民族主義和宗教情結明顯增強。而這時新疆深居內陸相對貧瘠的地理區位劣勢開始凸顯,民眾生活水平相比沿海乃至中部變得相對落後。至於石油資源帶來的收益,新疆人受益不均,以建國後赴疆漢族人為主的新疆建設兵團成員獲得了大部分石油收益,更早居於新疆的那些漢族和維族收益較少。如果從新疆漢維兩個民族整體看,漢族顯然從石油收益中獲益較多。此外,由於維族多分布於貧瘠的南疆及農村,漢族則較多集中在相對富足的北疆及城鎮,所以漢維貧富差距很明顯,且改革開放後顯然是增大而非縮小了差距。
當然,這種差距與全球殖民主義時代興盛時,殖民宗主國國民及被殖民地區人民的收入差距相比要小的多(也比其實也是殖民主義的滿清統治時期滿漢貧富差距小的多),也沒有明顯的製度性體係性民族壓迫,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甚至一度比漢人有一定優越地位,即80年代以”兩少一寬”為代表的各種少數民族優惠政策)。所以即便有維漢貧富差距和民族隔閡,但當時的新疆顯然不是漢人統治維族的殖民地(雖然“新疆建設兵團”有一定殖民色彩)。
雖然有一定的貧富差距,但是1980年代胡耀邦當政期,推行一種幾乎是逆向歧視漢族的“開明“民族政策,不顧史實提出所謂“漢族要為少數民族賠罪”的說法(當然這說法毛澤東時期就有),壓製漢民族主義同時卻縱容少數民族民族主義,讓漢族讓渡利益給少數民族,所以維吾爾族仍然沒有極端主義思潮,更沒有大規模暴力恐怖主義,相反還頗為擁護胡耀邦統治期的中共政權/中國中央政府。隻不過,這時的維吾爾穆斯林強化了民族和宗教認同,且恰恰和胡耀邦這種盲目的、沒有一碗水端平、不考慮長遠後果的“開明”有密切關係。
這時維吾爾穆斯林的前途還晦暗難明。如果中國走向民主,維吾爾族是以少數民族身份待在中國,還是通過各種方式獨立出去,無法明確預料。但1989年六四事件讓這種不確定性變成另一種不確定性,即維吾爾穆斯林究竟是在專製下(而非民主下)待在中國還是分離出去。
而六四至今整體上看(隻是這段時間給出的答案,不代表未來),是和漢族一起痛苦的生活在專製中國,表麵上遵守統一和民族團結,實際上卻離心離德。典型的表現,就是極端主義在滋長、恐怖主義活動的大量出現。以1990年巴仁鄉暴動為起點,維吾爾穆斯林中的極端主義分子開始了長達30多年、且未來也難以看到盡頭的恐怖主義活動。恐怖主義活動的背後,是極端主義思潮的泛濫。
說到這裏,需要提及一下,新疆包括維吾爾穆斯林在內的各族穆斯林之所以在很長時間內不比其他地區穆斯林極端的一個原因是,他們多信仰伊斯蘭教遜尼派中的哈乃斐派。這一派別及相關教法相對其他派別為寬鬆,尤其和同樣為遜尼派的瓦哈比派/薩拉菲派相比明顯溫和。而六四後的中國新疆穆斯林尤其維吾爾穆斯林,很多轉而皈依了極端的瓦哈比派/薩拉菲派。這一派以占其派比例少數、但是極為活躍的“聖戰者”而知名於世。其思想是明顯的原教旨主義/極端主義,並且鼓吹對異教徒發動“聖戰”。
同時,泛突厥主義/大突厥主義思潮也在新疆維吾爾穆斯林中複興(“複興”指相較於盛世才時期的第一次興起)。建立從土耳其到新疆地區的“大突厥國”的狂想,成為一部分維吾爾穆斯林的夢。為了這個夢,他們不惜訴諸包括無差別恐怖襲擊在內的暴力。
宗教極端主義與極端民族主義,成為新疆維吾爾穆斯林中部分極端人士思想的“雙翼”。新疆也變得動蕩不安並威脅至內地。恐怖主義是表現,實質則是極端主義與暴力手段的興盛。至於更深層的原因,則是對專製體製下缺乏自由民主、公平正義的不滿。這方麵維族與漢族是一樣的,也就不必要詳細介紹了。
總之,從維吾爾人(幾乎都是穆斯林)形成民族認同後,曾經長期有過和漢族和平共處的時期,而不像其他一些民族之間有著長期的壓迫關係。但是由於種種原因尤其專製主義下缺乏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各種正當和不正當思想和訴求同時被壓抑,導致民族和宗教認同中極端主義的泛濫。而漢族同樣深受其苦,也無法理直氣壯反對如被滿人長期壓迫(而且這種就不屬於衝突,而是一方對另一方長期壓迫且極為殘酷,其實就是殖民主義)的曆史。各族一起在專製主義下的大監獄生活(這點很像滿清統治時期,但是也有不同。當時滿人居於統治地位殘酷壓迫漢族,蒙古族也受其壓迫但略有特權,漢族維族(及維族前身)都是被壓迫者。現在中國的漢族雖然居於主導地位,但是並不是統治地位,很多漢族受壓迫和痛苦程度超過大多數少數民族,且這些痛苦絕望者總數應該比少數民族所有人口加一起還多。更值得一提的是,維族漢族及藏族等,正是因為滿清征服壓迫才一同進了“大監獄”並且延續到今天的“後清”。“後清”不是玩笑調侃甚至一定程度也不是比喻,仔細想想就明白了)。
對新疆維吾爾穆斯林的簡史的講述分析告一段落,回到宗教問題上。
由於宗教的那些負麵特性尤其宗教極端主義的危害,還有伊斯蘭極端主義相對凸出的特點,導致全球伊斯蘭極端主義、恐怖主義十分興盛。而隨著越戰的結束、冷戰的平息,伊斯蘭極端主義的危害相對更加凸出。而2001年“911事件”,則成為伊斯蘭極端主義掀起的第一個恐怖高峰。而“第二個恐怖高峰”可以認為是2014年興起、至2018年相對衰弱的“伊斯蘭國”的攻城略地。這不僅對於世界格局造成了極大衝擊,也讓“伊斯蘭恐懼症”在世界蔓延,讓伊斯蘭教在世界上的名聲受到很大損害。
但我們在反對“伊斯蘭恐懼症”的同時,也不能因此放棄批判宗教的劣性。尊重宗教和批判宗教並不矛盾(雖然你非要說矛盾那也沒辦法)。世俗主義應該是人類未來的方向。或者,起碼應該是“宗教文化化”的。
什麽是“宗教文化化”?為什麽要“宗教文化化”?這個問題我沒有特別係統的理論,起碼目前沒有能力創造這種理論。但是簡單說來,也就是將具有強烈“神性”的宗教,改變為更具有人性的、去神聖化的文化性質,變得如其他非宗教的意識形態那樣可以直接質疑、批判及改造。
宗教的特點如前所述是唯心性、排他性的,而且“神”是不容質疑的,隻能在神聖經書(基督教為《聖經(舊約、新約)》、伊斯蘭教為《古蘭經》及聖訓、猶太教則是《聖經(舊約》)中尋找言論作為思想信條和行動指導綱領。這顯然是不對的(很抱歉沒有不尊重宗教,但是我必須使用這個詞)。
不可否認的是,這些經書在其成書時,的確是偉大的。因為相比那個時代其他意識形態、文化習俗,基督教、伊斯蘭教等都是非常進步的。例如,在婦女權利方麵,《聖經》和《古蘭經》比那時候其他大多數泛神信仰、泛靈信仰都要更利於女性,比當時大多數沒有信仰的人對待女性的方式也更有利於女性。其他很多思想包括對人的價值的塑造、為人處世之道等,都可謂相當“文明”,是那個時代黑夜中的明珠。
但是,任何東西都有時代局限性,不可能到現在還可以普遍的遵循。拿一千多年、兩千年前的東西來衡量現在世間萬物尤其人類社會,並且作為行為準則,顯然是落伍的(當然會有一些東西是人類恒久的價值,但並非那時一個思想體係、一部書所有東西都有恒久價值)。但是宗教的教條不容直接質疑而是隻能不同解釋(教徒拒絕承認經書會有錯、會有需要隨時代而拋棄的東西,最多說“那些話是神聖的正確的,但是我可以這樣解釋”),這就讓宗教即便經過改良仍然有局限性,並且導致極端主義總能有吸引力。因為極端主義很大程度就是原教旨主義。“原教旨主義”何義?僅僅字麵就能看明白,即極端尊奉經書原文原意的價值觀。去看看經書原文,就知道這樣遵循多麽可怕。
而文化就不同了。文化是相對世俗的,或者起碼非宗教性質的,這就可以不斷被公開和安全的批判。在這一點上,中國就長期有非常好的曆史。中國曆史上宗教大多數時候都是孱弱的,興盛的是儒學為最大派別、百家爭鳴的非宗教性思想文化。雖然儒學也在很長時間內被推崇為一種類似宗教的、一度也不可以被批判的思想體係,但即便強調儒學獨尊最嚴酷的時候,也沒有宗教那種需要嚴苛遵守和高度排異的情況。而儒學沒有被當成宗教一般尊崇的時代,則更是很自由,各種思潮都可以奔湧流放。也正是如此,中國長期都沒有受宗教束縛,也沒有特別多血腥的宗教戰爭。當然最重要的是讓社會思想和人的價值觀可以不斷修正,隨時代有所發展。當然中國受皇權禁錮很嚴重,文化自由也受打擊,但束縛程度遠不如宗教。
所以,我認為,“宗教文化化”是宗教進行改革甚至革命的唯一好的出路。而“宗教文化化”,其實也就相當於世俗主義。又所以,中國的各宗教包括伊斯蘭教,也需要進行這樣的改革。否則,那隻有無神論可以代替。
再所以,我認為解決新疆的伊斯蘭極端主義,的確需要世俗化。新疆維吾爾穆斯林的人權和宗教信仰自由需要被尊重,但是世俗方麵的人權比宗教信仰自由更需要尊重。還有,尊重新疆維吾爾穆斯林的人權同時,也要反對其宗教極端主義,並且也要同時批判宗教的負麵問題。最終,還是要推進世俗主義。
某種程度上,中共也是要推動維吾爾穆斯林甚至其他穆斯林的世俗主義,隻不過使用了錯誤的方式,方式錯誤不代表方向錯誤。新疆維吾爾穆斯林、中國的穆斯林、全球的穆斯林、全球的基督教徒猶太教徒所有教徒,都要接受世俗主義或者起碼不排斥世俗主義。
當然,中共推動的世俗主義是專製下社會達爾文化和犬儒化的世俗主義,我們應該努力的方向是推動民主法治、公平正義、科學理性的世俗主義。我們既要肯定中共推動世俗主義的大方向,又要反對中共推動世俗主義的具體方向,也要反對推行世俗主義的方式。也就是說,既要反對宗教極端主義乃至應該可以大膽批判宗教本身,又反對中共的“再教育營”政策,讓未來的新疆、中國變成民主進步的世俗主義地區和國家。
民族問題: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優先但非絕對優先
說了宗教,再說民族。民族與宗教不同,它是一種頗有正麵意義的思想體係。雖然它的確在曆史上曾造成許多血雨腥風(當然現在仍然是血雨腥風),但是也促成了當今文明的形成。當然,未來人類應該不分民族國界,天下大同(雖然現實未必會如此)。但是,在大同之前,民族這個意識形態/思想體係仍然是有價值的、必要的。
民族主義也不同於種族主義。種族主義是基於基因,民族主義更多是基於文化。基因有固定天然的傳承性,起碼目前人無法改變基因。但是民族是可以轉化的,所謂“華夏入夷狄夷狄之,夷狄入華夏華夏之”,當然也可以“入夷狄仍然華夏”、“華夏後仍然夷狄”。所以,他不像種族主義那麽極端,所以是可以暫時保留的。
不僅可以暫時保留,也必須暫時保留。因為,世界的現實仍然是以民族/國族為形式存在、發展、競合的。這樣的情況下,拋棄民族主義,就等於單方麵棄械投降,隻會在殘酷的國際競爭尤其衝突下成為犧牲品。猶太人、吉普賽人的經曆就是例證,如今羅興亞人、庫爾德人的處境也在告訴我們這個世界的殘酷。這些是極端例子,還有更多沒這麽慘這麽極端但是仍然各種吃虧受損的,亞非拉到處都是,發達國家之間文明一些但是也不是沒有激烈衝突,美法英德加澳等國民主程度非常高、國際化程度非常高,但這些國家之間仍然利益不和、衝突不斷(看看最近困擾法國與英美澳等國關係的“潛艇事件”),何況其他。
當然我也知道,民族主義本身就是造成這樣殘酷後果的一個因素。可是如果某些力量單方麵拋棄它,隻會落得悲慘下場或者起碼被邊緣化,利益衝突中一時可能獲得禮讓,但是終究還是犧牲品。人類還是叢林或者沒有完全擺脫叢林,平等博愛還很遙遠,各種算計衝突仍然普遍甚至必不可少。所以,我們必須堅守民族主義。即便未來放棄民族主義,也要像裁軍一樣讓其他相關國家相對“對等”的弱化民族主義,最終世界大同。
而作為有擔當有責任感的國人、漢族人,既要有對世界人民的博愛之心,又不能為博愛把自己的同胞當成祭品。我們不護短、不粉飾自己國家民族的醜惡,不袒護自己的民族的惡人包括對其他民族犯下罪惡的惡人。但是,也不能“量中華之物力,結與國之歡心”,那樣是對同胞的背叛。華夏兒女、炎黃子孫,雖然內鬥頻仍,但也相互扶持,才從古走到了今。我們民族有過共同的甘苦患難,一起品嚐了世界變遷中的苦辣酸甜。這就像一個大家庭,有利益紛爭但是也是命運共同體,是他者眼中的他者,是己者心中的己者。即便為了全人類利益,我們也要首先壯大自己、在國際叢林中優勝後,再改造四方,比現在美歐國家對待他國更加文明和博愛,讓世界變成美好人間。
中華民族尤其漢族多災多難,大多數時候尤其近現代多是被入侵而非入侵他人,比其他民族更加清白和少曆史欠賬。世界上的民族、文明,有些更多是在建設和自給,有些則是在掠奪和破壞。漢人、中華文明,相對於遊牧民族漁獵民族,顯然是建設性的、內斂型的,並且發展出了輝煌燦爛的文明形態,對東亞、對世界都有極大貢獻。雖然漢人也有擴張和侵略,但是不僅在比例和程度上低於周邊蠻族,還更多帶去了文明開化而非奸淫燒殺。例如秦漢時漢人南下,就促進了江南、嶺南經濟文化的極大發展;漢唐開拓西域,則讓甘涼到中亞都浸染了漢地的禮儀教化;宋明對西南的耕耘,也使得川渝雲貴得以充分開發。而入侵漢地、奴役漢人的周邊各民族,卻為漢人帶來了殘酷的奴隸統治、野蠻蒙昧、人道摧殘、思想禁錮。如果漢民族沒有從春秋戰國至今綿延不斷的民族意識、華夷之防,漢人早就變成無根的賤民(可以看看屢次被外族入侵的印度原住民的悲慘,許多人都成了種姓製度中最受壓迫的底層平民、“賤民”)、中華大地也就再無文明可言。明代和民國漢族雖然複興,但滿清和中共的統治又讓漢人再度被奴役、沉淪。如果不能高舉漢民族主義的旗幟,中國還會被長期的專製和暴力荼毒。
而在海外的華人漢人,也比其他大多數民族更加隱忍。但我們對本國人,卻總是頗為凶狠。我們不要從“內殘外忍”變成“內明外殘”,但也不要總是在國際競爭中離棄同胞。就像印尼兩次血腥排華,我們不見得要報複印尼,但是是不是起碼把那些與我們血脈相連、有共同認同和共同患難史的同胞接回來,或者不接回來但想辦法加以保護、照顧呢?對於新加坡和馬來西亞的華人,我們在不損害新馬主權、尊重其獨立性的基礎上,也可以更多的伸出橄欖枝,讓中華兒女感到家的溫暖。看看猶太人怎麽對待離散在世界的同胞吧,我們也和猶太人一樣在現代文明開幕後還慘遭巨禍,為什麽不能也去關愛同族同胞呢?撒手不管後,那些屠華的手就軟了嗎?隻是讓他們更加無所顧忌。即便當成對待外國公民,也應該有人道幫助,為什麽為避嫌、低調而不顧那麽多生靈慘死?
所以,民族主義不可棄,反而需要有條件的揚。
那麽,在這樣的前提下,又如何解決新疆維吾爾人的問題呢?當然,在反對“再教育營”的同時,還是要堅持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反對“疆獨”。民族自決權是重要的,但是民族自決也要考慮其他民族利益。
把我另一篇文章中討論國家統一問題的文章截取發在這裏吧:
關於“大一統與未來民主憲製關係”,我曾經在推特上做過很多次發言,評述二者並不矛盾,以及領土、人口、主權作為國家的核心利益,對於國家和人民的重要性。除例如新疆部分地區等特殊情況外,我反對任何地區的獨立,主張國家的統一、失地的收複、領土的完整。在此隻選擇我在推特上評論統獨問題、民主與統一問題的一些係列推文,略做修改,摘錄於此:
我並不讚同那些支持獨立的民運人士的看法和言論。如果某位民運人士是印度人,然後他要求莫迪讓克什米爾公投、把軍隊撤出旁遮普和孟加拉以及印度東北七邦,看看莫迪會不會同意?會不會以危害國家安全拘捕了他?
同樣,印尼、菲律賓、尼日利亞這些民主體製國家,也都對試圖獨立的區域進行武力鎮壓,如印尼的亞齊、西巴布亞地區(而東帝汶的獨立則付出了10萬至30萬人即總人口十分之一至四分之一的慘重代價),菲律賓的棉蘭老島穆斯林聚居區,尼日利亞的比夫拉地區。而歐美一方麵承認了捷克和斯洛伐克的“天鵝絨分離”,但對同樣為民主政體的烏克蘭,克裏米亞即便通過公投“回歸”俄羅斯,頓巴斯地區也有兩州脫離基輔的管轄,建立了兩個“共和國”,西方國家全都拒絕承認。格魯吉亞的南奧塞梯和阿布哈茲也是同樣的情況。而發達國家中,雖然有蘇格蘭獨立公投,但更多發達國家則是想方設法對分裂和獨立運動加以阻撓和鎮壓。如加拿大對於魁北克獨立問題,就設置了《清晰法案》加以法治上的限製,本質上當然是為了阻止魁北克獨立。而西班牙中央政府,無論在佛朗哥獨裁時代,還是1980年代至今的民主時代,對加泰羅尼亞獨立運動的壓製也都是很強力的。而在加泰羅尼亞公投後,歐盟和美英法德日韓等幾乎所有西方國家,全部聲稱尊重西班牙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承認加泰羅尼亞獨立。而日本對於阿依努人民族意識覺醒後的“民族自立”運動,以及琉球自治乃至獨立運動,也都采取了軟硬兼施的手段打壓,並堅決反對琉球獨立。美國的“加州獨立”、“德州獨立”等運動也被美國聯邦政府壓製,當年林肯武力捍衛美國統一的南北戰爭更是血腥殘酷。
民主和專製國家,都要維護領土完整。以捍衛主權來維護統治或增加支持率,是一個現實原因。但更重要的,也是最根本的,是為了維護國家核心利益。自從1648年《威斯特伐利亞和約》簽訂和“威斯特伐利亞體係”的建立,就確立了主權國家的概念和權利,並成為至今國際秩序的基石。而這與民主與專製無關。在沒有更好的替代體係,且世界依舊由各主權國家為單位進行競合的情況下,這套秩序依舊有存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此外,每個地區的人民都需要考慮全體人民的利益、每個個體人民的利益。如果獨立出去變成人權更糟的國家,對當地國民不利、對其少數族群不利。而且獨立出去也會對原屬國家造成軍事、經濟各領域的潛在或明顯威脅,危害國家戰略利益。王力雄先生在《天葬--西藏的命運》一書中對西藏問題就做過相關論述。
而且,獨立、自決有複雜性、虛偽性。就像台灣有2300萬人(有投票權的約1900萬人),即便過半同意獨立,那不過半的人怎麽辦?他們的權利不應該得到保障?表麵上看,支持通過公投獨立是尊重占原國家少數人的民意。但這少數人中的多數人又剝奪了區域內反對獨立的少數人的利益。例如台獨者認為,10多億人的意見不能阻撓2300萬人的民意,那2300萬人有沒有尊重至少幾百萬反對獨立的台灣人的民意?
南周有一篇文章《民族自決權的貧困》就對這種情況分析的很透徹:“倘若蘇格蘭真的獨立了(一階獨立),那支持留在英國的人聚在一起,隻要過半是否可以再從蘇格蘭獨立出去(二階獨立)?這個地區再……聚集到更小的地方……獨立出去(三階獨立)……如此沒完沒了……”
這樣的案例並不是空想,蘇格蘭旁邊的北愛爾蘭地區,在愛爾蘭獨立後,就是因為民眾有六成支持留在英國,四成主張獨立或並入愛爾蘭共和國,然後打了幾十年仗。難道40%就要服從60%?還有像烏克蘭的克裏米亞和東部三州、格魯吉亞的南奧塞梯和阿布哈茲、塞爾維亞的科索沃和伏伊伏丁那、克羅地亞的克洛伊那、波黑的塞族共和國、馬其頓的阿族自治區、摩爾多瓦的德左地區、巴基斯坦的西北邊境省……還有印巴分治和蘇聯解體後印度和俄羅斯一大串想獨立的……都是次階獨立。
雖然以上案例都沒有無限分裂下去,但是造成了更多衝突和混亂。最重要的是,他們大多數沒有獨立,這本身就是對自決、民族自決的諷刺,說明決定能否實現自決的是權力、力量、國際局勢,而非自決的法理基礎。例如,從法理上來說,既然國際上允許烏克蘭脫離蘇聯,那烏克蘭東部自然也有權利脫離烏克蘭;台灣的親大陸和反台獨的當然也有權在聚居區脫離台灣獨立後的國家再組成個國家;假如新疆獨立,新疆的漢族、哈薩克族,同樣也有權從那個國家獨立出去。如果不允許,那又是為什麽?也就是說,支持與參與自決的人普遍使用雙重標準、邏輯不自恰,這就等於摧毀了自決的合理性。
以上所述那些地區現在所屬或名義所屬的國家通過民族自決獨立了,但這些地區自己卻沒有獨立,或者不被普遍承認,哪怕它們有和它們名義所屬國家自決時同樣的理由,難道這不是對自決的最大諷刺嗎?這樣的例子簡直不勝枚舉。如果都這麽下去,那就真的“巴爾幹化”、“高加索化”,打成一團了。
所以,不要把“獨立”、“自決”當成理所當然的事。而且,也不是獨立就什麽都好了,人權狀況甚至更糟。車臣實際獨立那些年,極端宗教分子和分離主義者不僅不斷製造恐怖襲擊,還和地方軍閥、乃至有權勢有武裝的家族,到處劫掠、綁票、殺人。伊朗和伊拉克都支持對方境內庫爾德人的獨立運動,卻都反對己方境內的庫爾德人獨立建國。
李偉東先生曾經發過關於七七事變82周年的推文:“我在想,日本當年為何敢蛇吞象?因為在日本眼中,中國是分裂成很多快兒的,不同地區有不同的實際統治者和軍隊,他們可以逐步分而取之(先收買勾兌然後武力取之)。為何1937年擴大了武力征服,因為蔣公基本統一了中國並開始現代化並不與日本妥協,如果不趁著中國尚弱,就沒機會了。”
這也是我堅持國家統一的原因。領土和人口是國家的基本要素、國力的核心部分,沒有國家肯主動放棄這些比黃金還珍貴的社稷砥柱。印度自詡“世界最大民主國家”,可它為了國土完整和戰略利益,多次使用武力,對海德拉巴、果阿、克什米爾、錫金和東北七邦都曾用兵。可許多國人反而慫恿、鼓吹國家分裂。他們不明白或者根本不在乎國家安全與利益,這種短視、無知和狹隘是非常可怕的。如果美國分裂為五十一個國家,它還有現在引領世界的能力嗎?如果現在的美國隻有1776年獨立時的十三州,其國力恐怕還不如英法德。如果南北戰爭時雙方都難以勝利,美國分成兩塊,它如今也不可能成為世界最強大的國家,也不會對世界有如此影響力。因此,領土、人口的重要性及附著於二者的巨大發展潛力,是任何一個國家出於國家利益都不應該放棄的。
(在我寫了上麵引用的這段所屬的文章並發表之後,世界上又發生了兩件事。一件事是中國香港發生反修例運動並發生騷亂,騷亂和和平抗議者無一人被直接殺害。通過軟硬兼施方式平息後,中國政府/中共政權推行《港區國安法》,收回大部分治權,“一國兩製”幾成虛話。然後,西方國家因此對中國進行強烈譴責和製裁;另一件事,是印度廢除憲法中對查謨-克什米爾特殊自治權的規定,將自治權力收歸中央政府,並且鎮壓當地穆斯林的反抗,並酷刑對待反抗者,有不少和平抗議者死亡。然後,西方對此非常低調,起碼遠沒有在香港事件上關注度高。公平乎?正義乎?
當然我們自己也要反思,為什麽這樣?中國是專製國家,印度是民主國家(哪怕現在在變成威權主義),是不是被“雙標”的原因?這種“雙標”對不對?我們該不該承受?)
所以,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至關重要。
但是,我們也可以看看另一種情形,並且設想一下中國。那就是蘇聯解體。很多人以為蘇聯解體主要是西方故意和平演變,以及少數民族鬧獨立。其實事情不是這麽回事,或者不完全如此。首先,西方並沒有把蘇聯解體當成第一目標,而是希望蘇聯民主化透明化,這樣就已經有利於西方利益和世界和平了。西方是這麽想的,大多數時候大多數力量也是這麽做的,隻有少數激進反蘇勢力如CIA希望蘇聯解體並對此有一些參與。
但是蘇聯還是解體了。為什麽?第一,是因為民主化之後,戈爾巴喬夫政權麵臨是大開殺戒才有可能(也未必)保住蘇聯,和不去流血實現和平解體,這兩個選擇。選哪個?戈爾巴喬夫首先選擇的是第一個並且也真做了,在“熱點地區”如波羅的海地區(立陶宛)和高加索地區(亞美尼亞和阿塞拜疆)殺了兩位數的人。然後反抗者仍然激烈抗爭,怎麽辦?戈爾巴喬夫猶豫了。下麵應不應該暴力鎮壓?
還沒等他選好,國家就解體了。但是,主因不是因為少數民族的反抗,而是最大加盟共和國俄羅斯的獨立。這就是第二點,俄羅斯的獨立才是蘇聯解體的特別重大因素,而非少數民族的分裂運動。
為什麽?因為,蘇聯時代從列寧到戈爾巴喬夫,貫穿始終的是對大俄羅斯主義、俄羅斯民族主義的壓製。人們總說蘇聯是“俄國”,可其實,蘇聯任何一個領導人都彈壓俄羅斯民族的獨立意識,並且想方設法削弱這個最大民族和最大加盟共和國的話語權,俄羅斯這個加盟共和國(全名俄羅斯蘇維埃聯邦社會主義共和國,下稱俄羅斯加盟國)被嚴重虛化了(這某方麵像中華民國的“台灣省”這個行政單位在90年代被虛化的狀況)。不僅製度上虛化,反映俄羅斯民族主義尤其有大俄羅斯傾向的文學作品和社會思潮都被壓製,讓俄羅斯人為蘇聯驕傲而非俄羅斯而驕傲。二者衝突時當然是要抬高“蘇聯”而貶斥“俄羅斯”。俄羅斯民族也被虛化,他們更多時候被要求認同為“蘇聯民族”(雖然蘇德戰爭/衛國戰爭爆發後,召喚蘇聯公民的主要理由還是民族的而非階級的)。
此外,在各種政策措施上,都讓俄羅斯這個加盟國去為其他14個加盟共和國中相對貧弱的讓渡利益。從財政收入到教育醫療,俄羅斯加盟國都讓給兄弟加盟國許多真金白銀和真金白銀都換不來的重要利益。1954年,為慶祝俄烏合並300年,赫魯曉夫還把克裏米亞從俄羅斯加盟國劃歸烏克蘭(烏克蘭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戈爾巴喬夫上任後,有些代表性職位幾乎平均分配給了15個加盟共和國以試圖團結蘇聯,也就是俄羅斯加盟國的權重在某種程度和立陶宛、阿塞拜疆、烏茲別克斯坦等國一樣了。
看到這些,是不是感覺非常眼熟?沒錯,“此時此刻,恰如彼時彼刻”。還有一些不太一樣的,但是是不是歸根結底也一樣?
在這樣的情況下,俄羅斯民族主義者葉利欽崛起。葉利欽得到俄羅斯人的廣泛擁護,主要不是他支持自由民主,而是主張俄羅斯民族主義、強調對帝俄時代俄國的懷舊。然後,俄羅斯從蘇聯脫離的呼聲越來越高。雖然在蘇聯是否保留的公投中,大多數(73%)參與投票的俄羅斯人投了同意(但還有很多人抵製了投票)。但是到了蘇聯真解體時候,沒有幾個俄羅斯人講“保衛蘇聯”、“我是蘇聯民族人”。相反,葉利欽在挫敗蘇共保守派的“819政變”後,和另外兩個較大的加盟國白俄羅斯、烏克蘭宣布共同但分別的從蘇聯獨立。而這種獨立背後是民意的讚同和默許。然後,蘇聯就轟然倒塌了。
蘇聯解體後,北約不僅放棄“華約解散北約也解散”的承諾,還進一步東擴,在波蘭駐軍、和立陶宛等波羅的海三國建立密切軍事政治聯係,把打破均勢威懾的反導係統安在俄羅斯“家門口”。除了白俄羅斯比較親俄,另外的13個獨立的原加盟共和國不是反俄就是和俄國若即若離。
那麽俄羅斯人後悔蘇聯解體了嗎?各種民調都顯示,大多數人回答的是“否”。這除了蘇聯專製極權暴政之外,又有多少其他因素呢?反正現在的俄羅斯人可以不再有忌諱的歌頌自己民族的英雄、傑出人物,可以以俄羅斯人為驕傲。同樣立陶宛等對俄咬牙切齒的國家也可以光明正大的講對抗俄國的民族解放曆史。當然俄羅斯人還是比較尊重立陶宛等國這種表達的,隻要不去用特別侮辱的方式批評俄羅斯,俄羅斯人也挺能理解立陶宛人的。因為他們自己也得到了某種民族方麵(而非民主專製之爭)方麵的解脫。俄羅斯人也很關心在其他國家的俄羅斯族人,立陶宛等國對本國俄羅斯族人的公民權比較尊重,恐怕不僅是普世價值的熏陶,也有俄羅斯的注視。俄羅斯與烏克蘭的各種衝突,既有民主與專製較量的因素,也和普京在內許多俄羅斯人真的關心同族同胞有關。(其實別說俄羅斯,像有些類似的塞爾維亞、捷克,可以問問他們的國民,究竟更多想像當年那樣“委曲求全”的當個聯盟國家的“老大”好,還是現在這樣離開當年更大的國家,自己獨立出去舒服?哪怕失去了很多)
我前麵講了國家統一與領土完整的重要性。可是我們可以看看蘇聯、俄羅斯、立陶宛等國的情況,然後再看看自己國家和各民族各地域。民主之後我們想通過什麽方式維護國家統一?對新疆西藏,是不是學印度那樣民主照樣暴力鎮壓?學西班牙對加泰羅尼亞那樣不那麽暴力的壓製?能成嗎?
更重要的是,漢族、漢地十八省,怎麽對待和俄羅斯族在蘇聯中類似的問題?而且還有個巨大不一樣,那就是俄羅斯族被虛化但是起碼頭頂上沒有別的民族作威作福,而中國現在連“滿清”兩個字都不許在正式學術研究中出現,少數不得不提滿族民族壓迫和屠殺的研究,也隻能各種變通用詞。嶽飛、文天祥、史可法不能被官方認定為民族英雄,各種回避弱化。徐錫麟、鄒容、陳天華這樣的革命先烈不能進教科書(起碼中小學那樣幾乎所有人都學的通識性教科書中沒有這些人及其事跡,大學曆史專業教科書有提及但是隻影響很少的人,且這種提及也是打折扣的),講近代革命史居然能將反滿問題刪到幾乎無法發現。某些勢力壟斷了曆史話語權並壓製其他曆史表達,對滿清諸劊子手的美化成為輿論主流,清朝被當成一個非常正麵的朝代予以褒揚。當然還有從建國以來至今的各種涉及現實利益的政策,看看誰在各種直接政策中獲益最多?然後又是誰得利但是覺得現在反而吃虧了?
沒什麽可回避的,就是東北。還有,大多數東北人價值觀、行為方式,和漢地十八省一樣嗎?是不是他們中很大一部分人總是以野蠻殘虐為榮(而且他們覺得現在已經很克製了。當然也確實有某種道理)?是東北的漢滿蒙回朝之間差別大,還是各族東北人和關內漢族人差別大?其中起碼一部分人是不是心心念念著偽滿(當然他們不認為那是“偽”滿,而是“滿洲國”)、“大清”、“大金”?是不是對庫爾德人的曆史命運頗為關注以及隱含著某種“感同身受”?是不是有的東北人公開說南方人各種抱怨不滿,是因為當年屠的不夠?是不是動不動就罵東林黨,說是他們的活躍招來屠殺的?當然他們也對罵他們抗戰期間不抵抗、攻擊滿清而覺得委屈,認為被欺淩,所以才回擊南方。
如果真的大多數東北人都這麽想而非一少部分,那分家或許對雙方都好。當年孫中山的“驅逐韃虜”其實是頗有遠見的,國家領土不一定越多越好。現在好了,又吸血壓迫幾十年,從關內獲得的轉移的財富何止萬億,各種政策紅利更是無盡財富,這以後還會繼續。他們稱自己為“共和國長子”,但是根據東北人在中共奪取政權中的作用,以及現在在中國的地位,其實簡直是“共和國之爹”。然後他們還說自己吃虧(甚至他們真覺得自己吃虧,哪怕他們拿著定量糧吃飽喝足時候,其他地方到處餓死人(並不是沒產糧食隻不過被拉走了。拉哪裏了?當然是被那些定量戶吃了)。至於後來的下崗,嗬嗬,多少安置費被你們自己人貪汙了。一些人去當性工作者?看看其他很多地方多少人為家庭不得不去賣身的?數量還是比例都高得多。當然這又是反過來嘲笑的談資)。(當然我也知道,一定程度上,部分東北人的各種醜惡,最多最頻繁的直接受害者也是東北人,尤其女性。可以看看馬三家事件。東北老百姓也飽受官僚主義、叢林法則傷害)
當然也有一部分東北人真誠的愛祖國同時也愛關內同胞,有熱心腸、正義感、自律意識。這些人當然是好人,但是願不願意站出來把真正的事實說清楚呢?願不願意放棄各種既得利益呢?
還有北京其實也可以在未來公投一下,覺得是和東北一起過好,還是和漢地十八省一起過好。一個中國皇權專製的據點和北方保守主義思想文化與言行體係的中心,不要也罷。
如果東北和北京真想和漢地十八省繼續作為一個國家,願不願意放棄戶籍特權和其他一切不合理的政策紅利?想聯合還不願意放棄利益,那看看其他地方的人是不是還樂於如此輸血。
當然漢地十八省結合,也應該自願。強扭的瓜不甜,不是嗎?
至於東北、新疆、西藏真的從中國獨立(內蒙古和外蒙古合並)之後,被美日俄甚至印度這些國家部署來部隊、導彈,甚至研發了核武器甚至未來可能的基因武器,能以小博大把漢地的漢族中國威懾住甚至有徹底消滅後者的能力,即便有這種極端的可能性,那是不是就要委曲求全的繼續一起過日子呢?當國內的民族矛盾大於和其他國家、民族的矛盾,而且成為常態,維係統一還有多少意義(就像當年漢族和滿清的矛盾,就遠大於清朝和八國聯軍的矛盾,“三民主義”的“民族主義”主要當然不是反帝而是反滿)?
不僅孫中山,章太炎、陳天華、汪精衛、黃興等辛亥革命前後的漢民族主義者,普遍都是主張隻要漢地十八省(或許還可以包括十八省以外漢族聚居區)的統一和獨立自由,而放棄對其他民族地域主權的索取的。其實看到辛亥至今漢族被虛化和壓製的曆史,不得不說他們的看法是很有遠見的,是真正利於漢族的利益與尊嚴的。
以上隻是設想,我當然還是希望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但是要單方麵忍耐、放棄各種巨大的利益,我不知道那麽多億中國人有多少樂意。至於各方都樂意忍,如果真能這麽顧全大局,那這樣也未嚐不可。但是現在的國人大多是被蒙蔽的,根本不知道利益分配的真相或者一知半解,更沒有權力影響利益分配。
回到最現實:新疆“再教育營”問題有沒有解?
以上設想僅僅是設想,但是最現實的、已經發生的事情最需要解決。
我前麵已經說了,不能因為有恐怖襲擊,所以就設立集中營大規模拘捕關押。但是,不這麽做也確實可能有恐怖襲擊發生。那麽,有沒有替代方案?
我覺得起碼有不現實但是其實能實現的改良措施。那就是,強化司法審判、縮小“再教育營”、同意外國獨立觀察員監督關押人員人權狀況,以及國際社會的廣泛監督討論。讓那些可能有極端主義思想、言行的人,一方麵還是可以送進“再教育營”,另一方麵則是在觀察員眼皮子底下接受教育、勞動。所有能設置監控錄像的地方全部開啟並且允許觀察員查看。涉及一些人權爭議,讓觀察員共同參與處理。
同樣,新疆全境除軍事和警備設施和其他機密設施,以及政府駐地,其餘地方都開放觀察員查看監督。
此外,也可以開放任何非暴力機構、非涉密機構的工作給各國誌願者,讓他們來新疆從事經濟建設、扶貧、教育、醫療等民生工作,以及直麵恐怖主義威脅。
此外,自這些人進入新疆之前的人權侵害,既往不咎。但是要允許訴說和調查。
這些觀察員、誌願者可以來自歐美國家,也可以是穆斯林世界國家的。但是不能是宗教極端分子,反科學的保守派穆斯林或者基督徒猶太教徒也不可以。他們沒有執法權和任何治外法權,但是可以觀看、監督整個“再教育”過程,以及在新疆全境觀察監督、參與民權民生工作和處理各種棘手問題。還有,一切生活費用及衍生費用由派出國、國際組織或其個人承擔,中國不承擔任何雇傭費用。如果中國能夠同意這樣做,那剩下的事就是這些國家願不願意獻出“愛心”,派人來中國了。如果不願意來人、不願意出錢,那中國人罵的沒錯,他們就真是虛偽了。
這其實不難實現,如果各方都有誠意的話。而且搞好了將是實現中國乃至世界和平和解的樣板。
隻不過,即便這種其實搞起來有益無窮、充分考慮了各方利益的設計,還是不會做。中國政府/中共政權不願意將一切暴露給別人,哪怕承諾既往不咎。否則,將危及統治。西方和那些穆斯林國家口口聲聲關心新疆人權,但是如果讓他們自費身體力行來護衛人權,直麵各種複雜的民族宗教衝突,還要花大力長期紮根生活,付出更大犧牲,也不可能有太多人真能做到。他們自己國家也還一大堆事情呢。
當然,還有一個更簡單的方式,就是中國將一切認為其可能從事暴恐或者不利於中國國家利益但是還沒犯罪的人全部廢止國籍驅逐出境。犯罪的如果不是罪大惡極需要死刑或終身監禁,也可以在服刑完畢後驅逐出境。哪些國家願意要他們,可以來接。同樣,那些關注新疆人權的西方發達國家和穆斯林國家需要優先承擔責任。當然這樣肯定有損這些被驅逐者利益,因為是他們生活的土地。但是起碼免了人權迫害,保住命也不用受折磨還不夠好嗎?不過這樣的設計,各方大抵還是不會接受。那是一千多萬難民,比敘利亞內戰危機多的多了。就算高舉泛突厥主義旗幟的土耳其,大抵也不會把這些人都接走。看看羅興亞人的情況就知道了。
所以,這世界大抵是不會好的吧。各方都不會付出多少真正的代價,哪怕將代價減輕到相對原來低很多,也還是不會達成共識,更不會付諸實踐。
當然,我所說的假設中,對西方國家及其他穆斯林國家涉嫌道德綁架了。我隻是一種設想,且指一種理想狀態下的選擇,一種近乎幻想式的建議。他們不接走維吾爾穆斯林,其實也無可厚非,畢竟這些不是他們的國民。他們對自己國民都未必那麽好,何況對其他國家。關心中國新疆維吾爾穆斯林人權的同時拒絕接受難民,也並不是不行。而且,現在恰恰這樣做是“最現實”的。
解決新疆問題必須尊重漢族利益
非常需要說明的一點是,國際社會在關注新疆問題時,不應該先入為主的“拉偏架”無條件支持維族及其他少數民族,而應該持平中立、對具體問題就事論事,在維護維族人權同時考慮到漢族人的利益和關切。漢族與維族都是新疆的常住民族,都有權捍衛自己的利益。新疆曆史上的民族衝突也是漢維回互有殺戮,且維族一方的種族主義、教派主義和排外傾向更強,而非漢族壓迫維族。當今的恐怖主義和宗教極端主義對於漢族的威脅,也是實實在在的、不可被“再教育營”問題遮蔽的。討論新疆問題和提出各種批評和建議時,應該充分考慮到漢族的利益、對伊斯蘭恐怖主義問題予以正視和重視。漢族人民同樣是中共獨裁統治的受害者,同樣需要同情和支持。而且,不要以其他國家的民族壓迫狀況來簡單的嵌套中國的民族問題。正如我在本文中多處提及的,漢族並非中國的統治民族,反而在曆史上長期是民族壓迫的受害者之一,而如今的中共政權也是千方百計壓製漢民族主義。所以國際上認為的中國民族問題是“漢族對少數民族的壓迫”,其實是個巨大的謬誤。
所以,國際社會必須認清新疆問題、中國民族問題的複雜真相,尊重漢族合理合法的那部分利益與關切,在此基礎上提出對新疆問題的批判和建議、對維族回族哈族等少數民族的人權問題的關切,才能得到中國人民尤其漢族人民的理解和呼應。如果國際社會無視占中國人口90%(也占新疆人口40%)、但是卻需要壓抑自身民族情緒和忍耐民族讓利的十多億漢族人民的利益,那新疆問題就不可能得到妥善解決。國際社會一味同情維族、將罪責歸於漢族,那漢族人民寧可站在中共政權一邊支持新疆的“再教育營”及其他殘酷政策。國際社會和中國政治反對派人士要講道理、一碗水端平、了解看似簡單問題背後複雜的真相,新疆問題的解決才有希望。
結語:正視曆史、揭露真相、實現正義,中國與世界才有未來
無論如何,對於新疆“再教育營”事件造成的人權侵犯,包括那些可能比例較小但是非常殘忍酷虐的罪惡,在現在和未來都必須正視,揭露和批判以及實現正義。批判與揭露,那必然麵對淋漓的鮮血;實現正義的手段,當然包括一定程度的懲罰。
這樣做,當然會有利益受損者,也極可能有失去生命者,以及造成其他連帶後果。如果指望批判與揭露不刺激出一絲仇恨、沒有一點社會波瀾,那是癡人說夢。
但是,即便如此,我們仍然需要正視淋漓鮮血、揭露批判及實現正義。因為如果不這樣做,隻會有更大更惡劣的後果等著我們,“我們”包括這世界上的每一個人,當然也包括中國各族各地人民。
隱瞞、彈壓,當然能一時半會帶來和平,可是其實是在積累矛盾、加劇仇恨,以及讓類似事件一而再再而三的重複發生,以及再發生比以前的事情更可怕的東西。罪惡的發生,除了人性本質的惡以及各種思想和現實動機外,不被注視和批判、不被懲罰,是非常重要甚至至關重要的原因。
就像各種階級壓迫、民族壓迫、性別壓迫,以及那些極為突出的惡果如殺人、強奸、大規模屠殺,之所以能長期存在,就是人類對人權的輕忽、對殘酷的隱瞞和對受害者隱隱或明明的責備及對加害者的相對寬縱,以及因為種種現實原因和顧慮而不去實現正義,所造成的。
在近現代以前,人類對階級壓迫、種族殺戮、宗教仇殺等是習以為常的。這很大程度在於對強權暴力的歌頌、對弱勢受害者的鄙夷,以及對各種被侮辱與被損害者發聲的壓製。這些壓製並沒有真正讓仇恨消失、痛苦減少,相反實際上的罪惡日日月月年年都在發生。我們看到近現代世界多麽醜陋,其實近現代以前更加醜陋,隻不過我們對於那些醜陋習以為常,那些醜惡也確實是那個時代局限下的必然。這種習以為常和人們的各種對舊秩序的服從,也讓曆史難以進步,醜惡繼續發生。
而近現代的進步,很大程度就是在於對舊秩序的否定、對傳統上約定俗成思想和行為的反叛。人文主義理性主義興起、對傷害人利益與尊嚴的醜惡的揭露反思批判、“筆”逐漸代替了“刀”成為主導世界的因素、法治對人治的代替,都在閃耀著人性的光輝。文藝複興和啟蒙運動的思想解放、法國大革命為代表的歐洲政治革命、工業化下人類社會結構和價值觀念的巨變,都含著對曆史的叛逆和對人權與正義的追尋。民主、法治、平等、博愛、人道、和平等觀念逐漸深入人心,然後才有了今天這樣與古代截然不同的世界。
文明是需要建構的,進步式的曆史變遷是要人為爭取的,哪怕這種建構和爭取的方式和內容是頗有爭議的,結果也不是那麽完美無瑕(相反問題很多)。
以納粹屠殺猶太人的前情與後續為例,因為這個太具有劃時代意義了。在以前,反猶主義排猶行為是約定俗成的,甚至當年許多傑出人物如莎士比亞也是有反猶傾向的,甚至說他是反猶主義者也沒有問題。猶太人在世界上一直是被侮辱與被損害的對象。而且,如果按照“責備受害者”觀點,那猶太人的確是有一些劣性的,有著“充分的”理由排猶,欺淩與殺害猶太人被視為一種頗有合理性的行為。
而納粹屠殺猶太人,則是反猶主義的最高峰。400萬至600萬猶太人慘遭殺戮,且過程頗為殘酷。而二戰勝利後,猶太人在各國支持下對納粹暴行進行了清算,追緝了許多納粹戰犯,有些被處死、有些被判刑。而德國也將“否認大屠殺”的行為作為刑事犯罪加以懲罰。而回憶奧斯維辛在內各種殘酷曆史的作品也可謂數量驚人和影響巨大。而這個過程中,有著許多艱難殘酷的挖掘、反思。
從此之後,猶太人真正的在世界上站了起來。他們的處境與舊日完全不同了。沒有政治家再敢公開的讚揚希特勒和納粹主義,即便有所“辯護”,也是建立在否定其“正確”的大前提下的。猶太人得到了正義,也得到了實現正義之後的幸福。
但是如果我們看這個正義實現過程,其實並非那麽文明優雅、正當正義的。猶太人成功複國的過程,其實充滿著肮髒的政治博弈。標誌著猶太複國主義進入實踐的,是《貝爾福宣言》的發表。而這個宣言就是英國政府為維持在中東的殖民主義和地緣政治利益而做下的,相對犧牲的是阿拉伯民族的利益。而美國對猶太人複國及後來以色列政權的支持,同樣是出於在阿拉伯世界楔一根“釘子”的考慮。事實證明這種策略也頗為成功。而阿拉伯國家則因此被壓製、分化,統一的阿拉伯民族難以形成。巴勒斯坦人民更是生活在極大痛苦之中,加沙這座“大監獄”困著幾十萬不比真正囚徒好多少的生命。
還有,促使排猶主義在德國興盛的“刀刺在背傳說”,真是徹頭徹尾的謊言嗎?我們當然不能因此讚同對猶太人大屠殺,但是也不能否定猶太人當年和日耳曼人為主的其他德國人沒有一條心。還有,正如《鄰人》一書中描寫的波蘭人仇殺曾經作為鄰裏的猶太人,所恐懼的理由是猶太人可能招來蘇軍。那麽猶太人會不會招來蘇軍?蘇聯雖然也有排猶傾向,但是和波蘭人更是仇敵。蘇聯高層中有很多猶太人(比例可以說是極高的),這也是蘇聯排猶程度並不那麽高的原因。相對於舊俄國及波蘭,蘇聯對待猶太人是相對好的。所以,波蘭的猶太人有親蘇情結,也並不奇怪。
那麽,即便猶太人追求正義的過程並不光彩,自己在曆史上也有各種“問題”,當今也在做著“損別人牙眼”的事,就否認其追求正義的正義性了嗎?當然不是。相反,猶太人對正義的執著追求,讓正義得到彰顯。從此之後,起碼到目前,沒人敢給納粹翻案,任何主流公開文獻沒人敢否定大屠殺。即便有人拿屠殺羞辱猶太人,或者公然否認屠殺的存在,猶太人也可以理直氣壯,因為已經讓罪人得到了懲罰,那些攻擊沒有多少殺傷力。(更重要的是為世界立下了一個前例、標杆,即民族種族大屠殺是不應該被容忍的、人的生命是可貴的。此外還立下很多好的先例,在此就不一一列舉了)
那麽,如果沒有追求到正義,又是怎麽樣呢?看看中國和日本吧。日本侵華期間造成上千萬中國人死亡,且很多死難者受害者遭遇極大痛苦。他們經常殺害戰俘和平民,實行各種殘酷的“掃蕩”和“清鄉”。還有,日軍在強奸方麵是二戰各國軍隊中軍紀最差的,且擅長以各種變態方式公開和秘密的淩虐女性、同時羞辱其家人。而絕大多數參與者都逃脫了曆史審判,隻有鬆井石根等極少數人被處死(諷刺的是,他既沒下命令製造南京大屠殺(實質上決定的是皇族朝香宮鳩彥,其拒絕中國軍隊投降的請求(如果中國軍隊通過交涉後投降,本來可以讓南京像二戰中巴黎那樣得到和平占領的),並下令“殺死所有中國俘虜”),也沒親自參與殺人和強奸,反而試圖阻止悲劇),且當了真正罪大惡極者天皇裕仁以及具體參與者那些日軍中下級軍官及士兵的替罪羊。在中國的日本軍人幾乎都被遣返回國。不僅是1945年投降後的大遣返如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以在當時條件下非常優厚的方式對待了遺留的戰犯(可以去了解下撫順戰犯管理所的情況),包括偽滿洲國戰犯和山西殘留日軍。山西殘留日軍多與係統性屠殺平民、大規模性虐中國抗日根據地女性有關,但是已審判和確定其犯罪後仍然將其輕判、釋放。國共兩黨或者說兩個政權都放棄了對日追責和索賠。
當然這些行為好聽點說,就像蔣介石聲稱的“以德報怨”(毛澤東則是直說“感謝日本皇軍侵略中國”了),其實無非是希望以這種犧牲受害者利益的方式,換取日本對其政權的支持。看起來頗理想主義的舉動,其實有著非常實用主義的考慮。國民的生命對他們而言就是草芥,或者是可以換取利益的籌碼。這當然也換取了許多真金白銀的利益,如日本對華援助促進了中國經濟發展,也養肥了許多並非當年日軍侵華直接、主要受害者的中共幹部精英。這才是真的“吃人血饅頭”。(當然也有人說美軍也姑息了731部隊,是美國放棄追責日本天皇。當然這同樣需要譴責。但是美國逐漸放棄追究日本戰爭責任(這有一個過程,而非一開始就放棄追責),究竟是他們一開始就樂意的,還是因為日本戰爭罪行最大受害國中國的國共兩黨都主動放棄追究,所以美國才選擇“算了”?例如羅斯福向蔣介石多次提及將衝繩給中國或者促成衝繩獨立,然而蔣介石一再推卻。至於中共,直接就在批判美國、袒護日本了。恩將仇報、仇將恩報,莫此為甚)
當然,蔣介石和毛澤東這樣做,也不隻是為了實際利益。蔣介石是傳統士人風格的領導人,毛澤東的價值取向也頗有古風餘韻,二者都很喜歡展示博大的個人魅力和寬廣的胸懷。所以,他們寬容對待日本及日本戰犯,也是通過這種大度,獲得輿論的讚美,換取寬容博大的名聲,以及得到一種被“夷狄”欽敬佩服的自豪感、成就感。而後來他們也的確因此獲得了這樣的讚美和名聲。隻是,那些抗戰中的死難者,尤其日本侵華中受到極大侮辱與損害的女性,並不會因此得到昭雪與正義,而是含恨的被刺在殘酷的曆史記錄簿上。
這樣的不注重正義,拿國人的犧牲者當可拋棄和交換的籌碼,當成博取自己寬厚仁愛名聲的工具,短期或者某些功利角度甚至道義角度是有利的,但長遠而言,這種不良示範隻是讓國家和人民更加不在乎是非、正義,不再珍視人權尤其本國人人權,國家、民族和人民變得既麻木又暴戾。在國家與民族間的關係上,也成了心理弱勢的一方。沒錯,這種傷痕至少在當今時代不會被特別公開的、露骨的提及(雖然其實也偶爾也會有),甚至加害方對受害方還時常有些愧疚和同情。但是曆史並不是停滯在某個終戰、結局時刻而不再發展變化。在風雲變幻的國內國際局勢中,受害方總是還會與加害方及其他第三方再有各種衝突糾葛(也不可能沒有衝突糾葛,除非一方徹底消失),並不乏殘酷的利益爭鬥。這些民族創傷就會被雙方乃至多方以各種形式提及、暗示。甚至不提及,就是一種提及。無論是民族還是國家以及組成民族和國家的個人,都會有尊嚴、情感,對外麵的反應不可能完全無感。殘酷的創痛會對各方的地位、處境、權利、利益造成巨大的持久影響。所以那些曆史傷痕就會成為包括受害方和加害方的工具、籌碼、武器。在這過程中,雖然並不一定時時都是相對的弱勢一方、曾經的受害者再受害,但重要問題上和絕大多數情況下往往是受害者一方是更加痛苦的,尤其在那種極為慘烈酷虐的經曆之後。這不僅影響心理,當然也會影響現實利益。受害者往往永遠無法真的驕傲的、理直氣壯的和其他方一樣去爭取各種利益與話語權,明虧暗虧都會吃的痛苦不堪。這種陣痛幾乎將永久持續,並且會在某些時候造成極大的破壞力。
在此摘錄嚴歌苓的《南京雜感——寫在“南京大屠殺”六十周年祭》的內容,可以說明一些問題,表達我想表達的一些話:
母親去世後的第八天,我已在南京夫子廟狀元樓酒店的會議大廳裏了。這裏是“南京大屠殺曆史學術國際研討會”的會場。我似乎急於要從令我喘不出氣來的悲哀中走出來,或說,是想借集體性的祭奠來疏導自己個體性的悲哀。母親恰是南京人,一九三七年歲尾的那場大屠殺發生的時候,她隻有四歲,並不記得什麽,因此我是從未聽她講到哪怕是極不可靠的一點印象。例如外婆在世時,常念叨“跑反”或是“跑鬼子反”,想必指的就是逃避這場浩劫吧。
我早就聽說了這個大會,還聽說一些日本人也會來參加。我隻是把會議日期記得很牢,並不知道會址。八月十二日這天,兩位《南京日報》的記者來為我做一個專題采訪,談的都是我近年的寫作。我忽然想到,一場重大的國際會議,對於記者們,一定是個頂熱門的選題。於是我問他們是否知道會址所在,他們相互看一眼,回答說:“不知道有這個會議啊。”我說;“這麽大的事——尤其對南京人,你們怎麽會不知道?我的朋友大老遠從美國回來參加呢!”看見我一臉的不可思議,他們略帶慚愧地解釋,因為報社有各種分工,也許這不屬於他們的分工範疇。我“哦”了一聲,表示認同他們解釋的合理性。但我麵孔上的困惑一時消散不去。兩位記者都十分年輕,舉止言談以及穿戴都還是十足的校園氣。對於他們,生活中有太多更為貼切的選題。已作史的事物,再重大,也難引起他們的激情了。早些天,我托了一些親眷去打聽會址,最有成果的消息是:有座紀念館在江東門,到了那裏可能就找到這個國際性大會會址了。
江東門我不止一次在有關南京大屠殺的各種文獻中讀到過。它是當時集體屠殺的地點之一。我問親戚們,可知道去紀念館的路怎麽走。他們都說沒去過。南京可供他們度周末的地方太多了,玄武湖、莫愁湖、燕子磯、夫子廟……他們和全國的人一樣,正從人人平等的貧困中起飛,正忙碌於家庭的建設,比如裝潢修飾他們很有限的生存空間。至於參觀一場發生在六十年前的大屠殺,他們不具備亦不需要這番心情。這場震驚世界上所有民族的浩劫,對於他們已變得遙遠而抽象;它的存在,隻是一個曆史符號。假如我沒有出國,或許也不會和他們有太大區別,也會嗬護好剛得到的這點機會和權利,抓緊時間營造和改善自己的實際生活。想想看,上下五千年,我們有過多少太平無事的片刻容我們沉耽於小康之樂呢?其實我們祖祖輩輩的夢想,並不是任何大得不著邊際的主義,而是泥土般紮實的“二畝地、一頭牛、老婆孩子熱炕頭”。僅這點,我們祖祖輩輩念叨至今,卻少有實現的時候。假如我今天仍居住在祖國本土的一隅,就輪不到我來感歎人們對曆史的淡漠了。
我終於得到大會的會址了。我的朋友史詠專程從芝加哥趕到南京,在開會的當天早晨給我打了電話。史詠近年來常常往返於南京和芝加哥之間,為他出版的大型圖片冊《南京大屠殺》增補資料。當我捧起這冊大書時,它的分量和質量使我不禁想到他近年來每天十二小時的勞作,也不禁會想他的這份良知和激情若有傳染性就好了。
到了會場已九點多,會議已開始了。廳是很堂皇寬敞的廳,主席台上方有幅橫欄寫著大會的名稱,左右各有兩條木匾,是副對聯,屬於大廳原本的裝飾。我聽著中日雙方學者的發言,不自覺地研析起這兩行以篆書刻在木牌上的對聯來。上聯:一張琴半壺酒,下聯:一尺劍萬卷書。字跡是深綠,篆刻在深赭色的木質上,顯得頗古雅。與“南京大屠殺曆史學術國際研討會”的橫披當然是各說各的。那麽,這副對子要說的,或要喻示的是什麽呢?無非是一種境界,一種瀟灑、簡樸、不無美好的生活趣味,一幅象征太平和睦、高雅淡泊的靜物圖景,一份對於素淨寧靜的人生的向往。
那把劍是供你去舞,而不是供你去征戰的,與六十年前日本軍人手裏使我們同胞身首異處的那把毫無相同意義。對聯的十二個字告訴人們:就這些了;這就是我所要的全部。正如我表妹和其他的南京親戚們,他們一塊泥一根草地在重重廢墟之上,搭建他們的一份理想與溫馨,我難道可以伸著怪罪的食指說:“該醒醒了——你們也是南京人!”他們也隻要那一點,雖不如對聯所提示的那般清雅,但他們也隻要廢墟與廢墟間那個空隙,容他們耕一耕僅僅兩畝的田園,容他們幾季收獲,容他們片刻的豐足。我也是他們中的一員,有著與他們相同的、貫穿世代的集體潛意識,那就是:趁著天好,能得多少收成就得多少吧,誰知明天會怎樣。我們不得不學會眼光短淺、及時行樂,不得不如此健忘和無限度的寬容,我們要抓緊時間過幾天好日子,因為集體潛意識暗示我們:這些好日子是賺來的;從內憂外患、從外族鐵蹄、從自相殘殺中賺來的。
我怎麽可以對兩位記者拿出怪罪的腔調呢?
會議之間,我走出狀元樓酒店,步入熱鬧的夫子廟街市。人真稠密,終日像劇院剛散了戲。夫子廟在一九三七年歲末也被燒成一片廢墟,也有過橫屍遍地的冷清。現在的房院街道以及喧嘩人聲是從那殘垣上和冷清上重建的。據說“文化大革命”期間,它又經曆一次摧毀,現在的一切是一劫再劫之餘生了。能走在這樣熱鬧安全的街道上,我應感到幸之又幸。
望著迎麵而來的麵孔,數不清的麵孔,我不由地猜想,這當中的誰是幸存者或幸存者的後代呢?他們可知道有座豪華酒店裏正在開著一個什麽會議?可知道一些人萬裏迢迢地來了,為了一筆幾乎被勾銷的重大血債,而他們正是血債的債主?他們對那個修得草率並字跡斑駁的草鞋峽遇難者紀念碑可有想法?……
三天的會議結束後,來了一批日本的高中生。他們將和南京市的高中生一塊兒度過一個夏令營,以紀念南京大屠殺的遇難者。我看見這兩個民族的青春如此融為一體,如此地反襯著日本國內對大屠殺持否認態度的人們,以及中國對此麻木不仁的同胞們。這是個令人欣慰又令人苦楚的反襯。內心深處的和解最終會在兩個民族之間達成,卻不再是稀裏糊塗的和解。我這樣想著,乘坐的一輛Taxi被突然攔截在狀元樓一側的路口。攔車的是兩個穿白襯衫係領帶的年輕人。他們冷峻的麵孔告訴我,他們是在執行公務,我問此處不可走,哪裏可以通行。他們說任何計程車都不允許接近狀元樓,因為有一批日本中學生住在此地。
“你們知道這批日本中學生是來幹什麽的嗎?”我問,頓時覺得好笑又可憎。
兩人說他們並不清楚,隻是執行上級命令。
我說:“他們是來哀悼南京大屠殺的三十五萬遇難中國人的。”
他們沒有搞清這個消息和他們執行公務有什麽相幹。
我很想再問他們一句:“你們知道那三十五萬南京人是誰殺的嗎?”但我控製了自己的尖刻。鬧到最終他們也沒放我的計程車過去,我隻得拎著沉重的行李在炎熱中走到酒店門口,那兒停著大轎車和小轎車,是會議用來送與會代表去機場的。
最後的這個小插曲又使我想到很多。在世界上,我們的民族大概屬於災難最深的民族之一。經曆這麽多災難卻仍然能保持如此之高的人口基數。似乎每個災難深重的民族,都有高於其他民族的人口基數。似乎愈經摧殘,人丁愈旺;愈是戰爭、饑荒、貧窮,愈是生養繁衍得不可收拾。於是就有了“中國人是殺不完的!”這樣一句豪言壯語,也就有了“砍頭隻當風吹帽”、“殺人不過頭點地”之類的對殘忍的浪漫化接受。這些統統成了我們善良、寬容的組成部分。有人說,德國人因殺猶太人而真誠懺悔了,日本人為什麽連錯也不認?德國人的懺悔,是跟猶太人認真、負責的對待曆史的態度分不開的。也就是說,要想結清一筆債務,債權人和負債者雙方都必須認真、負責,必須合作。而“砍頭隻當風吹帽”之類的浪漫語言;不可能不影響我們民族對生命價值的態度,進而影響對於生命權利(人權)的態度。假如我們對於自己的生命價值都如此不珍視,抑或過分慷慨,我們又能到哪裏去討人權呢?
南京大屠殺和日軍其他暴行過去僅僅二三十年,中國就連續發生鎮反、人為大饑荒、文革這三大巨禍(當然這三者情況相對有所差別)。這兩者之間,沒有直接的關係,但是又有多少讓人感覺可怕的相似與連接?且不說正是日軍侵華對中共政權戰勝國民黨政權、成功執政起到非常關鍵的影響,才有機會造下這些罪孽。當年的不珍視人權,對那麽多死難者沒有真正的重視,沒有實現正義,又讓後來的人們製造暴力和旁觀暴力有了多少無所顧忌和不在意。當年經曆過日軍鐵蹄蹂躪的國人,也有很多幸存者(當然說實在的幸存者是大部分,正如摘錄的嚴歌苓所說一些話那樣)。那段曆史對他們有怎樣的影響?當他們沒有愧疚的屠殺手無寸鐵、沒有多大罪孽(甚至有些有大功於人民)的人時,又和當年的日寇有怎樣的心靈連接?這些人對人權和生命的不珍視、對正義為何的無知,以及那種狂暴,有多少是先天的獸性、有多少受製度時勢影響,又有多少和當年他們在日軍侵華時經曆的一些殘酷有關?人類的習性有先天繼承,也有後天繼承。後天的繼承往往來自於耳濡目染和約定俗成。然後再看看侵華日軍和文革紅衛兵,有沒有某些連接?。
需要補充一點,1960年大饑荒時候,中國還在蘇聯並未逼債的情況下,為麵子強行還債,顯然加劇了大饑荒。在大饑荒時期,中國還在向外出口糧食,還援助阿爾巴尼亞幾十萬噸糧食。這又是一例對外夷寬宏、對國人殘忍的悲劇。從古到今除了滿清,好像古今中外從未有過如此犧牲自己治下國民、取悅外國的統治者。
還有,這種寬恕在國民政府統治區也催生了悲劇。日本投降後台灣的228事件,國軍和大陸接收人員血腥殺戮台灣本省人,恐怕也和看到台灣人較為親日、國民的日式風格比較明顯,所以產生的發泄和報複心理有關吧?蔣介石和國民政府饒恕那些日本戰犯和日本本國人,國軍官兵無法真正釋懷,於是報複到了更弱的台灣人身上。還有,國民政府放棄對日索賠,那也隻會讓出了大力、飽受苦難的國府人員更加有理由腐敗,為補償自己的損失轉而掠奪本國人尤其是作為日本前殖民地的台灣人。這就是寬恕的後果。
當然,這種寬恕傷害最大的還是中共統治下的國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這70多年,前30年多少直白的野蠻,後40年多少陰險的殘酷,追溯前因,都來源於哪些方麵、哪些曆史?
引用黑澤明《七武士》中一段話,很能說明問題:
“好啊,你們把農民都當作是什麽了?以為是菩薩嗎?簡直笑話,農民是最狡猾的了,要米不給米,要麥又說沒有,其實他們什麽都有,掀開地板看看,不在地下就在貯藏室一定會發現很多東西......到山間深穀去看看,有隱蔽的稻田,農民這號兒人,吝嗇而且狡猾,表麵忠厚但最會撒謊,一打仗就去殺殘兵搶武器,聽著,所謂農民最吝嗇、狡猾、懦弱、壞心腸、低能、是殺人鬼,但是…是誰令他們變成這樣的?是你們!是你們武士!為打仗而燒村,蹂躪稻田,恣意勞役,淩辱婦女,殺反抗者,你叫農民怎辦?怎麽辦啊!”
日本侵華的曆史傷痕,深深刻在中華民族尤其華北和江南漢族的身上、記憶裏。我們因為種種原因,想要通過單方麵的隱忍和寬容來化解問題、抹除傷痕,結果則是讓這些傷害通過不同形式轉移給了更弱者,以及帶來其他更多的悲劇。
不反思曆史、追求正義,而是試圖簡單的寬容和淡化,也會讓後遺症在未來殘酷的發作。不僅日本否認南京大屠殺或者各種淡化狡辯的常態影響著有形無形的各種利益與價值,為文革翻案也在事情僅僅過去40多年後蔚然成風。即便那麽多血淋淋的曆史在那裏放著,許多人包括這些人認同的中共政權的傑出人物都於文革中受難甚至慘死,他們仍然希望回到那個時代。而且,當今中國雖然未完全回到那個殘酷時代,但是已經有了許多類似的跡象,且已經造成了惡劣的影響。可以看看中國在最近新冠、洪水的災害中人民之間的相互冷漠、敵視、對立,以及弱勢群體幾乎完全無助的絕望。
而新疆“再教育營”的悲劇乃至中共政權在新疆、西藏製造的各種針對少數民族的壓迫,又是否繼承了滿人對漢人的種族壓迫、南京大屠殺中日本對中國的暴虐呢?因為舊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結構沒有根本反思和改變、沒有對罪惡深刻而透徹的認識和付出代價去彌補,沒有形成對生命的珍視與愛護,就會形成惡劣的示範效應和心理暗示。“既然別人可以壓迫我,他們都沒反思也過去了,那我也去壓迫別人”,就成了一種似乎“理所應當”的邏輯了。何況,利益角度也一定有“從強者失後從弱者補”的行為,這種行為在人類社會乃至生物界都廣泛存在,所謂“踢貓效應”即是。這當然是錯誤的,但是人類在現實中卻無處不在。正是這種貌似合理的邏輯,讓新疆“再教育營”的悲劇和在西藏的鎮壓也發生了(雖然程度不如滿清壓迫漢族和日本侵華)。
不僅如此,其實如今新疆、西藏乃至回族與漢族的血仇,也是滿清時期結下的,是滿清有意“分而治之”的結果,沒有滿清、滿人,以及滿洲入侵和擴張,也就不會有現在新疆、西藏乃至內蒙的人權問題。相對於明代和民國相對開明、懷柔、通情達理的民族政策,滿清統治時期的中國可謂“各民族的大監獄”。也正是滿族對漢族及其他各民族的壓迫,以及人身和思想的禁錮,建構並固化了中國境內不平等的民族關係,並遺禍至今。如果當年對滿清的民族壓迫和民族屠殺進行了清算,後世就會懂得不製造壓迫和殺戮的必要性;如果充分檢討滿清時期中國不平等的民族關係,就不會在今日再次出現如此大的民族對立與衝突及種種悲劇。而現實中寬縱滿人的行為,形成了民族壓迫和民族殺戮不被追究的心理暗示,缺乏對滿清種族統治的反思則導致畸形民族關係的持續,促成了今日新疆“再教育營”的悲劇。(關於滿清統治問題,我另有一篇文章《與張博樹老師商榷-兼論滿清對中華的影響》進行敘述分析,在此就不多重複了)
這並不是為“再教育營”人權災難辯護,而是說隻有像“剝洋蔥”那樣層層挖掘,才能將各方的責任厘清,固定下各自的罪惡與責任,按照罪惡烈度和時代背景等綜合對比,逐次譴責和共同否定,形成反對一切人權侵害的共識,並瓦解發生這些悲劇的政治經濟文化因素,才能實現撥亂反正和開拓和平民主平等博愛的未來。當然,現在發生的,是最需要製止的。反思過去,正是製止現在、防止未來的人權災難。在這個過程中,誰悔罪最多最真誠、付出的補償越多,越願意放下自己狹隘的榮譽而考慮他者的感受,更在乎人權和正義及人類未來,人們就應該相對更支持誰(反之就相對對抗、杯葛誰)。而不是誰強大、誰野蠻、誰不誠實和推卸責任,卻去支持誰。
中國近現代經曆的這些災難,就是從不正視曆史、真誠麵對殘酷真相、實現正義的惡果。模糊化過去固然有片刻的安寧,可是會製造更加令人恐懼的暗流。這種暗流一定會反噬(除非真的將一切完完全全的“斬草除根”、永久壓製(現代技術如信息化加持下,這還真有可能實現),但是那樣的結果對受害方豈不是更可怕?也將是讓人類背負更重的罪孽、麵臨更大的惡果)。
那麽人類尤其各民族各宗教各種群體之間,真的會永遠冤冤相報下去而無休止嗎?我們當然無法徹底杜絕一切,但是卻有可能得到某種緩和。前麵舉的猶太人清算納粹的例子,在這裏仍然是有效例子。當加害者普遍真誠懺悔並付出足夠的代價後,很多問題起碼可以得到巨大的緩和,或者在特定時期就等於是徹底解決了。現在以色列人還有欲望報複德國人嗎?當年的納粹大都伏法(尤其那些最關鍵的參與者)並永遠釘在曆史恥辱柱上,德國絕大多數人也都承認大屠殺和根本上否定希特勒等人,已經充分和曆史“割席”。德國在二戰中及二戰後也付出了慘痛代價。這樣,兩國兩個民族不僅沒了巨大仇怨,反而有了一種相對友好於普通國家的關係。而且,在這樣的大前提下,希特勒、納粹治國曆史,反而可以被相對平和的探討,即便有讚美大多數情況下也不會影響本質的問題。
這已經是人性、人類的偉大勝利。此外,南非、盧旺達也實現了人類驚人的和解奇跡(哪怕並非沒有一點問題,相反問題很大)。巴爾幹各國各民族之間、斯裏蘭卡、黎巴嫩、伊拉克、尼日利亞、印尼等,也實現了重大的成就,起碼目前仍然處在一種相對可以接受的情形之中。柬埔寨對紅色高棉的充分清算與反思,也說明了曆史問題也可以做到一些蓋棺定論的、幾乎再不能徹底翻案的?這說明人類並非隻能冤冤相報或者重複罪惡,起碼能在一定時期內和很大程度上,人性和人類還是有救的。
但是發生在敘利亞、利比亞、剛果、蘇丹、埃塞俄比亞、高加索地區(俄羅斯聯邦與車臣、亞美尼亞與阿塞拜疆)等地的事情,讓我們明白罪惡並未遠去,而是在持續發生。讓他們停下來?停下來當然要有揭露真相、反思、實現正義。否則“停下來”隻會有更大的“停不下來”。看看俄羅斯和印度吧。
有幸的是,這世界上還有一些曾有曆史罪孽但如今還算不錯的國家,是國際社會的重要參與者,並且願意付出部分代價犧牲,來讓世界變得可能更美好一些、有希望一些。西北歐和美國算是代表吧。雖然這些國家內部也有不同的勢力、不同的想法。特朗普的上台和其代表力量的得勢,就是對這種相對好的情形的一記重擊(而且他的上台未必沒有一定道理,且他們起碼直接表現還是比那些殘酷狀況下的國家好的多,哪怕他們所作所為的影響其實有巨大間接破壞性危害性)。
所以,探尋真相、正視曆史、追溯過往、實現正義,未必100%能有什麽好結果,但是總是相對好的。
“相對好的”,這正是我們應該做什麽、怎麽做的一個標準。這世界上恐怕沒有任何完美無缺的東西。任何巨變和力挽狂瀾,也不可能沒有各種不應該有的事情發生、沒有一個受害者。我們隻能選,不選也是一種選而且後果可能更惡。在腐朽的國民政府和後來殘暴的中共之間,我們應該選擇國民黨政權。當然我們或許有第三個選擇,但是沒有時候隻能選一個。雖然在某些時間,按同樣標準或許選中共才是“最好的”。我這些設想當然有事後之嫌,但也是一種有價值的比喻。
再殘酷一些,在文化大革命和日本侵華中選擇(不僅是選兩件事,還包括選擇其中所有罪惡)必須發生一件,那我寧可選擇發生文化大革命。被一個懷有極大惡意、行為極端暴虐的外族征服,比國內一場類似程度的變亂造成的傷害更大,前者比後者更加敵我分明。這絲毫沒有給文革脫罪的意思,可以看我前麵的話)。這種選擇很殘忍很反人類,比道軌難題還殘忍,可是有時候是不得不這樣選的,沒有選的勇氣,那就是讓給更加惡的人選擇。
還有一些選項,像個體罪惡和集體罪惡,以及犯罪的不同環境條件背景,那我們也要看各種情形選擇支持與反對。就像有人指責抗日將領孫元良企圖強奸女學生,這事當然隻是嫌疑(且嫌疑也是未遂的嫌疑),但是即便是100%事實且情節惡劣,那他抗擊日寇仍然值得讚譽,仍然功大於過。他是為了讓更多人不受強暴和虐殺。但是,這也不應該讓受害者受害變得理所應當。同樣,像韓國進步主義政黨“共同民主黨”曝出一係列以權謀私、性侵害、貪腐醜聞,如果我是韓國國民肯定還繼續投票給他們。因為對麵保守陣營更可惡,投給他們隻會讓韓國發生更多以權謀私、性侵害、貪腐,以及其他種種不公不義。
我們隻有這樣選擇,才可能有人類更光明的未來。當然我們也可以不選擇而是完全大愛無疆、完全和平與愛的對待一切,那樣必定沒有好結果。起碼在當今的人類社會的重大問題上、關乎億萬人命運的事情上,是沒有那種選項的。
當然現實中我們是可以努力去最大限度減少罪惡的,並不是必然選擇一個完全固定的沒有任何補救方式的選項。我們隻是要在各種物質的精神的、現實的超越性的各種變量綜合下,選擇其中一種最不差的。具體說,僅僅當前利益與長遠利益、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其中就有太多的變量。輕重緩急也是很難簡單說清的。公平正義,具體哪個公平正義優先,怎樣最大化公平正義,也很難。但是我們要選,一定要選。而且這些雖然殘酷,但是我們這個時代,總體上仍然是比此前任何時代都更有選擇能力和騰挪空間的(雖然不久的將來未來未必)。
還有,揭露真相,當然是血淋淋的,但是並不是說非要完全的血淋淋。就像證明性侵犯的罪惡,並非把整個過程都錄下來放在網上才是必要的最大震撼力。但是我們也不能回避太多,否則隻是向罪惡低頭,導致罪惡繼續發生以及出現更大罪惡。當然如果真的發生相關展現,我們也應該勇於麵對。我們也可以努力改變人們對很多真相的認知和對待方式。很多東西我們是可以妥協的。我們現在做的已經不錯了。
當今時代,無論如何整體上看都是人類最好的時代。但是在局部,還是存在巨大而廣泛的惡。不揭露真相、反思曆史、實現正義,人類隻會跌宕起伏的沉淪,更多的生靈塗炭。
但是這樣的偉大時代恐怕不會持久。氣候變化危機就是人類最近的驚天挑戰。它不僅是天災,更會造成極大的人禍。不要以為自然災害中隻有人在洪水中掙命、在震後磚礫下呻吟,還有因此觸發的各種殺人、強奸、劫掠、壓迫、欺淩、遺棄、侮辱與損害,以及上升到民族、國家乃至人類之間的類似的大規模的殘酷暴行。在幾百年至幾千年前,氣候變遷曾讓戰馬與彎刀在歐亞橫行和暴戾。而未來,則很可能是坦克、導彈和核彈的呼嘯悲鳴。在生存危機直指現實時,人類的那些人性與契約恐怕大多都沒了用或者被扭曲化。海水吞噬大片人口稠密區、洪水高強度泛濫、幹旱變成更多地區常態、各種疫病更大規模發生……這都已有了開端,隻不過未來將呈倍數乃至幾何級增加。
這樣情況下,階級、民族、宗教、性別及其他各種群體及價值形態間的矛盾將高度激化,會發生什麽不難想象。這一切,也就會發生在不超過1000年以內,一部分嚴重情況發生在不超過50年以內。
人類有幸暫時經曆了核危機、生化武器危機等滅絕人類危機的考驗,並且將危機轉化為動力,讓世界更加繁榮進步。可是,這一切隻是幸運而非必然。看看人類的進化史吧。從茹毛飲血走到農耕田園再到工業繁榮,從主奴關係變為雇傭關係,從動物性蒙昧到開化啟蒙,看似一切在進步改善,可是中間經曆了多少苦難和波折反複。不要把幸福當成常態與必然,那是多少仁人誌士前赴後繼、流血犧牲的結晶。
而且,大多數人類在經曆前所未有文明時,也有一部分人類經曆了過去不曾有過的傷害和苦痛。在文明社會,苦痛有時也會更痛、悲劇經常也會更悲慘。悲劇就是美的毀滅,越美越文明,毀滅起來就越令人心痛和可怖。就像魯迅所說“直麵淋漓的鮮血”,他指的是他去世之前的殘酷曆史。假設魯迅活到南京大屠殺和文化大革命之後,不知道他是否有勇氣去直麵、如何直麵。恐怕魯迅根本想不到,他去世之後的中國居然會經曆這樣幾乎完全無法接受的曆史劇痛。劉和珍死了,他痛心疾首。可數十年後的北京,上演著更慘的悲劇和更壞的後果。他更無法接受,自己的各種正義和深刻之言,卻被選擇性的利用,成為製造包括文革在內極左巨禍的一種輿論工具。迄今,他的話反而被惡毒宵小之徒利用,按照他原話本意相反的解釋,來戕害他所親愛的同胞。他會不會反思,究竟如何說話,才能真正啟蒙國人世人走向正確的方向,而非被反其道而行之。或者,他知道這些,就不再說話了。
說到這裏,我也或許可以理解國人為什麽不去那麽關注、反思,除了專製政權的壓製和人民的相對愚昧,也是這曆史實在太沉痛和難以接受,總是要想辦法逃避掉沉重的枷鎖吧。如果每個人都沉浸其中,那或許全民族都要深深的抑鬱甚至更加可怕。我們如何既充分反思曆史、避免重蹈覆轍,又能不至於沉浸於仇恨、絕望與麻木?在複仇主義之外,要通過什麽方式能夠充分消解這種創痛與恥辱?這個課題不知將困擾國人世人多少年。
我們不能永生,不知道我們逝去之後的未來會如何。或許人類最終相親相愛如同美好的一家,享受著如今人類無法想象的優越與文明(就像古人窮盡思維,也不可能想到有汽車、互聯網、智能手機一樣,也不會想到,相對來說,民主法治起碼在發達國家會那麽昌明、思想文化有著想象不到的繁榮,人民能那麽和平安定富足的生活、生命和尊嚴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視),再也沒了任何戰爭、殺戮、專製、迫害(或者小到忽略不計、極為偶發)?也不可能知道或者完全知道,那時的人類又會有怎樣的價值觀、如何評價當今的我們。公平正義、家國情懷、人道理性,還是那個時代人類所推崇的價值嗎?或許人類文明倒退成如二戰、文革中那種酷虐狀況,並且不是局部而是更廣泛的發生,成為常態而非異態?
當然也可能有更可怕的情形。就像20世紀之前,沒人嚐過生化武器的極大痛苦,但是兩次世界大戰尤其二戰,生化武器被大量使用,中國是最大的受害國,共計十多萬中國人慘死於細菌戰化學戰與人體實驗。當然,廣島長崎的原子彈也讓人類真正見識了核武器的可怕。如果沒有這些前例,人們或許會對生化武器、核武器的威力不以為然。同樣,未來會不會有更可怕的東西?是完全可能的。科技高速發展給了人們極大的生活優越性,但是也讓人對於他人及世界的毀滅能力變得無比巨大。古代一個人武藝再高強,一次衝鋒陷陣也隻能殺死很少的其他人。但是現在一個人操縱某種科技物,就能導致幾十萬人甚至更多人死亡。隨著科技發展,未來這種毀滅能力隻會越來越大而非越來越小、做出毀壞也隻會越來越容易而非越來越難。即便不出現新的科技物,舊有的核武器和生化武器威力也會無限增大。1950年代,美蘇的核彈單顆威力已是1945年的數十倍至百倍。至於生化武器,看看非典和新冠這種自然中出現的病毒,都造成了多少損害。人為製造的一定遠比這恐怖。人類今天的文明是走在鋼絲繩上的(全靠人類各種人性中的感性理性在維持),而非在平坦的康莊大道。
再或者,人類就在不太遠的未來徹底滅亡了。一切青史盡成灰。
但是,即便發生那樣的結局,也不代表我們現在的努力與抗爭是無用和無意義的。一代人做一代人的事,當然要做盡可能讓時代進步快的事、做讓當代和未來人類少受苦難的事。我們盡力而為,問心無愧就好。即便雖然大抵還是有愧的,但是起碼讓愧疚少一些吧。
王慶民
2021年11月3日
共和曆230年霧月菱角日(初稿)
2022年6月19日
共和曆230年獲月黑麥日(修訂)
(我承認自己說的有些話是過於激進的,似乎像是煽動仇恨。但是如果這樣說,那所有揭露真相的行為都是在煽動仇恨。那我們就選擇任罪惡一而再、再而三的重複下去嗎?我這種寫作也是強調一種宣泄,激烈的宣泄恰恰是對現實暴力的替代。這就像文學和影視作品中的暴力,並不是要導致現實中的暴力,而是讓人們知道暴力的可怕,以及起到心理上的宣泄與對實際施暴的替代。還有,我並沒有任何實際權力,僅僅是言論評析。對於權力要製衡,對於言論有寬容,反思沉痛曆史同時又讓人們警醒需要通過各種方式如製度建設、公民參與、輿論監督,去製衡、約束真正可以施暴者,畏懼和阻止真實的暴力。這不正是現代的言論自由、輿論監督的意義嗎?激進的言論也的確可能被利用,但是為了害怕利用就不說話了嗎?何況我在文中一再強調和平和解的可貴,認為真相與和解是最好出路)
(我在文中分析了“再教育營”對維族的迫害是過分的、超過限度和比例的,強調對等性的重要。但是根據現實,一旦產生仇恨與衝突,尤其流血和死亡,“對等性”這種理性就根本抵不過希望最大限度報複和壓製對方的感性了。而且,“再教育營”及新疆各種高壓管控政策,包括其中的暴力鎮壓和懲戒行為、製造的令人壓抑恐懼的氣氛(所謂“威懾力”),也確實在防止暴恐、阻止民族仇恨變為實際暴力上最有“效率”。如果放鬆,哪怕放鬆一點,就可能導致暴力行為的報複性反彈,幾乎必定會有被壓抑和迫害的人鋌而走險製造血案。我不得不承認,暴力、高壓,對防止暴恐確實是有效的,尤其在當今高度信息化的社會。絕對的壓製,的確可以帶來絕對的安寧(哪怕被壓製者內心多麽憤怒)。這樣的現實,讓我覺得更加絕望了)
(有人可能會問,我在這文章中提了那麽多選擇、方案,那自己願不願意承擔代價?我當然願意承擔一定的代價。但是你說我是不是願意自己去直接被恐怖分子炸死、當成解決新疆“再教育營”的犧牲品,那說實話不會。我一邊講應該如何如何比較好,但是卻不願意直接的讓自己成為其中的罹難者。我講要損害誰的利益,又要如何如何寬容。那麽,我自己願不願意成為“損害”的一方呢?又願不願意寬容別人呢?如果我所說的東西中,有些事發生在我自己身上,我確實無法做到承擔那些相對極端的損害,也不願意寬容那些幾乎難以被寬容的罪惡。當然這確實是一種虛偽,也是我的局限,是人性中懦弱的體現。但是這是否意味著我不該說、不能說這些話了呢?就看著這曾經發生的、正在發生的、未來可能發生的一切,沉默以對嗎?)
(有人指責我在文中有強烈的民族主義、國家主義傾向。我承認是這樣,但是這是基於客觀現實不得不這樣選擇。歐美等發達國家的確更仁慈友愛,但是他們畢竟不是中國國民所屬的國家。除了少數人能夠移民、流亡到這些國家,得到相對於中國較好的生活環境,絕大多數人仍然生活在中共統治的中國,一切權利和生計還是要靠中國現在的統治機器(姑且以“中國政府”稱之)提供。當然,這些權利權益是人民本來就應該有的,不是中國政府恩賜的。但是也不可否認,現在中國政府和人民仍然有著契約關係,是一個共同體。外國畢竟是外國,即便他們再仁慈友愛,也不可能提供超過中國政府所“提供”給人民的各種權利和民生保障。最多,有一些外國友人來奉獻、提供一些援助,以及敦促中國改善人權。但這無論受益廣泛性還是量,都無法與中國政府提供的相比擬。十多億國人的教育、醫療、養老、治安等事關重大的權利和民生需求,顯然還是由中國政府負責而非歐美國家承擔。
這當然無可厚非,可也證明了民族、國家仍然是至關重要的共同體,是群體區分和利益劃界的標準。包括我在內的已抵達海外的人,不能因為自己已經不再完全享受中國政府的權利民生管理服務,就置其他仍然在國內的十幾億人於不顧,讓人們放棄民族主義、國家主義。除非,能夠讓歐美開放國界全民融合,所有中國人和歐美人享受相同或者相近的基本權利和民生保障,那時候就可以談廢除民族主義、國家主義了。這短期內當然不可能,長期可能性也不大。
我們要明白,即便現在中國是極權暴政,但是它既是枷鎖,也是庇護。尤其在如今相對安定和平(相比戰亂時期)、統治秩序廣泛建立的情況下,它必然既是枷鎖同時也是庇護,甚至更多是庇護。就像在國內痛罵政府包括警察的政治異見人士被搶劫、傷害,肯定還是找中國警察報警,而不是讓外國警察來處理問題。即便在個別事情上,外國起到的直接作用也比中國政府大,但是這僅僅是冰山一角而不是整體和普遍。就像對於絕大多數家庭,有家庭暴力,但是往往也有相互扶持。別人可以調解家庭暴力、提供一些幫助庇護,給些吃的和衣物及住宿,但是不可能讓受害者長期享受和別人所在家庭一樣的待遇(除非你加入別的家庭了)。甚至更激烈一些,像一個女人總是被婚內強奸,但是她如果受外人強奸時,大抵還是要讓自己丈夫提供保護。你因為他們婚內強奸而否定他們夫妻關係存在的意義,看起來很正直,可又讓受害者去哪裏長期接受保護,你能照顧她一輩子嗎?
我們在強調家庭、國家內部不應該壓迫和傷害的同時,也要明白,它也是一種保護。即便有極少數人因為極大痛苦和不滿而脫離原有家庭、國家,但是你不能否定其他家庭成員、國家國民接受家庭、國家庇護和服務的合理性。除非你真的給了這所有人比其原來家庭、國家還要好的庇護和服務(而且是長期的甚至永久的)。這目前當然是不可能的)
(正如文章中所說沒有珍視人權、以單方麵寬容造成更大禍患那樣,還有很多可以思考的。辛亥革命後北洋政府、國民政府對於滿清統治集團的相對寬大,這種以德報怨是否真的換來了以德報德?
溥儀兩次複辟,是不是說明這種寬大其實並不能在利益紛爭下得到比以怨報怨更壞的結果?
滿清統治集團的殘餘和繼承力量,又在日本侵華、中共戰勝國民政府過程中,起到了怎樣巨大卻隱蔽的作用、在當今中國又有多大的作用力?
滿清統治中國的各種製度、文化、治國方式,又對當今中共的統治、中國這幾十年的曆史進程、中國社會狀況,有怎樣的影響(或者幹脆就是繼承者)?
多少人的生命、權利和尊嚴因這些影響毀滅或者說橫遭踐踏?
並不是說這些完全就是滿清及其繼承力量造成的,但其在其中起到了多大份量的作用?
這些被相對而言極大忽略的問題,究竟應不應該忽略?
如何才能既不陷入極端的複仇和清算、永遠的冤冤相報,又能有效解決曆史遺留問題,清除前朝統治中那些殘虐、不公不義、相對於其他統治者更惡的東西?
不快刀斬亂麻,又會貽害多少人、讓社會黑暗延續多久?
“少”民主的國民政府,輸給“無”民主的中共,是不是恰恰是因為國民政府還有一些民主、有反抗的空隙,所以輸給了內部高度統一團結沒有異議的中共(有點像最近塔利班戰勝阿富汗政府,入主喀布爾)?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證、高尚是高尚者的墓誌銘”,能不能改變?
為了仁義的好名聲寬容那些惡人,是實現和解進步還是埋下禍根?
但是如果真的幹了那種“快刀斬亂麻”並且不惜使用殘忍手段複仇與清算,那是否又變成了另一個滿清般或者勝於滿清的惡佞政權,變成比侵華日軍更暴虐的獸軍、比占日本人口大多數的日本右翼更加令人痛惡的民族主體,成為更惡的屠龍者?那樣還值得支持嗎?
在道德與實用、短期與長遠利益的對比中,究竟應該怎麽辦?有沒有可能真的二者兼得?如何既能凝視深淵,又不被深淵吞噬?
未來有沒有可能既一個生命都不直接和間接傷害,然後又能完美解決曆史的創痛與遺留,不遺禍後人、不轉嫁給弱者和不發聲的“老實人”(“弱者”和“老實人”不僅指個體也指群體)?
我們每一個具體的人又應如何在所參與或裹入的重大問題與社會變遷中做出怎樣的抉擇?)
(托爾斯泰、甘地,都是偉大的和極具影響力的和平主義者,一生致力於人類和平、和解。可他們並未能真正阻止發生悲劇。在他們身後,俄國內戰和古拉格,印巴宗教仇殺,導致至少幾百萬人喪命,遺禍至今猶存。所以,即便當個和平主義者,又有什麽意義呢?即便做到他們這種程度,對現實仍然於事無補。倒是美國、蘇聯與納粹及日本作戰,製止了更暴的暴行(當然也有許多無辜者命喪),建立了嶄新的現代社會。後來,美國在冷戰中又抵住了蘇聯的擴張,讓自由世界得以存留。我當然不是鼓吹複仇主義、激進主義,可是麵對不公不義、曆史舊賬,一味鼓吹愛與和平,又有多少實際意義?或者隻是讓柔弱者選擇吃虧忍耐、讓強者更加得寸進尺了而已。尤其那些大規模的虐殺、強奸,真的是單方麵原諒了,就能解決一切問題嗎?還是魯迅說的好,“一個都不原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