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96)
2024 (79)
這幾天看了幾個視頻,哈佛商學院教授Clayton Christensen講創新者的困境,Innovator's dilemma。有些是十幾年前的視頻。他的書是1997年出版,據說影響較大。
顛覆性創新是經濟增長所必需的,但商學院的教育和上市公司的評估卻重視短期盈利而忽視長期增長,所以這是一個困境。
雖然他說的很多理論是有道理的,但具體到公司管理層麵的決策和實施卻複雜得多。比如,該教授對iPhone的最初評價就是錯的。他說iPhone不是顛覆性創新,商業前途堪憂。後來他改口說iPhone不是顛覆了手機而是顛覆了平板電腦,還是不得要領。這還是在iPhone麵世之後,可見識別顛覆性創新的難度。
我當初提出Uphone這個顛覆性創新技術的時候,幾乎所有的技術人員都是持否定態度的。在CEO層麵,我知道的有五位意識到了這個顛覆性創新技術的重大商業價值,遺憾的是其中兩位因此被董事會解聘。這些都是世界知名企業的CEO。
Jim Collins寫了一本書 How the Mighty Fall,其中的一個例子就是上述的一個企業和被解聘的CEO。這個CEO是對的,好不容易找到一個重大顛覆性創新技術,卻被董事會錯誤地解聘了。
我以後會就我自己的發明展開談一談顛覆性技術創新,包括Uphone、自路、城市規劃的細胞模型、社會結構、新冠疫情的反向隔離戰略。每一項都是萬億數量級的經濟規模。
Clayton的書中對顛覆性創新技術有定義和實例,但這是對過去的事情的解釋。
理論的價值在於對未來的預測,就是說,怎麽發明顛覆性創新技術?怎麽判別顛覆性創新技術?這方麵這個理論作用有限。作為例子,iPhone出來後,Clayton也沒有判斷出這是顛覆性技術。
作為消費者,不怕不識貨 就怕貨比貨,不需要懂技術,隻知道好用不好用就可以了。
作為公司CEO,其實喬布斯的方法很簡單,聽發明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