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說我的觀點荒謬,可以理解這種看法。愛因斯坦說,如果一個觀點初看起來不荒謬,那就沒有希望了。特好的觀點初看起來與特差的觀點一樣。
我也不是突然心血來潮,批判美國憲法。有網友說到美國選舉的一些問題,我說這些問題是現有憲法下不能解決的問題,需要修改憲法,所以把我2019年發布的一個美國憲法草案貼了出來。
我當時搜了一下,發現德州一個大學的教授寫了一本關於美國憲法危機的書,但我與他對於修憲的思路並不一樣。
今天搜了一下,又發現2020年美國頂級的憲法學者的三個憲法修正草案,分別為自由派、進步派和保守派。可以發現一些方麵英雄所見略同。所有方案與我一樣都保留了三權分離框架和權力修正案的大部分內容(包括第一修正案和第二修正案)。聯接如下:
https://constitutioncenter.org/debate/special-projects/constitution-drafting-project
2020年元月六日事件就是一個美國憲法危機,現在還在發酵。
美國民眾對國會的評價長期以來都不高,有時甚至低於10%。國會的問題是結構性的問題,不是某個或某些國會議員的問題。普林斯頓大學的一項研究表明,國會立法與普通民眾意願完全沒有相關性。
一次到國會參加晚宴,飯後主人帶著參觀。一個眾議員正對著空蕩蕩的大廳發表激情的演講,通過cspan轉播。來到參議院,主人說你坐的位置是少數派領袖的座位,然後說了一些參議院的內幕故事,眾議院完全是黨派政治,我們參議院還是討論一些事情,在為各位搞項目時,我們兩個參議員是通力協作的。
我對憲法的興趣始於1980年,那年中國開始試驗縣級人大代表選舉。我當時在讀大學,我校一名學生競選成為人大代表,但隔壁的大學卻造成學潮。從那時起我就開始業餘研究社會結構和憲法。大學畢業後我還是單位的憲法宣講成員。
我在美國讀書的時候,曾是國際學生會憲法委員會成員。當時的國際學生會主席想修改憲法就差我的一票沒有成功。不過她確實能幹,一個外國人,當國際學生會主席的時候與校長對恃不相上下,後來又競選上校學生會主席。
我從2000年開始研究城市交通,然後聯想到城市規劃,再進一步就到了城市組織結構,這就涉及到了美國憲法。以前那些孤立的點就連了起來。
這中間看的東西很雜,主要有傑斐遜和富蘭克林,還有愛因斯坦與蘇聯議會的辯論。
我的憲法草案的一些觀點如下:分權但要協調,製約但不扯皮,自由但要合作。
第一條,公民,既不是出生地也不是血統,而是文化熏陶時間(12年)。引入副公民概念。
第二條,權利法案,保留了原權利法案大部分內容。
第三條,州(國家),可以加入也可以退出。這點與列寧的蘇聯憲法一樣,普京恨死了這一點。
第四條,國會。參議員每州從兩個人減到一個人,任期不超過兩屆。眾議員大幅增加到幾千人,每個城市一人且呆在原址,任期一屆,票數等於公民人數。引入了法律框架(interface)的概念。
第五條,總統。參議院提候選人,眾議院選舉。不超過兩屆。
第六條,最高法院。減為七人,到期退休,三人審案。
第七條,例外和修訂。引入了throw- catch程序。
我的一些想法與保守派憲法學者更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