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譯文:道可以有指導作用,但我們了解到的道不是一成不變的。我們可以給事物起名字,但這個名字的定義也不是一成不變的。
有一種理解,把第二個道當成說,似不妥。第一個道是名詞,第二個道是名詞的動詞化,兩個道是同一個意思。直譯就是道路可以當作道路用。另外,在《道德經》成文的時候,道還沒有說的意思。
我給兒子取了一個名字,但我兒子是一直變化的。從開始那個把尿撒到我臉上的嬰兒,到可愛的小孩,到叛逆的少年,到成熟的青年,他的形態思想一直在變,但還是那個名字。
原文: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
譯文:無名是天地之始的狀態,起了名字了就產生了我們知道的萬物。
原文: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
譯文:所以,一般來說,在無名的狀態用來觀察事物的奧秘,在有名的狀態用來觀察事物的規範,有例可循。
原文:此兩者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 玄之又玄,眾妙之門。
譯文:無名和有名這兩個狀態出之於同一個東西但名稱不同,那個東西叫未知狀態(玄,不明狀態)。從一個未知狀態到另外一個未知狀態,層層遞進,是通向所有奧秘的途徑。
這一章是講認識事物本質探索客觀規律的一般原則,也就是求道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