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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物致知”中“致知”的是什麽意思? ---從馮先生的《中國哲學簡史》 學一點中國哲學(2)

(2022-02-07 07:53:01) 下一個

“格物致知”中“致知”的是什麽意思?
---從馮先生的《中國哲學簡史》 學一點中國哲學(2) 

“格物致知”最早出自於《禮記?大學》。“格物“的解釋似乎比較統一,就是指研究事物,探究事物。

”致知”《中國哲學簡史》給出了程朱的解釋: 就是獲得(導致獲得)“原理”。“格物致知”是形而上的。朱子認為“窮理”可以“頓悟”以獲得“理”和“道”。 (“理”就是“道”)。“格物致知”程朱的解釋就是: 窮究事物獲得“原理"( 理性知識)。

”致知”《中國哲學簡史》也給出了明朝王陽明 的解釋: “致知” 是“致良知”,也就是“行”(應用)“良知”的意思。 “格物”是"匡正事物"。 

 

《中國哲學簡史》:

《中國哲學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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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

格物致知意為研究事物而獲得知識或良知,是中國古代儒家思想中的一個重要概念。《現代漢語詞典》解釋為:窮究事物的原理法則而總結為理性知識。

“格物致知”最早出自於《禮記?大學》:“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 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易傳·說卦傳》也認為:“窮理盡性,以至於命。”

其後到宋代,理學家們如二程、朱熹等人,進一步闡發這個意理,視“格物致知”為求學做人的重要功夫。程頤講:“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件。積習既多,然後脫然自有貫通處。”朱熹講“所謂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窮其理也。蓋人心之靈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於理有未窮,故其知有不盡也。是以《大學》始教,必使學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窮之,以求至乎其極。”

然而,宋明儒學另一分支陸王心學對“致知”提出不同看法,宋代陸九淵曾認為朱熹的“格物致知”的方法過於“支離破碎”。明朝王陽明在《大學問》寫道:“『致知』雲者,非若後儒所謂充擴其知識之謂也,致吾心之良知焉耳。良知者,孟子所謂『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者也。是非之心,不待慮而知,不待學而能,是故謂之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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