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魅力,就別離婚了》,看到這樣的文章就別扭。
首先,想到的是你管的太寬了。離不離是人家的私事,你管的著嗎?!豈有此理!
第二,魅力在她嘴下等同金錢。她認為 女人=拜金;男人=必須富有才魅力四射、、、。
第三,從離婚跳到魅力,從魅力扯出女人要有錢,從老公失去魅力又拽到女人保持身材花費上,最後又莫名其妙給魅力打分???
第四,文章雜亂,邏輯所無。觀點、論據、例子、結論都找不到,整個就是歪理宣泄。看著囉囉嗦嗦說了很多,什麽都是歪著說。
第五,作者居高臨下,以教導員和婚姻專家身份,指點江山,告訴讀者,你們應該如何怎樣去做。
整篇文章讀來,知道她認為:“世界很現實,沒有魅力的人要認命;沒有錢的婚姻是不會幸福的”。她無序叨叨,無聊無趣無品至極。
林子大了什麽都有!!!
我特別討厭這種站在製高點上的說教,一派胡言。非常感謝你給我的回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