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以後是思科還是蘋果將自己的產品推入加拿大市場,都將麵臨一個尷尬的境地。因為多倫多市的Comwave公司在2004年就已經注冊了iPhone商標並且已經推出了一款名為iPhone Mobile的無線設備。
目前,思科與蘋果就iPhone品牌名稱正在美國國內吵得不可開交,無論最終蘋果如果解決這個問題,如果它以後進入加拿大市場,那麽它將再次麵臨被訴侵權的難題。
不管以後是思科還是蘋果將自己的產品推入加拿大市場,都將麵臨一個尷尬的境地。因為多倫多市的Comwave公司在2004年就已經注冊了iPhone商標並且已經推出了一款名為iPhone Mobile的無線設備。
Comwave公司總裁兼首席執行官Yuval Barzakay在周五表示,公司沒有理由因為兩家美國大技術公司碰巧也想使用iPhone做各自產品的名稱就放棄原來的計劃。
他在接受采訪時說:“現在還沒有確切的消息表明蘋果將在加拿大推出iPhone手機。而且它們的iPhone商標圖案也還沒有設計出來,因此我們不知道它們將如何解決這種問題。”
他還指出,思科已經在本周對蘋果提出了起訴,聲稱自己在2000年時就注冊了iPhone這個商標名稱。
但是思科雖然知道Comwave在加拿大注冊了iPhone商標名稱也沒有對它提出起訴。Barzakay說:“目前加拿大全國範圍內有數萬用戶在使用iPhone,它是一款相當成功的產品。我們的計劃是繼續向前進,除非遇到法律上難以調解的糾紛才會作出改變。”
他說:“現在我們的商標名稱在加拿大還沒有被侵權。蘋果和思科都還沒有在加拿大推出各自的iPhone,因此現在我們隻是研究一下並做好準備,現在還無法決定今後怎麽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