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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懂,她憑什麽得獎?

(2025-08-12 14:18:28) 下一個

上個星期讀完了Donna Tartt  的 The Goldfinch(《金翅雀》),非常失望。實在搞不懂,就這囉哩囉嗦,夾雜不清的敘事能力,居然還得了普利策獎?!我也搞不懂自己是怎麽回事,明明還沒讀完第一章就已經預感不妙,但還是硬著頭皮讀完了全書。為什麽?大半是被它得獎小說的光環迷了眼;小半是我好奇,想看看它到底能編出個什麽花來。編了個啥?一個四不像,竹籃打水一場空。

    故事發生在紐約。母親在紐約大都會博物館的恐怖襲擊爆炸裏喪生,十三歲的少年斯奧 (Theo) 跟著父親搬到了拉斯維加斯。斯奧很快跟烏克蘭同學波裏斯 (Boris) 成了好朋友 —— 兩個缺少父母關愛的少年相依為命:逃課,吸毒,酗酒,小偷小摸。。。。。兩年後,斯奧的父親在車禍裏喪生,他坐長途汽車逃回了紐約。修補古董家具的霍比 (Hobie) 好心收留了他。八年過去,斯奧成了霍比古董家具店的合夥人。

    到這裏 428頁,全書 771頁,一共十二章,光男主的成長經曆就占了整整八章!至於書的 “主角”,那幅《金翅雀》的名畫,如針落海底,在絮絮叨叨的連篇廢話和無關痛癢的細枝末葉裏消失不見,最多是一個飄忽不定的鬼影。換句話說,《金翅雀》跟書裏的故事關係不大。甚至,另找其它《銀翅雀》,《銅翅雀》也能把故事講下去。我為《金翅雀》一大哭!

    故事下半截,波裏斯突然現身紐約。他找到斯奧跟他坦白,當年是自己偷走了《金翅雀》名畫,並用它做籌碼換取了第一桶金,已經變得有財有勢,不再是當年那個連飯都沒得吃的窮小子。現在畫被人偷走,波裏斯要斯奧聯手,去歐洲把畫找回來。後麵的故事,完全是低配版的《低俗小說》:自衛殺人,卻弄丟了畫,情急之下透風給警察,居然還得了巨額獎金。哦,警察突襲黑幫據點,順帶還找到了很多失蹤的名畫。完璧歸趙,皆大歡喜!?不見得。

    小說的第一個問題,寫得太水了。七百多頁的長篇小說,稍微擰一擰幹,可以精簡到三百頁,甚至不到。另外一個是對話太多太囉嗦,很多書評都提到這一點 —— 我完全同意。

    小說前半部寫男主的少年時期,冗長拖遝之極。雖然小說有意致敬《哈利波特》,但還是東施效顰,有心卻無力。看看書裏都安排了哪些巧合來碎片化複刻《哈利波特》:波裏斯直接叫斯奧 “Potter”;斯奧跟好朋友安迪 (Andy Barbour) 的妹妹凱琪 (Kitsey Barbour) 訂婚,很容易聯想起哈利波特跟好友榮恩 (Ron Weasley) 的妹妹金妮 (Ginny Weasley) 修成正好;高大善良的古董商人霍比,身上有霍格沃茨魔法學院守門人海格 (Hagrid) 的影子;甚至連出場不多的反派人物 Lucius Reeve 也要跟哈利波特的死對頭馬爾福的父親同名 Lucius Malfoy。。。。。但小心思再多也於事無補,《金翅雀》裏人物好像紙糊的一樣,平麵蒼白,類型化。再加上饒舌,一個賽一個地話嘮,直接把讀者當傻瓜,讓人煩不勝煩。

    小說後半部,男主已經成年,但還是一股濃濃的少年維特之煩惱味道:落落寡歡,自怨自憐,時不時把母親拉出來回憶一番。雖然是少年心理受重創的後遺症,但多少有巨嬰嫌疑。尤其是斯奧被波裏斯三言兩語蠱惑到了阿姆斯特丹,孤身一人困在酒店裏那一段。他想走卻走不了 —— 護照被波裏斯拿走了。我讀著卻同情不起來:何等巨嬰,居然連自己護照都保管不好?!後來實在急了,斯奧給美國大使館打電話申請護照,居然以為可以當天拿到本子!這一段看得我直冒火—— 被寵壞了的美國人哪,事事自我中心,樣樣立等可取,天真到了愚昧的地步。但,這也許正暴露了作者的有限性,好像拿著手機滿世界錄卻不小心把櫥窗上自己的倒影也錄了進來,讀者不期然看到了作者無心的卻是真實的投射。

為了寫故事,作者明顯做了很多功課。她談到了荷蘭畫家卡爾 法布利蒂烏斯 (Carel Fabritius) 的生平,成就,和那場災難性的代爾夫特小鎮 (Delft) 火藥廠爆炸。畫家當時正在畫室裏作畫,他和他的大部分畫作,連同四分之一的小鎮,都在這場大爆炸中化為灰燼。另外,作者介紹了古董家具的特點和修複秘訣,款款道來,看出來是認真做了研究。這一點,我覺得比 Anthony Doerr 的 All the Light We Cannot See (《所有我們看不見的光》)做得要好。我記得 《光》裏有一頁寫貝殼,密密麻麻列了幾乎一整頁,完全是掉書袋的寫法:)但就我的讀者體驗來說,《金翅雀》遠遠比不上《光》,因為寫得沒有真情。不管花槍耍得如何讓人眼花繚亂,從名畫說到古董家具,從紐約的中央公園到維加斯的賭場聖誕大餐,從青少年受創應激障礙到虐待子女的原生家庭問題,都掩蓋不了底下的空虛 —— 因為作者的文字沒有真情。沒有真情的文字,是沒有溫度的。寫得再熱鬧,也感動不了人。什麽樣的小說有真情?前邊提到的 All the Light We Cannot See《所有我們看不見的光》算一個,《哈利波特》也有真情。門羅和張愛玲的小說也有,所謂 “因為懂得,所以慈悲”

又想起一點,就是女作家最好慎用或少用男性第一視角寫小說。就我讀過的來說,寫得成功很少,更多的是寫成了同性戀。斯奧就很有同性戀的嫌疑,雖然他眠花宿柳,不缺女炮友,但總覺得是欲蓋彌彰。門羅顯然懂得揚長避短她的短篇小說產量極高,但用男主角 “我” 來敘事的屈指可數:Pride 裏的 “我” 算一個,敏感的殘疾人,終身未娶 —— 我懷疑他是同性戀。

《金翅雀》最令人歎服的,是它的封麵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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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歲月沈香 回複 悄悄話 讀追憶的書評感覺比讀這本書的原著還精彩。謝謝追憶的好書評分享。這個封麵設計很特別,3D效果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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