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簡翎
這位男人年輕時是一位標準的美國帥哥,看起來善良而又陽光。1969年,他隻有20歲。
他同很多美國男人一樣,30歲時,戀愛結婚生子,從此,一家人過著幸福的生活。
他是汽車經銷商,主要銷售路虎和沃爾沃。他對客戶很好,有問必答,彬彬有禮,深得顧客的好評。業餘時間,喜歡打高爾夫球,他的球技很高,幾乎達到了專業水平。
他和鄰裏關係也很好,對人熱情,有求必應。
他對妻子關愛,對女兒疼愛,是公認的好丈夫,好父親,好男人。
可是,不幸最終還是降臨到他的身上。在他將近70歲時,患了最為凶險的肺癌。
在他即將告別人世時,與他結婚40年的妻子,通知他車行的同事還有他的高爾夫球友,以及一些鄰居,來家裏向這位世界上最nice的男人告別,那時,他已經說不出話了。一個星期之後,他去世了,參加他葬禮的人很多,在教堂外排起了長隊。
人們不知道,就在幾天前,他顫顫巍巍地在紙上寫了一行字,向妻女袒露了一個驚天秘密:
他就是52年前,發生在俄亥俄克利夫蘭曆史上最大的銀行搶劫案的通緝犯。
他的原名叫泰德·康拉德 (Ted Conrad) ,1969 年 1 月,20歲的泰德擔任克利夫蘭社會國家銀行 (Society National Bank) 的出納。他發現該銀行的安保措施相當鬆散,他還曾告訴他的高中同學說,搶劫這家銀行很容易。
同年 7 月,在他 20 歲生日的第二天,泰德從金庫中盜走了215,000 美元,相當於今天的160 萬美元。當銀行發現失竊時,泰德已經跑得無影無蹤了。
自此以後,泰德狠心切斷了與女友,父母,姐姐以及兄長的聯係,好似人間蒸發了一樣。多年後,家人以為他早就死了。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泰德的確“死”了,案發六個月後,他改名為托馬斯•蘭德爾,在好幾個地方躲藏了一段時間,最後搬去了波士頓郊區,在那裏隱姓埋名,獲得了“新生”。
如今,真相大白之後,不但他的家人接受不了,連同事朋友都難以置信。有的朋友事後回憶說,哦,難怪他一年四季留著長胡子,原來是掩蓋他原來的長相。哦,難怪他很忌諱談出生地,談原生家庭。哦,難怪……
不管怎樣,人們不願相信托馬斯就是那個被警方通緝了52年的銀行搶劫犯。他們說,托馬斯跟以前的泰德不是一個人,無論泰德多麽壞,托馬斯是真的好。
不管人們相不相信,真相是殘酷的:托馬斯就是泰德,就是那個銀行搶劫犯。
現在,人們似乎接受了這個事實,又猜測為何托馬斯在臨死之前,要交代自己的罪行,為什麽不把這個秘密帶進墳墓裏?
要我說,他就要死了,他的身體即將獲得解脫,他還想獲得靈魂的解脫。
這麽多年,他背負著這個十字架,假裝像正常人一樣生活,那種壓抑和沉重,是常人體會不了的。可能,他患肺癌,也跟他不輕鬆不愉快的心情有關吧。
至於是不是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就不知道了。
還有人說,他這是在嘲笑警方的無能,在自知即將離世,再也不會受到法律的製裁時,向警方向法律挑戰:你看我多能耐,你們追我追了52年,也沒有追到,哈哈哈。
我倒覺得,未必。他一個連話都說不出來的行將就木的老頭子,哪有這麽大的勁頭,進行這種毫無意義地垂死掙紮般的示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