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簡翎
當年有句話流傳得很廣,叫做“男生不可不看王小波,女生不可不讀周國平”,通過這句話,我“認識”了王小波。後來,又順著王小波這根線,慢慢知道了他後麵隱藏著一個獨特的知識女性——李銀河。
不久,王先生猝然倒下了,而這位叫李銀河的新女性的麵容,隨著時光的流轉,不時浮現在大眾麵前,而且越來越清晰,越來越焦點,終於在那些年由她引發了一場有關“倫理道德”的大論戰。
不得不承認,李女士是研究“Xing”學的大家,很有學術成就,也很有一套自己的見解,而且有些觀點十分新穎前衛。特別是對許多人避之不及的“同性戀”給予了大麵積的理解、關照和同情。在此,我不是對李女士的學術成果說三道四,而是對她在“同性戀”問題上的過分寬容表達一點憂思之情。
事實上,一個人,不管是男人還是女人,在他(她)的一生中,都有過一絲“同性戀”情結,不管你承不承認,哪怕是“私心一閃念”或“幽夢一瞬間”,反正那種曖昧的“情感”是產生過的。隻是比較隱秘,連當事人自身都沒能自主察覺,也便“忽略”了。比如:一個女性對另一個女性的豐滿的胸部曾產生過想touch一把的迷亂,一個男性對另一位男性的健壯的肌肉曾有過想糾纏一番的衝動。
但人與動物本質的區別,就在於人有控製自己的能力,而且這個能力往往是很大的。否則,現在,世界上的罪犯就不是被關進監獄的那麽些人了,數量要多得多了。許多人有犯罪的意識和衝動,之所以沒有“實施”犯罪,還是因為他們能用人的意誌控製住自己。
人要控製什麽東西呢?當一種東西,既危害到個人健康,又危害到社會公德時,它就應該被限製、抵製和拋棄,而不是過分的理解與寬容。過分的寬容就是縱容。
當然,一個人控製“同性戀”傾向最好將其“扼殺”在萌芽狀態,不要等它積鬱得過久成了氣候時,再行斬斷,那樣,就太晚了。
有“同性戀”傾向者要想有效地調控自己,首先就要認識到這種“戀情”的危害性。 “同性戀”危害健康,這已經被大家所認同:梅毒、淋病、病毒性肝炎、某某器官皰疹都跟“同性戀”有關,特別是比癌症還可怕的艾滋病就禍起這堵蕭牆。
那麽,“同性戀”對社會有無危害呢?可以說對個人健康的危害也是對社會的危害,個人就是社會的一個分子,一個細胞嘛。
要說“自戀”不危害社會還差不多,“同性戀”怎麽能說對社會沒有影響呢?如果說“同性戀”不危害社會,我也可以說“毒品”一樣不危害,隻要他自己偷著吸,不強迫別人吸,自己害自己就是了。
“同性戀”對社會的危害,最明顯的一點就是讓人更加缺乏安全感了:一個美麗的女子,原來隻需防範“男流氓”的襲擊,“同性戀”泛濫成災後,還得提防著“女色狼”的侵襲。同樣,一個英俊的男子,不但要提心吊膽地避開富婆的身心騷擾,“同性戀”合法化之後,還得小心翼翼地逃避男富翁的甜言蜜語。這來自雙性的夾擊,實在難以抵禦。
再設想一下,假如世界上同性戀者占了大多數,離人類快速走向滅絕的那一天還遠嗎?難道這樣的前景還不足夠可怕嗎?這絕不是聳人聽聞,美國一些人的做法就是要往這條路上狂奔。
這十幾年,Gay在招生招工上,有碾壓正常性別的趨勢。比如,有的高中畢業生,在自我介紹欄,聲稱自己是LGBTQ,於是,很順利地就被藤校錄取了,而同校同級的小中直男,學習成績優異,GPA第一,品學兼優,積極參加社會活動,反倒被各大藤校拒掉了。甚至有一種論調,建議子女申請大學的時候,用不著改last name,也用不著改族裔,直接改成gay,再寫一篇哭訴被歧視被不公被不容的血淚史,保準兒會成為大藤寵兒。
這就是在變相鼓勵青少年往gay的道路上發展嘛。如今的社會真是變得讓人不認識了,雖說不好提倡以做Gay為恥,但也不宜倡導以做Gay為榮吧。
這樣看來,“同性戀”不是個小問題。在其上做些探討研究還是很有必要的。
說到底,同性戀屬於“心理生理異常綜合症”,可以看成是一種毛病。不管什麽樣的人有什麽樣的毛病,我們都不應該歧視,這是對的。應該做的是幫助其克服這種病症,去掉這個“毛病”。實在不能理解,李銀河們怎麽還能麵對這樣的人說什麽:你這毛病挺正常的,我非常理解它,也希望全社會都來認同,它的“流行”更說明了人的本性之需要。這不是雪上加霜,讓這“病情”越來越嚴重嗎?
網上有些人,在支持李女士的觀點時,總是拿國外比如美國的觀念與中國的相比。
沒來美國之前,我還以為美國在“Xing”方麵是極其開放的。時間長了,才發現,他們的觀念比較多元化,也就是有廣泛度寬容度,但深度絕對遜色於國人。很多人還是比較傳統保守的,極少聽說“包二奶三奶”之類的事兒,而且很多時候對賣淫嫖娼打擊的力度也很大,大到我都感到不合情理。
比如:女警察化妝成“妓女”,站在街頭,攔住過往的車輛,問男司機“30美元,幹不幹?”見對方猶豫,就接著問“20美元,怎麽樣?”隻要對方點頭表示有點意思,就會指給人家一條路“把車開到那邊,就是那個教堂旁邊,等著我。”
其實,在那邊,幾個男警正埋伏著。如此這般,一會兒的功夫,就釣到了一串兒老老少少的“嫖客”。我看到有的老司機滿臉沮喪地被從卡車裏拽出來,戴上銬子,並一再解釋“我還啥也沒幹哩”。我真替他們“冤屈”,沒準兒,不碰上這個“警察妓女”,人家是永遠不會走上犯罪道路的。警察,你這不是誘導人家犯罪嗎?說得尖刻一些,李銀河,你咋也有點美國的釣魚女警察的意味呢?
那麽,美國人對“同性戀”的態度如何呢?的確是比中國寬容一點,但也不是人們想象的那樣沒有顧忌。甚至當初乏善可陳的小布什能夠連任,也跟他和他的黨派,在性方麵的保守有關。直白地說,大部分美國人隻是表麵上對“同性戀”不說三道四,保持著一種理性的緘默。
反正我接觸的美國人中,大都排斥這種“感情”,而且少部分有“逃離”的傾向。其實,有些“同性戀” 者內心是很痛苦的,他們欲罷不能,欲舍不忍,陷入一種進退維穀的境地。我們要做的是如何拯救他們,而不是往深淵裏再推他們一把。
記得,前段時間,一次在超市,一對母女走在一起,年輕的母親將手搭在女兒的肩上,做親密狀,十來歲的女兒竟將母親的手拿下來,還說:“媽,別這樣,人家會笑話我們是萊則賓的”。可見,“同性戀”在美國的影響是很大的,同時,也說明,即使是有的青少年,也沒有將這種“戀情”看成是美妙和光明正大的。
住街對麵的鄰居,本來是一對萊則賓,三十來歲,一個漂亮的白人女孩,一個美麗的黑人女孩,都領了結婚證,還一起買了房。上個月,黑美人搬走了,白麗人在約會一個人高馬大的英俊異性,兩人大部分時間成雙入對,顯得非常親密。看到這種景象,我竟感到一絲欣慰:世界上少了一對同性戀,多了一對異性戀,生活將更加和諧美好,陽光將更加明媚燦爛。
隻可惜,從目前來看,“轉同為異”的案例還不多見。革命尚未成功,同誌仍需努力。
世界需要理解包容,如果社會沒有那麽多固定的框框,世界是多姿多彩的;比如說陽剛的女性和陰柔的男性,隻是性別性格光譜上的一環.
之所以LGBT團體中出現那麽多問題, 就是社會大眾不認同的後果, 因為不能像他人那樣光明正大地生活著.
我們作為受過許多教育的一群,更應該開放思想,多了解,站在不同角度審視;人類社會的文明就體現在對少數人的理解與尊重;這樣, 如果自己一旦落入那樣的情況,也有一個溫暖的友善的環境,大家都好好的生活.
在真正接受自己後,漸漸趨於身心健康.
沒有人會願意去走這一條艱難的路,實在是一種天生無法改變的.
想一想如果自己的孩子是這種情況, 你會怎麽辦?
評論裏有說,因為宗教信仰的原因,美國人太排斥。的確,聖經這本書少說也最少2千年了,書裏有記錄,那時候就有男跟男,女跟女,所以同性戀不是一件新鮮事,同樣記載的還有作惡多端的索多瑪,俄摩拉一夜之間大火焚燒,到現在仍是不毛之地。有信仰的人不是排斥這種行為,而是所有在神眼裏為惡的事,都要小心避免,所想要做的隻不過是,請不要惹怒神,所想做的隻不過是盡量做討神喜悅的事,畢竟我們是人,神是神。
不要以為惡人亨通就無所顧忌,聖經上同樣記載了在索多瑪被滅之前,亞伯拉罕和神的討價還價,最後是,索多瑪隻要還能找到5個在神看為義的人,神就會放過索多瑪,但是除了羅得,再沒別人,把羅得一家送到逃生之路後,索多瑪也在烈火中焚燒。
中國人說以史明鑒,多讀曆史可以避免重踏覆轍,聖經就是最早的人類曆史書,但是曆史久遠後,人類把它當傳說而不當神的話啦。
因為相對來講,中國文化比較寬容,尤其是家庭關係更緊密,做父母的可能不希望孩子是同性戀,但假如是這樣,也不至於走極端。
而美國就不同,因為宗教的因素,這件事就是個事情,這是宗教的排他性特點決定的,排斥不同。
我覺得華人應該是把中國文化中這種寬容的優點帶入美國,而不是接受美國文化中這種排外或者排斥不同的基於宗教理念的觀點。
平常心看待這種事就是了。舉個例子,假如你的孩子是同性戀,你難道就不承認是你的孩子了?不會吧?
也就是同性戀這種性取向不是人們可以選擇的,而是生來就有的,隻不過與其他人一樣,隻有在青春期開始後才會有表現。不排除某些同性戀是心理性的,比如監獄這種環境裏女性很容易發展出同性戀性行為,但在一個正常的社會環境裏,同性戀一般都是器質性的。這就像黑人無法改變膚色是一回事。
目前同性戀僅僅是人類少數,也就沒有太多的研究放在其原因的方麵,未來也許可以從基因角度證明。
對同性戀的很多負麵的看法更多是反映一些人的自己的心理恐懼,其實同性戀不過也就是占人口10%的比例,永遠不可能成為社會多數,也不影響其他人的生活,除非你在乎這種“不同”的存在。
在美國,社會基本已經接受了關於同性戀的醫學界的主流觀點,有爭議的是關於同性戀是否有結婚的權利的問題,這是關於法律上的事情,類似監獄的犯人是否有選舉權?是同樣的問題。比如中國有所謂的剝奪政治權利幾年的概念,其實就是在幾年內剝奪選舉權。美國也存在類似的問題,但並沒有中國的這種明確的法律,因此就必然出現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