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辛辛苦苦地工作了一輩子,養家糊口,終於到了拿養老金這一天,是不是很開心啊?
去年九月份,盼星星盼月亮,盼來了通知書,打開一看,楞了。
通知書主要有二條信息:
1.孩子的分數給加上了,多了15000分。還補給我們四年的缺陷2800歐元,錢第二天就到賬,快得很。這對疫情中受苦受難的我們,確是一個福音。
2.正式養老金還不能拿,讓我們再耐心等二年。
對於第一條,我是有責任的。一直以為孩子的分,要等到64歲那天才能拿,所以沒當回事,這次申請時才補上這一條。其實從2007年就可以開始了,這讓我們損失了十年,如果算它一年少拿700歐,那麽,十年就少7000歐元。不過,做算術可以這麽做,養老金可不能這麽算。當時的感覺,就是他們會搞你,千方百計找理由不讓你多得。所以,這次是個時機,原因是他們想讓你再等二年,先給你點甜頭,把你的嘴堵住。故而是壞事變好事。
對於第二條,我就不買賬了,憑什麽讓我們再等二年?可是,後來我知道自己失策了。
怎麽講?
因為世上許多事情是按現狀來執行的,而非條例。他們內部應該是有個底線,至於底線是什麽?隻有他們自己知道。也許他們認為,今年隻能給你這麽多錢,再多沒有。起碼你再等上二年,我再給你加點。我猜這大約就是他們的內部政策。
可是,我不管,開始吵了。先是自己去反駁,反駁被駁回;又去找SoVB,請他們出麵幫忙。誰知錢付了,人家也是千方百計地推,最後讓我撤銷上訴的權利。因為他們說我錯了,沒有贏的機會。這樣,我就想通一個道理:不都是國家機構嗎?應該都是互惠互利的,他們的作用就是,幫國家擋掉一大部分要吵的刁民。
盡管,養老金機構沒法說明,為什麽要讓我們再等二年的道理(法律上站不住);但是它有它的暗箱操作。過了一個月,來了第二份通知,這次說,我們可以拿正式退休金了。可是一看,又愣了:換湯不換藥,錢一分也沒有增加。
這就是我犯的錯誤,明白嗎?我已經戳到他們的底線了,他們是無論如何不可能再給我們加錢了。如果我們肯等二年,那還有加錢的可能。現在,這個洞已經給我自己堵死了,以後就拿這份錢到死吧!這下我後悔死了,怪自己不懂世間人情。該退讓時就退讓,退一步海闊天空。
可是,已經走了這步,沒有回頭路,隻好硬著頭皮再上,去反駁。就如同石沉大海,沒有反響。去求SoVB,我是每個月付錢的,他們有責任幫我。但是人家說,他們無能為力,這我理解。這就是養老金局的厲害,它若回答你,就要說出理由;如果理由站不住腳,我們就可以繼續上訴。它現在不理你,弄得你沒有證據,無法上訴。
那個時候,正是年底,接近聖誕節和新年,又是連續二年的新冠,我的底氣已經完全沒有了。隻好自認倒黴,對自己說:新冠期間,死了那麽多的人。我們還活著,感謝上帝,其它都是次要的;至少我們生活還是可以的,有房子住,有飯吃,有醫生看,還求什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