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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到底正在監聽多少人?
心言
有句俗語說得好,"出來混遲早是要還的"。與當時聽到黃世銘的監聽大喜過望迫不急待相比,馬英九如果知道黃世銘如今被起訴,他不是成了偷雞不成失把米的不義之人? 無論黃世銘事先得到馬英九授意,還是揣摩他急於報複王金平的心理主動上門討好,馬英九都是心急燙了嘴,監聽門這塊熱豆腐現在才揭開島內政治惡鬥的序幕。
有誰比學法律出身,又曾經當過法務部長的馬英九知道台灣的法律? 又有誰比黃世銘這位檢察總長更懂得台灣法律的細節? 如果政府公職人員關說在台灣沒有法律條款懲戒,黃世銘設組監聽是否違法? 如果政府公職人員關說刑事案件涉嫌犯罪,他又何必隻聽到錄音裏有王金平短短兩句話就急忙向馬英九報告? 這是馬英九事先授意嗎? 如果不是, 他為什麽不等到證據齊全以後從司法上懲戒? 如果是馬英九授意的話,台灣司法獨立於黨派鬥爭之外就是一句空話,馬英九就涉嫌利用行政權力幹預司法。這是不是犯罪?試問,如果持續監聽柯建銘兩年沒有結果,究竟要等到何時才會撤銷特偵組? 如果這樣帶著非常清楚的目的來監聽,那麽究竟是在監聽柯建銘還是在監聽所有立委? 或者, 馬英九不喜歡不信任的某些特定立委? 這些立委裏除去王金平還有誰? 難道這是"隻監聽柯建銘一個人"嗎? 馬英九究竟要黃世銘監聽多少人? 這個問題台灣民眾有知情權嗎?
任何政體,隻要行政幹預司法,或者法官投行政領導所好,不能獨立辦案的話,都會掀起政壇風波,而且勢必引起司法困擾。難道科班出身的馬英九和黃世銘都不知道? 還是明知故犯,故意濫權? 的確,馬英九政令堅舉步維艱,大多情況下得不到立法院的配合。但是,單純一件監聽案就可以清楚顯示,這種困局完全是馬英九自己造成的。至少,馬英九應該仔細反思檢討,自己究竟有什麽事情沒有做好,怎樣才能取得立法院的支持? 而不是挾私報複,立用行政權力報複黨內同僚,更何況有幹預司法獨立之嫌。
在以美國為代表的西方民主體製當中,政治醜聞的確往往由幕僚或者下屬承擔罪名,或者自殺或者入獄。這種情況絕非民主體製之福。希望黃世銘尊重司法的公正性和台灣民眾的知情權,而不是巧言詭辯拖延,把監聽案的來由和經過原原本本地公布於眾,以此來重樹司法的獨立公正的性質。至於馬英九,本來就不是應該陷入個人的狹小心胸裏,而是要認真思考台灣的前途和民眾需求,起碼為下屆大選鋪開道路,讓國民黨後繼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