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對“燈光大同”的倡議,大同古城的執法人員竟不顧反對,毀鎖破門而入,強行讓無人在內的商店亮燈,此事引發輿論巨大反彈後,對此的批評,幾乎是一邊倒的傾向——這其中,也包括了幾家最高的國家官媒。
但是,有一位名為“大同之戀”的網友,卻公開發表了一段為此叫屈與辯解的言論:
“關於大同古城亮燈事件,作為大同人,我又忍不住想說兩句”。
“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大同人過年徹夜亮彩燈,這是傳統習俗,幾十年了。絕大多數大同人支持亮燈。看圖”。
“你們都在千裏之處誇誇其談,你們到現場了解實際情況了嗎?都不開燈,遊客不來,沒有遊客,明年古城裏的商戶都得關門”。
“我想起了明末言官,都站在道德製高點,振振有詞,實幹的雖然有錯,方法不對改了就好。結果一棍子打死,幹活的都沒了,咋發展?”
“一件事情的好壞,除了看結果,還要看做事人的出發點是不是好心”。
首先,作為一個大同人,這位網友“大同之戀”的一些說法,確實還是可以理解的——比如,古城節日亮燈。已是傳統習俗,這樣利於城市的旅遊事業。
但誠如其所言:“絕大多數大同人支持亮燈”——也就說明,這位網友同樣清楚,並不是所有人都同意如此亮燈。
比如,其中生意不好的人家,或是家境差一些的人家,人家不同意或不願意按倡議要求亮燈,也同樣是這樣一些人的自由與自主選擇——這當然也不違法,則他人或官府官員及執法者們,當然就不能強行要求其亮燈了。
還有,這位網友說不能因此“一棍子打死”,當然也有道理——但顯然,無論是公眾或媒體,隻不過是針對這起“執法人員毀鎖破門而入開燈”的“執法違法”事件,在進行有針對性的批評,也並沒有將“燈光大同”一事全麵否定啊!
如果有一些商家心甘情願讚同“燈光大同”,那同樣也是他們的自由與自主選擇,這當然同樣沒有問題。
如果當地政府還能統一承擔這樣的亮城工程費用,則更沒人會對“燈光大同”一事,給“一棍子打死”了吧!
事實上,這位“大同之戀”最後得出的結論,在實質上,非常具有迷惑視聽的隱藏性,其所言“一件事情的好壞,除了看結果,還要看做事人的出發點是不是好心”,這在本質上,就是用好心之出發點為借口,在為公然違法行為喊冤與辯護,此中隱藏的危害性,其實非常之大!
民間有語:“好心辦壞事”,與此意頗為類同——但這位“大同之戀”之結論所表達的含義,主要是側重和偏向於“好心之出發點上”,也就是認為,這些倡議要求本身,特別是執法人員所為,本是一種“好事”,隻不過是方法不對,程序有瑕疵而已。
其如此言下之意,即可以因為“初心是好的”而忽略不計其違法問題,或可以大大減輕其違法行為的處置程度,甚至還可以因此完全免責了。
但事實上,這種所謂的“好心之出發點”,一是並不能作為其程序的違法、實體的違規與結果的惡劣而免責。
二是這樣的所謂“好心之出發點”,如果可以作為程序與結果違法的免責幌子,那麽,其就會成為權貴們違法時輕易可以利用的道具,讓其違法行為實質上的出發點,原本是故意、惡意,卻也可以因此“掛羊頭賣狗肉”了。
比如,網絡或現實輿論中,老百姓總有這樣一種認知:某某貪官雖然貪汙了多少多少錢,但你看他在任時,也幹了不少好事啊——特別是那種明麵上的所謂“利民惠民”市政工程,在貪官落馬多年後,仍會有人以此為由,替貪官進行某種程度上的“洗白”。
如果依此邏輯,則所有貪官沒被發現前,他們所作所為的“政績”,哪怕本是麵子工程的利己行為,也都可以用“好心辦壞事”來辯解了——這種邏輯如果得到廣泛認可,則以後貪官們都可以心安理得地大貪特貪了吧?
但事實上,在法治社會之中,講究的是程序、實體與結果的合法性統一!——如果程序違法了,則結果正義就不可能得彰,則所謂的“出發點是好的”,就是一個偽命題了。
就像你不經同意,在商家甚至否定的情況下,仍以“燈光大同”之出發點是好的為由,就公然毀鎖破門而入,如此不管不顧執法程序與結果均是違法的做法,顯然就是一種無法無天的權力之暴行了!
假如,有一天執法者以開發建設是利於大家和城市的“良好出發點”為由,對於還沒有達成協議的情況下,就毀鎖破門而入這位“大同之戀”的家中,或趁其家中無人便行強拆;或是其家中雖有人,也要給全架出去,將其家一拆了之。
那麽,這位“大同之戀的”網友,還會麵對“為了城市建設”的美好出發點,而毫無怨言、大力支持如此以違法方式拆掉自己的家嗎?
所以,當以好心為由,執法者就可以公然幹出違法之事,還能得到“出發點是好”的輿論支持後,最終,當你無法再“站著說話不腰疼”的時候,此類違法過程與結果落到自身後,這位“大同之戀”還能如此口吐蓮花、心安理得的為執法卻犯法者而辯解嗎?
“燈光大同”——特別是此類公權力以“大同”為名,卻在程序上不管不顧,在實體上難言為民,在結果上破壞法治形象的事發生,其實質上對於社會更具破壞力。
畢竟,以公權力作為強力後盾,又加上了“大同”之偉光正之名,就有了一個令民不敢小視,可以威赫天下的“偉大出發點”之幌子,於是乎,老百姓更不敢多加置喙與違抗,而管理者、執法者則會更加有恃無恐了。
這就會令以“好心之出發點為名”的執法卻違法行為,變得更加公開、無度和濫用,其在曆史上和現實中,對於人民的傷害,非常巨大之先例並不少見——對此,我們真的不應“好了傷疤忘了疼”啊!
作者: 瑜說還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