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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慫”美化為“包容”,是邪惡最喜歡見到的

(2024-10-16 06:36:24) 下一個

昨天見到一句話,屬於話糙理不糙的類型,讓人無法反駁——“在這個社會,別相信大多數人掛在嘴邊的‘包容’。他們連自家孩子不吃香菜、東西擺放在哪裏之類的小事都不能包容,怎麽可能對社會那麽包容呢?他們的‘包容’,實際上就是對醜惡的縱容,就是慫。”

這話還真沒說錯,在現實中會發現大量這樣的人:他們不能容忍孩子不吃某幾樣東西,不能容忍任何與自己不相同的生活習慣,更不能容忍孩子不結婚不傳宗接代,不能容忍任何“與大多數人不一樣”的行為,不能容忍COSPLAY之類的潮流……

這些習慣揪著別人私生活不放、動輒指手畫腳的人,當他們麵對社會陰暗麵時,會是一種怎樣的態度?我敢打包票,他們十有八九會擺出一臉寬容的樣子,告訴你“凡事都要兩麵看,更要多看好的一麵,一定要正能量”“慢慢總會好起來的,人要有胸懷,要包容社會,別被那些別有用心的人牽著鼻子走”“你看到的壞事都是片麵的”……

為什麽一定要遠離這些對社會很“包容”的人?就是因為這樣的精致利己,本質就是自私。而且在現實中,這些對社會很“包容”的人,總是在指斥別人自私,認為自己才最理性客觀、全麵思考問題。他們見到那些為自己應有權利較真和爭取的人,總是會很不屑地來一句“真自私”,認為他們破壞了社會和諧。但自己的利益稍遭影響,他們可能叫得比誰都歡——當然,叫還是不叫,要看對方是誰。惹不起的,當然不能叫。

我反複提過一句話:一個文明人隻會對社會和權力苛刻,對別人的私生活則會抱以最大的包容,一個野蠻人則恰恰相反,他們對普通人的私生活無比苛刻,對社會的陰暗麵則視而不見。

這段話可以改一下:一個文明人隻會對社會和權力苛刻,對別人的遭遇會有同理心乃至提供幫助,一個野蠻人則恰恰相反,他們會將個體的遭遇視為“少數個例”,將個體爭取權益的行為視為“自私”,將自己對權力的恐懼稱作“理性客觀”,將自己的自私粉飾美化為一種“包容”。

社會同樣如此,一個文明社會,對權力和惡行的容忍度肯定是相對很低的,一個不靠譜社會則恰恰相反,它會追捧權力,“包容”惡行。以最簡單的排隊為例,容忍插隊者絕不是什麽“包容”,而是對守規矩者的傷害。

很可惜,現實中太多人麵對社會醜惡時,將“慫”美化為“包容”。即使是麵對日常社會,他們也沒有“私域”和“個人權利”的意識。你不吃蔥蒜或者香菜,有人說你挑食有毛病;你不想考公務員,有人說你“沒出息”“肯定是考不上”“不會為自己打算”;你喜歡看小眾電影,有人說你怎麽連電影院都不肯進,大銀幕多棒;你想晚點結婚,有人說別人都早早結婚了,你怎麽就搞特殊;你不想生孩子,有人說你肯定身體功能有問題,不然怎麽會生不出來;你個性沉靜專注,喜歡安安靜靜做自己的事情,有人說內向的人沒出息……

連別人的私生活都無法容忍的人,居然對社會陰暗麵如此“包容”,為什麽?原因很簡單,一個人不尊重私權,很大幾率上就會畏懼公權,反過來說,一個對公權頂禮膜拜的人,不可能會尊重私權。

對他人私生活的態度,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一個人的文明程度。更重要的是,一個文明人對個體的包容程度,往往與他對社會的要求成反比。在現實中,一個地方的人越挑剔,發展就會越好,社會文明度就越高。因為隻有挑剔和批評,才會督促社會不斷改進。相反,如果一個地方的人個個護城心切,聽到一點點負麵批評就立刻翻臉,這個地方肯定很糟糕。而這些人的本質,也不過是一個字——慫。

 

 


作者: 葉克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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